試論王應麟《困學紀聞》的文獻學價值

  

王應麟(12231296),字伯厚,自號深甯居士,學者又稱厚齋先生。浙江寧波人。官至禮部尚書。在南宋疑古之風的薰染下,王應麟兼采眾家,廣征博引,遍考四部,在文獻學領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困學紀聞》作為體現其文獻學成就的代表之作,不僅博得了時人的讚譽,而且贏得了後人的推崇。本文擬就《困學紀聞》在文獻注釋、校勘、考證、辯偽等方面的價值予以分析,從中獲得對王氏文獻學成就的瞭解。 

 

一、 注釋  

宋代的文獻注釋工作,頗具特色,成就顯著。先有司馬光編纂《資治通鑒》,創造性地發揮注釋在文獻整理中的作用,首開考異式自注新風,從而繁榮了注釋的學術形式。又有朱熹大膽破除對前人注解的迷信,積極宣導以訓詁為基礎闡發義理的學術方向,從而揭示了注釋的實用價值。王應麟承前人所創之成果,總結性地運用到自己的注釋工作中,極大地發揮了注釋的作用,這在《困學紀聞》一書中,表現得既集中又突出。 

就注釋體例而言,《困學紀聞》有隨文注釋,也有小字夾註;有的完全出自自己手筆,也有的假他人之論,以寄所懷。就注釋內容而言,諸如文字音義、姓氏淵源、民族來歷、異國風貌,乃至器用什物、草木蟲魚,凡“書之事物難明者”、“古人之文言不通於今之難明者”[1]等,他都能旁徵博引,窮波討源,注釋得清楚明白;對於文字的脫誤,稱謂上的歧異,以及史實上的悖謬,王應麟也一一闡明。王應麟的注釋內容還廣泛涉及古書句讀、史書義例、標舉出處、增補史實等等。並且,在注釋過程中,王應麟對訓詁、校勘、考證、辨偽等考據方法信手拈來,綜合運用,充分展示了《困學紀聞》一書作為宋代文獻學尤其是考據學成績的代表意義。由於王應麟身經亂世,報國無門,又目睹了南宋政權的腐敗無能和元兵滅宋的種種慘狀,所以在其注釋過程中,往往緊密結合現實抒發議論,其品評人物、議論事件,字裏行間蘊含著遺民氣節和對國破家亡的憤懣情緒。概言之,書中的注釋表現出以下特點: 

第一,善於通過辨明假借字來訓詁釋義。例如在卷六《春秋》中,王應麟注釋“王格在室即位”雲:《周禮·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雲:“立讀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為‘公即立’。”蓋古字通用。再如卷二《書》中,“《史記》引《禹貢》二百里任國”條,王應麟先引孔安國的注“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又進一步舉王莽封王氏女為任的例子,並引用顏師古之語解釋“任”為 “充也,男服之義,男亦任也。”從而說明“男”、“任”二字通用。可見,王應麟辨明假借字來解釋字義,多有創獲。 

第二,注重考釋名物的起源。一般認為,最早考釋名物者屬《爾雅》。逮至宋代,又有《事物紀原》一書專考名物起源及沿革,明人李果序雲:“事事物物,皆有本原。不求其原,譬猶睹黃河而不知其出於昆侖也,觀天地而不明其由於渾沌也。欲知其原,或一事載於數書,或一物見於群議;雖談叟不能遍觀而盡識,總龜不能一覽而無餘。”[2]亦或出於同種見識,便於人們瞭解這些事物的發生發展,對文獻的內容獲得深入理解,王應麟在《困學紀聞》中亦注重考釋名物之始,包括對姓氏、人名、地名、制度、風俗等等各種名物,無不窮波討源,追根究底。例如,卷五《禮記》中,“古以車戰。春秋時,鄭、晉有徒兵,而騎兵蓋始于戰國之初”條,為考查騎兵之始,王應麟首先追溯其起源,產生于東周末年的《曲禮》雲“前有車騎”、《六韜》言“騎戰”,此後,《左氏傳》“左師展將以昭公乘馬而歸”,《公羊傳》“齊、魯相遇,以鞍為幾”,可見戰國之初“已有騎之漸”。再如卷十二《考史》中,“《崇文總目》:《史雋》十卷,《漢雋》之名本於此。”為了讓人們更好地理解《漢雋》一書命名的含義,王應麟舉出了書名相似的《史雋》一書。又如,卷十《諸子》中,王應麟引《地員篇》的記載“管仲之正天下也,其施七尺,瀆田悉徙,五種無不宜。其立後而手實。”[3]指出:“手實之名,始見於此。”等等。可見,王應麟溯詞語的起源來解釋名物,基本目的在於:一是通過查找起源,以最早的記載分析這些名物產生的大致年代;二是通過最早的記載瞭解這些詞語的初始含意。 

第三,注意標舉出處。這是王應麟在注釋方面的一個突出特點。例如卷十三《考史》中,對“三國鼎峙,司馬公《通鑒》以魏為正統”,王應麟注曰:“本陳壽”;“朱子《綱目》,以蜀漢為正統”,王應麟注曰:“本習鑿齒。” 又如,卷十七《評文》中,“崔駰《西巡頌表》曰:‘唐、虞之世,樵夫牧豎,擊轅中韶,感於和也。’《班固集》:‘擊轅相杵,亦足樂也。’”王應麟注曰:“曹子建書‘擊轅之歌,有應風雅’,柳子厚雲‘擊轅拊缶’,宋景文雲‘壤翁轅童’,皆本于崔、班。”又如卷十九《評文》中“俗語皆有所本”條,對一百一十六個俗語的來歷出處進行了標注。 不僅如此。標舉出處時,王應麟不限於找出引文的出處,還廣泛考察事物的來歷,一一予以注明。這不但反映了王應麟的博學多識,而且也體現出王應麟言必有據的嚴謹學風。同時,廣泛標舉出處,也增加了這些史料的可信程度,便於後來學者參考使用。 

第四,注重論說的原始出處。在《困學紀聞》中,王應麟借用或引用前人觀點的現象十分普遍。對於一個問題的闡釋,凡是前人已有論說且與自己見解相同的,王應麟便列出前人論點,有時甚至全部引用前人見解進行說明,並標明某某曰,或注明出處,以示不掠人之美。若不同的人對同一問題有相同的觀點,王應麟就特意指出這一觀點的發韌者。如,南宋詹元善說:“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克綏厥猷惟後。此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也。人能知此,則知觀《書》之要,而無穿鑿之患矣。”王應麟注曰:“呂成公已有此說。”[4]又如卷六《左氏傳》中:“《考古編》謂歐陽公論二帝三王世次差舛,發端于杜佑《通典》。” 王應麟注曰:“《釋例》、《世族譜》已有此疑,則發端乃杜預也。”此外,凡是出於自己的手筆,王應麟皆標以“按”、“今按”、“愚按”或“愚謂”。這種注釋特點,一方面反映了王應麟認真嚴謹的治學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王應麟對於立言的慎重。 

第五,注重注釋地理。王應麟重視對地理的詮釋,可從其為《詩地理考》所作序文中得知一二,他說: 

人之心與天地山川流通,發於聲,見於辭,莫不系水土之風,而屬三光五嶽之氣。因《詩》以求其地之所在,稽風俗之薄厚,見政化之盛衰,感發善心而得性情之正,匪徒辯疆域雲爾。[5]  

可見他之所以重視注釋地理,其目的在於明確古今地名之所在,使人們瞭解當地歷史上的政治盛衰、風俗教化,從而起到陶冶人們性情的作用。不僅如此,在強敵壓境,邊疆矛盾激化的歷史時期,王應麟還能立足于現實,進而認為研究地理,尤其是疆域政區沿革和軍事地理,也可以“為興替成敗之鑒”[6] 

鑒於以上認識,他在《困學紀聞》一書中特立“地理”一卷,對歷代疆域的變遷以及政區的廢置、沿革進行考釋。例如:對鳥鼠、朱圉、雍三地的考釋,王應麟不但批駁了蔡氏引《地志》雲 “鳥鼠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今渭州渭源縣西也”的錯誤說法, 還進一步明確指出“當雲今熙州渭源堡”。對於朱熹引《詩傳》曰:“秦德公徙雍,今京兆府興平縣。” 王應麟據《地輿廣記》指出:“雍,今鳳翔府天興縣。”[7] 

此外,在其他各卷中,王應麟對於一些古地理名以及山川的所在、河水的流經,也一一進行了注解。其注解貫穿古今,便於人們瞭解古代某個地方在今天的方位,以及今天某個地方在古代的名稱。如,卷六《左氏傳》中: 

穆有塗山之會,注:在壽春東北。《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嫁娶。按《漢·地理志》九江郡當塗,應劭注:禹所娶塗山,侯國。有禹虛。蘇鄂《演義》謂宣州當塗,誤也。東晉以淮南當塗流民,寓居於湖,僑立當塗縣以治之,唐屬宣州。漢之當塗,乃今濠州鐘離也。” 

當然,僅《困學紀聞》一書還難以全面展示王應麟於考釋歷史地理方面的成績,能夠全面深入體現王應麟該方面成就的,當推其所撰寫的《通鑒地理通釋》一書,該書是我國流傳至今的第一部系統論述歷代疆域政區沿革的著作,其成就對後世具有深遠影響。元代胡三省撰《資治通鑒音注》,“益暢其說,搜剔幾無餘蘊”[8];清代顧祖禹撰《讀史方輿紀要》,更是處處效仿,並在此基礎上,考證精核準確,內容充實詳明,從而使關於歷代疆域政區沿革的研究邁向了一個新的高峰。追其端緒,王應麟首倡之功不可忽視。 

第六,注意聯繫現實,體現致用的特點。例如卷三《詩》中: 

“《長髮》,大褅”,《箋》雲:“郊,祭天也。”“《雝》,褅太祖”,《箋》雲:“大祭也,大於四時而小於袷。”鄭康成以祭天為褅,與宗廟大祭同名。《春秋纂例》趙子已辨其失矣。王肅以褅、袷為一祭,亦非也。褅與袷異,袷則太祖東向,毀廟及群廟之主,昭南穆北,合食于太祖。褅則祖之所自出者,東向惟以祖配之。今混褅於袷,宗廟有袷無褅。  

王應麟先糾前人之誤,然後作出正確解釋,並結合現實情況予以說明。這種注釋特點在注釋地理時表現尤顯突出。前文已有例證,此處不再舉例。 

王應麟的學術致用特色還體現在,他往往注意聯繫歷史結合現實進行評論,體現出其既暢考據之流又集理學之成的治學特點。如卷五《禮記》中“方愨解《王制》雲:‘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祿欲省其費,故職或兼掌。’” 條,王應麟結合南宋現實進行評論說:“愚嘗聞淳熙中,或言秦檜當國時,遴於除授,一人或兼數職,未嘗廢事,又可省縣官用度,於是要官多不補。禦史中丞蔣繼周論之曰:‘往者權臣用事,專進私黨,廣斥異己,故朝列多闕。今獨何取此?朝臣俸祿有限,其省幾何?而遺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數司而收其稟,裴延齡用以欺唐德宗也。’以上觀之,則兼職省費,豈王者之制乎?” 王應麟有感於南宋末年權臣賈似道、留夢言等幹政,導致國家滅亡而抒發情緒,含有強烈的現實意識和經世觀念。他借古喻今,言辭激越,亡國之痛溢於字裏行間。 

第七,注釋言辭講求“淵奧精實”[9]、“簡而義精”[10]。王應麟稱讚“婉而直”[11]的書法,認為語言一定要和順流暢,不使人覺得佶屈聱牙,艱澀難懂;要實事求是,反對虛浮空言,他認為《唐六典》的文筆足以讓人借鑒,“其文不煩,其實甚備,可謂善於述作者”[12]。王應麟還從立身的角度來看待文風問題,他認為一個人的品行決定著其文風,他批評梁簡文 “立身之道,與文章異。立身先須謹重,文章且須放蕩”的說法,他說:“文中子謂:文士之行可見,放蕩其文,豈能謹重其行乎?[13]認為作文之道與做人之道是一致的。進而,王應麟又將這一問題提高到國家政治的高度上,他以晉亡為例,認為“浮文防要,晉衰之兆”[14]。這種將文風與做人和國運聯繫起來的學術觀點,不僅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張大了一種經世學風,並或多或少會對時人的學術路數產生一種極富意義的導向作用,而且現在看來,也為我們留下了認真為學,踏實為學,學有所用的治學精神。 

此外,王應麟在注解過程綜合運用校勘、辨偽、考證等手段也為後人的考釋工作開啟了門徑。詳見下文,此不敘。 

 

二、校勘  

近人陳垣道:“校勘為讀史先務,日讀誤書而不知,未為善學也。”[15]堪為灼見。王應麟亦認識到校勘的重要性。對於校勘應遵循什麼樣的原則,王應麟有自己獨到的看法,他說:“經史校讎,不可以臆見定也。”[16]事實上,在《困學紀聞》中,他的許多校勘工作也都實踐了舊說不必改、闕疑存異等校勘原則。這些原則不僅代表了當時的最高水準,也為後人,尤其是清人的校勘工作提供了寶貴經驗。此外,在校勘方法上,王應麟也有一套較為完整的校勘方法。                                                                                                                                  

其一、校勘原則。王應麟主張保持文字原貌,反對妄改。例如他批評鄭玄在校勘中的馳騁臆改:  

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無姑,山榆;《晉》“錫馬蕃庶”,讀為“藩遮”,禽也。……其說多鑿。[17] 

對於鄭玄在訓詁過程中的穿鑿附會,臆改文字持反對態度。王應麟針對史書中毫無根據,憑己意妄改文字而造成的的異文現象也不以為然。如“五者來備”一語,《洪範》,《史記》皆雲:“五是來備”,而荀爽改為“五韙”,李雲改為“五氏”。對此,王應麟毫不諱言地批駁道:“傳習之差如此,近于郢書燕說矣。”[18] 

王應麟在反對妄改古文的同時,進而提倡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徑沿古說。如對《古文尚書》中“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中“畏”字的校勘,《困學紀聞》載:“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蓋衛包所改,當從古。”[19]王應麟指出《今文尚書》中第二個“畏”字作“威”是唐代衛包所改,在無可靠證據的情況下,應遵從原文,不可隨意改動。 

當然,校勘不輕易改動原文,並非王應麟的發明,早在北齊,顏之推就明確提出,“觀天下書未徧,不得妄下雌黃”。[20]然而,在空疏理學蔚然成風情況下,王應麟能積極從事校勘活動,並嚴格實踐這一校勘原則,更顯得彌足珍貴。突出表現出他客觀求實的治學風格和保留典籍原來面貌的強烈責任感。 

另外,王應麟對於複雜異文,向來不輕加按斷,往往是闕疑存異,以待後人采擇。如卷二《書》中載: 

“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記》作“來始滑”,《漢書》作“七始詠”,“忽”又或作“曶”。“高宗亮陰”,《禮記》作“諒闇”,《漢五行志》作“涼陰”,《大傳》作“梁闇”。 

對於上述異文,王應麟只是一一條列出來,並不判明孰是孰非。又如卷十《諸子》中:《孔叢子》公孫龍臧三耳,《呂氏春秋》作“藏三牙”。王應麟也僅列出異文,而不作判斷。這種校勘原則看似“消極”,實際上卻體現出一種客觀求實的治學路術。一般而言,已有定論的校勘會使人們忽略而過,而尚無定論的校勘卻會使人們思量再三,所以王應麟僅僅客觀地集錄眾說,而不輕易得出結論,不但給後人提供了可供采擇的依據,而且還留出了繼續集思廣義的空間,便於此後的考證結果更加趨於事實真象。此外,這種處理方式,不但對原文做出了實事求是的考察,同時也避免了出現新的訛誤。這也正是清人顧廣圻所說的,天下書,皆當以不校校之。 

其二、校勘方法。王應麟在《困學紀聞》中所用的校勘方法也比較全面,今人所概括的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以及理校法,王應麟均有使用。 

對校法,就是用同書的祖本或別本對校,校出各本異同,錄出異文,以此作為辨別書中是非的契機,為其他方法的運用創造條件。例如卷十《諸子》中: 

《勸學篇》“青出於藍”作“青取之于藍”;“聖心循焉”作“備焉”;“玉在山而木潤”作“草木潤”;“君子如向矣”作“如響矣”。《賦篇》“請占之五泰”作“五帝”。監本未必是,建本未必非,餘不勝紀。今監本乃唐與政台州所刊。熙寧舊本亦未為善,當俟詳考。五泰,注雲:“五泰,五帝也。”監本改為五帝,而刪注文。 

在此,王應麟以《荀子》的二個版本監本與建本進行對校,從中發現異文。在校勘時,王應麟並不盲從官刻監本,也不排斥坊刻建本,而是實事求是、擇善而從。這種客觀求實的校勘態度值得後人借鑒。又如卷二《書》中,以《尚書》宋、齊舊本、監本進行對校,等等,均可說明王應麟是以對校法作為校勘工作的基本方法。 

  本校法,指的是在沒有其他版本可依的情況下,利用本書內史實、字句前後相承的關係,比勘異同,判定謬誤的校勘方法。如: 

《鄭語》依、 、曆、莘,《史記·鄭世家》注:“莘”作“華”,《水經注》:黃水經華城西。史伯曰:“ 君之土也。”韋昭曰:“華,國名。秦白起攻魏,拔華陽。”司馬彪曰:“華陽在密縣。《括地志》: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可以證今本之誤。按下文“前華後河”,則上文當作“華”。[21] 

這裏,王應麟首先參考相關資料,進行理校,得出今本作“莘”誤,當作“華”。王應麟於此還不滿意,進而又聯繫上文,進行本校,進一步論證了《鄭語》中的“莘”當作“華”。 

對於他校法,王應麟也有使用。他校法,就是本書有被他書所引用,引文內容相同或大致相同者,可將其作為校勘本書的依據。例如,王應麟通過他校發現異文: 

《鎛師注》引《春秋傳》“賓將趨”,今《左傳》作“掫”。《環人注》引“禦下掚馬”今作“兩”人。《職方氏注》引《國語》“閩芊蠻矣”,今作“蠻芊”。[22] 

又如,以賈誼所作《新書·五美篇》來校勘《漢書·賈誼傳》中所載賈誼疏中“一動而五業附”[23],都是以他書相關內容作為校勘依據的顯例。 

理校的方法,在王應麟的校勘工作中也早有實踐。在對校、本校、他校不能有效地作出校勘判斷時,就要依靠與書中疑誤相關的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史學、文學及其它學術知識,從中汲取進行理校的旁證,進行邏輯的、歷史的分析,來考證古籍文辭的正誤。例如,在卷十《諸子》中: 

《韓子》雲:‘趙襄子召延陵生,令將軍車騎先至晉陽。’《戰國策》雲延陵王,誤也。鮑氏改‘王’為‘君’,亦未之考。 

《韓非子》成于戰國末期,而《戰國策》為西漢末年劉向所作,王應麟以成書較早的《韓非子》為據,認為《戰國策》所謂“延陵王”誤,而當代人鮑照改“王”為“君”,更是一錯再錯。這種理校法主要是利用前代史書中相關史料作為校勘依據,以決依違。 

又如,該卷中,“荀卿《非十二子》,《韓詩外傳》引之止雲十子,而無子思、孟子。愚謂荀卿非子思、孟子,蓋其門人如韓非子、李斯之流托其師說以毀聖賢,當以《韓詩》為正”。在這則校勘例中,王應麟首先運用他校法,校出荀卿《非十二子》、《韓詩外傳》的關於十子或十二子的不同記載,然後分析出現異文的原因,從而考證出是非,這是先他校進而通過理校作出判斷。關於王應麟的這條校勘,《四庫全書總目》雲:“況之著書,主于明周、孔之教,崇禮而勸學。其中最為口實者,莫過於非十二子。王應麟《困學紀聞》據《韓詩外傳》所引卿但非十子,而無子思、孟子,以今本為其徒李斯等所增。不知子思、孟子後來論定為聖賢耳,其在當時固亦卿之曹偶,是猶朱、陸之相非,不足訝也。”[24]這裏,《四庫全書總目》對於王應麟的校勘依據提出了疑問,孰是孰非,還有待探討。但也由此可見,在運用理校法進行校勘時,一定要小心謹慎,稍不留心,便會導致錯誤。 

此外,《困學紀聞》在進行理校時,擅于利用訓詁幫助校勘。例如卷二《書》中載:“古文‘箾 ’,今文作‘簫’。《左氏》曰:‘韶箾,舜樂名也。’諸儒誤以簫管解之。”在此,王應麟首先對“箾”字進行訓詁,他以《左氏》之說為據,認為“韶箾”是一種舜樂,而諸儒均將“箾”誤解為簫管之“簫”,因此將“箾 ”誤“韶簫”。 

與這種以訓詁幫助校勘的方法相類似,早在漢代,漢人為使訓詁做到精深,往往於訓詁中輔以校勘,如鄭玄的三《禮》注和《毛詩》箋尤其如此。唐人陸德明的《經典釋文》也是這樣,將訓詁與校勘相合,相輔為用,解決了不少訓詁難題。王應麟能夠汲取前人經驗,學其道而反用之,將訓詁作為解決校勘疑難的一種方法,這在校勘學中可謂是一種創造,從中可見王應麟校勘學之高明。另外,從上述這則例子中所運用的訓詁知識來看,王應麟之所以能夠於考據學領域屢有發明,是與其博學分不開的;正因其博學,所以他能夠將各門學科的知識融匯貫通,從而實現綜合運用,熟能生巧,比較全面地實踐了多種校勘方法。 

在《困學紀聞》中,校勘往往與考證同步進行,校勘是考證的先導,通過校勘王應麟尋出了許多史料之異,為考證做好了準備。 

 

三、考證  

王應麟重視對史實的考證。這一點,在《困學紀聞》中,表現突出。全書凡二十卷,除了卷十一至卷十六專為考史外,其他各卷也多涉及考證內容。在具體考證時,王應麟靈活運用多種考證方法,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經史百家、諸子文集中的訛誤之處做了精審考證和糾繆。針對這點,四庫館臣稱讚王應麟“博洽多聞,在宋代罕其倫比。蓋學問既深,意氣自平,能知漢、唐諸儒本本原原,具有根抵,未可妄詆以空言。又能知洛、閩諸儒亦非全無心得,未可概視為弇陋。故能兼收並取,絕無黨同伐異之私。所考率切實可據。良有由也”[25]。實為中肯之言。 

一、考證的方法。 

其一、比較法。王應麟的考據學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在廣泛佔有材料的基礎上進行據歷史記載的差異性進行考訂,此亦以《困學紀聞》為例。如: 

《秦本紀》:晉獻 公虜虞 君與其大夫百里奚,以為 秦穆公 夫人媵于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穆公以五羖羊皮贖之。范太史曰:“《商鞅傳》又載趙良之言曰:‘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自鬻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史記》所傳,自相矛盾如此。”朱文公曰:“按《左氏》,媵秦穆姬者,乃井伯,非百里奚也。”[26]  

這裏,王應麟不但發現《史記》中關於同一史事的前後記載互異,而且還通過朱熹的考證,指出《左氏》中的相關記載也與之不同。可以說王應麟在考據過程中往往是以比較的方法入手,從而發現問題。又如卷十二《考史》《宣紀》條載:“神爵三年,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王應麟據《通典》引應劭“宣帝乃益天下吏奉什二”云云,考得同一史事,二者所載相異。 

其二、求源法。通過比較的方法發現問題後,還不能夠解決問題。那麼,在眾多的材料中如何采擇出有力的證據以決依違,這是考證過程中的重要關節。王應麟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採用了求源的方法。求源,就是探求史料的源頭,狹義而言,即查考史料的出處;廣義而言,諸如人物名字的來歷,文學體裁的出現,制度的設置,以及觀點的立論都是王應麟求源的對象。王應麟所以對求源如此重視,目的就是為考證服務。在考證過程中,王應麟擅長求源,即以查考最早的記載作為考訂的切入點,以最早的文獻資料為證據,來解決問題。這種方法的理論在於,史料的流傳過程是一個不斷被徵引、轉抄的過程,由於古人引文不嚴格,或僅據記憶而不察原文,或摘錄辭句而斷章取義,因此極易出現訛誤。所以,史源在同一系統史料中最為可信。王應麟之所以在考據學上有很大成就,和他十分重視史源有很大關係。析言之,求源法在王應麟的考史中有三方面的作用: 

第一,據史源確定名物、典故的原意,以確切理解史料。例如,《文選·補亡詩》:蕩蕩夷庚。李善注:夷,常也。《辨亡論》:旋皇輿於夷庚。注:引繁欽《辨惑》:吳人以舡楫為輿馬,以巨海為夷庚。庚者,藏車之所。王應麟考之《左傳》,有“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句,《正義》注解為“平道也”,“夷庚”二字出於《左傳》,由此斷定《選注》誤。[27] 

第二,據史源推斷史料的學術價值,以確定其可信程度。如,《通鑒》載李德裕對杜悰稱“小子聞御史大夫之命,驚喜泣下”,宋人胡寅憑藉李德裕的為人而推斷必無此事。而王應麟查考此事出於唐代張固所撰的《幽閒鼓吹》,認為“雜說不足信也”,由此否定了《通鑒》的記載。[28] 

第三,據史源,以證史料轉引之誤。如考證《夢溪筆談》中轉引史料之誤: 

《筆談》雲:“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傳》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後漢·朱浮傳》無此語。《西南夷傳》朱輔上疏曰:“《詩》雲: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韓詩· 君傳》曰:“徂,往也。”蓋誤以“朱輔”為“朱浮”,亦無“岨”字。[29] 

這裏,王應麟據《筆談》所言,在《後漢書·朱浮傳》查找引文“彼岨者岐,有夷之行”,未見,由此判斷其根據錯誤。王應麟接著作了進一步的考察,在該書《西南夷傳》中找到了“彼徂者岐,有夷之行”之語。由此可見,《後漢書》中對《詩經》語句的引用並未有誤,相反倒是《筆談》的作者沈括在轉引史料中出了錯誤。又如宋祁雲:“賈生思周鬼神,不能救鄧通之譖。”賈生即漢孝文帝時的賈誼,《漢書》有傳。王應麟就此事查考《漢書》而不得見,由此而斷定宋祁所說有誤。[30] 

其三、鉤稽法。除求源法外,鉤稽考訂也是王應麟常用的重要考史手段。所謂鉤稽法,是指在考證過程中鉤沉索隱、搜求相關史料,從多個角度出發,在多個層次上稽考史實的方法。這種方法的關鍵在於,它需要考證者具備深厚的功力和敏銳的眼光,能夠準確把握問題的關節點。這種方法的可行性就在於,任何史料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一些人物、地點、時間、數目、職官和制度等歷史要素,這些要素決定著史料的真偽,以這些要素切入,或由此及彼地追尋史料,或由表及裏地連綴史料,通過考察某一具體要素的真偽,進而考證整個史料的真偽。 

王應麟在《困學紀聞》一書中,尤其擅長從考察人名、地名、職官、制度等歷史要素入手,縱橫聯繫相關史料,從而考察某一歷史記載的正誤。例如,卷十四《考史》中,《唐書·李泌傳》載:“加集賢殿崇文館大學士。泌建言學士加‘大’,始中宗時。及張說為之固辭,乃以學士知院事。至崔圓複為大學士,亦引泌為辭而止。”王應麟便以崔圓為考證的切入點,追蹤這一人物的生平事蹟,得知“崔圓相肅宗,在泌之前”;該事又涉及唐代制度,於是考之《唐會要》,雲:“貞元四年五月,泌奏張說懇辭‘大’字,眾稱達禮。至德二年,崔圓為相,加集賢大學士,因循成例。望削去‘大’字。”所以,《唐書·李泌傳》錯在將李泌事以後誤前。在這則考證中,人物以及相關制度成了關鍵點,循此而究,史料所犯的錯誤便得以彰顯。因此,這種鉤稽考證法的步驟有二,一為確定切入點,即考證的入手點;二為以切入點入手,追蹤考查。 

利用鉤稽法查考史實,必然涉及許多相關的史料,所以王應麟利用此法考訂史實的結果,不但考證出是非,同時也對原有史料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從而豐富了史料的內容,使史料更為完備。例如,卷十四《考史》中,關於唐太宗向群臣評說魏征勸行仁義事,王應麟以唐太宗和魏征兩人物為考查的切入點,發現不同的史書關於這段評說的文字有不同的記載,《新唐書·魏征傳》帝謂群臣曰:“此征勸我行仁義既效矣。”《貞觀政要》雲:“太宗謂群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唯魏征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行華夏安寧,遠戎賓服。突厥自古已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使我遂對於此,皆魏征之力。’”《新唐書》於《罽賓傳》又雲:“惟魏征勸我修文德,安中夏。” 王應麟以《資治通鑒》考之,發現所記與《貞觀政要》內容頗相吻合,記載更加切實,內容更加生動。又如,本卷中,“韋濟試理人策第一”條,宋人胡寅評唐開元人韋濟曰:“濟被識擢,不聞以循良稱,是實不副言矣”,為考查胡氏之評是否正確,韋濟是否為人“實不副言”,王應麟同樣以人物為考查的關點,再引《資治通鑒》的記載“開元二十二年,相州刺史韋濟薦方士張果”之事,不但證實了胡氏的評語,還補充了韋濟“實不副言”的事實。因此,以鉤稽法考證史實的好處,不但考證出了是非異同,更於考證過程中增補了史實。 

此外,王應麟在考證中徵引諸書,或棄其說,或諸說並存,往往是引用原文,標舉出處。這些所引之書,隨著時代的遷移,多有亡佚,而賴王氏考證之文而得部分留存。因此,這些考證不獨使史實的記載趨於確鑿,也在不同程度上保存了一些佚書的面貌,使我們仍可略窺一二。此可謂《困學紀聞》一書在歷史文獻學上的兩個方面的貢獻。 

二、考證的內容。  

《困學紀聞》一書的考證內容包羅萬象,極為廣泛。除了考證天文、地理、人世、時令風俗直至朝章國典、詞語掌故、名人軼事等傳統內容外,最具特色的是,王應麟另闢蹊徑,對前人注文的紕繆、史料的不足、義例的妥否以及書目著作的失實等也做了深入考究。茲僅就“有特色”者予以分析。 

其一,對前人注文的糾謬。王應麟不盲目信從他人注文,對前代及當代之注總能審慎地進行考證,因此,也發現和糾正了許多錯誤。例如卷二《書》中,糾阮逸注之誤:“《中說》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雲:‘《元命包》,《易書》也。’愚按:《春秋緯》有《元命包》,《易書》有《元包》。薛收蓋謂“自作元命”,其言見於《呂刑》,阮注誤矣。”又如,卷十二《考史》中:“《樂書》作十九章,《索隱》雲:‘《安世房中樂》。’今考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其二,王應麟亦重視對史書義例的考證。如卷十二《考史》中:《通鑒》不書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於刪削,《綱目》因之。是對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及朱熹《通鑒綱目》二書義例的考證。又如,本卷中:《梁書·劉之遴傳》雲:“古本《漢書》、《外戚》次《帝紀》下,《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前,《新唐書·列傳》蓋仿此。” 

由以上所舉例子,我們可以發現,王應麟注重對史書義例的考察,其目的是要揭示以義例明褒貶,以義例明尊卑的道理。 

此外,王應麟通過考證史書的義例,發現自《詩序》、《書序》以來典籍序文位置的變化:“《法言序》舊在卷後,司馬公《集注》始寘之篇首,《詩》、《書》之序亦然。”[31]據《四庫全書總目》記載,自《詩序》、《書序》以來,序文均列於書後,舊本《法言》也是如此。但自宋代司馬光裒合四家注文,增以己意,為《法言》作集注時,始將序文列於書首,此後,這種史書體例一直沿用下來。[32]根據以上所舉例子我們得知,關於序文位置變化的重要發現,最早應許之王應麟,可謂是王應麟考證史書義例之功。 

其三,對於書目著作的考證,王應麟有新創之功。他十分注意對書目記載的考證。例如,卷一《易》中: 

《館閣書目》:《周易元包》十卷,唐衛元嵩撰。今按:楊楫序雲:‘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陰陽曆算。獻策後周,賜爵持節。蜀郡公武帝尊禮,不敢臣之。’《北史·藝術傳》:蜀郡衛元嵩,好言將來事,不信釋教,嘗上疏極論之。《書目》以為唐人,誤矣。 

此類考證書目著作的現象還有許多,例如卷九《天道》中,考證《新唐書·藝文志》及《館閣書目》中關於《大象賦》作者的記載,王應麟根據《大象賦》的思想內容,結合其作者的生平行事,進行考證,從而指出《館閣書目》之誤,並分析了致誤的原因。再如,王應麟考證《漢書·藝文志》中將于長《天下忠臣》歸入陰陽家的不當[33],等等。 

王應麟注重考證書目著作,說明當時書目著作的數量已十分可觀,引起了文獻學家對這一類圖書的重視;同時它也說明,在王應麟眼裏,只要屬於文字記載的東西,都是他要認真考證的對象。因此,王應麟於《困學紀聞》之外,專門撰寫了《漢書藝文志考證》一書,對三百八十多種圖書進行了詳細考訂。王應麟這種嚴謹治學的態度不但為後人樹立了榜樣,而且進一步擴大了考證的範圍,開啟了新的治學門徑。清代眾多的書目考證之作,如張爾田的《漢書藝文志舉例》、姚振宗的《漢書藝文志條理》、章宗源的《隋書經籍志考證》等就是在該書的啟發下產生的。 

三、就具體的考證手段而言,也極為豐富。概括言之,主要有以下幾種考證手段: 

其一,利用學術史知識考證。例如,《太史公自序》聞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唐人張守節在《正義》中評道:“此《春秋》緯文。”王應麟根據“緯書起哀、平間,董生是未有之”的史學知識,進而判斷說:“蓋為緯書者述此語耳。”[34]又如,《戰國策》雲:“不聞老萊子之教 孔子事 君乎?示之其齒之堅也,六十而盡相靡也。”《孔叢子》雲:“老萊子謂子思曰:‘子不見夫齒乎?雖堅剛,卒盡相摩;舌柔順,終以不弊。’”對於過兩條異文,王應麟利用目錄《漢書·藝文志》,瞭解到老萊子與孔子同時,因而判斷當從《戰國策》。[35]這其中就利用了目錄學知識。 

其二,利用文獻語言的時代特點考證。如:韋昭《洞曆記》說道:“紂無道,比干知極諫必死,作《秣馬金闕歌》。”王應麟認為三代時的詩歌語言質樸,不會出現“秣馬金闕”之語,由此而斷定“作《秣馬金闕歌》”之事為依託。[36] 

其三,利用時間推算考證。例如:“致堂論馬援曰:‘光武非簡賢者,必以其女為太子妃,逆防未然,故不授以重任。’按《馬後紀》,入太子宮在援卒之後,防未然之說,非也。”[37]再如:武公殺兄篡國。呂成公曰:“武公在位五十五年,《國語》又稱武公年九十有五,尤箴儆于國。計其初即位,其齒蓋已四十餘矣。使果弑共伯而篡立,則共伯見弑之時,其齒又加長於武公,安得謂之早死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飾,諸侯既小斂,則脫之。《史記》謂釐侯已葬而共伯自殺,則是時共伯已脫髦矣,《詩》安得猶謂之‘髧彼兩髦’乎?是共伯未嘗有見弑之事,武公未嘗有篡弑惡。”[38]  

其四,根據史料產生的時間先後考證。王應麟認為越早的記載越接近事實,也就越為可信,這是王應麟在比較史料中的信古特點。例如,《史記·齊世家》“胡公始徙都薄姑。周夷王之時,獻公因徙薄姑,都治臨淄”。王應麟引《詩正義》曰:“《詩·烝民》雲:‘仲山甫徂齊。’《傳》曰:‘古者諸侯逼隘,則王者遷其邑而定其居。蓋去薄姑,遷于臨淄。’以為宣王之時,始遷臨淄,與《世家》異。毛公在遷之前,其言當有據。”[39]前面已經說過,王應麟在考據過程中從不輕下案斷。然而,我們也可發現,凡是王應麟可以憑藉史書產生的先後作為證據時,他往往會毫不猶豫地得出定語。由此可見,王應麟對這種歷史分析法非常自信。 

其五,利用避諱考證。如,卷十三,《考史》中,“梁武帝曰:‘應天從人。’致堂謂:《易》之《革》曰:‘順天應人。’未聞‘應天’也。為是言者,不知天之為天矣。愚按:梁武之父名順之,故不雲‘順天’,避諱也。後人應天之語,蓋襲其誤。”就是王應麟根據梁武帝避其父諱“順之”的道理而進行考證的。又如,卷十四《考史》中,“《李德裕傳》:韋弘質建言,宰相不可兼治錢谷。嘉祐六年《制策》:錢谷,大計也,韋賢之言不宜兼于宰相。蓋弘字避諱,誤以‘質’為‘賢’。” 

王應麟在考證過程中,對於不同見解或記載各異的諸種說法難以作出判斷時,往往會 “姑闕疑以俟博識”[40]、“當闕所疑”[41]。在其所作的多處考證中,“恐誤”、“恐非”、“不知其所據”等表明疑議之語屢屢可見,從不輕下斷語。這種在考證過程中的謹慎、認真態度無疑貫穿著王應麟的整個學術活動。 

 

四、辨偽  

辨偽工作,由來已久,《漢書·藝文志》所標明的“依託”、“似依託”、“增加”之類即辨偽。宋代疑古之風興起,辨偽成為時尚。王應麟對於文獻的辨偽,亦十分重視,並將考證與辨偽緊密結合,更加提高了辨偽的科學性。本章僅就該書中所體現的辨偽特點,加以論述。 

首先,王應麟清醒地認識到古代書籍存在著托古作偽的現象,他說:“許行為神農之言,晁錯述神農之教,列子稱黃帝之書。陰陽五行,兵法醫方,皆托之農、黃而大道隱矣。”[42]因此,對於古書,王應麟有著十分敏銳的辨偽眼光。其次,王應麟在考辨偽書的過程中,運用了多種辯偽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從語言文字、文章風格上考辨。如卷十《諸子》中: 

程子,見《家語》。子華子,見《莊子》。近有《子華子》之書,謂程本,字子華,即孔子傾蓋而語者。《後序》謂鬼穀子之師。水心銘鞏仲至,所謂《程子》即此書也。朱文公謂:詞艱而理淺,近世巧於模擬者所為,決非先秦古書。  

這裏,王應麟借用朱熹之語表達了自己以《子華子》為偽書的觀點,顯而易見,王應麟對於朱熹的這種辨偽方法是首肯的,從中也體現出王應麟根據書中語言特點進行辨偽的思想。 

又如卷十一《史記正誤》: 

《宋世家》:襄公之時,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殷所以興,作《商頌》。曹氏曰:“自戴公至襄公,凡一百五十有一年,正考甫既佐戴公,而能至於襄公之時作《頌》,何其壽耶。”朱氏曰:“太史公蓋本《韓詩》之說。《頌》皆天子之事,非宋所有。其辭古奧,亦不類周世之文。” 

對於朱熹的這種辨偽依據,王應麟是贊同的,體現出根據語言的時代特徵進行辨偽的思想。 

二、從書中觀點與所托作者思想不符上進行考察。如,卷一《易》中:“《京氏易》‘積演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犧,暨于神農,重乎八純。聖理玄微,易道難究’云云。王應麟認為此占侯之學,決非孔子之言也。 又如:卷六《春秋》中: 

魯哀公問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休養菽。’何為記此?” 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幹之,而況 於人 君乎!”此《韓非》書所載也。以《魯論》“焉用殺”之言觀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聖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傳》取之,未詳其意。 

此中不但根據思想內容進行了辨偽,而且分析了造偽的原因。 

三、根據造偽情況辨偽。如卷十四《考史》中:“《李靖兵法》世無全書,略見於《通典》。今《問對》出阮逸,因杜氏所載附益之。”此法在《困學紀聞》中雖屬偶一為之,但也此可見王應麟辨偽之高明,及辨偽之嚴謹和細密。 

《困學紀聞》所運用的辨偽方法也許較之辨偽學興盛時期所採用的較為系統的辨偽方法,還顯得略為簡單,然而正是這些簡單的辨偽語言裏所蘊含的精彩見解,卻給後來辨偽書的人不少有益的啟示。 

《困學紀聞》一書的考據學成績,直接影響了後世考據學的發展,受其影響最直接的是他的學生胡三省。元代胡三省為《資治通鑒》作注,其注文不僅解釋名詞,補充史實,還廣泛涉到校勘、考證、辨誤、評論等各方面的內容,尤其是其長於對地理的通釋,不能不說是受了王應麟的影響。《困學紀聞》對清代考據學派的影響最大。清代乾嘉考據學派的奠基者顧炎武,撰《日知錄》一書,深受《困學紀聞》的影響,從體裁到內容都仿效了《困學紀聞》。此外,閻若璩的《潛邱劄記》,王引之的《讀書雜誌》,錢大昕的《十駕齋養新錄》等,無不受了《困學紀聞》考史的影響,於考據的方法上,以及考據的範圍上都可從《困學紀聞》中捕捉到影子。清末梁啟超說:“宋王應麟《困學紀聞》,為清代考證學先導,故清儒甚重之。”[43]由此可見王氏學術對清代學術界影響之大和清代學者對王應麟的尊崇。近人 張舜徽 先生說:“宋代學者氣象博大,學術途徑至廣,治學方法至密,凡舉清代樸學家所矜為條理縝密,義據湛深的整理舊學的方式與方法,悉不能超越宋代學者治學的範圍,並且每門學問的講求,都已由宋代學者創辟了途徑,準備了條件。宋代學者這種功績,應該在中國學術史上大書特書,而不容忽視或湮沒的。”[44]這段話用於總結王應麟的學術成就來說,也是恰如其分的。 

 

參考文獻: 

[1]鄭樵:《藝文略》,《通志》,中華書局1987年版. 

[2]高承:《事物紀原》,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1頁. 

[3]王應麟自注:“謂立君以主之,手常握此地之實數。”(《困學紀聞》卷10《諸子》),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4]王應麟:《困學紀聞》卷2《書》,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5]王應麟:《詩地理考》序,四明叢書本,第30頁. 

[6]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序,四明叢書本,第6頁. 

[7]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0《地理》,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8]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凡例,中華書局1955年版. 

[9]袁桷:《困學紀聞》序,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5頁. 

[10]閻詠:《困學紀聞》序,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7頁. 

[11]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1《史記正誤》,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2]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4《考史》,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3]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7《評文》,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4]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易》,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5]陳垣:《通鑒胡注表微·校勘篇》,新世紀萬有文庫本,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16]王應麟:《困學紀聞》卷6《春秋》,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7]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易》,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8]王應麟:《困學紀聞》卷2《書》,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19]王應麟:《困學紀聞》卷2《書》,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20]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勉學》,《四部叢刊》初編本,第19頁. 

[21]王應麟:《困學紀聞》卷6《左氏傳》,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22]王應麟:《困學紀聞》卷4《周禮》,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23]王應麟:《困學紀聞》卷10《諸子》,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 

[24]紀昀等:《<荀子>提要》,《四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