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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歐洲政治思想史上的保守主義和激進主義,我沒有專門作過研究,不敢妄談。但是,我知道,這些概念本身是有很大相對性的,更不用說它們傳到中國後所產生的各種變異了。所以,不論在中國也好,歐洲也好,若不把這些概念本身放在不同時期的不同情況下,使用時要想把問題說清楚,我看是很難的。關於“保守主義”在歐洲思想史上的情況,美國哈佛大學已故著名思想史家史華慈(Benjamin I Schwartz)教授在一篇題為《論保守主義》的文章(見《改變的限制》一書)中作過介紹。他把18世紀以來出現過的“保守主義”,區分為以下四種:
一、尊重並強調德國中世紀封建遺產的保守主義。他認為持有這種主張的思想家不把他們生活於其中的社會看作進步或進步中的社會,而認為只有往昔的社會才是最完美的社會。二、法國大革命時期出現的、以鼎鼎大名的柏克(Edmund Burker)為代表的保守主義。這種主義本身是法國大革命的反動,是針對著啟蒙運動的“辨證的反動”(dialectical reation)。持這種主張的思想家認為任何一種現行制度都是在歲月中成長起來的,因而都是一個不斷地由進步到成熟的過程,是一個“有機體”。三、以純粹理論形態出現的保守主義,由匈牙利人曼海姆(Karl Mannheim)提出。它的特徵是以保守主義——自由主義——激進主義三位一體的總體形態出現,是一種自覺的理論。四、“伴隨著民族主義而來”的保守主義。當然,對這種保守主義,不能把它和民族主義本身視為一體,混為一談。
以上種種,主要是根據徐複觀教授《也談“知識份子”與“保守主義”》一文所作的介紹。徐教授把史華慈教授所介紹的四種“保守主義”,以對“現代化”問題的態度為基準,區分為兩大類,即把上述第三種和第四種歸結為一類,認為它們並非直接涉及現代化問題(“不是現代化一語所能道其精髓”),所講的主要是意識形態問題;又把第一種和第二種歸結為另一類,其內容則與“現代化”問題有關。這種區分有助於我們增進認識。同時,我們又知道,美國著名思想史家墨子刻教授提出把“保守”和“保守主義”兩個概念加以區分的主張,認為作為一種哲學體系的保守主義,在歐洲政治文化思想史上對“烏托邦主義”起過制衡作用,這樣的歷史經驗值得我們重視。綜上所述,可以大致看出“保守主義”在歐洲歷史上多姿多態的風采。它像一棵大樹,枝葉繁茂,根系龐大。我們不能把它看成一棵“光杆牡丹”。它是一個大家族,而不是一個單獨的“個人”。只有這樣認識保守主義,才能懂得必須認真仔細地對待它,比如簡簡單單一個“保”字,就可以區分為:保“既得利益”,保“文化傳統”,保“宗教信仰”,保“禮節儀式”,保“風俗習慣”等等不同內容的“保”。內容既然不同,作為“主義”的思想形態也就個個不同,我們怎能千篇一律地對待呢?所以,研究保守主義,實在不能不大大地下一番“循名責實”的功夫;而這種“功夫”,恰好又不能不是一種“跨文化”、“跨語際”的“功夫”。
二
根據我的認識,清末各派思想家在古今、中西這類問題上彼此之間所站的距離不太遠。他們思想上的共同處大於差異性。在一次座談會上,我曾用這樣四句話來表達自己的認識。第一句:“民族危機”;第二句:“大廈將傾”;第三句:“采補淬礪而新之”;第四句:“采補換置而新之”。我的意思是,在第一、第二兩句所說的那個範圍內,各派之間認識上都是一致的。在第三、第四兩句話上,各派之間的認識有一半相同,一半不同。相同的一半是:各派都認為“必須引進西學”;不同的那一半則是:有些人主張用西學“淬礪”中學,使之“新生”;另外一些人則主張用西學來取代中國舊學,認為中國的一切制度和辦法都必須用“西學”或“西法”來取代,也就是說,他們主張用“換置”的辦法來使中國獲得“新生”。兩派的目的相同——為著中國的“新生”;手段相同——“引進西學”。不同之處在於一派主張用“淬礪”的辦法——這一派可以叫做“文化民族主義”派;另一派則主張用“換置”的辦法——這一派可以叫做“文化激進主義”派。如果只就文化思想論文化思想,只就意見論意見,而暫且不談政治主張、政治行動,那麼,雙方的差別,只在於此。特別要看到,就是公認的“激進派”中,也還保留著許多很不“激進”,甚至被認為是“保守”的東西。
試舉一例。我國晚清時期有一份在巴黎出版的刊物叫《新世紀》。這是一份眾所周知的“激進主義”刊物。因為,它在政治上宣傳無政府社會主義,在文化上提倡“廢除漢字”。說它“激進”,一點也不為過。不過,如果仔細閱讀,我們也會在其中發現一些和它所宣傳的那種“激進”的“世界主義”主張性質大不相同的東西。比如,廢除漢字,這份刊物認為:“漢文為最大多數支那人最篤信的保守之物,故今日救支那之第一要策在廢除漢文。”並提出用三種辦法來“廢除”:一、選用任何一種歐洲流行的語言,如英、德、法語來代替中文;二、用世界語來代替中文;三、用羅馬字注音來改造或取代中文。他們認為這樣做了之後,“對於支那人進化之助力,定能速增”[1]。但是,就在他們談到怎樣廢除漢文的具體行動時,卻流露出十分強烈的民族情緒。他們認為:廢漢行動的“主動權”一定要掌握在中國人手中,絕不能被外國人奪去。因為當時世界文化競爭的局面十分激烈,中國人要早點動手,儘早廢除,如果動手晚了,漢字在世界文化的競爭中已經被人擠垮,淘汰出局,到那時,文化上生殺予奪的大權已經被外人奪去,中國人就無法控制局面了。一位署名“木”的先生在《新世紀》上撰文這樣寫道:漢文既“無生存之能力,與其為他邦文字所壓倒,不如由吾人自擇一種良善之公語以代之”。他特別強調,“新語”的傳播,“仍宜由吾人發展,不可專任外人”。如果“任之外人,則人為主動;發之由我,則我為主動——而人為相助,主奴之界,不可不爭也”[2]。作者在這裏強調“主奴之界”的區別,很值得注意。它告訴我們,即使是主張“世界主義”的先生們,也不能完全拋棄他們“民族主義”的老根。
這個例子說明,“激進”中有“保守”成分;“保守”中有“激進”因素,“世界主義”與“民族主義”兩者之間也常常是交叉互見的。看來,只有這樣分析,才能做到比較符合實際,也才能切中問題的要害。當然,這裏不是作理論判斷,只不過是作事例分析而已,然而,卻已經使我們看到,如果不多下幾番“循名責實”的功夫,那麼,要想在所研究的問題上有所進展,大概是很困難的。
(後按:目前歐洲各國政治生活中的變動給我們帶來十分有趣的消息,一些在歷史上素有“保守”之稱的政治派別漸漸變得“激進”,而那些曾被普遍認為“激進”的政治派別則又變得漸漸“保守”起來。這種新現象、新消息難道不使我們更加感到對“保守”、“激進”這一類概念非下“循名責實“的工夫不可嗎?)
(資料來源:《中州學刊》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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