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鄗鼎與《理學備考》

 

20世紀30年代,徐世昌先生主持編纂《清儒學案》,以山西理學名儒範鄗鼎列於該書卷28,題名《婁山學案》。徐先生謂:“三晉理學,最稱敬軒,複元辛氏,實衍其緒。婁山祖父,皆游辛門,淵源既有所自,複能 顓精壹意,講學不倦,巍然為清代山右儒宗。《理學備考》一書,亦夏峰《宗傳》之亞也。述《婁山學案》。”[1] 徐先生以范鄗鼎彪西為清代山右儒學開派宗師,名副其實,洵稱公論。以下,謹將范先生學行及三種《理學備考》大要稍事梳理,敬請方家大雅賜教。 

 

範鄗鼎學行述略 

 

範鄗鼎,字漢銘,號彪西,學者稱婁山先生,山西洪洞人。生於明天啟六年(1626),卒於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享年80歲。 

山右為理學之邦。明初,薛瑄倡學河東,悃愊無華,篤守朱子,影響有明一代理學甚巨。當明末季,辛全崛起晉中,近承薛瑄,遠紹朱子,以所著《養心錄》而作育一方人才。鄗鼎祖弘嗣,字竹溪,父芸茂,字丹虹,俱及辛氏之門受學,理學傳家,祖孫接武。芸茂孝友誠篤,尤能力行辛氏所教執敬之學,明亡不出,卒於家。鄗鼎自幼秉承庭訓,服膺辛氏學說,步趨父祖,讀《毛詩》,好《左傳》,兼擅五經。順治二年(1645),以五經應試,翌年即名列副榜,八年(1651),舉鄉試。十八年(1661)春,在京應禮部試,本已中士,未待放榜,“抱病先歸”[2] 。康熙三年(1664),因病未赴殿試。六年(1667),成進士,名列三甲,歸班候選。十三年(1674),以母老奏請終養,奉旨允行。從此養母不仕,承歡菽水,不異孺慕。 

鄗鼎蟄居鄉里,閉戶不入城市,承父祖遺志,留意鄉邦文獻,輯刻嘉言懿行。早在順治十二年(1655),鄗鼎讀其祖所輯《三晉正學編》,即已漸悟:“人不為理學,將為何如人?文不為理學,將為何如文?”於是由辛氏學入門,進而究心濂、洛、關、閩先生學,“知淡八股而嗜理學”,“知主河津而輔余姚”。[3]終養之後,先以五經書院,繼建希賢書院,設講堂,置學田,聚徒授業,“合舉業、理學而一之”[4],以轉移一方風氣。 

自康熙十四年(1675)十一月起,范鄗鼎振興一方儒學的努力引起山西地方當局重視。十七年正月,清廷詔舉博學鴻儒,鄗鼎因之而列名薦牘。一如先前告養,此番仍以高堂色養,堅不就征,三上呈詞,重申“既列終養,不宜出仕”,斷不可“破終養之例,行欺罔之私”,以“鼎一人而玷國典”[5]。一時儒林,取鄗鼎與陝西李顒、江西魏禧、浙江應撝謙並稱,有“商山四皓”之比。 

康熙十七年以後,為表示對清廷崇儒重道國策的擁戴,順應開館纂修《明史》的需要,鄗鼎開始結撰《明儒理學備考》,以表彰明代理學諸儒學行。訖於康熙四十年,主要精力多用於《明儒理學備考》、《廣明儒理學備考》的纂輯之中。二書告成,自康熙四十一年起,又致力清初理學諸儒學行的表彰。其間,輯刻鄉邦賢哲著述,董理大儒嘉言懿行,則始終如一,盡心盡力。據康熙三十八年夏《五經堂既刻書目》記,截止是年,鄗鼎輯刻圖書計有《禦制勸善要言》、《三晉語錄》、《重訂晉國垂棘》、《三晉詩選》、《薛文清讀書全錄》、《辛複元四書說》等,凡30餘種,數以百卷之多。 

康熙四十二年(1703),聖祖西巡,十一月初四日,在洪洞召見鄗鼎,鄗鼎進呈《明儒理學備考》、《明儒廣理學備考》,並奏正結撰《國朝理學備考》,行將刻竣。聖祖為之欣然,賜手書“山林雲鶴”四大字。年屆耄耋,抱病著述,最終將鄗鼎晚年心血耗盡。四十三年歲杪,補輯《國朝理學備考》費密學行資料擱筆,即於翌年溘然長逝。 

范鄗鼎一生,以振興三晉儒學為職志,“不別宗派,不分異同”[6],光大理學,鞠躬盡瘁。故世之後,門人私諡文介先生,從祀鄉賢。所著序記、書劄、傳狀等,輯為《五經堂文集》刊行。《明儒理學備考》、《廣明儒理學備考》及《國朝理學備考》,則不脛而走,流傳有清一代,至今猶為董理理學史學人所重。 

 

兩部《明儒理學備考》 

 

鄗鼎著《明儒理學備考》,肇始於康熙十七年正月。關於是書之撰述緣起,卷端《凡例》首條言之甚明:“聞喜朱小晉(諱裴)先生,序小刻《紀略》曰:‘予向在台中上封事,有請修《明史》一疏,奉有諭旨。同官顧西巘(□□)先生,有請增從祀一疏,部複可其議。’鼎觀近日,又有命禮臣刊《性理大全》之典,有纂修《孝經》之典,私喜昭代崇儒重道,留心理學,非一日矣”[7]。綜觀此條所言,鄗鼎修書之舉,緣由主要有三:一是廷臣開館纂修《明史》的呼聲,二是朝中新增從祀大儒之議,三是清廷崇儒重道,留心理學決策的日趨明朗。 

緣起既明,如何將撰述宗旨付諸實施,便成一關鍵問題。在這個問題上,鄗鼎有一始終恪守的信念,即“學問只怕差,不怕異”[8]。也就是說,學問只怕背離正道,出現偏差,而不怕存在認識的不同。具體到有明一代從祀孔廟的四大儒而言,鄗鼎認為,薛瑄 、胡居仁之學為一類,王守仁、陳獻章之學為另一類。若再加細分,則四家之學皆可各為一類。然而儘管路數不同,卻未可軒輊,四家實是相輔相成。鄗鼎的結論是:“薛胡之學,參以王、陳而薛、胡明;而王、陳之學,亦因薛、胡而益明也。”[9]秉持此一宗旨,鄗鼎於明清之際諸多理學史著述的偏頗提出批評,指出:“近人匯輯理學,必曰孰為甲,孰為乙,孰為宗派,孰為支流,孰為正統,孰為閏位。平心自揣,果能去取皆當乎?多見其不知量也。”[10]因此,《明儒理學備考》一反其道,“書名《備考》,待人以恕”,“不敢雲宗,聊以備考焉耳”[11] 

由康熙十七年正月始撰,至十九年十月第二篇序文脫稿,《明儒理學備考》初步編成。二十年,是書首次付梓。書凡16卷,卷16系輯錄辛全《理學名臣錄》而成,卷710為孫奇逢《理學宗傳》之傳記摘編,卷1116乃鄗鼎本辛、孫二家意,博采諸家傳記所作續補。據著者自述,所徵引諸書依次為《聖朝明世考》、《名臣言行錄》、《仕國人文》、《道學正統》、《道學羽翼》、《聖學宗傳》、《京省人物志》及諸家文集等。 

康熙二十八年春,鄗鼎得熊賜履著《學統》、張夏著《洛閩源流錄》,複取二家所錄理學諸儒傳記,將《明儒理學備考》增補為20卷。二十九年冬,黃宗羲弟子仇兆鼇,將黃著《明儒學案》總目寄鄗鼎。三十三年二月,兆鼇複遣專人送新刻《明儒學案》至洪洞。於是鄗鼎再取張、黃二書,續輯《明儒理學備考》為34卷。至此,《明儒理學備考》終成34卷定本。 

《廣明儒理學備考》為《明儒理學備考》之姊妹篇。《備考》系明代理學諸儒傳記彙編,以人存學,《廣備考》則專輯諸家語錄、詩文,以言見人,先行後言,相得益彰。兩書間的這一關係,《備考》卷首《凡例》有專條說明,鄗鼎謂:“辛集止載本傳,不載語錄。孫集于本傳之後,有語錄者,或載十餘節,或數十余節,言行俱存,誠為完書。余於語錄盡刪,竊取吾夫子躬行心得之意。或曰,六經皆聖賢之言,此何居?余曰,續有《廣理學備考》一書,皆聖賢之言也。在後世視聖賢,非言莫傳,而聖賢在當日,先行為急。餘所以分本傳與語錄而二之也,善讀者自能一貫。”[12]可見《明儒理學備考》結撰之初,著者即有纂修《廣明儒理學備考》的計畫。 

康熙十九年十月,《明儒理學備考》初成,鄗鼎便著手《廣明儒理學備考》的結撰。至二十三年九月,《廣明儒理學備考》初編告竣,著者于《凡例》首條重申:“前刻《理學備考》,有傳者止錄一傳,無傳者節取序志,其於嘉言善行,尚多掛漏。餘下愚終未得門而入也,此廣之不容已也。且前刻綱也,茲刻目也,前刻經也,茲刻緯也,合而讀之,理學之事備矣。” [13] 

一如《備考》,《廣備考》亦以薛、胡、王、陳四家冠於書首,領袖群儒。凡于著錄諸家,不分門戶,無意軒輊,旨在一致百慮,殊途同歸。鄗鼎於此有雲:“易有太極,是生兩儀。一陰一陽,一柔一剛,一動一靜,一語一默,處處皆有,物物皆然,何獨至於理學而疑之?他不具論,宋有考亭,即有象山,明有薛、胡,即有王、陳。鹿伯順解由堯舜至湯一章,有曰:‘見知都得兩人,政為怕拘一人之見,或見不全也……人知朱、陸之不同也,而不知朱、陸未嘗不同’。鹿公之言如此。生安勉強,殊途同歸,德行文章,百慮一致,我思鹿公,實獲我心。”[14] 

《廣明儒理學備考》的結撰,“見一集乃廣一人”[15],續得續刻,多歷年所。康熙二十七年正月,重訂再刻。三十一年九月,三訂三刻。爾後再經增補,於三十三年夏,終成48卷完書,著錄一代理學諸儒凡80家。 

 

關於《國朝理學備考》 

 

鄗鼎一生精力,幾乎皆在兩部《明儒理學備考》的纂輯之中,用力勤苦,用心深遠。然而于當朝理學,其態度若何?康熙二十九年二月,同年廷臣許三禮有書自京中來,稱道鄗鼎董理有明一代理學之功。鄗鼎欣然複書雲:“蕪刻兩《備考》,原不欲使一代正學湮沒。今史館纂修《明史》,其中自有文章巨公,弟不敢望其項背。然論三十餘年搜求之苦,刊刻之費,性情在此,寤寐在此者,弟亦不敢多讓也。”書末且告三禮,擬于日後將許氏《政學合一》諸書錄入《本朝理學》[16]。其實早在之前四年,前輩重臣魏象樞來信,即已詢及“本朝之講理學有著作者,”準備如何處理的問題。鄗鼎就此答雲:“本朝理學,有志未逮,俟明儒草草就緒,然後可漸舉也。”[17]可見,在致力表彰明代理學諸儒學行的過程中,鄗鼎已對當朝理學的梳理有過考慮。 

康熙三十三年,兩部《明儒理學備考》最終完成。適逢是年閏五月初六,清聖祖以《理學真偽論》為題,在瀛台考試翰林院眾臣。試畢,命大學士張英傳旨:“你們做《理學論》,哪知江南總督于成龍是個真理學。”又明示諸臣:“理學原是躬行實踐。”[18]鄗鼎得悉此一重要消息,至為鼓舞。因為一則康熙二十五年秋,他曾就于成龍入祀太原三立祠一事,數度呈書山西地方當局,且於翌年春喜獲如願。再則兩部《明儒理學備考》的刊行,根本宗旨與三立祠立德、立功、立言之意,名異而實同。第三是在康熙二十五年七月,于答魏象樞書中,闡述過如下理學觀:“小刻《廣理學》,仍以理學為主。竊謂理學二字,必得文章、事功、節義,而學始實,而理始著,始可見之行事,而非托之空言矣。”[19]因此,鄗鼎“私喜腐儒迂見,不悖於聖訓如此”[20]。於是經過數年的搜集資料,《國朝理學備考》的纂修,遂於康熙四十一年秋開始。 

《國朝理學備考》為鄗鼎晚年的重大編纂勞作。一如前刻兩部《明儒理學備考》,著者開宗明義,即揭出本書之撰述宗旨。一是“愚論理學,但以躬行為主,非此族也,不列集中”。二是“論學歸宗,論學歸善也,雖謂前後三《備考》,同一迂見可也”。三是“但有一言一行,一念一事,合天理、順人情者,即登於冊”。四是“予之為《備考》也,內而自考,外而考人,既望之《備考》者,並望之讀《備考》者。”五是“隨得隨錄,意無軒輊”。[21] 

全書所錄凡26家,依次為許三禮、熊賜履、陸隴其、党成、湯斌、魏象樞、于成龍、李 、李生光、劉芳喆、王士禎、李鎧、曹續祖、王端、趙侶台、費密、施閏章、陶世征、  繆彤、趙世麟、彭瓏、施璜、吳肅公、汪佑、竇克勤等。書不分卷,一人一編,若人自為卷,則可視作26卷。各編文字多寡不一,最多者為熊賜履,凡二冊,可視作上下二卷,最少則趙侶台,僅語錄數條,寥寥兩頁。 

是書編纂體例,與前二《備考》略異,系合著錄理學諸儒言行為一。所錄各家,有已定、未定之別。何謂已定、未定?鄗鼎於卷首《凡例》釋雲:“昔刻兩種《明儒備考》,愚意既見《凡例》中。茲刻愚意同前,而小異者,有已定、未定之別。於已定者,或行狀,或志傳,或節取名篇,或妄自杜撰,謹成一篇,而並錄其著作。此其同也。於未定者,或台閣奏疏,或山林撰述,或詩歌語錄,或論序書柬,或長篇,或短劄,總錄其著作,而狀傳姑俟之他日。此其異也。”[22]若于成龍、魏象樞、陸隴其、湯斌、許三禮諸家,即屬作古論定者。其他各家,或人尚健在,或所錄資料不全,則多屬未定。 

凡所著錄諸儒,大體先為生平簡歷,並附鄗鼎按語,隨後則是學術資料彙編。所錄資料凡分四類,一為語錄,二為文集,三為詩詞,四為諸儒評論。 

鄗鼎將《國朝理學備考》付梓 ,已屆77歲高齡。雖抱病山中,潛心編纂,無奈風燭殘年,不堪重荷,未待全書編成,即告賚志而歿。因此《國朝理學備考》實為鄗鼎未完之書,故而字裏行間,每每可見其子  所作續補。也唯其如此,全書所錄各家,未及以年輩先後為序,頗多參差不齊。與前刻兩《備考》不同,前二書流播有年,已成定本,朝野名臣序跋,比肩接踵,同調共鳴。此書則匆匆問世,璞玉待琢,除卷首《自序》、《凡例》之外,別無其他序、跋。儘管如此,因為書中所錄均系得自各家近刻,或手自抄錄,多具文獻價值。尤其是諸儒與著者往還之若干書劄,多涉一時學術消息,於知人論世彌足珍貴。他如諸家傳狀之輯錄,見聞真切,亦可補官修史書之闕略。因此,考論清初理學,鄗鼎所著依然不失獨具之學術價值。 

 

 

(資料來源:《清史論叢2007年號——商鴻逵先生百年誕辰紀念專集》,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6年版。) 



[1] 徐世昌:《清儒学案》卷28,《娄山学案》。

[2] 范鄗鼎:《五经堂文集》卷2,《四书反身录序》。

[3] 范鄗鼎:《五经堂文集》卷2,《李礼山达天录序》。

[4] 范鄗鼎:《五经堂文集》卷2,《寿平阳石太守序》。

[5] 范鄗鼎:《五经堂文集》卷1,《辞荐举呈词》。

[6] 曹续祖:《读理学备考后识》,载《理学备考》卷首。

[7]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一条。

[8]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序》。

[9]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序》。

[10]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又序》。

[11]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五、六条。

[12] 范鄗鼎:《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十一条。

[13] 范鄗鼎:《广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一条。

[14] 范鄗鼎:《广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五条。

[15] 范鄗鼎:《广明儒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七条。

[16]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之许三礼卷,《与范彪西书四》附答书。

[17]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之魏象枢卷,《又与范彪西书四》附答书。

[18]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卷首,《自序》。

[19]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之魏象枢卷,《又与范彪西书四》附答书。

[20]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卷首,《自序》。

[21]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卷首,《凡例》。

[22] 范鄗鼎:《国朝理学备考》卷首,《凡例》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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