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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地位問題一直是太平天國史研究中的熱點問題之一。在1951年修訂出版的《中國近代史》上編第1分冊中,範文瀾先生就如何評價太平天國提出一個著名的論點,認為“太平革命最大的意義,就在於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提出政治、經濟、民族、男女四大平等的革命運動”(注:範文瀾:《中國近代史》上編第1分冊,人民出版社1951年11月修訂四版,第186頁。)。羅爾綱先生也持類似的見解,認為太平天國“是一個反封建的革命,男女平等是它的革命政綱之一”,“是婦女解放思想的第一個實行者。這樣廣大徹底的婦女解放運動,在俄國十月革命以前,世界歷史上不曾有過,真是人類最光榮最先進的運動”(注:羅爾綱:《太平天國的婦女》,見《太平天國史事考》,三聯書店1955年版,第318、340頁。)。男女平等一說遂成為評判太平天國婦女地位問題的一個主流觀點。從20世紀70年代末起,該觀點儘管越來越遭到質疑,但並沒有徹底動搖。在1991年出版的《太平天國史》一書中,羅先生仍然強調指出:太平天國的婦女“一洗三千年來中國封建社會束縛婦女而造成的卑怯懦弱以及依賴男子的性格”;“太平天國對婦女的解放,不僅是在中國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進的”(注:羅爾綱:《太平天國史》(全4冊),中華書局1991年版,第836、837頁。)。同年出版的《太平天國通史》一書亦雲:“太平天國提倡男女平等,婦女解放,設有女官制度。”“太平天國提倡平等思想,否定封建等級制,主張人與人之間的政治平等、經濟平等和男女平等,自天王以至全體人民都以兄弟姐妹相稱。”(注:茅家琦主編《太平天國通史》上冊,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567、586頁(執筆人杜裕根)。按:新近仍有學者撰文,認為太平天國“反對封建等級制度,提倡平等思想,提倡財產平均,男女平等”(蘇雙碧:《對太平天國運動的幾點看法》,收入《太平天國史新論》,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8頁)。)2000年夏熱播的大型電視連續劇《太平天國》更是著力渲染這種觀點。該劇塑造了洪宣嬌、傅善祥、蘇三娘等幾位美貌絕倫颯爽英姿的婦女形象,她們不僅富有氣節深明大義,而且參與機要共議大事,全劇給人以巾幗不讓鬚眉甚至陰盛陽衰之感。那麼,婦女在太平天國中究竟處於何種地位呢?本文嘗試結合對相關史實的考訂,再就該問題進行一番較為系統的探討。
一
耐人尋味的是,在考察太平天國婦女地位問題時,學者們所依據的史料或史實大體相同,但由於理解上的差異,所得出的結論卻不盡相同,甚至大相徑庭。
《原道醒世訓》是洪秀全早年撰寫的一篇宗教宣傳品,內雲“天下多男人,儘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儘是姐妹之群”(注:《太平詔書·原道醒世訓》,《太平天國印書》(全2冊),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5頁。按:《太平詔書》由三篇以“原道”為題的宗教詩文合輯而成,1852年刊行。)。這段話通常被視作太平天國提倡(男女)平等思想的依據。洪秀全此言的確切含義究竟是什麼?這就必須聯繫上帝教的“天下一家”理論來作具體分析。
“天下一家”理論是上帝教的核心教義之一。為什麼說沒有血緣親情的芸芸眾生彼此都是兄弟姐妹呢?洪秀全解釋說,世人雖然各有生身父母,但其靈魂皆稟上帝一元之氣以生以出,上帝是天下凡間大共之父,“普天之下皆兄弟,靈魂同是自天來”。因此,人們本不該存在此疆彼界之私和爾吞我並之念,理應彼此視同手足,習善正,棄奸邪,“相與淑身淑世,相與正己正人”,如此便能“行見天下一家,共用太平,幾何乖離澆薄之世,其不一旦變而為公平正直之世也!”(注:參見《太平詔書》,《太平天國印書》,第11、15-16頁。按:洪秀全後來又以是否敬拜上帝為標準,對“天下一家”的成員作了具體定義,宣佈凡溺信邪神者則為妖徒鬼卒,從而被排斥在“天下一家”之外。)“天下一家”理論是洪秀全嘗試改造世道人心與設計未來理想社會的理論基石。正是根據這一理論,太平天國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重新設計,於1853年頒佈了綱領性文獻《天朝田畝制度》。該文獻將其相關思想與規定精練地概括為26個字,即“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注:《天朝田畝制度》,《太平天國印書》,第409頁。按:以下該篇引文恕不一一注明。)。此外,“天下一家”的教義還被引申為一些具體的理念,諸如軍隊必須愛護老百姓,官長必須體恤士兵,強調關愛鰥寡孤獨廢疾等弱勢人群,等等。縱觀中國農民戰爭史,在理論上將農民對土地的渴求和均勻飽暖的願望表達得最為淋漓盡致、並且醞釀按照這種設想來重塑中國社會的,首推太平天國。
上帝教的源頭來自西方基督教,但世人靈魂均來自上帝一說在基督教中毫無依據(注:《舊約》僅宣稱上帝創造了人類始祖,並未論及上帝與亞當後裔之間靈魂上的生育關係;《新約》雖然強調上帝的父性,但僅是喻指上帝對世人的慈愛,渲染的是一種形而上的倫理關係。上帝教稱上帝為“魂爺”、“魂父”,並說洪秀全等首義諸王的靈魂與肉體均來自上帝,是上帝的親生子(蕭朝貴是帝婿)。這成為洋人詬病上帝教的原因之一。),純粹來自洪秀全個人的靈感。洪秀全據此推衍出天下男女都是兄弟姐妹的結論,單純從字面上理解,這在當時的確是驚世駭俗之論。曾國藩便避重就輕,就此責難太平天國,宣稱“自唐虞三代以來,曆世聖人扶持名教,敦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偽君偽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姐妹也”,認為這是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一旦掃地蕩盡”(注:《討粵匪檄》,《曾文正公全集·文集》卷三。)。這一論斷在民間尤其是士大夫中很具有煽動性。
不過,曾國藩的分析終究仍屬於皮相之見。事實上,太平天國不僅從未否認五倫關係的存在,而且還異常重視。在宣傳四海皆兄弟、民胞物與等觀念的同時,太平天國強調,儘管芸芸眾生同為上帝子女,彼此都是兄弟姐妹,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又各有名分,而且這種上下尊卑關係是由上帝一手排定,體現了上帝的意志。在此意義上,洪秀全又將“人倫”稱作“天倫”,認為“子不敬父失天倫,弟不敬兄失天倫,臣不敬君失天倫,下不敬上失天倫”,正言厲色地宣稱“只有媳錯無爺錯,只有嬸錯無哥錯,只有人錯無天錯,只有臣錯無主錯”(注:《天父詩》第378、475首,《太平天國印書》,第630、644-645頁。)。為了嚴格區分上下尊卑,使人們在等級制給自己圈定的位置上對號入座,太平天國同樣敦促人們習禮,並強調“正名”。《天情道理書》即雲:“抑知禮之用,和為貴,為上者不可以貴淩賤,不可以大壓小;為下者不可以少淩長,以卑逾尊。務宜以禮自持,以和相接,方不失為天國之良民也。”(注:《天情道理書》,《太平天國印書》,第529頁。)《王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證福音書》則引天王預詔曰:“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婦不婦,總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注:《王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證福音書》,《太平天國印書》,第714頁。)此語源自《論語·顏淵》,但已添加上“夫婦”的內容,以湊成完整的君臣、父子、夫婦三綱。
與推行禮教相呼應,太平天國建立了一整套禮儀制度,早在建元之初便頒佈《太平禮制》,按照尊卑等級,規定了各級職官及其親屬的不同稱謂,極為繁瑣。定都天京(今南京)後,太平天國的禮儀制度日臻完善,從府邸、官印、儀衛輿馬到飲食、服飾等,均按官職大小嚴格區分。例如,太平天國在建都初期特意發佈一份通告,嚴申“貴賤宜分上下,制度必判尊卑”,宣佈紅、黃兩色是官服的專用顏色,無官之人僅准用紅色包頭,其餘一概不得僭用,告誡人們“遵守禮儀,鄭重紅、黃二色,其已成之物,只准穿在內服,不准作為外觀。倘限期已滿,一經查出,按照天法,斬首不留”(注:《佐天侯陳承鎔曉諭》,《太平天國文書彙編》,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90-91頁。)。這種思想和制度還被正式寫進了《天朝田畝制度》中。它將所有社會成員劃分為“功勳等臣”和“後來歸從者”兩大類,規定前者“世食天祿”,而後者則承擔“殺敵捕賊”、“耕田奉上”的義務。可見,田產均耕、財富均分的設想實際上僅適用於“後來歸從者”的範圍,相對於特權階層“功勳等臣”來說,兩者的政治、經濟地位並不平等。僅以女性為例,定都以後,太平天國將不少陣亡將領的女眷封為恩賞各職。這些女官均享有特權,“無不錦衣玉食,出入鳴鉦乘馬,張黃羅繖蓋,女侍從數十人,喧闐於道”(注:張德堅:《賊情匯纂》卷三,《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第2種《太平天國》(以下簡稱《太平天國》)第3冊,神州國光社1952年版,第110頁。)。既然連女性內部也嚴判上下尊卑,無法體現平等,又怎麼能夠奢望太平天國會實行男女平等呢?換句話說,在全體成員的社會地位並不平等的前提下,男女平等又從何談起呢?
太平天國在推崇禮義人倫的同時,反復強調世人都是兄弟姐妹,試圖借虛擬的親情來化解君民士庶之間的隔膜或矛盾,營造一個和諧有序的社會,這種設想無疑有值得稱道的一面。在起義初期,上帝教的“天下一家”理論極大地迎合了下層民眾的心理,成為太平軍將士征伐江山的巨大精神源泉。但是,既強調世人都是兄弟姐妹,同時又嚴判上下尊卑,如何使兩者並行不悖,這卻是太平天國始終也無法解開的一個死結。歸根到底,太平天國要求人們各按人倫關係中的名分行事,不得越雷池一步,並且切實推行等級森嚴的禮儀制度,從思想到實踐,都沒有跳出傳統的窠臼。以絕大多數人的卑賤來襯托極少數人的尊貴,這就註定了“四海皆兄弟”、“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等理念最終僅徒有宣傳層面上的意義,也註定了太平天國無力掙脫封建制度的六道輪回。總之,“天下多男人,儘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儘是姐妹之群”一語並不包含男女平等之類的近代平等思想。(注:太平天國充其量僅承認人人都有拜上帝的平等權利,但即使是在舉行拜上帝儀式時,君臣主僕的名分和與上帝的親疏關係也被限定得涇渭分明。參見拙著《太平天國宗教》,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269-270頁。又,有人指責洪秀全是一個借“邪教”起家的騙子,徹頭徹尾利慾薰心的政治野心家;也有人認為洪秀全起初具有平等思想,後來才逐漸蛻變。筆者認為,洪秀全最初抱有救世救民的熱忱是毋庸置疑的,但他從未萌發過任何近代意義上的平等思想,其思想自始至終只有量變,沒有質變。)
以上所論述的內容斑斑可考,可以說是盡人皆知,但倘若我們出於為尊者諱的考慮,不予以正視或承認,而是拘泥於歷史的表像,有選擇地根據片言隻字來進行簡單的推斷,那麼,我們就難免會得出似是而非的結論。又如,有研究者根據《天朝田畝制度》中“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的規定,認為這說明太平天國明確規定婦女在經濟上擁有與男子同等的地位。其實,該分田方案帶有濃厚的空想色彩,最終沒有也不可能付諸實施。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包括洪秀全在內的太平天國核心人物大多為客家人,在客家社會,男子一般外出謀生,女子通常是家庭的支柱,終日勞作不輟。太平天國將婦女列為分田的物件,與客家社會特殊的生活背景不無關係。這種思路固然值得贊許,但如果將其初衷理解為確立男女在經濟上的平等地位,則不免有些牽強,更何況按照《天朝田畝制度》的規定,全體社會成員的經濟地位並不平等,已見前述。
太平天國曾經在都城推行廢止纏足法令,組織婦女從事各種社會勞動。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封建社會要把婦女關在家庭,太平天國卻把她們解放出來,解放纏足,參加社會勞動,使她們也同男子一樣都得各盡所能,對社會有所貢獻,這一件大事,在中國婦女解放史上,是應該大書特書的。”(注: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第835頁。)這種說法值得商榷。
定都天京後,太平天國在城內大興土木,除部署防務外,還對舊有的文武衙署與民間峻宇豪宅進行大規模的擴建或修葺,改作諸王王府等各級官邸。太平軍的總兵力也擴充到十二三萬人,且戰事倥傯,軍需事務繁重而又緊迫。為了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太平天國不得不征派大量民女來從事各種勞作。當時,天京實行嚴別男女、拆散家庭的政策,全城民女按照軍事編制,每25人編為一館,從事削竹簽、挖壕溝、抬瓦、運糧、割麥、搓麻繩、劈柴等體力勞動;善女紅的女子則被編入繡錦衙,其繡花處曰繡花館,算是上差。婦女們領不到任何報酬,僅有口糧供應。顯然,這種勞動屬於戰時體制下的一種強制性勞役,與有意識地解放婦女參加社會勞動不能相提並論。
纏足是漢族女子特有的習俗,相傳發軔於五代時期,後來逐漸從上層社會蔓延到民間,被視為女性文雅和身份的象徵,是戕害廣大婦女身心健康的一大陋俗。太平軍中的首義女子以客家人和壯、瑤等少數民族為主,均天足健步,且大多跣足。定都後,她們紛紛出任管轄女館的各級女官,因為赤足泥腿,所以被江南士子譏笑為“大腳蠻婆”。太平天國禁止纏足,顯然受到了客家女子習俗的影響。該法令客觀上衝擊了纏足陋俗,但其最直接的主觀動機並不是為了保護女子的肢體不受摧殘,而是為了讓民女在拋卻弓鞋羅襪後能夠立即當差。正因為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所以太平天國沒有過多考慮民女身心的承受能力,推行該法令的手段較為簡單粗暴。曾有一士子認為“大者不能小,小亦不能大”,並就民女放足後立刻服役的痛楚狀描述道:“出令戒纏足,違者遇之恚。輕或施以鞭,重且系以械;遷怒小過摘,報怨苦旅派。鞋幫束腳松,鞋底觸石壞,十指抵地行,奇痛勝蜂蜇。趑趄又傾跌,此形實狼狽;臃腫又皸瘃,此病非癬疥。”(注:馬壽齡:《金陵癸甲新樂府》“禁裹足”詩,《太平天國》第4冊,第731-732頁。)另有一則史料亦雲:“賊蠻婆皆大腳,驅婦女出城當差,謂江南女子腳小無用……著其放腳。婦女皆去腳帶,赤足而行,寸步維艱,足皆浮腫,行遲又被鞭打。呼號之聲,不絕於道。”(注:沈雋曦:《金陵癸甲摭談補》,《太平天國》第4冊,第681頁。按:此類文字難免帶有感情色彩,不確或誇大之處在所難免,但所敍述的事實大體屬實,絕非憑空捏造。時人筆記中類似的記載俯拾即是,茲不一一羅列。)過去,我們對上述文字所反映的這一幕持回避態度,單純津津樂道於天京城“一日萬家纏足放”的所謂盛況,所得出的結論也就難免失之偏頗。
上文提到統領女館的各級官員主要由太平軍中的首義女子擔任。大凡認為太平天國提倡男女平等的論者,通常會列舉女官制度作為自己的論據之一。在太平天國,官員的任命與升遷除了受血緣、地緣因素的影響外,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軍功,二是科考。在分析婦女參政的實際情形之前,我們不妨首先就女性參加太平天國軍事、文化活動的情況略作考察。
金田團營期間,鑒於各地會眾都是舉家舉族參加起義,為了打破清軍的圍剿,適應流動作戰的需要,太平軍劃分男行女行,規定除洪秀全等少數核心人物外,一律嚴別男女,即使是夫妻也不得同宿,用軍事編制取代了作為社會細胞的家庭組織。在太平天國開國初期,婦女與男子並肩作戰,曾經立下赫赫戰功,蘇三娘便是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員女將。東王楊秀清後來就此褒獎道:“我們弟妹果然忠,勝比常山趙子龍。起義破關千百萬,直到天京最英雄。”(注:《天情道理書》,《太平天國印書》,第536頁。)定都以後,太平天國依舊在天京實行嚴別男女政策,將全城居民以25人為基本單位,分別按照性別編入男館或女館,已見前述。不過,此時的女館雖然亦稱“女營”,完全採用軍事編制,但隨著時過境遷,其職能已以從事後勤勞務為主,成建制的正式女軍實際上已不復存在。間有部分首義女子仍然參戰,也僅屬於在建都初期兵力不敷的情況下所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隨後便基本上消失。
科舉考試是太平天國延攬人才的一種手段,其文科考試依舊採用八股文與試帖詩的形式,但題目不是出自四書五經,而是依據上帝教教義。上元生員吳家楨《金陵紀事雜詠》有雲:“棘闈先設女科場,女狀元稱傅善祥。”附注曰:“賊將識字女子考試,取傅善祥為第一,喚入偽府,令司批答。”(注:轉引自汪堃《盾鼻隨聞錄》卷八,《太平天國》第4冊,第423頁。)太平天國是否專為女子開設過科舉考試?傅善祥究竟是不是名副其實的女狀元?學術界對此向有爭論。傅善祥是金陵人,20餘歲。在太平天國出版的《天父聖旨》一書中,她的名字被寫作“伏善祥”,其職銜為東王府的內簿書,相當於今天的文秘。太平天國的要員大多目不識丁,所以需要借重讀書人來代為批復文書。天京確實曾於1853年招考過女子,其宗旨正是遴選識字能書之人到各王府供職。這種考試既沒有經過縣試之類的層層汰選,也沒有年份與類別之分,與正式的女科顯然不是一回事(注:羅爾綱先生便糾正了“女科”的舊說,認為將這種考試稱為“女試”較為穩當。參見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第1288-1289頁。又,太平天國的知識份子政策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其主要特徵是使用但不重用讀書人。按照規定,即便是在科考中高中狀元者,也僅被授予指揮一職;在軍中專司筆墨的“書手”雖然頗受敬重,但其職權也僅限於書寫,其餘則無從置喙。)。傅善祥因為考中第一名,所以被約定俗成地稱為“女狀元”,可謂名不副實。隨著次年天京鬧起糧荒,大批民女被遣散出城,此類考試以後便再也沒有舉行過。
既然女性在太平天國的軍事、文化領域影響式微,處於邊緣地帶,婦女參政的實際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太平天國的女官主要分為兩個系統,一是統領女館的軍中官,二是在天朝宮殿(俗稱“天王府”)等王府中供職的朝內官。定都天京後,女軍每軍設一名軍帥,一軍帥統25名卒長,一卒長領4名兩司馬,一兩司馬管25人,即每軍下轄100個女館。全城女館共編為40軍,約10萬人。每軍軍帥之上,設監軍、總制各一人;但總理女館事務的則是男性,即春官又正丞相蒙得恩,“其各營女官及女巡查等,日三至而聽令焉”(注:張德堅:《賊情匯纂》卷二,《太平天國》第3冊,第59頁。)。前已說明,女館儘管實行軍事編制,但並不負有作戰的職責,而是以承擔各種雜役為主。江南女子盛行纏足習俗,從事戶外勞動本已十分勉強,出城作戰更是絕無可能。朝內官人數較多,職銜也相對較高,有軍師、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等名目。這與太平天國廢棄了宦官制度、一律改用女子執事有很大關係。以天王府為例,除洪秀全父子外,宮城內沒有任何別的男性居住,從鑿池挖塘、打掃禁苑,到天王的飲食起居、坐朝視事等,主要由各級女官負責打點。朝內女官包括職同、恩賞各職。例如,天王府內掌門、東王府內貴使均職同檢點。在繡錦衙任職的女官也是職同官,分設指揮、將軍、總制、監軍等職,其中女繡錦監軍計160人,每名監軍統繡工50人,整個繡錦衙共有女繡工8000人,專門製造各式冠服。恩賞各職屬於撫恤性質,大多封給陣亡將領的女眷,已見前述。如某檢點殉難後,其妻子或女兒則被封為恩賞檢點一職。
據統計,在定都初期,太平天國的女官一度達到6584人(注:張德堅:《賊情匯纂》卷十一,《太平天國》第3冊,第309頁。)。其女官人數之多,的確令人咋舌。然而,隨著民女的大量逃亡以及嚴禁男婚女嫁與夫妻團圓之法令的廢止,女館與繡錦衙急遽萎縮,女官的人數也隨之銳減。另一方面,在太平天國整個職官體系中,女官的地位無足輕重,主要負責女館和王府中的各種雜役,而且不少人屬於職同、恩賞性質的虛銜,根本不能參與機要或共謀軍政大事。因此,對於太平天國的女官現象,我們不能作出過於樂觀的評判。
通過上文對具體史實的考辨可以看出,婦女在太平天國的活動空間極為有限。這與洪秀全等人對婦女的定位有著直接的關係。1852年出版的《幼學詩》共收34首五言詩,內有8首詩分別以母道、媳道、姐道、妹道、妻道、嫂道、嬸道、女道為題,對女性在扮演不同角色時所必須遵循的倫理準則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妻道”詩雲:“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注:《幼學詩》,《太平天國印書》,第60-62頁。)用形象直白的語言灌輸三從四德的思想,並且堂而皇之地將其列為幼兒啟蒙讀物,洪秀全等人對待女性的心態由此可見一斑。次年春,洪秀全又頒佈一道詔旨,嚴申“男理外事,內非所宜聞;女理內事,外非所宜聞”(注:《嚴別男女整肅後宮詔》,《太平天國文書彙編》,第38頁。),重彈男主外、女主內的老調。1857年刊行的《天父詩》更是連篇累牘地闡述了類似的思想,茲不贅述。
楊宣嬌的遭遇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婦女在太平天國的命運。關於洪秀全等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上帝教別有一番解釋,說洪秀全是上帝次子、基督胞弟,馮雲山、楊秀清、韋昌輝分別是上帝的第三、第四、第五子,楊宣嬌排行第六,其夫蕭朝貴是上帝之婿,石達開排行第七。正是基於這種形而上的血緣關係,洪秀全稱楊宣嬌為妹,稱蕭朝貴為妹夫。(注:這種虛擬的血親關係比歷史上的桃園結義更近了一層,有利於加強領導層的向心力與凝聚力。由於對這種稱謂的由來一頭霧水,民間稗史一度將楊宣嬌誤傳為“洪宣嬌’,說她是洪秀全的胞妹。)楊宣嬌本是廣西桂平縣紫荊山區的一名農家女,在皈依上帝后異常活躍,成為拜上帝會中最為著名的女教徒,故各地會眾有“男學馮雲山,女學楊宣嬌”(注:T.Hamberg,The Visions of Hung-Si-Tshuen and Origin of the Kwang-Si Insurrection.HongKong,1854;Reprint by Yenching University Library,1935.p.34.)一說。她能夠與洪秀全等人以兄妹相稱,被列為上帝的獨生女,其地位與聲望不言而喻。然而,就是這樣一位聲名顯赫的女強人,還沒有等到金田起義爆發,便屢遭挫辱,從此風頭盡失。太平天國文獻儘管對此語焉不詳,但仍有一些線索可尋。據載,己酉年十二月十八日(1850年1月30日),蕭朝貴因楊宣嬌與陳二妹嫂嬸關係不和,恐楊宣嬌“未能遵正”,特意以天兄下凡的名義,告誡她要“煉得好好”。數日後,天兄又吩咐洪秀全“教導宣嬌”(注:《天兄聖旨》卷一,王慶成編注《天父天兄聖旨》,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7-28、33頁。)。時隔不久,天父(楊秀清)又親自出面,以“無謹逞高張”、“不遵天令亂言題”的罪名,下令將楊宣嬌杖責60大板,就連在一旁聽她“亂言講”的人也一同受到牽連。《天父詩》就此寫道:“奉天詔命盡勢打,亂言聽者不留情。”“若是不遵天命者,任從全清貴杖爾。”(注:《天父詩》第108-111首,《太平天國印書》,第589頁。按:文中“全清貴”分別指洪秀全、楊秀清、蕭朝貴三人。)看來,楊宣嬌所受的皮肉之苦不輕,免不了臀部鮮血淋漓,而且洪、楊、蕭三人似乎都參與了杖責。楊秀清等之所以在起義前夕毫不手軟地處置楊宣嬌,除利益衝突的因素外,與舊的觀念意識的日益膨脹也有很大的關係,其目的是為了馴服楊宣嬌,不讓她再那麼逞能,那麼不知收斂。在現存太平天國文獻中,關於楊宣嬌在起義後的活動沒有留下片言隻字。當年那個風風火火才華出眾的女子,已經基本上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了。
總之,洪秀全等人男尊女卑的觀念根深蒂固。因此,起義立國以後,尤其是在定都天京後,曾經為起義作出過巨大貢獻的廣大婦女便逐漸淡出太平天國的政治與軍事舞臺,其活動空間十分有限。
二
考察婦女在太平天國的社會地位問題, 自然不能撇開太平天國的婚姻狀況這一重要話題。《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在所著《太平天國:太平天國革命史,包括作者親身歷險的敍述》一書中,英國人呤唎 (A.F.Lindley)對太平天國的婚姻狀況頗多論述,內雲:“據我看來,太平天國社會制度中最值得稱讚的就是婦女地位的改善,她們已經由亞洲國家婦女所處的卑賤地位提高到文明國家婦女所處的地位了。太平天國革除了兩千年來婦女所受到的被愚昧和被玩弄的待遇,充分地證明了他們的道德品質的進步性。”“男女從未謀面即行結婚的舊俗,選擇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淨盡……太平天國的婦女擺脫了束縛,享有社會地位,從而他們的結婚也就成了愛情的結合。”(注:A.F.Lindley,Ti Ping Tien Kwoh:The History of the Ti-Ping Revolution,Including a Narrative of the Author''s Personal Adventures.London,1866.轉引自王維舟中譯本《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39、253頁。)有學者援引上述文字,讚譽太平天國“廢除封建的買賣婚姻”,“在婚姻制度上完成了它的反封建的業績”(注: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第831-832頁。)。事實果真如此嗎?
呤唎于1859年來華,原在英國駐滬海軍中服役,不久改從經商,次年秋進入太平天國境內採購生絲,對太平軍產生同情和好感,從此便與太平天國結緣。《太平天國》一書系呤唎1864年回國後寫就,共26章,每隔一章交替敍述太平天國史和他本人投效太平軍的親身經歷。但需要指出的是,該書對太平天國有不少溢美之詞,作者所講述的“親身歷險”內容也有很多誇張虛構的情節。僅就與婚姻相關的內容而論,諸如陳玉成在香港結識洪仁玕,與後者的侄女一見鍾情,後來一同投奔天京;贊嗣君蒙時雍企圖誘拐呤唎的未婚妻瑪麗,等等,純屬向壁虛構。更何況呤唎直到後期才與太平軍接觸,對早期的情形並不瞭解。因此,對於呤唎的敍述,我們不能不加甄別地一概視為信史。細加考訂便不難發現,呤唎對太平天國婚姻狀況所作的評述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天朝田畝制度》刊行於1853年,除規定“凡天下婚姻不論財”外,它還嘗試進行婚禮改革,強調必須舉行祭告上帝的儀式,“一切舊時歪例盡除”;宣佈“一夫一妻,理所宜然”,明確提倡一夫一妻制,等等。但是,該文獻頒佈之時,無論在軍中還是民間,太平天國都推行隔絕男女、拆散家庭的政策,男婚女嫁一事被無限期地推遲。因此,上述規定與現實嚴重脫節,僅是一紙空文,而且也是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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