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石達開是否投降的看法

 

石達開最後在大渡河覆滅,是否投降,是長期以來有爭論的一個問題。近年來,報刊上發表了很多文章,不同意石達開是投降的看法。有的認為石達開自縛投清營是“為了保護‘三軍安全’而寧願犧牲自己的革命行動”;有的認為石達開是在去清營談判途中“中計被俘”。他們還向投降說提出了一系列的質疑。本文就這些問題提出個人的看法。 

 

根據石達開投清營以前的表現不可能投降嗎? 

持反對投降說的同志提出,石達開在去清營前一周,還題詩石壁及對部屬表示過要“血戰出險,毋徒束手受縛”,“縱死□江定不降”,因而認為根據石達開在去清營以前的表現,不可能投降。對此,我們必須弄清楚,石達開是在什麼情況下講這些話,以後,隨著形勢的惡化,他的思想怎樣變化的。 

石達開部被圍困在紫打地後,于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初四組織第一次搶渡,沒有成功,又曾隔河射書給防守松林河北岸的土千戶王應元買路,被拒絕。這時,形勢雖然危急,但石達開憑著他轉戰十四年,“雖然遭艱難,亦□而複奮,轉敗為功”(薛福成《書石達開被擒事》)的經歷,在他沒有作最後努力之前,對搶渡、突圍仍抱希望。所以,就在射書給王應元被拒之後,他還鼓勵將士要“血戰出險,毋徒束手受縛,”(同上注)以及題詩石壁,表示“縱死□江定不降,”以堅定部眾突圍的決心。但四月十七日,石達開部“傾全力”搶渡大渡河及松林河又失敗了,而且糧食已盡,“至摘桑葉、掘草根,殺馬羸為食。”《太平天國資料》217219)接著,四月二十三日石達開再次搶渡。這次搶渡,石達開先派二百人沿河直下詐降,清軍覺得可疑,開炮轟擊。然後,石達開大隊水陸並進,船筏二十餘隻,每船載幾十人,結果,船筏因水急被沖覆五隻,其餘均被擊沉。石達開這次孤注一擲地搶渡又失敗了。二十五日,敵軍乘勢分別自松林河、馬鞍山兩路齊攻紫打地。石達開部的營寨被焚,輜重盡失,幾次搶渡失敗及這次紫打地營寨被襲擊,使石達開的主力損失慘重,從原有三、四萬人減至七八千人。他率餘眾東走老鴉漩。只是到了這個時候,石達開才感到山窮水盡,對搶渡突圍失去信心,因而發出《致駱秉章書》這封乞降信。(注)在這封信中,石達開充分暴露其嚴重的悲觀主義和失敗主義的情緒。說什麼“命薄時乖,故爾事拂人謀”,“天耶人耶,終窮無益,時乎運乎,窮竟不通”,“豈知逐鹿空勞,天弗從願,達思天既如此,人將奈何”。表現了對前途的絕望。這是石達開當時動搖投降的思想基礎,所以,《越雋廳全志》說石達開在敗走老鴉漩後,“進退戰守俱窮,頗有降心”。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石達開的妻妾五人、幼孩二人投水溺死。持反對投降說的同志提出,如果石達開投降的話,為什麼他在投降前一天讓他的妻妾自殺呢?關於石達開的妻妾、幼孩投水事,論者向來多認為是石達開命令的。但據賴學進所述:“是日,石逆得信,知大兵已集,遂率妻子而逃,有七賊婦至小河溺于水。”(《越雋廳全志》卷六之二)“七賊婦”系五妻妾及二幼孩共七人之誤。從上下文看,其意思系倉惶出逃途中溺水而死,並不是石達開命令投水的。又根據《石達開被擒就死事》記載:“二十五日,軍中聞決降,多自遣散,王妻妾赴水死”。這裏說的是石達開妻妾聽到決定投降的消息後,主動投水自殺,亦非石達開命令的。所以,石達開妻妾投水是否石達開命令的仍是一個疑問。退一步說,就算是由石達開命令的又能說明什麼呢?本文下面將分析到,石達開是為保全部下生命而投降,並估計投降後,清朝政府不一定能寬容他,他自己已有死的準備。同樣的理由,在投降前,讓他的妻妾投水而死,免得降後受辱,也是合乎他的思想發展的。 

 

《致駱秉章書》是“為了保護‘三軍安全’而寧願犧牲自己的革命行動”嗎? 

持“捨命全軍”說的同志以《石達開致駱秉章書》所說的“死若可以安將全軍,何惜一死”之類的話作為立論根據。但我們若全面分析這封信,應包括幾方面的內容:首先,石達開要求駱秉章“宏施大度、胞與為懷,格外原情,宥我將士,請免誅戮”,即為他的部眾向清軍乞生。這是全信的最主要的內容;其次,用什麼來乞生呢?雖然這封信字面上隻字未提投降的問題,但要清軍“宥我將士,請免誅戮”,而且還要“禁無欺淩,按官授職,量材擢用”,顯然,這裏包含著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先放下武器,向敵投降;再次,石達開表示他自己不“求榮以事二主”,為了他的部下不被殺害,即使要他“自刎”或被殺也“死不為辱”。應該指出,石達開並不是說他一定要死,不過是兩種思想準備,事實上他後來也未自殺。為什麼石達開要他的部下放下武器以求生,而他自己卻作死的準備呢?這是他考慮到他自己的經歷和地位與一般部將不同,“固知駱督之不見容”,(《紀石達開被擒受死事》)不能不有死的準備。最後,石達開提出,如果駱秉章不同意他的條件,他的部下不會“束手望天”,以此來威脅清軍將領一定要答應他的投降條件。顯然,這封信的要害是以他的部眾放下武器,向敵投降來作為敵人不殺他的部眾的條件,是一封地地道道的乞降信。即使按照他向清軍提的條件全部實現,也不能證明石達開不是投降,最多只能說明他是有條件的投降而已。 

 

石達開是去清營談判途中“中計被俘”嗎? 

持“中計被俘”說的同志作為主要根據的史料的賴執中所述:“四川總督駱秉章遣越雋廳參將楊應剛勸石達開解甲歸田,謂大渡河天險,決無法飛渡,今既已被圍,請解兵柄,來共商善後。石達開見大勢已去。不得已輕騎前往。楊乃設伏於涼橋。遂至被擒。”論者只取其中“楊乃設伏涼橋。遂至被擒”一句話。推論石達開是在去清營談判途中“中計被俘”。就賴執中所述全文來看,其前半部已說得很清楚,楊應剛勸石達開解甲歸田,石達開見大勢已去,同意解甲歸田,在“解兵柄”以後才獨騎去清軍營地共商投降後的“善後”問題。這說明石達開是在達成投降協定,解除“兵柄”即放下武器後去清營的。 

石達開是有勇有謀的人物。清軍在接受石達開投降時,不能不作防止詐降的準備,這是再愚蠢的軍事將領也會考慮到的一般軍事常識。所以當駱秉章聽到石達開可能來降的消息時,便“慮其偽降以緩我師,乘懈而逸,又慮諸將之不能善其後也”,(《黎雅紀行》)因此,他立即派布政使劉蓉前往大渡河前線處理。當達成投降協定後,“二十六日,應剛複令應元等戒備,以防詐降(《翼王石達開□江被困死難紀實》)並在清軍營地的路口涼橋設伏。一過涼橋,便是洗馬姑的清軍營地,石達開已在清軍控制之下,成了俘虜。總之石達開是在投降後赴清軍營地被俘的。“涼橋設伏”並不能說明石達開是“中計被俘”。 

 

石達開被處死前“梟桀堅強”的表現能說明石達開不是投降嗎 

當石達開及其部下被安置在大樹堡後,唐友耕“疑石達開中變,竟傳令將石達開父子及官佐護送渡河”,(同上注)把石達開等和其部下二千多人分隔開來。然後,又把這些繳了械的二千多人分批送過河到唐友耕營,全部被圍殺於大樹堡。 

石達開被送至唐友耕營以後,見其部下被阻渡分隔,“陰甚悔恨。”(同上注)他“悔恨”什麼?感到清軍不執行“保全全軍”生命、“解甲歸田”的條件,後悔自己上了當,痛恨清軍這種騙局。五月初三日,石達開等從唐友耕營被“起解”押赴成都。開始,仍穿戴天國衣冠:不帶刑具。但過了邛州以後,“清軍森列,止王輿,請上刑具”。到這時,石達開已進一步看清了所謂“保全全軍”生命的騙局,對邛州知州許培身說:“‘固知駱督之不見容也’,遂受刑具。”(《紀石達開被擒就死事》)正是由於這種“悔”和“恨”的心情,他被處死前,在敵人面前表現出:“梟桀堅強之氣”,“不作搖尾乞憐之狀”,便成為合情合理的事了。 

綜上所述:(一)楊應剛等以“保全全軍”生命,“解甲歸田”為誘餌,引誘石達開投降。石達開是在與楊應剛等達成投降協定,其部下已放下武器的情況下進入清軍營地被俘的,並不是去談判途中“中計被俘”。(二)石達開是在被圍困、陷入絕境的時候,為了保全部下生命而投降。就石達開不是為了個人貪生怕死來說,其投降的動機和情節與其他投降有所不同,我們應作出具體的分析和區別對待。但放下武器,“解甲歸田”,就其性質來說仍是投降,並不是什麼革命行動。而其後果和影響也是嚴重的。石達開全軍覆沒及幾千將士的鮮血就是對其投降行動最有力的批判。如果說用停止革命,放下武器來換取敵人不殺部下不算投降,反而是革命行動的話,在理論上是說不通的,也是十分有害的。 

注: 

《石達開致駱秉章書》發信時間,各種不同版本說法不同,《太平天國》(二)第760頁署的是“太平天國癸亥十三年五月初九書”。這天是陰曆的五月初六日。這時石達開已投降,正在被押赴成都途中,所以這個日期不可靠。《記石達開被擒就死事》說是在陰曆四月二十三日。據各方史料,這天,石達開部仍在紫打地作最後一次搶渡,尚未到絕望之時,不可能發這信。發此信的時間,應該是在四月二十五日石達開敗走老鴉漩之後,二十七日到清營投降之前這段時間。 

 

 

(資料來源:《學術論壇》198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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