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反儒”真偽辨

 

文化大革命期間出版的一切論及洪秀全的書刊,都說洪秀全是一個反儒的“法家”。這實在是對歷史的歪曲。 

洪秀全從小讀的是儒家的四書五經。在他三十歲以前,走的始終是通過科舉考試爭取高官厚祿的普通封建知識份子的道路,一直潛心于“聖賢之道”和八股文體。是追求“學而優則仕”的儒家門徒。 

他從十五歲起開始應試。二十三歲在廣州應試時偶然得到一本基督教的《勸世良言》,隨便翻閱一下即丟進書篋,未加重視。二十四歲又一次應試不取,悶悶不樂,回家生了一場大病。三十歲,他最後一次應試,也象過去一樣失敗了。上朝廷的路走不通,需要考慮另找出路,才憤激地宣誓:“從此不考清朝的科舉,要自己來開科取士。”功名幻想一再破滅的強烈刺激使他曾砸毀村塾裏供奉的“大成至聖先師”孔丘的牌位,但這並不能說明他思想深處已同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中國傳統文化徹底決裂。他創建“拜上帝會”時,需要創立一整套披著神秘色彩宗教外衣的革命理論,當然要排斥百家,獨尊自己所信奉的“獨一真神皇上帝”,反對一切其他的宗教和信仰。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仍自覺不自覺地應用儒家經典的語言,來幫助闡述上帝教的教義。據《太平天國革命思潮》一書中所作統計,孔孟的《詩》、《書》、《易》、《禮》、《論語》、《孟子》、《中庸》等書都曾被太平天國官書所引用。洪秀全在批判各種懷疑上帝教的論調時,總是先引“中國經史”為據,其次才引“番國聖經”為證。連洪秀全親手著述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原道覺世訓》等上帝教的經典,還引用了不少古典的屬於孔孟之道範疇的詩書中語。尤其是同時期所作《百正歌》更富於傳統思想。 

太平天國在其正式發難的第一年(1851)頒佈的《幼學詩》和《太平禮制》,都充滿孔孟之道的忠孝仁義思想。當時的一個叫毛隆保的知識份子在所著《見聞雜記》中就評論說:“《幼學詩》一本,後俱教人孝弟語,唯前一二頁系天主教語。”這本利用封建道德觀念來教育童蒙的教科書,把天朝的秩序規定為“生殺由天子,諸官莫得違”。把夫妻關係規定為“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這同孔孟之道宣導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類三從四德的教條,有什麼兩樣呢?《太平禮制》所訂各級官吏及其親屬的稱呼,均依尊卑等級而嚴格區分,這也是取法儒家。故時人評論說:“飾以儒術”,“大抵所學者,《詩》及《周禮》二經也。”(汪悔翁乙丙日記)。 

太平軍從廣西北上途中頒發的《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奉天討胡救世安民諭》和《救一切天生天養中國人民諭》等主要文告,只號召反對清政權,反對菩薩偶象閻羅妖,說這些都是魔鬼,並沒有提及孔孟和孔孟的書。只是到了一八五三年的革命最高潮中,太平天國一度曾公佈命令說:“凡一切孔孟諸子百家妖書邪說者盡行焚除、皆不准買賣藏讀也。”(詔書蓋□頒行論)然而只過了幾個月,洪秀全又突然下令宣佈“孔孟非妖書’,把孔孟的書,從“諸子百家妖書邪說”中單獨解放出來。洪秀全畢竟是儒生出身,總是同儒家藕斷絲連,無法決絕,特意垂憐孔孟,厚此薄彼之情,非常明顯。 

據《金陵紀事》一書記載:“八月初十日在南京開科取士,連出三示,用文用策,又謂孔孟非妖書。”考成豐三年八月十日,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九月八日,也就是西元一八五三年九月十日,時值革命高潮,洪秀全定都天京伊始,在百廢待舉的百忙之中,猶及時採取斷然措施,糾正反孔的過激政策,把孔孟之道從“妖書”中解放,允許士子誦讀,還提倡用考試方法選取儒生參加革命。當時洪秀全親自宣佈“開科取士”,前幾年(他三十歲那年)他所發的“自己開科取士”的誓言,終於實現了。這時他個人感情上對孔丘的反感也可能大大緩和了。 

洪秀全為了較系統地推廣儒家思想,還特意指派太平軍中最有學問的曾釗揚、何震川、盧賢拔等擔任修改儒家經典的工作,陸續刊佈了改定四書五經。改動的原則主要是兩條:凡是牽涉到鬼神喪祭的事,因與上帝教教義相左太甚,故刪去不存。按照表彰上帝、貶斥歷代帝王聖賢的原則,進行增字或改字,如“上帝”加上“皇”字為“皇上帝”;降歷代的“帝”為“侯”,“王”為“相”;把《論語》中的“夫子”改為“孔某”,“子曰”改為“孔某曰”。(據《金陵省難紀略》、《江南春夢庵筆記》、《汪悔翁乙丙日記》三書有關洪秀全改字刪書的記載)按照上述兩個原則,改動的只是雞毛蒜皮,而孔孟之道的精髓——整套封建政治理論和道德理論,則原封不動保留下來,刊成“欽定”的新書,利於儒家思想廣泛流傳。 

太平天國還公然以法令形式鼓吹孔孟之道“合於天情道理”,鼓勵士子多讀孔孟的書。《欽定士階條例》所附《勸戒士子文》中指出:“天父前降有聖旨雲:‘孔孟之書不必廢,其中有合於天情道理亦多。’既蒙真聖主御筆欽定,皆屬開券有益者。士果備而習焉,則煥乎成文、斐然成章。”又說:“誦書習史、博覽篇章,目染耳濡,課學即求心之道;通經致用,家修即廷獻之資。”洪秀全之所以欣賞孔孟之道,原來是認為孔孟之道在許多方面合於“天情道理”——即合于洪秀全本人的思想,因此決定利用它為自己的政權服務,“通經”為的“致用”,“致用”就是“廷獻”,他的政治目的說得再清楚也沒有了。 

所以革命後期總理天國朝政的軍師洪仁□(洪秀全的堂弟),公然以儒為榮,勸人“尊孔”。他在《欽定軍次實錄》中自稱:“生長儒門”;在《諭天下讀書士子》中自述:“喜讀古文綱鑒”;在《英傑歸真》裏說:讀書士子應思“學堯舜之孝弟忠信,遵孔孟之仁義道德。”他對洪秀全“遵孔”的思想可算是心領神會的了。 

洪秀全為什麼一度想反對孔丘,而又很快解放孔孟的書,甚至允許孔丘進他的天堂享福?洪秀全自己編造的“異夢”裏,用神話形式作了巧妙的解釋:秀全在天上遇見了孔丘,上帝責備孔丘的書錯謬太多,使“凡人不識朕”(意即未為上帝教直接服務),孔丘畏懼,私逃下天,“欲與妖魔頭偕走”,天父大怒,遣秀全及天使追回孔丘,把他捆綁鞭撻,但最後經過天兄(耶穌)求情,還是“念他功可補過,准他在天享福”。這段神話故事形象地說明了洪秀全同儒家的真實關係:洪秀全最初感到儒家理論是為封建統治服務的,即所謂“欲與魔頭偕走”,應給予批判;但是當自己所建立的政權最終擺脫不了封建統治的老模式時,就又覺得儒家學說畢竟還是非常有用的,找不到別的學說可以代替它,還不如把它修飾一番,用來為自己服務。所謂“功可補過”一語,完全道出了他的心意,就是要儒為我用。 

相反,我們翻遍洪秀全的全部著作,也找不出一句對法家的好評,他既沒有說過“法家非妖書”,也沒說過“法家之書不必廢”,更沒有說過“法家合于天情道理”,甚至尋不見“遵法”的片言隻字,當然找不見允許法家的任何先哲可以“在天享福”的事例。 

 

 

(資料來源:《復旦學報》197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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