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論楊秀清功過

  

楊秀清是太平天國革命的重要領袖人物。對楊秀清的評價問題,過去就有些歧異,近幾年來爭論更多。持否定觀點者,橫加貶斥;持肯定觀點者,原宥辯解。我認為楊秀清的功績卓著,過錯嚴重,應該一分為二,充分肯定其功績,認真分析其過錯。只有這樣,才能作出符合歷史事實的結論,也才有助於我們從中引出值得借鑒的經驗教訓。 

 

一 關於功績 

楊秀清自小“在家種山燒炭為業”(《李秀成自述》),“五歲失怙,九歲失恃,零丁孤苦,困□難堪”,“至貧……至苦”(《天情道理書》)。1845年左右,他懷著當時貧苦農民的革命激情,參加了洪秀全領導的“拜上帝會”。入會後,表現得“非常熱心及誠懇”,金田起義前兩年(1848年),拜上帝會在紫荊山根據地的主要領導人馮雲山被捕入獄,洪秀全赴廣州營救,拜上帝會一時群龍無首,會眾信心動搖,甚至有人“出言反對耶穌教訓,且引人離道”。因而在會內“兄弟中生出糾紛及有分裂之象”,革命組織面臨解體的危機。這時,楊秀清還沒有具體的領導職權,又不可能作出超越時代的救急決策,只能仿照民間所習慣的神靈附體的迷信方式,斷然偽裝“天父下凡”托身傳言,借助拜上帝會所崇信的唯一真神——“天父皇上帝”的權威,來號令群眾,穩定革命情緒。據記載,楊秀清在代天父傳言中,“嚴厲肅穆,責人之罪惡,……勸人為善及預言未來,或號令人應如何做法。其言辭大概留極深刻之印象於會眾”(《太平天國起義記》)。洪仁□也說:“東王蒙上帝降托,能知過去後來,令人欽服之至”(《洪仁□自述》)。又據《天情道理書》所講:“當其時真道兄弟姊妹多被妖人恐嚇,若非天父下凡教導作主,恐伊等心無定見,安得不忘卻真道,差入鬼路乎?”可見楊秀清的“代天父傳言”是他對革命“熱心及誠懇”的表現,是當時宣傳和組織群眾的一種有效方式,他利用這種方式,團結會眾,開展鬥爭,解脫了革命組織所面臨的嚴重危機,這是楊秀清革命早期的一大功績,應該予以肯定。正由於此,洪秀全由廣州返回紫荊山后,雖發現楊秀清“傳言”內容,“部分是從魔鬼而來”(《太平天國起義記》),但終於承認了楊秀清代天父傳言的合法地位。從此,楊秀清開始成為拜上帝會的主要領導之一。1850年金田“團營”時,他“掌握天國軍務”(《天情道理書》)。18513月,洪秀全封他為左輔正軍師和中軍主將。在領兵督戰中,他英勇機智,堅韌不拔。並與肖朝貴聯名或以代天父傳言的身份頒行文告,動員人民起義。185112月,太平軍在永安建制時,楊秀清被封為東王,並“節制”其他南、西、北、翼各王,成了掌握太平軍政治、軍事等領導實權的著名領袖。不到兩年的時間,他和天王洪秀全率領太平軍由廣西出發,橫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建都金陵,贏得了太平天國革命前期的輝煌勝利,為革命建立了卓越的功勳。 

究竟楊秀清的功績有多大,如何評價?我認為楊秀清作為農民革命的領袖人物,其主要功績,並不在於他破獲和判處了某些反革命謀叛案件,或是否執行了洪秀全的革命路踐,而應該看他對整個革命運動的發展所起的具體作用。列寧指出:“判斷歷史的功績,不是根據歷史活動家沒有提供現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他們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評經濟浪漫主義》,《列寧全集》第二卷)有些評論者,將評價楊秀清功過是非的標準,糾纏在是否執行了洪秀全革命路踐的問題上,這實質上就是根據現代的要求去衡量歷史人物。楊秀清所處的時代,“還沒有新的生產力和新的生產關係,沒有新的階級力量,沒有先進的政黨”(《毛澤東選集》合訂本第588頁),也沒有先進的理論,因而不可能產生一條什麼唯一正確的革命路踐。當時楊秀清除了拜上帝會的教義、教規外,也不可能認識到什麼是他必須忠實遵循的一條路踐。因此,評價楊秀清的功績,不能以是否執行了洪秀全的路線為前提,而應根據他推動革命向前發展的作用大小,或是否為革命“提供了新的東西”。只有這樣,才能作出符合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的正確結論。 

據此,我認為楊秀清的革命功績,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動員人民,“誅妖”“討胡”。 

“誅妖”、“討胡”是太平天國反對清朝統治的戰鬥口號。雖然最初是洪秀全借其宗教教義中的神、妖對立和他對人類社會兩大陣營的劃分而提出來的。但楊秀清在革命興起後,以聯名頒發詔諭的形式,進一步闡發了洪秀全關於上述兩大陣營互相對立的革命理論,使太平天國的戰鬥目標更加具體明確。這在《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和《救一切天生天養諭》等三篇革命檄文中得到了最集中的反映。他在檄文中指出:“魔鬼者何?就是爾等所拜祭各菩薩偶象也。各菩薩偶象者何?就是蛇魔紅眼睛閻羅妖之妖徒鬼卒也。蛇魔紅眼睛閻羅妖者何?就是……妖頭鬼頭”(《救一切天生天養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又指出:“胡虜(按指清朝統治者)妖人也”。“胡虜目為妖人者何?蛇魔閻羅妖邪鬼也,韃靼妖胡惟此敬拜,故當今以妖人目胡虜也”(《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正因為“胡虜”“率人類變妖類,拜邪神,逆真神,大叛逆皇上帝”,所以楊秀清把清王朝斥之為“妖清”(《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將康熙皇帝貶為“偽妖”(《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將咸豐皇帝貶為“滿妖”,認為他們都是“妖胡頭目”(《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在這裏,楊秀清把拜上帝會在宗教宣傳中的“妖頭鬼頭”、“妖徒鬼卒”完全和以清朝皇帝為首的反動統治集團疊合在一起,把“妖胡”、“妖清”、“妖人”和“閻羅妖”及一切“菩薩偶象”全部囊括于“魔鬼”的範疇之中。同時,楊秀清在上述文告中,根據洪秀全“普天之下皆兄弟”,“上帝視之皆赤子”(《原道救世歌》)的理論觀點,把各種可能團結的力量,都統一在他所謂“人民”的範疇之中。他認為“一切中國人民”不論“會黨”、“團練”、“英雄豪傑”、“名儒學士”以及“貪圖蠅頭,拜跪於狐群狗黨之中”或“從前不知大義,誤幫妖胡,自害中國”的漢族官商士卒,“儘是上帝子女”。而上帝“是天下萬國人民親爺”,故“天下一家,四海皆兄弟”(見《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救一切天生天養諭》)。楊秀清之所謂“一切中國人民”,雖然不可能是一種嚴格的階級陣線,而是以傳統的狹隘民族觀念來表述其“人民”的內涵,但他劃清了太平天國的“人”、“妖”界限和敵我陣營。所謂“魔鬼”、“胡妖”與“真神”、“人民”這兩大陣營的尖銳對立,就是當時廣大農民與清朝封建統治階級之間矛盾鬥爭的直接反映。他把“魔鬼”、“胡妖”視作革命大敵,萬惡之源,說它是“我中國世仇”,既是“上帝親爺仇敵,亦是本軍師(楊秀清)仇敵,又亦是爾等及天下萬國人民仇敵”(《救一切天生天養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尤其“胡妖”滿洲貴族統治集團,自“乘釁混亂中國”,即“妖人反盜神州”以後,“悉令削髮”,“壞先代之服冕”,“盜中國之天下,奪中國之衣食,淫虐中國之子女人民”,“虐焰燔蒼穹,淫毒穢震極,腥風播于四海,妖氣慘于五胡”,“惡極窮凶”,“胡罪貫盈”。他把全國人民革命鬥爭的鋒芒直接引向了清朝的反動統治。他憤怒地譴責清政府“縱貪官污吏佈滿天下,使剝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旁”;“凡有水旱,略不憐恤,坐視其餓莩流離,暴骨如莽”;“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當權,豪傑絕望”;“凡有起義復興中國者,動誣以謀反大逆,夷其九族”。“滿洲之所以愚弄中國,欺侮中國者,無所不用其極”,真是“罄南山之竹簡,寫不盡滿地淫汙;決東海之波濤,洗不淨彌天罪孽”(《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在我們現在能夠見到的太平天國本身的各種革命文告中,對清政府的反動統治,象楊秀清這樣尖銳深刻、淋漓透徹的揭露,是絕無僅有的。他以充沛的革命激情,極大的勝利信心,竭力號召人民“翻然醒悟”,“速即反戈替天誅妖”(《救一切天生天養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動員四方英俊“各各起義,大振旌旗、報不共戴天之仇,共立勤王之勳”,只要“同心同力”,奮勇“擒斬妖胡”,“縱妖魔百萬,詭計千端,焉能同天打鬥”!定要“興複久淪之境土,頂起上帝之綱常”,“肅清胡氣(氛),同享太平之樂”(《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太平天國詩文鈔》上)。正是由於這種堅定的勝利信念,他才斷然率領太平軍,衝破各種險阻,由廣西直入湖南,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 

太平軍進入湖南以後,“一路土民樂從”(《洪仁□自述》),“民至如歸”(《李秀成自述》),形成空前未有的參軍熱潮,很快擴軍數十萬,為太平天國前期的勝利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與楊秀清的積極動員號召顯然是有直接關係的。 

(二)審時度勢,抉擇戰略。 

金田起義後,清政府“聚集精兵全力攻剿”,反革命武裝三萬餘人從四面八方瘋狂反撲,妄圖“掃穴擒渠”(《東華錄》,咸豐朝,卷七)。前後八個多月內,太平軍一直在桂平、象州、宣武之間,輾轉反擊,堅守一隅。據調查材料,洪秀全早就提出了“一打南京、二打北京”(《太平天國起義調查報告》)的戰略口號,但沒有明確的行動部署,文獻資料中也缺乏載述。18519月,太平軍進駐永安後,封王建制,頒行曆法,大有在廣西建國立業之勢,休整達半年之久,不見行軍動向。最後,在清軍“四方圍困,內外不通”(《李秀成自述》),“糧草殆盡,紅粉亦無”(《天情道理書》)的被動形勢下,才突圍北上。就整個形勢考察,當時太平軍還沒有明確的戰略計畫,故每次戰役多屬被動進攻。永安突圍後,雖然師行間道,避實就虛,“乘勝長驅,逕撲桂林省城,以呂公車、方卓、雲梯蛇行匍伏,百道攻之”(《賊情匯纂》卷十一),但仍難以攻克致勝。最後,楊秀清令“暫行解圍,別作良圖,以謀進取”(《天情道理書》),先打興安縣,再破全州城。“此時,天威大振”(《蒙時雍家書》),遂使形勢為之一變。接著,攻入湖南境內,占領道州等地。太平軍開始轉入了主動進攻的發展階段。顯然,這是由於楊秀清提出了“進取”“良圖”的結果。 

但是具有戰略意義的進取方針,在太平軍進入湖南之際,還沒有成為能夠統一全軍的指導思想,在領導和群眾中都存在著嚴重的思想分歧。據清方記載,太平軍撤圍全州後,“洪秀全集群‘賊’商議,仍欲回竄廣東;楊秀清……力勸赴楚,……大股‘賊’眾遂於二年(1852年)五月,全數竄出粵境”(《盾鼻隨聞錄》卷一)。或雲:“楊秀清出廣西全州時,已有窺竄江甯之計,石達開勸令先行入川,再圖四擾,楊逆不從”(《發逆初記》)。又雲,因衡州、永州“兩城俱不能克,洪逆欲退回廣西,楊秀清以湖南魚米之鄉,連年豐稔……持議未決。隨營群眾均欲回粵”(《盾鼻隨聞錄》卷二),至道州後,“群‘賊’懷土重遷,欲由灌陽而歸,仍擾廣西,楊秀清獨為非計,曰:‘已騎虎背,豈容複有顧戀?今日上策,莫如舍粵不顧,直前衝擊,循江而東,略城堡,舍要害,專意金陵,據為根本,然後遣將四出,分擾南北,即不成事,黃河以南,我可有已’。洪逆等深然之,遂轉掠郴、桂,欲由衡郡下犯”(《賊情匯纂》卷十一)。以上所引,雖多誣衊之詞,但有兩個問題是可以肯定的。第一,從“會集群‘賊’商議”,“勸令先行入川”、“懷土重遷”、“持議未決”等情節中可看出,當時在太平軍內部對戰略決策,顯然存在著“進取”與“退回”的兩種思想分歧,並反復進行過討論。第二,楊秀清力排眾議,堅持了“進取”的主張,並且提出了“略城堡,舍要害”、“直前衝擊”、“專意金陵,據為根本”的一套比較完整的戰略原則。 

楊秀清“略城堡,舍要害”的戰略思想,雖然還沒有完全擺脫歷代農民戰爭中流寇主義的影響。但它有具體的“據為根本”的戰略目標,這應該是農民戰爭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尤其從太平天國的發展形勢來看,當時清政府的兵力還大量集中在兩廣地區,太平軍若重返廣西,無異自投敵網,毫無迴旋餘地,只有“舍粵不顧,直前衝擊”,才有出路。再者,太平軍的永安突圍和進軍湖南,徹底打亂了清政府的反革命部署,正忙於調兵遣將,這對太平軍的主動進攻非常有利。因此,楊秀清“略城堡,舍要害”,“專意金陵”的主張,確系克敵致勝,迅速建都南京的“上策”。所以很快克服了革命隊伍中“懷土重遷”的錯誤思想,在天王洪秀全“深然之”的情況下,順利地統一了各種分歧意見和進軍步調,使太平天國的革命事業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咸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太平軍決定撤離道州,開始按照楊秀清“略城堡,舍要害”,靈活機智,“直前衝擊”的戰略戰術,“取道攸、醴僻徑,兼程急馳”(《賊情匯纂》卷十一)。據《盾鼻隨聞錄》記載,“二十五日,攻圍桂陽州,……二十八日,破永興縣。二十九日破郴州。八月初四日,破醴陵縣。各邑望風奔潰,連破茶陵縣、嘉禾縣,穿城而過,未曾停留。……初八日,進攻長沙”。長沙未克,又主動撤圍,乘夜偷渡湘江,戈矛直指益陽。益陽破後,橫渡洞庭湖,“一日夜行七百里”(《盾鼻隨聞錄》卷二)。十月“初五日,踏破岳陽,初七日,……從岳州起程。千舡健將,兩岸雄兵,鞭敲金凳響,沿途凱歌聲,水流風順,計數日駐營鸚鵡洲”。十月十三日後,連破漢陽、漢口、武昌三鎮。自此,太平軍“威聲愈振,故兵不血刃以下黃州,一路望風而平”(《鏡山野史》)。太平軍進駐武漢三鎮後,革命內部又出現了幾種不同進軍方案的爭議(參見《發逆初記》、《盾鼻隨聞錄》卷二、《剿平粵匪方略》卷二二等),但在楊秀清的堅持下,仍統一於“專意金陵,據為根本”的這一戰略目標。據記載,“洪秀全既陷武昌,……與楊秀清等議所向。或言據武昌為偽都,遣兵取道襄樊,北犯中原。或言金陵府饒財富,宜踞為根本,徐圖進取,楊秀清主之,遂決意東”(《湘軍記》,《盾鼻隨聞錄》所記亦大略相同)。決定全軍沿江東下後,太平軍更是按照楊秀清的攻戰決策,水陸並進,勢如江河奔放,一瀉千里。由黃州起程,“至九江,破關而過,下經安慶、□(蕪)湖、採石磯,一路直搗南京,架雲梯,用大炮,二月(18533月),破城殲眾,官吏授首,勢若摧枯。粵王(按指天王)遂據南京。”(《鏡山野史》)正如太平天國有關詔書所講:“一路滔滔,勢如破竹”(《建天京于金陵論》),“戰無不克,攻無不勝”(《太平救世歌》)。這種勝利進軍的歷史奇跡,既是太平天國廣大將士英勇奮戰的輝煌戰果,也是楊秀清戰略思想的巨大勝利。英人麥高文說:“東王乃是英雄的征服者,因其軍事策略之優勝,故太平戰役之戰場得由廣西山中而移至中原平地”(《逸經》第33期第18 )。還應該說,再由中原平地而順江東進、建都金陵。故從一定意義上講,沒有楊秀清的戰略指揮,就沒有太平天國革命前期大進軍的勝利。至於“專意金陵,據為根本”的主張,如就一舉奪取全國政權的革命前景論之,雖不是唯一正確或最優勝的戰略抉擇,但建都南京無疑是太平天國革命迅速發展的最大成果。 

(三)設立“營規”,強化軍紀。 

楊秀清依據拜上帝會的“天條”戒律,在其“節制”各王、指揮太平軍作戰過程中,推行和制訂了一整套極其嚴格的軍紀法令,並將它輯錄成冊,名為《行軍總要》,作為革命隊伍的組織綱領,“刊刻頒行,使軍中將士循誦習傳,知所取法”。要求“在在恪遵金諭,事事不越範圍”(《行軍總要》序)。不論行營紮營,必須“一旗還一旗”,“一軍還一軍”,“行則同行,止則同止”,“不准混雜”;“不准假傳號令,妄講謊話”;“不准在街頭巷尾交頭接耳,私談議論”;“不准兵士非因公事過營歇宿食飯”;不准“沿途捉拿賣茶粥”者“挑送行李軍裝”;“不准損壞所過地方民間各器具以及在民房運化擄掠等情”。從行軍作戰到日常生活,都有極為嚴格的行動規範,如違逆者,均按“天法究治”(《行軍總要》)。象太平軍那樣完備詳盡的軍紀“規條”,在中國舊式的農民革命史上,是絕無前例的。有如《行軍總要》序言中所說:“東王……所設規條號令盡善盡美,誠為亙古未見未聞者也”。這種歷史的創舉,雖不是楊秀清一人的功績,但與他的直接領導、身體力行和治軍、立法之嚴是分不開的。 

太平軍進入南京後,楊秀清立即頒發“誥諭”,“約束兵士□准誅戳妖魔之官兵,不許妄殺良民一人”(《楊秀清誥諭南京人民》,見《太平天國史料》)。據某些目睹者記述,太平軍在南京城內,將“所有米糧多者歸聚一處,按人口給發登冊,民間物件,秋毫不動,內中若有人搶奪,即行梟首”(《金陵述略》)。甚至規定不論“何官何兵無令敢入民房者斬不赦,左腳踏入民家門口者,即斬左腳;右腳踏入民家門口者即斬右腳”(《李秀成自述》)。同時,他在組織革命隊伍時,還提倡對一般戰士必須“體惜”、“撫愛”。再三告誡“各軍各營,宜間勻聯絡,首尾相應,努力護持老幼男女病傷,總要個個保齊,同見天堂威風”(《天命詔旨書》)。凡“鑿池挖塘”等無關緊要者,“若遇天時雨雪霏霏,即令其暫且休息”(《天父下凡詔書二》);“凡巡更把卡兵士,若遇天寒雨雪之夜,尤當加以體恤”。要求“凡為佐將者當知愛惜兵士”,“視為骨肉一樣”(《行軍總要》 )。故在清方記載中,也有楊秀清“尤善撫愛夥党”(《武昌紀事》)之說。這表明當時楊秀清之善於“撫愛夥黨”,不僅在於能夠體惜兵士,而且還在於他把對兵士的“體惜”“撫愛”同推行嚴厲的軍紀法令互相結合起來作為用兵的策略。他嚴格約束兵士,是為了保護群眾利益,提高太平軍的戰鬥力,而撫愛兵士也是為了兵士能夠“寬意樂心”,“勇於從事”,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使太平天國革命之大事“易成”。這都說明東王楊秀清的軍事思想,確實高於同儕。他的部下讚頌東王“運籌帷幄”,“智慮精詳”(《行軍總要》 ),並非虛誇。 

正由於楊秀清在“開立軍伍,整修營規”的過程中,既“軍令嚴整”(《李秀成自述》),又“善於撫愛”,故使太平軍能夠戰無不勝,且與沿途群眾形成血肉相連的關係。否則,就不可能出現“萬民回應”,“四方樂從”(《太平救世歌》)的情景,不可能組成浩浩蕩蕩的“百萬雄師”,也不可能執行“略城堡,舍要害”,“直前衝擊”這樣的戰略戰術:不可能在短短兩年多的歲月裏“建天京于金陵”,而勢必與長期活躍在兩廣、湖南等地的無數“會黨”起義軍同伍。確如《行軍總要》中所說,太平軍若“非紀律嚴明,……何以能萬戰萬勝,而無敵於天下乎”? 

以上是楊秀清的主要功勞。對此,當時人們也有很高的評價,雖然在某些具體問題上,有所誇張渲染,但其基本估量,我們可以引為佐證。如《行軍總要》的直接纂輯者說,太平軍“自金田起義以來,由湖南、湖北、安徽諸省直抵金陵,戰勝攻克,馬到成功,……非由東王智慮精詳,防維周密,訓練有素,賞罰至公,斷不及此”。李秀成說:“東王佐政事,事事嚴整,……民心佩服”(《李秀成自述》)。清方記載中也說,太平天國“外似端緒紛亂,而(楊秀清)實總攬大綱,一無所紊,……有事傳令,以次而下,奉行甚速,‘賊’之所依賴者,楊秀清一人而已”(《武昌紀事》)。劊子手曾國藩也不得不承認楊秀清號令“森嚴”、“尚刊定章程,堅不可拔”(《曾國藩書劄》卷四)。可見楊秀清在太平天國革命中的作用和功績,是任何人也無法否定的。 

 

二關於過錯  

任何傑出的歷史人物,都有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必須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如果因其功績,而儘量回避原有,或為之開脫辯解,就很難作出符合歷史事實的評價。關於楊秀清的個人過錯,許多同志認為非常嚴重,但究竟嚴重何在,何以嚴重,說法不一。我認為楊秀清主要的過錯在於下述兩個方面。 

(一)居功自傲,飛揚跋扈。 

楊秀清在勝利進軍中,的確發揮了他個人的機智和才能,為太平天國的革命事業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的個人權位也不斷提高,逐漸成為太平軍的主要統帥人物,“一切號令,皆自伊出”(《賊情匯纂》卷一)。因而便逐漸變得忘乎所以,把太平軍廣大將士所贏得的一切勝利成果,都看成是他一人的汗馬功勞。再加上天父“托身傳言”和“贖病主”的個人迷信身份,更促使他把自己當作超越群眾、超越一切將領、超越天王洪秀全之上的革命權威,大有“四海之內皆東王”(《盾鼻隨聞錄》卷五)“九重天上一東王”(《天王詔西洋番弟》),天下第一,天上無二之概!所以李秀成批評他“威風張揚,不知自忌,一朝之大,是首一人”。英人麥高文也說他“滿面驕容,周身傲氣”(《逸經》第33期第18頁)。由居功自傲,進而獨斷專行,飛揚跋扈,就使他自身的錯誤更加嚴重化。 

太平天國的統屬關係和職權範圍本來是非常嚴格的。如“凡一軍一切生死黜陟等事”,都必須逐級上奏天王,“天王乃降旨主斷,或生或死,或予或奪,軍師遵旨處決”(《天朝田畝制度》)。謝介鶴《金陵癸甲紀事略》中也說,在太平天國內部“殺必請於天‘賊’”,天王是最高權力的行使者。但楊秀清往往公開與天王抗衡。據謝介鶴記載:“凡天‘賊’許可,東‘賊’必不可,天‘賊’欲殺,東‘賊’必不殺,自示權由己出”(《金陵癸甲紀事略》)。張汝南《金陵省難紀略》中,也有楊秀清因天王“殺人不與四弟(楊秀清)商議”,而要“重責”天王之說。不論楊秀清利用何種形式,總不能把這種跋扈行徑說成是合乎事理的正常現象。他平時嚴令太平軍廣大將士必須恪守“規條”,遵循“天命”,“要真心扶主顧王,不得大膽放肆,不得怠慢”(《天命詔旨書》)。但自己卻是這樣的肆意縱恣,無法無天,這完全是楊秀清“自示權由己出”的霸道邏輯。 

對天王如此,對其他王侯將領自然更是無所顧忌。燕王秦日綱的牧馬某甲,僅僅因路遇楊秀清的同庚叔未及起立而失禮,便橫加鞭杖,大起刑獄,不僅革命戰士某甲被處以五馬分屍的酷刑,而且燕王秦日綱被杖責一百,興國侯陳承□被杖二百,衛國侯黃玉昆被杖三百,並削去侯爵,降為伍卒,甚至一直牽連到翼王石達開(《金陵癸甲紀事略》)。天朝參護李鳳先因與東殿尚書侯謙芳偶而“縱馬相撞”,即被楊秀清判處杖刑,後又強以“口出怨言”的罪名,立即被“鎖拿處死”(《天情道理書》)。類似事例,有關資料所載甚詳,不再一一引證。 

在軍事上,楊秀清“率意指揮,益自尊大”(《金陵省難紀略》)。如18536月,太平軍再次攻佔安慶後,楊令石達開往守。但為了使翼王“不得專制於皖”,乃調秦日綱往替,後因秦日綱充實兵力,擴大部屬,又調羅大綱往替,並有意分散秦日綱所屬部將,“以分其眾”(《金陵癸甲紀事略》)。羅大綱被派往後,又“疑其有異志”,不“以重軍付之”(《太平天國野史》卷十二)。18549月,遂又命石達開前往安徽督戰。為時僅一年有餘,竟調換主將四次之多,生怕別人得勢,使自己失去飛揚跋扈的實力。他往往把革命的軍紀規條變成嚴刑峻法,使部眾動輒得咎,輕則杖責,重則斬首示眾,造成了許多冤案、錯案。凡此種種,不僅影響了軍事進展,挫傷了群眾情緒,尤為嚴重的是損害了領導內部的團結統一。對這種嚴重惡果,楊秀清自己也似乎有所覺察。如在《天情道理書》中,他反復告誡人們:“凡東王打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枷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殺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東王俱是一片慈祥,我們弟妹當深明此義,萬勿搖奪初心”!但這種神話式的“一片慈祥”語,已很難平復對“一班弟妹”革命積極性的挫傷,更無法消除在領導核心中實際上已經造成的思想裂縫。有的容忍遷就,有的“為之側目”(《賊情匯纂》卷二),有的“積怨於心”,敢怒而不敢言。清政府的情報特務張德堅說:“夫首逆數人起自草莽結盟,寢食必俱,情同骨肉,且有事聚商於一室,得計便行,機警迅速,故成燎原之勢”,但自定都南京後,“往之倚為心腹股肱者,今乃彼此睽隔,猜忌日生,……氣脈不通”(《賊情匯纂》卷六)。造成“睽隔”、“猜忌”的主要根源,是在楊秀清身上。對此,可用李秀成的評論作證。他說:“韋昌輝與石達開、秦日綱是大齊一心,在家計議起首共事之人,後東王威逼太過,此三人積怨於心,口順而心怒”(《李秀成自述》)。這是完全可信的。因為李秀成是楊秀清直接提拔並始終參與太平天國軍政大事的重要將領,不會憑空地對楊秀清作出包藏惡意的評論。韋、石、秦三人是當時位居第三、四、五的領導成員,他們和洪、楊都是“在家計議起首共事之人”,在洪秀全“同心同力同打江山”的旗號下,他們上下一致,團結對敵。雖然在農民革命隊伍中,這種籠統的號召,很難成為能夠堅持到底的行動規範,但如果沒有楊秀清的“威逼太過”,韋、石、秦三人絕不會形成共同的“積怨”。隨著楊秀清的更加跋扈和個人權勢欲的無限擴大,這種“積怨”,也就必然越積越深。因此,在《李秀成自述》中有楊秀清逼封“萬歲”後,韋、石“密議”誅楊之說。此說是否可信,有待詳細考證。但絕非李秀成故意造謠。楊秀清逼封後,韋、秦之回京合夥誅楊,這也絕不是事出無因,偶然巧合,若非受命于天王,就是二人“積怨”的最後暴發,至於韋昌輝的另有用心,則當別論。由以上可知,“天京變亂”前,太平天國領導內部在思想上的裂痕之造成,雖不能完全歸咎于楊秀清一人,但羅爾綱先生說他應負“主要責任”,這是切合史實的正確評論,並非過分。 

(二)逼封“萬歲”,圖謀篡位。 

楊秀清逼封“萬歲”,是他最嚴重的過錯。這種過錯的發生,不是他“不能正確對待勝利的問題”,而是他在革命進程中,逐漸滋長起來的個人權勢欲無法得到滿足的結果。最初,在拜上帝會的宗教宣傳中,“天父皇上帝”是革命的最高主宰,天兄耶穌是天父太子,天王洪秀全是天父第二子,馮雲山第三,楊秀清居第四。在實際上,洪秀全是拜上帝會的主要奠基人,馮雲山是紫荊山根據地的主要開創者,楊秀清位居洪、馮之後。但自金田起義後,楊秀清很快成為太平天國四軍師、五主將中地位最重要的軍事將領。封王以後,又賜號“九千歲”。於是楊秀清的實際權位僅次天王一級,早已超越于南王馮雲山之上,成為太平天國的第二號領袖人物。天王洪秀全鑒於楊秀清在革命中的功績和才幹,不僅承認和給予了他在宗教上的各種特殊權位,而且在具體領導職權上給他以最大的信任和尊重。稱頌他是“上帝愛子”(《欽定前遺詔聖書批解》),是天王自己的“骨鯁之臣”(《天父下凡詔書一》),既讓他“節制”各王,又將“一切軍務皆委之,任其裁決”(《賊情匯纂》卷一),甚至將“一國之事概交於他”(《李秀成自述》),天王所交與他的實際權力,遠遠超越了他個人應有的職權範圍。天王洪秀全的這種作法是否過分,應作別論,問題在於楊秀清隨著自己權位的日益提高,而走上了一條越來越嚴重的錯誤道路。他專橫跋扈,無限度地追求個人權勢,想盡辦法把自己淩駕于天王之上,凡遇大事議而難決時,他往往以“代天父傳言”來最後定奪,迫使天王遵行,甚至借“傳言”形式炫耀自己、貶辱天王。 

為了說明問題,有必要將楊秀清特意宣揚的兩次“傳言”活動略加分析。一次是審判周錫能。最初周錫能圖謀背叛革命時,詭稱“回鄉團集”會眾,是楊秀清缺乏警惕,准其所請,並派“老兄弟”作伴同往的。在周錫能正式謀叛時,又是他事前掌握了全部案情,而始終不肯即時稟告天王。但最後到他正式鎖拿判處,卻突然宣稱“天父下凡”傳言,命令天王參加審訊,並逼使天王“統率眾臣跪伏”于楊秀清面前。這實質上,是要天王來賞鑒他個人的“權能”;要天王承認這次案件的破獲、判處,全靠他自己“權能”之非凡,“不然難矣”。他反復強調“爾眾小未知天父權能,且看今晚”,強調“我天父上帝要人生則生,要人死則死”,“每事有我作主”,“我自有主張”(《天父下凡詔書一》)等等,生怕“眾小”們對其自我炫耀、駕馭天王的真實寓意不能心領神會。另一次是責罰所謂天王之“過錯”。傳言一開始,就以天父下凡“附體”,威逼天王親自出朝門,去迎接東王。並命王侯級的高級將領將“東王金輿抬進朝門”。一進朝門,就大發雷霆說,“秀全,爾有過錯,爾知麼”!迫使天王再次跪伏受命。旋又“大喊曰:爾知有過,即杖四十。”諸將領再三請求代天王受杖,仍不許,直逼至天王“俯伏受杖”時,才免于杖刑。試問,究竟他認為天王犯下了何種不可饒恕的罪過?歸納起來,無非以下三條:第一,天王“性氣太烈”,對天朝女官不能“悠揚教導,海量寬容”。第二,對幼主不能“及時教導”,“任其率性所為”。第三,不應讓佐理政務的楊長妹等“四女師”在天朝任職。實際上這都是小題大作,無事生非。楊秀清自己飛揚跋扈,大搞嚴刑峻法,而反以“性氣太烈”,無“海底之量”問罪于天王,這純粹是故意非難,逞強稱霸。幼主“年輕未知人性,尚屬嬰孩”,他卻硬要天王使之“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總要合乎準則”,合乎“天情”,這更是無理取鬧。至於“寬待”“天朝四女師”問題,按楊秀清所持理由,只不過是楊長妹、石汀蘭“分屬王姑,情同國宗,……朱九妹兩大小亦有前績”,因而必須“分享天福”,“一體休息,免其理事”(《天父下凡詔書二》)。這卻正是楊秀清自己因深受封建地主階級爵祿富貴觀念的嚴重影響在自己思想上的反映,也並非天王罪過。由此可見,楊秀清之利用天父傳言,責罰天王,絕不是出於革命的需求,而是為了駕馭天王,貶低天王的最高領導權威,使自己能夠淩駕其上,取而代之。南京建都後,他特將上述兩次“傳言”作了最詳盡的記錄,並刊刻頒行,大肆宣揚。這同樣是私心自用,自我宣揚。顯然,楊秀清最後之逼封“萬歲”,就是個人權勢私欲的惡性膨脹,是謀取最高領導權位的一種錯誤行徑。 

有些同志認為楊秀清逼封“萬歲”,是要求取得與洪秀全“並駕齊驅”的同等地位,是合乎太平天國體制的正常活動。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楊秀清若封為“萬歲”,從稱號上看,自然是“萬歲”等於“萬歲”,他並沒有否定天王“萬歲”。但是楊秀清的實際權位卻早已與天王洪秀全並駕,甚至駕乎其上。因為自1848年“天父下凡降托”(《太平天國辛酉拾壹年新曆》)以後,楊秀清就開始成為太平天國被神化的人物。太平天國的“天兄”耶穌是“代世人贖罪”的“救世主”,而東王楊秀清是“代世人贖病”的“贖病主”,意義完全相同。同時,楊秀清還被尊為“聖神風”和“聖靈”。何謂“聖神風”和“聖靈”?洪秀全在《欽定前遺詔聖書》的批解中指出:“聖神即是上帝也,……聖神風亦是聖神上帝之風,非風是聖神也。風是東王天上使風者也,……原來一體合一,但父自父,子自子,又合一,又分開也”(《欽定前遺詔聖書批解》)。在太平天國的祈禱書中還寫道:“讚美上帝為天聖父,讚美耶穌為救世聖主,讚美聖神風為聖靈,讚美三位為合一真神”(《天條書》)。就是說:“天聖父”、“救世聖主”和“聖神風”三者,雖然“父自父,子自子”,但實際上都是三位合一的“真神”。可見在宗教地位上,楊秀清是和“天父”、“天兄”並駕在一起的,而非位居天王之下。再加上“代天父傳言”的特殊身份,他就早已遠遠淩駕于洪秀全之上。 

在政治地位上,洪秀全雖然是“天國”公認的獨一無二的“太平真主”,但洪秀全也曾尊稱楊秀清同屬“良民之主”。他說:“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救之候,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國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國良民之主也”。還說:“東王是上帝愛子,與太兄及朕同一老媽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三位是父子一脈親”(《欽定前遺詔聖書批解》)。可見楊秀清已被洪秀全尊為與自己同輩同等的“天國”之“主”。在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中,政治和宗教是合而為一的,楊秀清憑藉宗教特權,在天國內部有超越自己實際職權之上的一切言行,都是公認的,合法的,凡根據“天父傳言”所頒佈的誥諭和決定的措施、策略,天王是無權否定的。因此,每次“天父下凡附體”時,楊秀清有權抉擇一切,而且“踞坐不起”,天王反得跪其前,伏首聽命,甚至被“數其罪而杖責之”。形式上是天王受命于“天父”,實際上是楊秀清駕馭天王。 

在軍事上,他發號施令,直接指揮,更不存在爭取與天王同等地位的問題。在宮廷生活方面,凡儀衛輿馬,王府排場,鋪張備極,若與天王相比,有過之無不及。再就一般規律來講,身為“輔佐江山”、稱“臣下”于天王的國家將領,竟有權“喊令”杖責一國之最高首領,這還算不得“並駕”、“同等”,哪究竟要取得怎樣的“同等地位”呢?說到底,無非就是要求取消“九千歲”與“萬歲”之間的一級之差。但是,如若一旦取消了這一差別,那就不可能是什麼“並駕齊驅”了。按《太平禮制》及其他有關詔書文告的規定,在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中,爵位、尊位元的稱謂和等級區分非常森嚴,從“千歲”到“萬歲”之間,都有不可逾越的等級界限,絕不能“以卑逾尊”(《醒世文》)。天王洪秀全是“萬國”之王、“太平真主”,天王之稱“萬歲”,就是標誌著天王在太平天國的政權組織中有著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只有天王“得稱為萬歲”(《金陵省難紀略》,“賊偽王及各賊稱謂”)。至於天王世子、天國的“幼主”洪天貴福之稱為“萬歲”,則是太平天國法定的世襲制度所決定的,是為了規定只有天王世子才能夠有權繼承天王萬歲之位,並非表明幼主與天王權位同等。因此,在太平天國的政權組織中,所謂多“萬歲”的體制是根本不存在的,即使有所謂“八位萬歲”(《太平天國》叢刊(一),“太平天國玉璽”),這八位萬歲也絕不會是同時同等的“並立”關係。《李秀成自述》中說,楊秀清逼天王“封其萬歲”,則使“君臣不別”。就是說在太平天國的政治體制中,是君臣有別的,“總要君君、臣臣”。那種“君不君,臣不臣”(《福音敬錄》),“君臣不別”的兩個同等的“萬歲”是根本不符合太平天國體制的。同時,象楊秀清那樣善用權術、象洪秀全那樣性似“烈火”的兩位領袖人物,即使能夠“萬歲”並稱,也是很難長期並存的。尤其楊秀清在實際上已經掌握了天國的軍、政大權,在宗教上佔有獨特地位,早已淩駕其上,如果一旦與天王“萬歲”並稱,就必然使楊秀清變成太平天國名、實一致的最高領導者,而洪秀全則勢必成為當時有些流言蜚語中說的真正的“木偶”。 

因此,楊秀清之逼封“萬歲”,就是逼洪秀全讓位的一種篡權活動。對此,當時人們也有比較一致的看法。如武昌的太平軍在拒絕清方誘降的複書中說:“我東王……有篡弑之心”(《星烈日記》)。《金陵記事》的作者斷言楊秀清“必有圖篡之意”,布列治門和麥高文的通訊中都認定,楊秀清是“謀篡位者”(《逸經》第17期第23頁、第33期第19頁)。張汝南在《金陵省難紀略》中也說,楊“有去洪‘賊’而自為天王意”。知非子《金陵續記》中也說:“楊秀清欲奪洪秀全偽位”。後來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也曾指出楊秀清有想“做皇帝一念之錯”(《民族主義第一講》,《總理全集》)。這些判斷,雖然來自各種不同的觀察和訪聞,但絕不是憑空揣度,而是客觀事實的反映。 

還有一說,認為楊秀清“要求”封自己為“萬歲”時,並未否定天王,故楊之逼封不是圖謀篡權。這種論斷,也是缺乏具體分析的。第一,楊秀清的篡權活動,是通過太平天國 “論功封賞”的這種合法形式進行的,如果楊秀清公然否定天王的合法地位,那就不可能存在“逼封”這件事。第二,洪秀全的革命膽略是人所共知的,他在革命初期,既能以“天王”、“萬歲”自稱,當革命方興未艾之際,就不會被動讓位,同時,革命群眾也沒有廢棄天王的這種要求,因而一面逼封,另一面又直接否定天王那樣的蠢事,楊秀清其人是不會魯莽一時的。第三,洪秀全之稱為天王和“真(聖)主”與楊秀清的各種宗教權位,在太平天國的思想宣傳中,都是決定于天父皇上帝的意志的,若公開否認天王,勢必造成宗教上的破產,使楊秀清自己也同時會被否定。故楊秀清逼封“萬歲”後,天王之仍是天王,這是“逼封”本身的具體條件所決定的,不能依據一般篡權必然弑君、廢君的邏輯來推理定論。 

在舊式農民革命中,各種爭權奪利的鬥爭,多半屬於個人或派別間的權力之爭,不能與反革命劃等號。洪、楊之間同樣也不存在革命與反革命之爭。近世史家們所說“洪楊矛盾”,就是由楊秀清的上述錯誤造成的思想裂痕和個人權勢上“威逼”與容忍的矛盾,即張德堅所謂古所未聞的“跪而受杖仍尊為王”(《賊情匯纂》卷一)的反常現象,並非反對太平天國的革命事業。雖然由於逼封,使這種矛盾激化,終於導致了嚴重的後果,但是楊秀清之過錯,絕不至死。究竟何以死之?資料殘缺,說法互異,筆者認為“密詔”之說無法否定,“矯詔”一說沒有根據,因篇幅所限,擬另作專文請教,此處不贅。 

 

三 關於過錯根由 

在階級社會裏,任何傑出的歷史人物,都是“一定的階級和傾向的代表”(《恩格斯致斐·拉薩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他們的基本活動,都應該“歸結為階級的活動”(《民粹主義的經濟內容》,《列寧全集》第一卷),他們個人的思想活動都必然要受到階級和時代的制約。但不能因此而把各種個人的欲望、動機、錯誤都籠統地歸結為階級局限性的必然產物,必須具體分析。 

在中國近代社會,農民階級不代表新的生產力和生產方式。分散個體的小農經濟基礎,決定了它在觀念形態上的極端狹隘性。楊秀清作為當時農民階級的代表人物之一,就不可能具有超越當時現實社會的政治視野。他和洪秀全一樣,都把天京當作革命的“小天堂”。他在屢次頒發的誥諭中,總是以“起義破關千百萬,直到天京最英雄”(《天情道理書》),或“同扶真主建天京”和“建都天京享安康”(《太平救世歌》)之類的口號,作為激勵廣大群眾“倍加奮勉”,“耐堅到底”的豪言壯語。反復告訴人們只有“歷盡艱辛”,才能進入“小天堂”,只有進達“小天堂”,才能共“享天福”、“天祿”,同“受榮光”、“富貴”。楊秀清所謂“得享天福”、“天祿”的“小天堂”,就是他在《太平救世歌》中特別描繪的那種理想境界,也就是他在《天情道理書》中再三告誡人們必須奮戰到底,一心嚮往的所謂“太平一統”之世。他說:“那時天父開恩,論功封賞,富貴顯揚,使我們一班兄弟室家相慶,夫婦和偕,猗歟休哉!”這裏,可以看出,在楊秀清“小天堂”的理想中,雖然也包含著廣大貧苦農民長期要求擺脫窮困,爭取安樂生活的革命願望,但它和洪秀全早期的革命檄文及《天朝田畝制度》中所繪製的那種處處“均勻”、人人“平等”、天下“皆一式”的社會藍圖,已經有著明顯的差異。它把革命人民分成兩大部分,一部分封賞爵祿,“富貴顯揚”;另一大部分僅僅是“室家相慶,夫婦和偕”,或“成家合好”、“夫婦團聚”。這實質上已經不是純粹的農民小生產者要求絕對平均、平等的理想遠景,而是當時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的簡單縮影。它夾雜著許多封建統治者的思想影響。究竟怎樣才能使廣大“無功勞者”使之“居處有所,衣食有資”,這在楊秀清的各種文告中找不到明確的回答,只有他在1854年答復英國人的誥諭中提到過“田產均耕”的口號,但沒有具體內容。而對個人的“功德”、“天爵天祿”及“奏封大官”等等,卻反復誥諭,什麼“滅妖扶主,享福無疑”、“戮妖斬怪……為國元勳,爵祿永詔,子子孫孫,世受國恩”,“永遠威風”等(《太平救世歌》),說到底,還是爵祿富貴。他指給人們的唯一途徑,就是“誅妖”立功,“功”即是“福”。這樣,追求“天爵天祿”、“榮光”、“富貴”及“為國元勳”等等,就必然成為切合楊秀清思想邏輯的最終奮鬥目標,使他自己的目光,必然引向越來越狹隘的軌道。在軍事上逐漸放棄了奪取全國政權的進取目標,把建都天京看成是革命的終點,把“江浙財富”當作“建業江南”、“據為根本”的唯一條件(《建天京于金陵論》),迷醉於“建天京于金陵論”。因而偏師北伐,往返西征,集全部目光于金陵一隅,並在刀光劍影中,大搞王府宮殿,高歌“小天堂”的“太平之樂”。在思想上妄自尊大,故步自封,竭力宣傳個人“功德”,誇口東王之“功烈邁乎前人,恩威超乎後世”(《行軍總要》),硬要人們相信“我(東王)懷大道得真傳,屈指已經數十年”(《太平救世歌》),“我們兄弟姊妹今日之得救得生得享天福者,皆東王贖病之大功勞也”(《天情道理書》),硬把“東王有□大功勞”作為他追求“天爵天祿”和最後逼封“萬歲”的唯一根據。可見,楊秀清所犯錯誤,有些雖然來源於農民階級的保守、狹隘等階級局限性,但他那樣熱衷於追求個人權位的錯誤行徑,絕非農民階級局限性的必然產物,而是深受封建地主階級功名利祿思想腐蝕影響的結果。 

至於楊秀清的逼封“萬歲”,更不是農民階級的局限性直接造成的。在楊秀清所處的時代,“萬歲”就是封建帝王的獨有稱號,它標誌著封建帝王“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權威。楊秀清的逼封“萬歲”,實質上就是出於想“做皇帝一念”。恩格斯曾在分析某些歷史人物時指出:“他們的動機不是從瑣碎的個人欲望中,而正是從他們所處的歷史潮流中得來的”(《恩格斯致斐·拉薩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楊秀清想做皇帝的念頭,只能是來源於他所處的歷史時代。封建主義的家長制,固然是個體小農經濟的產物,家長的絕對權威如果抽象地無限擴大,就會成為封建皇帝的絕對權威。但事實上家長制本身,並不能直接產生皇權主義。所謂“皇權主義”,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沒有封建地主佔有土地的高度集中和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形成,皇權主義就無法成為統治人民思想的枷鎖。可見它是地主階級政治思想的產物,而絕不是農民階級所固有的觀念。這在楊秀清個人的具體變化中表現得非常清楚。他出身貧苦,參加革命和開始成為革命領袖人物後,“亦自敝衣草履,徒步相從”,但是定都南京後,逐漸“養尊處優”,深居簡出,顯勢揚威,“以耀同儔”(《賊情匯纂》卷六)。他動用戰士萬余人,“起造花園”(《盾鼻隨聞錄》卷五),還大興土木,修築王府宮宅,“□旋數裏,垣高數仞”;甚至“閹割幼童”,選取秀女,一套封建帝王的繁文縟節、奢侈排場,應有盡有。而且每駐一地,總是“盛陳儀衛,巡行閭市”(《賊情匯纂》卷一)。每一出府,“用鼓吹音樂數班,……役使數千百人,如賽會狀”(《賊情匯纂》卷六)。其“大輿至,輿夫五十六名,輿內左右二童子,拂蠅捧茶,……輿後偽相及眾‘賊’官等百人從焉”(《金陵癸甲紀事略》),甚至“凡東王駕出,如各官兵士□避不及,當跪於道旁,如敢對面行走者斬首不留”(《賊情匯纂》卷八)。很顯然,楊秀清本人之所以蛻變得如此迅速離奇,這完全是他受了地主階級官祿富貴和皇權思想影響、侵蝕的結果,根本不是農民階級局限性所直接造成的。誠然,農民階級本身的私有性和狹隘觀念等局限性,是使他可能蛻變的條件。但是只有通過楊秀清個人對權勢利祿的主觀追求,才能把那種可能性變成必然的結果。應當看到,在歷代農民革命運動中,包括太平天國革命在內,從反對封建君主專制統治開始,隨著革命運動的勝利和革命政權的建立,最後,仍然步入了封建皇權主義的舊軌,使革命者自己也成為皇權主義者,這種悲劇式的矛盾,在中國農民革命史上,幾乎成為一種規律性的現象,這種矛盾現象,是由封建社會的整個歷史條件所決定的,這實際上是出於歷史的不得已,它與楊秀清有意迫使天王封其“萬歲”是兩回事。 

因此,不能把楊秀清逼封“萬歲”的錯誤,說成是農民階級的局限性或局限性的必然結果。同時,也不能完全歸咎於時代。第一,太平天國的領袖人物,在革命進程中逐漸走上皇權主義的道路,這是由於他們所處的時代決定的,但不能把楊秀清由於追求個人的權位,而不滿足于“九千歲”,硬要逼封為“萬歲”,自己封為“萬歲”不行,還要子孫後代皆為“萬歲”這樣的錯誤也歸結為歷史的局限。第二,楊秀清的“代天父傳言”,本來是一種荒誕不經的迷信活動,只是由於當時還沒有能夠正確反映客觀世界的先進理論,才讓宗教信仰來填補這個空白。正如恩格斯所說:“為了引起暴風雨般的運動,就必須使這些群眾的自身利益穿上宗教的外衣”(《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第86頁)。這是由於時代的局限所造成的,它的積極作用就在於“為了引起暴風雨般的運動”。但是楊秀清往往以“天父皇上帝”自居,把自己看成是能夠駕馭一切的絕對權威,把天父“降托”傳言變成上逼下壓和最後逼封“萬歲”的政治權術,這也不能籠統地歸結為歷史條件的限制,而進行原宥辯解。 

總之,我們分析楊秀清所犯過錯及其過錯根源,是為了搞清歷史是非,給楊秀清這樣的歷史人物做出吻合歷史真相的科學結論,總結出可供借鑒的歷史教訓,這無損于楊秀清在太平天國革命中的卓越功績。雖然由於他所犯錯誤而造成和導致了許多嚴重惡果,影響了革命的勝利發展,但這與他在革命前期動員人民,組織隊伍,審時度勢,抉擇策略,指揮全軍作戰所取得的巨大成果相比,仍是功大於過,應當給予充分肯定。其實,太平天國本身,就給楊秀清作了公正合理的歷史評價,他雖因平時的“威逼”和最後的“逼封”,嚴重傷損了革命隊伍的團結,而且導致了“天京變亂”這場大禍的來臨,但在變亂以後,太平天國鑒於他生前的革命功勳,仍然追認他的各種職位,照舊列銜于天國所發文告,並由天王洪秀全下詔將楊秀清被殺之日(天曆七月二十七日)訂為“東王升天節”,以示懷念。可以設想,如若楊秀清的過錯抵消或超過了他的功績,就不會在他死後,還要太平天國的廣大將士“代代莫些忘”(《天王詔旨》(太平天國己未九年十月十四日))。這些史實雄辯地說明了楊秀清的革命功績,不應因其過錯而被磨滅,他仍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值得稱讚的革命領袖人物。 

 

 

(資料來源:《甘肅師大學報》197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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