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剿平粵匪方略》編纂研究

  

《欽定剿平粵匪方略》(以下簡稱《方略》)是一部清同治年間官修的檔案文獻彙編,它收錄的是清政府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過程中形成的諭旨、奏章,其規模之大,卷數之多,在清代歷朝所修方略或紀略中堪稱之最,也是以往研究太平天國運動史的主要資料來源之一。然而,蘊藏在此編背後的編纂體系,迄今卻很少有人關注,由此而導致的弊端,不能不引起史學界的重視,故有必要對其進行分析研究。本文擬就《方略》編纂的背景與思想、體例與特點,及其對原檔的刪修,分別加以論述。 

 

 

 

清政權是以武力取得的,統治者自然極為崇尚武功。自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始修《平定三逆方略》後,“每次軍功告蕆及遇有政事之大者,奉旨纂輯成書,紀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紀略。”(注:《欽定大清會典》卷3。)遂形成一種修書定制,以後各朝相沿遵行, 為的是“光大烈業,垂示後昆”。 

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01月), 以洪秀全領導的太平天國運動于廣西桂平金田村揭竿而起,太平軍曾“擾及畿甸”,“幾亂大局”。為挽救危局,清政府急謀平亂之方。經過雙方長達十八年的對峙,歷經道光、咸豐、同治三朝,交戰區域遍及十六省,直至同治七年(1868),太平軍余部方被平定。這次運動對清朝二百年來的統治是個強烈的震撼,清政權因此元氣大傷。為使後嗣子孫皆知皇朝“整軍經武之有方”,“著保大定功之有本,守難於創繹”(注:《欽定剿平粵匪方略》(以下簡稱《方略》)卷首《表文》、《禦制序》。),受到重創後的清統治者決定援引定例,將帝后指授文武大臣攻剿機宜之端委曲折載筆蘭台,“以此編為毫末斧柯之炯戒”(注:《欽定剿平粵匪方略》(以下簡稱《方略》)卷首《表文》、《禦制序》。)。同治七年十一月清帝在准禮部一再奏請編纂方略的上諭中寫道,“粵撚各逆次第蕩平,迄今追溯艱難,敢不毖後懲前,益深兢惕”(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以下簡稱館藏)軍機處上諭檔,第1294卷。)。隨後令欽天監選擇吉期,于同治八年二月開方略館纂書,並由皇帝親自確定書名。 

《方略》一書的編纂官包括總裁、總纂、提調、收掌、纂修、協修、校對、譯漢。為了便於秉承朝廷旨意,維護統治者利益,該書總裁由清廷直接任命的五名高級官員組成,為首的是軍機大臣·恭親王奕訢。總纂則由宗人府府丞朱學勤等擔任。該書纂修三年,于同治十一年八月告成。全編凡420卷,選輯檔案5000餘件,約300余萬字。內容包括敵對雙方交戰情形及清軍的作戰部署、軍隊調撥、糧餉籌備、官員配置和獎懲撫恤等史實,是史學界研究太平天國運動史利用率較高的清方檔案資料彙編。 

《方略》一書的編纂從始至終貫穿著一個指導思想,這就是以皇權為中心,為帝后歌功頌德,這一主題在該書開篇表露得十分鮮明。《方略》卷首《禦制序》及《表文》中把對太平軍的剿滅歸功於當政帝后的知人善任和用兵得宜,並將最高統治者視為如神的救世主。奕訢等在進呈的折件中也稱讚帝后“神謨廣運,指授機宜,聖訓煌煌,昭如日月”(注: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摺文教類,第4995卷。)。這些思想無疑為《方略》的編纂奠定了突出皇權,唯帝后獨尊的指導方針,使該編在各個方面,無不打下以尊王為前提,以統治者利益為導向的烙印。 

 

 

 

《方略》一書為編年體,按奏摺奉旨時間及寄信或明發諭旨時間之先後,依次編排順序。同日折報,以具奏人官階為序排列。所奉諭旨,分別列於有關各折之後。其中奏摺以奉旨日作為史料編排的依據,而內外臣工上報時的具文時間均不尋載,即以皇帝處理檔的日期為主線,取代了史料自身形成的時間。這種編輯體例,引發出很大弊端。 

清代文報傳遞主要靠驛路,而由各地發到宮中之折件,因路途遠近不同,傳遞時間短則當日,多者經旬累月,奉旨日與具奏日之間,顯然相差迥異,按朱批日排列檔順序,勢必造成史料時間線索上的錯亂。如咸豐九年十月初七日兼署兩廣總督勞崇光奏報桂林解圍折(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檔案史料》(以下簡稱《史料》)第21冊,第624頁。),由於粵省距京道途遙遠, 戰報轉送遲緩,當朝廷獲悉並批旨已是二十天之後, 即十月二十七日(注: 《方略》卷226。)。也就是說,此折系月初具奏,當編入《方略》後, 便成為月末之折件。筆者發現,史學界在引用《方略》材料時,有許多誤把其中的檔時間當作官員具奏日期,致使史料時間有誤的例子(注:太平天國歷史研究會編《太平天國史論文選》(上),三聯書店19811 月版,第239頁注、第254頁注;茅家琦等編著《太平天國史研究》第一集,南京大學出版社198512月版,第3179頁。),此皆緣於《方略》編輯體例所造成的混亂。此外,由不同官員在同日分別呈遞之件,經《方略》編排後,還可出現因到京奉旨日不一而被分排甚遠的情況。如咸豐十年八月二十三日兩江總督曾國藩及浙江乍浦副都統錫齡阿同日分別進呈的甯國府城被陷折及平湖縣城失而復得折(注:《史料》第22冊,第528532頁。),朱批日前者為九月十一日,後者為十月二十一日。同時具奏的折件,經《方略》按朱批日編排後,相距竟達四十日,而且排位間隔三卷之遙(注:《方略》卷251254。),檔之間應有的時間聯繫被如此割斷。所以,按朱批日排列檔順序,並不能準確地反映檔案史料的真正次序。《方略》屏棄了對讀者來說更有價值的檔形成日期,而且打亂了歷史事件之間原有的時間關係,這一編輯體例是該書以皇帝旨令為本的突出體現。 

《方略》一書的編纂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有關文種選擇。材料來源全部取自各路統兵大臣、將軍、督撫及在京各衙門所報有關軍務之奏摺及朝廷下發的諭旨。實質是把取材範圍局限在少數上層決策者之間的正式官文書內,其他諸如各衙門之間或內部的平行文書、各類供詞單等,均被輕視而不予收錄。其中包括京城巡防處有關太平軍北伐將士的供詞;各地的捐厘、團練章程清單及有關清廷對外關係的照會等。這些珍貴材料往往可與折、諭的內容互為參佐。可見《方略》的取材範圍相對單一,致使材料內容多有缺憾。 

第二,有關編輯方法。在對原檔的編選過程中,纂修官採取的是擇要篩選和逐件修改的手法。奕訢等人在《纂修方略凡例》中(注: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摺文教類,第4995卷。),對材料的取捨制定了一系列原則規範,歸納起來可以分為三類:即節省篇幅,擇要錄選;顯示謀略,迥避分岐;突出恩德,弘揚戰功。根據既定原則,纂修者首先對原檔進行了收集和篩選,從上萬件檔案中僅選取5000余件成為《方略》的素材,其餘半數以上的檔均被割棄。對於入選各件,《方略》也並未全文採用,而是進行更加細緻的刪改。這些工作都記載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方略館全宗中的《纂輯剿平粵匪方略草本》內,共369冊。它是編修中形成的底稿,也是《方略》的雛形。編者對已選定並謄錄在簿冊中的原檔內容逐頁進行加工。通過文內的濃圈密劃我們不難看到,幾乎所有檔都被做了不同程度的處理,一般刪除幅度為原檔的23。所發史料經過壓縮、改造後,大多失去生動、具體、詳實的內容,僅成為極簡單的報告。 

第三,有關內容結構。編者往往要在皇帝發佈的某些重要政令之後添加一段述評,內容多是讚揚皇帝的施政方針,主調皆是為其歌功頌德。如道光三十年十月諭內閣,著林則徐查明“被賊滋擾及官兵經過各地方”,分別蠲緩錢糧。在此諭後,編者加注了140餘字的按語(注:《方略》卷2。),把道光帝的愛民聖德視為治國安邦之典範。 再如咸豐元年四月諭,“所有守禦得力及平日治民出色之員”,即“破格給予恩施”。在其後有150餘字的編者按(注:《方略》卷4。),為咸豐帝一經當政便採取逾格獎擢,勸誘出力的舉措唱讚歌。這些內容為該編注入了濃厚的忠君色彩。 

 

 

 

鑒於一切為皇權服務的思想,及為統治者樹碑立傳的宗旨,《方略》編者為迎合當權者的利益,將大量檔案檔做了刪除、修改和添加,其中的用意有許多是正式頒佈的《凡例》所不得言喻的,它使該書的史料價值因而帶有很大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方略》將原奏中有關清軍貪生怕死、畏縮後退及官員昏庸無能、棄城潰逃的內容大加刪除。在統兵大員的戰報中,有許多是戰場上的寫真,而在編者筆下,則要進行選擇,刪除那些不可傳諸後世的內容。如李星沅等奏報都司臨事逃避折內,敍述了當太平軍進攻廣西龍州城時,都司譚永德“於賊匪尚未入境之先”即“聞風逃避,事後捏詞粉飾”(注:《史料》第1冊,第148頁。)。這是咸豐帝登極後最早的官員被參劾的奏章,其內容反映出地方守將的劣跡,顯然不成體統,有損當權者的尊嚴,故《方略》史官對此件棄而不錄。又如福建陸路提督李若珠在奏報丹陽、常州相繼失守折內,描寫蘇常戰局時寫道,“蘇城兵勇寥寥,潰散者膽已寒,新募者情更怯,江南全局岌岌可危”(注:《史料》第22冊,第270頁;《方略》卷239,第268頁;《方略》卷238,第227頁;《方略》卷236,第94頁;《方略》卷235,第262頁;《方略》卷237。)。這段文字足為聖武之羞, 若流傳於世,會使清朝軍隊喪失體面,因而被編者刪去。 

第二,該書對官員的某些不光彩行為刻意加以修飾。咸豐十年四月太平軍攻克常州,清督辦江南軍務·欽差大臣和春喪命。對於來自前線的戰報,凡奏謂和春自縊身亡之說,在編輯過程中均予刪除。如江南河道總督庚長在奏摺中報告和春已自盡之處(注:《史料》第22冊,第270頁;《方略》卷239,第268頁;《方略》卷238,第227頁; 《方略》卷236,第94頁;《方略》卷235,第262頁;《方略》卷237。),及兩淮鹽運使喬松年探聞和春“在蘇州城外滸墅關自盡”的奏摺全文(注:館藏方略館簿冊卷1,《纂輯剿平粵匪方略草本》包18。)。 在清廷下發的上諭中,卻一律稱和春“因傷身故”(注:《方略》卷238239。)。傷亡有別於自盡,前者系戰歿殉職,例予優恤建祠;後者為畏罪窮蹙,實屬無能輕生。編者在此所做的處理,顯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當時,清江南大營部隊連失數城,節節退守,咸豐帝對此十分惱怒,一再諭令和春“力贖前愆,毋得再有疏虞,致幹重咎”(注:《史料》第22冊,第224244頁。)。當常州繼而又失時,身為諸軍統帥的和春督師失律,罪責難逃。把他的死因一致稱為傷亡,掩蓋了自縊的情節,這是編者秉承統治者的意圖,人為地替這位狼狽的欽差大員設計了一個圓滿壯烈的結局,用以維護和樹立清朝滿官要員的公眾形象,由此也淡化了和春在經營江南大營中日久無功,貽誤戰機的罪責。此外,在同年閏三月山西道監察禦史朱潮的一份奏片中,曾披露提督周天受在駐守浙省時營防廢弛,連失要隘,“身為大員,與其麾下同入妓館,又逞忿專殺”(注:《史料》第22冊,第270頁; 《方略》卷239,第268頁;《方略》卷238,第227頁;《方略》卷236 ,第94頁;《方略》卷235,第262頁;《方略》卷237。)。這句描述軍務大員營伍醜聞的文字, 亦被編者視為有傷風化而被刪棄了。 

第三,對於奏摺原件中關涉清軍投降或暗通太平軍的情節,編者往往避而不載。咸豐十年二月,李秀成部進攻杭州城時,利用城內投誠的清軍兵勇做內應,清軍正在接仗,“無如城中兵勇皆賊,八門大開”,清軍潰敗,城中“民人均已歸順”。這段清兵私通太平軍,裏應外合獻出杭城,及城內百姓積極回應的真實場面,在當時杭州將軍瑞昌的折件中描繪得頗為具體。這篇史實卻令清統治者感到難堪,故被史官刪削得支離破碎,只剩下一份杭城失陷的簡單報告(注:《史料》第22冊,第270 頁;《方略》卷239,第268頁;《方略》卷238,第227頁;《方略》卷236,第94頁;《方略》卷235,第262頁;《方略》卷237。)。 

第四,在材料的選輯上,編者常常採取擇喜不擇憂,或誇大史實的手法。在原檔案中有些反映清軍作戰失利的檔,如兩廣總督徐廣縉奏報提督向榮進剿金田受挫一折(注:《史料》第1冊,第213頁。)。文中描述了太平軍英勇善戰,節節獲勝,及清軍出師不力,失敗慘重的情景。象這類反映清軍戰敗的極不光彩的歷史,多被視為不可昭示後世而被打入冷宮。相反,此後不久李星沅等奏報官兵進剿金田疊獲勝仗一折,因屬前線捷報,故被當作重要文件選入《方略》(注:《方略》卷 3。)。在輯錄奏報戰事的折件時,編者還有故意將清軍戰績擴大的作法。如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奏報清軍水師在池州附近與太平軍交戰獲勝情形折內,彙報此次戰役“斬首九十八級”,生擒敵官“八十七名,訊明正法”(注:《史料》第22冊,第255171頁。)。《方略》中將其改為“此次斃賊約數百名”(注:《方略》卷239。)。這筆改動, 顯然是對原奏戰果的誇大,它說明編者的好大喜功思想浸透於《方略》的字裏行間。 

第五,為維護朝廷政令諭旨的尊嚴,《方略》將原始上諭中前後矛盾的內容加以掩飾。咸豐十年三月,李秀成以圍魏救趙之計使清江南大營分兵南下,即而進佔皖南,目的是進逼蘇常。此時清軍督辦皖南軍務張芾,奏請朝廷飭命正在皖北圍攻安慶城的曾國藩,督軍赴援皖南。清廷這時並未意識到李秀成的計謀,於閏三月十四日發諭,“曾國藩現在安慶剿辦賊匪,皖北情形吃重”,“毋庸輕議更張”(注:《方略》卷235。)。將張芾的奏請駁回,執意仍令曾主攻安慶。事隔一月, 局勢驟然變化,清軍圍困天京的江南大營分兵空虛,軍隊潰散,將帥乏人。這時清廷方知中計,不得不將挽回敗局的希望寄託在曾國藩湘軍身上。四月十八日清廷急諭曾國藩等,“為今之計,自以保衛蘇常為第一要務。”命其統領所部,“赴援蘇常,以顧大局”。在這道上諭內另有一段文字被編者刪除,即“曾國藩規取安慶,頓兵堅城,即使安慶得手,而蘇常有失,亦屬得不償失。全局糜爛,補救更難”(注:《史料》第22冊,第270頁;《方略》卷239,第268頁;《方略》卷238,第227頁; 《方略》卷236,第94頁;《方略》卷235,第262頁;《方略》卷237。)。這句諭文恰恰是對以前令曾仍攻安慶旨令的否定。纂修官將此抹削,給人的感覺是兩道諭文中先留曾主攻皖北,又令其東下以援蘇常為主,這不過是清中央政府戰略上的轉變。史官所作的刪削,巧妙地掩蓋了清廷作戰部署上失誤的痕跡,從而得以維持最高旨令的正確統一。 

第六,《方略》將側重太平軍方面的報告棄而不錄。在清宮所存檔案中,有一些是清軍前線將領繳獲而得,然後隨折呈給皇帝閱覽的,反映太平天國政權內部情況的檔案檔,如《楊秀清致林鳳祥李開芳吉文元誥諭》(注:《史料》第6冊,第589頁。)、《林鳳祥等關於北伐戰績稟文》(注:《史料》第7冊,第518頁。)、《劉麗川致洪秀全信函》(注:《史料》第10冊,第460頁。 ),及部分太平天國被俘人員的供詞等。這些重要歷史文獻都被史官作為無端異己的“敗寇偽書”而不得入經典史冊。至於著重報告太平軍活動的官員正式奏摺,往往也遭到《方略》的屏棄。如太平軍金田起義後不久,李星沅有一份訪聞洪秀泉即洪秀全的奏片,文中稱洪秀全和他的部隊“賊令極嚴”,“甚有賊智,非奇兵不能破之”(注:《史料》第1冊,第316頁。),流露出對太平軍及其領袖的畏懼。這份奏片在當時本應是件很重要的情報,但鑒於清統治者對起義軍的蔑視及排斥而被刪棄。此外,在臣工奏疏中有涉及到太平軍的內容,編者也大多做了局部刪削。 

第七,《方略》素材中有編者添加的內容。在刪改原檔的同時,為了彌補史料的不足,纂修官往往要在有關檔內添寫部分史實。如咸豐元年二月十一日李星沅等奏報清軍進剿桂平金田疊獲勝仗折(注:《史料》第1冊,第218頁。),原件結尾一段《方略》並未錄載,取而代之的是幾行編者捏造的內容,共99字。其中寫道“惟探聞逆首韋政、韋元玠、洪秀泉極為兇悍,而賊股份踞各屬者亦尚不少,彼此暗通消息,互為救援,我軍專駐金田未能分投剿辦,恐有顧此失彼之虞”(注:《方略》卷3。)。筆者曾對照原件做過細緻地校勘, 發現原檔內均無此段文字記載,而且李星沅原奏的結尾部分只是一段蒙恩指授機宜,激勵將士乘勝亟攻的官樣套詞,並無實際內容。在《纂輯剿平粵匪方略草本》中可見一紙附貼在李星沅該折抄件之前,上段內容的草擬手稿,以及將確定的文字謄入李折結尾的筆跡(注:館藏方略館簿冊卷1 《纂輯剿平粵匪方略草本》包1。)。按《方略》編纂慣例,凡屬編者擬寫的內容,均用單獨紙箋書寫,而後粘貼在簿冊內各該件相應之處。這些跡象足以表明,此文是後人在編輯過程中擅自杜撰而成,實系編者偽造。史官在此所做的添加,實際是別有用意的。太平天國金田起義之後,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對於起義軍領導人確系何人,清方官員的探報是較為模糊混亂的。李星沅在同日的另一份奏片中稱洪秀全為洪雲山,把他劃為金田大股中的“東匪”首領(注:《史料》第1冊,第223頁。),以後又探聞洪泉即洪秀全(注:《史料》第1冊,第316頁。)(此二件《方略》均未收錄),清廷也曾發諭飭查。總之,在這個時期關於太平軍的內部組織情況及洪秀全的地位身份,在清軍將領的報告中是含混不清,說法不一的。編者在官員奏摺中添加的部分,把史實中尚屬疑惑的內容明確化,給世人造成此時清方已獲悉太平軍首領的組成及真實姓名的假像,將真相明瞭的時間提前。這實際是通過編造歷史來補充不盡如意的史實。 

總之,《方略》編者對原檔的刪改不外乎兩種意圖,一是出於語言文字上的精煉加工,二是為了維護統治者自身的政治利益。前者受篇幅所限而為之,尚屬情有可原。後者為鋪張聖武,將一些有損皇朝尊嚴,無益於光宗耀祖的內容予以杜絕,添加了誇耀不實的成份,使該編的材料失去原始性、真實性,從而貶低了其史料價值。這是史料編纂中之大忌,是當事者政治局限性的產物。 

經過精心加工的《方略》,呈現給讀者的史實並不可靠和完整,它往往會給讀者提供不實之據,或使人從中得出錯誤結論,為史學研究帶來難以彌補的後患。 

筆者注意到,上文所述編者于李星沅等折內虛構的內容,尤其是“惟探聞逆首韋政、韋元玠、洪秀泉極為兇悍”一句,長久以來在研究太平天國前期歷史中常常被作為重要史料引用。如周衍發《關於評價韋昌輝的幾個問題》一文內,在對韋昌輝歷史作用的研究中,曾用此句作為佐證之首,用以說明韋政(即韋昌輝)是金田起義的著名領導人(注:茅家琦等編著《太平天國史研究》第一集,第179頁。)。此外, 史學界還有人利用這一虛假材料,來說明李星沅是較早地向皇帝報告過金田起義領導人姓名的官員。甚至在《太平天國史辨偽集》中也曾引用這段偽史,以此做為《方略》將洪秀全姓名改為洪大全的考辨依據之一,並稱之“尤為重要”,因為它可以證明清前方將帥在咸豐元年二月時,就“已經知道太平軍中首領之一為洪秀全了”(注:羅爾綱著《太平天國史辨偽集》,商務印書館195011月版,第258頁。)。 殊不知這一被史學家做為珍貴史料而多方引用的論據,居然是出自編纂者之手。此例足以證明,《方略》中的不實之詞為史學研究提供了誤導。 

再如同治二年十月初七日,清督辦江北軍務都興阿奏報“水師拿獲洪逆親族船隻解送大營”折,文中敍述了洪秀全派出曾超等四名將員,前往廣東原籍訪接親屬。他們一行十三人,在前往天京途中,遇到清軍水師追捕,最後洪秀全堂兄洪仁尚等九名眷屬被俘喪生,護送者四人“棄船登岸,黑夜潛逃”(注:館藏宮中朱批奏摺農運類,第237卷。)。這是份經辦官員發自軍營的報告,由《方略》斷章取義地刪改後,僅存原文的13,其中只有被俘者全力爭脫時的情節,逃脫者倖免於難的描述被取消,而且接送人員僅錄三名(注:《方略》卷355。)。 這樣一篇經過選輯的報導,很容易使讀者認為全部人員被一網打盡。果然,在《太平天國史事日誌》中對這段史實的記載,與《方略》給人的錯覺恰相吻合。其中如是寫道:洪仁尚及其眷屬八人,由廣東到上海偷渡,“為水師總兵吳全美部所擒,自天京往迎之曾超、李四、黃亞二亦同被擒”(注:郭廷以著《太平天國史事日誌》(下),上海書店19869 月版,第1025頁。)。此結論與親歷官員的原奏對比有所出入,即誤把曾超等人劃入被俘行列,而且護送人員應為四人,不是三人。作者顯然為《方略》的片面節略所惑,因而做出與原奏史實不符的判斷。可見《方略》中材料收錄不完全,導致了史書記載的錯訛。史學研究者應以此為戒,在使用《方略》時,務必多加謹慎。 

由於《方略》編纂中帶有清統治者強烈的政治意圖和傾向,處處為其利益服務,所以它註定具有以上諸多不可避免的弊端,大量重要史實被刪棄,不能與世人見面,讀者所見,大多不是檔案原貌。該書實為封建最高統治者的御用品,其史料價值大為遜色,這不僅在太平天國歷史學,而且在史料編纂學、考據學領域都應引起注意。因此,儘管已有《方略》一書,原檔仍應重新公佈。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編《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檔案史料》(以下簡稱《史料》,共26冊)一書,在各方面彌補了《方略》的缺陷與不足,編者以科學的態度編選檔案原件,使該書成為一部優越於《方略》的大型檔案史料彙編。在數量上,《史料》收錄檔案約14000件,1300 余萬字,與《方略》相比,件數是其3倍,字數是其4倍。在文種上,除錄載臣工上行的奏摺及朝廷下發的諭旨之外,還編入其他平行文書及太平天國政權的文獻等。在內容上,不僅涵蓋清政府鎮壓太平軍的歷次戰役活動的檔,而且還擇錄這一時期與之相關的檔案史料,使材料更加多元化、立體化,豐滿而翔實。在編輯方法上,《方略》所錄檔案,該書全部收載,而且所輯各件均予全文公佈,編者不做任何修改,恢復了歷史檔案的本來面目,客觀真實地再現出在《方略》中被湮沒、扭曲過的歷史。可以說,《史料》一書的問世是史學界的一件幸事,它必將取代流世一百多年的清代官書《方略》,為太平天國史研究提供真實、系統的第一手資料。 

 

 

(資料來源:《歷史檔案》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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