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3年前後,梁啟超30歲左右,思想相對成熟,創作欲也極其旺盛,發表了一系列頗有見地的論著,形成了自己的學術風格和政治個性,成為清末中國政界和文壇的一顆璀璨的新星。全面論述這一時期梁啟超自立的過程及其文化結構是很困難的,這裏僅就梁興趣較濃的國家學說和經濟體制進行簡要的歷史評說。
一、國家學說
梁啟超一向視國家學說為政治學的核心和政治文化的支柱。他的政治文化建樹雖說是以歐美的資產階級進化論和天賦人權論為思想指導,但研究最具體而深入的是國家學說。在他看來,資產階級的國家學說是歷史的一大進步,反映了社會前進的步伐。他在《立憲法議》一文中指出:“抑今日之世界,實專制、立憲兩政體新陳嬗代之時也。按之公理,凡兩種反比例之事物相嬗代必有爭,爭則舊者必敗,而新者必勝。故地球各國,必一切同歸于立憲而後已,此理勢所必至也。”[①]從這種歷史演進的必勝的認識出發,梁啟超刻苦研究並大力宣傳西方的政治學理論和國家制度,1903年前後發表的有關的論文不下20篇。在梁啟超的筆下,立憲政治反映了人類爭自由、求發展的本質,是天賦人權論的具體體現。為構築自由為體、智慧為用的政治文化,他從三個大的方面進行了較全面的論述。
首先,國家是公有的。
戊戌時期,梁啟超已提出了國家公有論,但沒有進行系統的論述。1903年前後,他結合西方資產階級的國家學說,在不少文章中反復強調國家的公有性,人民的決定性,並鞭笞“父傳子家天下”的反動性。他明確指出:“一國之土地,一國人所公有也。無論何人,不得以私諸一己。”[②]他曾系統研究了國家思想變遷的歷史,發表了《國家思想變遷異同論》,將古代、近代,中國、歐洲在國家問題上觀念的演變作了透徹的說明,結論是:古代是家族主義、酋長主義、帝國主義時代,近代是民族主義、國家公有主義時代,國家由私有向公有的轉化是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的。從這種思想指導出發,梁啟超有力地批判了“私天下”的思想理論體系,抨擊清政府的封建獨裁。他寫的《擬討專制政體檄》,列舉了專制政體的十大罪狀,號召人們奮力討伐。他發表的《中國積弱溯源論》,撥之歷史,著眼現實,旁徵博引,歷數了“私天下”給中國帶來的禍患,指明了“公天下”的歷史必然。梁啟超把帝王視為“民賊”,認為一部24史,就是“民賊”之間的爭奪史,又是他們保存自己“私天下”的卑劣史。梁啟超指出,這些“民賊”為了保守自己的“產業”,“蓋其治理之成績有三:愚其民,柔其民,渙其民是也。”[③]如此尖刻的抨擊,表明梁啟超迫切希望中國變“私有”為公有、變專制為民主。為了保證國家的公有性,梁啟超還特意寫了《論政府與人民之許可權》,把政府和人民視作國家的兩個基本的組成部分,政府可以更迭,人民可以變遷,而國家的超然的“公有”不能改變。他認為:“天下未有無人民而可稱之為國家者,亦未有無政府而可稱之為國家者,政府與人民,皆構造國家之要具也。故謂政府為人民所有也不可,謂人民為政府所有也尤不可,蓋政府、人民之上,別有所謂人格之國家者,以團之統之。國家握獨一最高之主權,而政府、人民綿生息於其下者也。”[④]這裏把國家在公有前提之下“人格化”、神聖化,自然是為了說明國家的卓然獨立性和公有性。此論一出,“家天下”的國家理論不攻自破,專制獨裁亦變為反動,中國封建的國家觀念從根本上動搖了。
其次,國家是公理的。
從“公天下”的理論出發,梁啟超認為國家應是“公理”的象徵,而不是個人意志的體現。具體講則是國家應是法制的,講道理的,而不是隨意的。體現國家意志的是法,而不是個別“英雄”人物。法是國家的意志,是人與人平等的根本保證。有了這個法,國家就有元氣,人民就能爭取平等。這個體現國家公理和意志的大法是什麼呢?梁啟超的回答是:“憲法”。“憲法者何物也?立萬世不易之憲典,而一國之人,無論為君主、為官吏、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為國家一切法度之根源。此後無論出何令,更何法,百變而不許離其宗者也。憲法者,一國之元氣也。”[⑤]梁啟超眼中的憲法不僅是左右一國面貌的指揮棒,而且是民權的集中體現。由憲法來代表民意,由民權來制約憲法。如果有了民權左右下的憲法,一可杜絕為爭皇權而造成的社會大動亂,改變中國數千年歷史所反復出現的“一治一亂”,而達到長治久安;二可消除個人獨裁,使民主參政成為現實,“人人皆可為堯舜”;三可充分發揮各級官吏的才華,集思廣益,為國獻策,充滿活力;四可使國家有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統一秩序;五可開發全民智力,人才輩出,國民素質與日俱增。在梁啟超看來,憲法是一國昌盛的靈丹妙藥,有了它一切皆生機勃勃;沒有它,國家就一天不如一天。用這種思想認識繩之以清廷,梁啟超感到其衰敗的根源就是沒有像歐美發達國家那樣有一部良好的憲法,以致皇帝專權,人民反對,各級官吏亦如木偶,無血無氣,難以為國家效力。
這種批評,可謂入木三分。專制政體下的官吏,由於無憲法可依,唯皇帝之命是從,當然如“死物”,毫無生氣。但是,有了憲法,是否能從根本上解決類似的許許多多的問題,確也未必。梁啟超關於以憲法為綱達到公理的、法制的國家的設想是美好的、積極的、進步的,但也帶有幾分書生氣。梁啟超留給後人的僅是實現公理的國家的願望。
第三,國家是共和的。
何為國家?梁啟超曰:“有土地、人民立於大地者謂之國。”[⑥]何為政府?“代民以任君治者也。”何為政府之組織原理?“在民約。人非群則不能使內界發達,人非群則不能與外界競爭,故一面為獨立自營之個人,一面為通力合作之群體。”[⑦]這種以“民約”為基礎所組織的政府就是梁啟超所追求的共和制。梁啟超認為共和制是當時世界上最美好的政府組織,至少有5大優點:一、養成國民之自覺心,使人自知其權利義務,且重名譽也;二、使人民知人道之可貴,互相尊重其人格也;三、以選舉良法,使秀俊之士,能各因其才以得高等之位,而因以獎勵公民之競爭心也;四、凡有才能者,不論貧富貴賤,皆得自致通顯,參掌政權,以致力於國家也;五、利導人生之善性,使國民知識,可以自由發達,而幸福日增也。梁啟超還把共和政體分為兩類:一為民主立憲,一為君主立憲。他認為:“民主立憲政體,其施政之方略,變易太數,選舉總統時,競爭太烈,於國家幸福,未嘗不間有阻力。”而君主立憲政體,既保證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的順利實施,又不致造成重大的社會動盪,“故君主立憲者,政體之最良者也。”[⑧]至此,梁啟超的政治文化追求落到了實處,即在中國實現君主立憲。
但是,梁啟超的君主立憲式的共和制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反對通過大革命的方式推翻舊的封建王朝,夢想用不流血的改良方法取得成功;二是通過教育廣泛地提高國民素質,待民眾達到作共和國民的資格之後,再建立共和制。如此設想未免不符合中國國情。長期的封建專制,使中國缺少民主和法制,政權的更迭基本上都是通過武裝鬥爭來實現的,試圖不用武裝鬥爭來解決共和制代替封建制的重大歷史轉變,是絕對行不通的。中國民眾在專制體制的壓抑下,素質不高,離標準的共和國民有較大距離,但只能一邊爭民主,一邊去提高,梁啟超那種等民眾提高了素質之後再爭共和的設想是不現實的,不免帶有兒童式的天真。在這兩個大問題上,梁啟超陷入了誤區。梁啟超以共和為核心的國家學說在理論上、學術上是上乘的、積極的,在實際推行中卻是低水平的、消極的。
二、經濟構想
1903年前後,梁啟超陸續發表了《中國改革財政私案》、《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二十世紀之巨靈托辣斯》、《外資輸入問題》、《中國貨幣問題》等,初步形成了以西方資產階級的經濟學理論去研究中國經濟問題的新型文化思想,為一批注重經濟學研究的青年學者所傾倒。
西方古典的經濟學理論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已有零星的介紹,但真正研究者極少。中日甲午戰爭之後,隨著嚴複翻譯的《原富》等一批英國經濟學論著的印行,一些學者才對政治經濟學發生了興趣。20世紀初年,不少青年潛心鑽研,試圖用新的經濟學說去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鑒於勃興期的不成熟狀況,梁啟超充分發揮其見識廣、善提煉的優勢,努力介紹西方的經濟學理論(梁啟超稱之為生計學理論)。他根據英人英格廉(Ingran)、義大利人科莎(Cesa)和日本學者井上辰九郎所寫的西方經濟學史,編輯了《生計學學說沿革小史》,簡明而較全面地介紹了歐美經濟學說的發展歷史和基本觀點:
1.經濟學理論在西方的產生。梁啟超認為經濟學說產生于古希臘,主要散見於當時的政治、歷史、哲學、法律等著作中,貢獻最大的是希羅多德(Herodotus)、條斯大德(Thucydides)、柏拉圖(Plato)、芝諾芬尼(Xenopbon)、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等人。不過,那時的所謂經濟學僅是一般地涉及商業、農業、貨幣、市場等,還未形成獨立的經濟學理論。從英國的亞當·斯密開始,經濟學才形成一門完整的科學,其主要標誌是《原富》一書的出版。
2.經濟學理論演變的歷史。梁啟超將亞當·斯密之前劃為一大時期,這主要是第一階段的上古生計學(希臘、羅馬)、中古生計學,第二階段的16世紀生計學、重商主義、17世紀生計學、18世紀上半期生計學、重農主義;亞當·斯密之後為第二大時期,有影響的學派有亞當·斯密派、非亞當·斯密派、新學派(歷史派、國粹主義派)等。經濟學理論發展過程中的特點、影響、各派的基本主張和優缺點,梁啟超也有簡略的概括和說明。
3.重要的經濟思潮。梁啟超把評述西方的各種經濟思潮作為他傳播資產階級理論的重點。如17世紀出現的重商主義,梁啟超著重分析了其出現的歷史背景,主要觀點和流派,實際作用和存在的問題,並結合中國的現狀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再如18世紀興起的重農主義,梁啟超用較大篇幅論述其在法國產生的過程,分析代表人物的代表論著,考察重農主義的內涵和外延,評述其客觀社會效果,歷史地指出其積極的一面和消極的後果等。至於以亞當·斯密為旗手的資產階級的自由經濟學思潮,梁啟超則反復加以評述,有關代表作品的主要章節都有詳細介紹。
4.最新經濟學說。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經濟的高度發展,出現了壟斷資本主義集團,其主要標誌就是托拉斯(trust)的大量產生。當時中國人並不知托拉斯為何物,對壟斷經濟理論也很陌生。梁啟超則對此有一定的研究,發表了《二十世紀之巨靈托拉斯》,推進了人們對歐美最新經濟學說的瞭解。梁啟超深入淺出,議論風生,首先分析了托拉斯出現的社會經濟背景,指出這是自由競爭高度發展後的一種“反動之過渡”,是資本家相互兼併的必然結果。接著,他又介紹了美國等國托拉斯集團的基本情況。然後,他論述了托拉斯的優點和缺點。總之,梁啟超較客觀、公正地分析了壟斷資本主義的內涵和主要特徵,使閉塞的中國思想界得到許多新的資訊,新的學說。
值得一提的是,梁啟超對西方經濟學的介紹並不是簡單的拿來主義,而是帶有較多的創造性,而且善於用中國人所喜歡的語言深入淺出地表達出來,通俗易懂,一目了然。這自然經過了梁啟超的深思熟慮。同時,梁啟超關於歐美經濟學說的文章,多加評述,敘中有論,論中有敘,摻雜了許多自己的看法。雖然還不能說梁啟超當時對西方經濟學已融會貫通,但基本掌握了其主要傾向。因此,梁啟超介紹西方經濟學說的過程也是自己獨立創造新的經濟文化的過程,尤其是在運用亞當·斯密的經濟學說探討中國的經濟問題時提出了一系列的經濟改革設想,大致完成了其經濟文化構想。其要點是:
以競爭求發展。梁啟超總的目標是在中國建立新型的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體系,有廣闊的市場,充足的勞動力,富有活力的民族工業、商業和近代化的農業,和世界溝通的外貿和各種技術合作。所有這一切,都要在平等、自由的競爭中取得。梁啟超經濟學主張的理論基礎是英國近代自由競爭學說。對此,他曾有過詳細的評說:
“百年以來,自由競爭(Free competition)一語,幾為生計學家之金科玉律,故於國際之通商,自由也;于國內之交易,自由也;於生產、製造、販賣種種營業,自由也;勞力以自由而勤動,資本家以自由而放資,上自政府,下及民間,凡一切生計政策,罔不出於自由。斯密氏所謂供求相濟,任物自己,而二者常趨於平。此實自由競爭根本之理論也”。[⑨]
梁啟超雖然也多次指出自由競爭的種種弊端,但就總的傾向來看,尤其是就中國當時的現狀去考慮問題,他是要將競爭的理論和運行機制引進中國,實現競爭制約下的資本主義經濟體制。
合理利用外資。梁啟超曾發表過一篇《外資輸入問題》,針對當時大多數中國人對外資的困惑和憂慮,提出了較正確的看法。他認為,外資輸入中國,有利亦有弊。利在補充中國資金短缺,促進財政周轉,激發工商業的發展;弊在外人利用外資干涉中國內政,排擠中國民族工業,影響國民經濟的獨立發展。梁啟超還研究了外資在中國演進的歷史,論述了歐美、日本利用外資的方法,分析了外資和中國勞動力市場、土地、商品流通和工廠企業發展的關係。他的結論是,外資在中國出現的問題主要是政府引導不得力,不能制訂出有力的政策,為我所用。如果能像歐美那樣,“以本國公債券”,自由引進外資,將有無窮之好處。因此,梁啟超的設想是首先創設一有能力有眼光的新政府,若國內資金足,則暫不引進外資,若資金困難,則大力引進。但資金“無國界”,想閉關絕市是不可能的,只能因勢利導,合理使用。
建立銀行制度。為了在中國建立合理的銀行制度,梁啟超介紹了歐美、日本的銀行佈局和內部運行機制,還提出中國政府除建立中央銀行等國家銀行外,應大力發展私人銀行。為刺激私人辦銀行的積極性,要允許其在“一定條件之下有發行鈔幣權。”與此相聯繫,梁啟超提出要改革中國的貨幣制度。這主要是,貨幣發行以金本位制,根除貨幣混亂狀況,掌握貨幣控制主動權。
進行財政改革。結合西方財政的變化情況,針對清廷所面臨的嚴重問題,梁啟超提出了一系列的財政改革方案。諸如改革田賦、變革鹽稅制度、慎重對待關稅、發行公債、統一貨幣、劃定中央和地方的財政許可權等。他的基本思路是,國家愈進步,所需經費增加,而國家財源之大宗要在稅收上作文章。他建議清政府增加一些稅,裁掉一些稅,同時爭取對官地徵稅、國有森林徵稅、郵電和官辦鐵路徵稅。照此改革下去,梁初步測算,清廷的財政收入可由原來的1萬3千萬兩增加到7萬萬兩。梁啟超的用意是好的,措施也是積極的。但清廷無法大力促進工商業發展,僅在稅收上作文章,老百姓的負擔不知要增加幾倍。封建專制制度不從根本上改造,一切改革只能是越改越亂,捉襟見肘。在這方面,梁啟超也曾想到了,但估計不足。民國初年他一度任財政總長時的窘況,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從總體上看,梁啟超的經濟文化不及其政治文化那樣成熟而有一定的深度,帶有起步階段那種隨意、不協調和顧此失彼等缺陷。但是,他的經濟構想新穎、深入淺出,又帶有民族特色,生命力較強。1909年前後和民國初年他又進一步廣泛而深入的進行研究,從而使他的經濟思想逐步豐滿和形成風格,在近百年經濟文化發展史上佔有較重要的歷史地位。
①③《清議報》第81,第80期。
②《擬討專制政體檄》,《梁啟超選集》第381頁。
④《新民叢報》第3期。
⑤⑥⑧《立憲法議》,《清議報》第81期。
⑦《論政府與人民之許可權》,《新民叢報》第3期。
⑨《飲冰室合集·文集》第14,第35頁
【資料來源:《學術研究》1996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