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與公車上書
讀《“公車上書”考證補》獻疑(一)

 

我最初讀到茅海建先生的《“公車上書”考證補》(以下簡稱《考證補》)初稿是在2004年末北京大學歷史系的學術年會上,我被指派為這篇文章的評論人,但因文章長,時間緊,我只流覽了一遍,對於文中某些推理過程沒看明白,心存懷疑,可是一時不能形成明晰的看法。所以我在會上只就一個具體的結論提出懷疑,且會上時間很短,未能展開討論。最近我重新拜讀連載在《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3期和第4期上的《考證補》,發現我的懷疑不僅仍沒有得到解決,還增加了新的疑問,所以寫了這篇《獻疑》,就教茅先生和各位專家。 

茅先生在文章的學術史回顧部分說他是繼承黃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幾位的研究而來的,而我對那幾位先生的觀點原本就有不贊成的,所以我不限於討論《考證補》一文。又因為寫的是《獻疑》,所以只說那些不同的意見,相同的就不說了,換言之,並非對於各位專家所有的觀點都不贊成。 

關於公車上書的討論,起因于《康南海自編年譜》(以下簡稱《自編年譜》)[1]中如下一段自述: 

“……再命大學士李鴻章求和,議定割遼、台,並償款二萬萬兩。三月二十一日電到北京,吾先知消息,即令卓如(按:梁啟超)鼓動各省,並先鼓動粵中公車,上折拒和議,湖南人和之。于二十八日粵楚同遞,粵士八十余人,楚則全省矣。與卓如分托朝士鼓(動),各直省莫不發憤,連日並遞,章滿察院,衣冠塞途,圍其長官之車。臺灣舉人垂涕而請命,莫不哀之。時以士氣可用,乃合十八省舉人于松筠庵會議,與名者千二百人,以一日兩夜草萬言書,請拒和、遷都、變法三者。卓如、孺博(按:麥孟華)書之,並日繕寫(京師無點石者,無自傳觀,否則尚不止一千二百人也),遍傳都下,士氣憤湧,聯軌察院前裏許,至四月八日投遞,則察院以既已用寶,無法挽回,卻不收。先是公車聯章,孫毓汶已忌之,至此千余人之大舉,尤為國朝所無。閩人編修黃曾,孫之心腹也。初六、七日連日大集,初七夕,黃夜遍投各會館,阻撓此舉,妄造飛言恐嚇,諸士多有震動者。至八日,則街上遍貼飛書,誣攻無所不至,諸孝廉遂多退縮,甚且有請除名者。孫毓汶猶慮撓其謀,即先迫皇上用寶,令北洋大臣王文韶誣奏海嘯,壘械棄毀,北洋無以為備。孫毓汶與李聯英內外恐嚇,是日翁常熟(按:同龢)入朝房,猶力爭勿用寶,電日相伊藤博文展期五日。孫謂:‘若爾,日人必破京師,吾輩皆有身家,實不敢也。’常熟厲聲責之曰:‘我亦豈不知愛身家,其如國事何?’孫知不能強,乃使李聯英請之太后,迫令皇上畫押,於是大事去矣。” 

康有為將自己描寫成公車上書的領袖。 

臺灣學者黃彰健先生首先撰文對於康有為自述的某些細節提出質疑,此後,大陸學者也是先從質疑細節開始,逐漸質疑康有為的領袖地位,乃至否定有公車上書這一歷史事件,稱之為“大欺騙”。茅先生認為“大欺騙”的說法不科學,而應該這樣表述:“康有為、梁啟超已經成功地書寫了自己的歷史,並被許多歷史學家所接受。”[2]這是“大欺騙”的另一種說法。 

茅先生有什麼理由這樣說呢?他有這樣一段議論: 

“……由此觀之,有兩個不同概念的‘公車上書’,其一是由政治高層發動、由文廷式等京官暗中策動組織、由梁啟超、陳景華等公車直接參與的上書,共計31次,參加的人數達到1555人次。這一概念的‘公車上書’,對當時的政治決策起到了微弱的作用……其一是由康有為組織的號稱18行省舉人聯銜的上書,那是一次流產的政治活動……當然,這一種分類法是人為的,後一概念的‘公車上書’原本只是前一概念的‘公車上書’的組成部分;然而康有為已將後一概念的‘公車上書’放大,致使今人將該辭彙作為其專用名詞,為使今人有所區別,不得已而將之區分罷了。”[3] 

按照這種說法,梁啟超領銜的上書不是受他的老師康有為的指命,而是由翁同龢、文廷式等官員發動、策動、組織的,而且康有為聯合18省舉人的上書實際上也是由翁同龢、文廷式等官員發動、策動、組織的,康有為和梁啟超與廣東舉人陳景華一樣,僅是上書活動的直接參與者。茅先生的這番意思在另一處表達得更清楚:“康、梁本人又是被策動的對象,而不是運動的領袖。”[4]  

比較康有為的自述和茅先生的結論,兩者完全不同。如果真如茅先生所說的那樣,那麼說康有為搞“大欺騙”,一點也不冤枉他。但事實並非如茅先生所言。 

一、公車上書是否由翁同龢等政治高層所發動 

(一)翁同龢等“政治高層”是否有利用公車上書的動機 

茅先生先從“政治高層”有利用公車上書的需要和動機來論證他的觀點。他研究了在李鴻章赴日談判期間作為軍機大臣的翁同龢對於議和的態度,認為從光緒二十一年(乙未)三月初十日至二十日(189544日至14日)翁同龢的活動來看,翁反對割地議和,而光緒皇帝卻聽從另一派的意見,同意割地議和,所以翁不得不利用下層的輿論來迫使光緒皇帝改變主意。在研究這段史事時,他主要利用《翁同龢日記》(以下簡稱《翁日記》或《日記》),對之作逐日解讀,不過多有誤讀,所以其結論難以成立。 

茅先生說翁同龢反對割地議和,主要是根據《翁日記》[5]中所記他反對割讓臺灣的言論。如: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九日《日記》記:“上意總在速成,餘力陳台不可棄,與二邸不洽。”三月十二日記:“入時早。封奏三,電二。餘力言台不可棄,氣已激昂,適封事中亦有以此為言者,餘以為是,同官不謂然也,因而大齟齬。既而力爭于上前,餘言恐從此失天下人心。彼則謂陪都重地,密邇京師,孰重孰輕,何待再計?蓋老謀深算,蟠伏於合肥銜命之時久矣。”茅先生將《日記》中的“餘力陳台不可棄”、“餘力言台不可棄”的言論理解為翁反對割臺灣又反對割遼東,以為翁因此與主張割臺灣保遼東的軍機大臣孫毓汶等發生了激烈衝突。如他解讀上引三月十二日《日記》說:“此一記錄表明,翁在御前與軍機處同僚發生了大衝突,一些軍機大臣的意見是割台以保遼,翁既不同意割台也不同意割遼。”[6]茅先生顯然是誤解了日記的原意,他所斷言的“翁既不同意割台也不同意割遼”中的“不同意割遼”是他主觀添加上去的,而不是原文所有的。翁在日記中只說他反對割臺灣,並沒說他反對割遼東,而從三月十二日的日記來看,他是主張割遼東的。這天的《日記》有“彼則謂陪都重地,密邇京師,孰重孰輕,何待再計”一段,這“孰重孰輕,何待再計”就是孫毓汶等針對翁割遼保台的主張而發出的質問。如果翁既反對割臺灣也反對割遼東,就不會有“孰重孰輕,何待再計”的質問了。這一質問表明,翁與孫毓汶等的分歧不在於是否割地,而在於究竟割哪塊地:翁主張割遼保台,孫等主張割台保遼。 

從今人的觀點來看,翁的立場頗為費解:從安全的角度考慮,遼東顯然比臺灣重要,翁怎麼能主張棄遼保台呢?翁的日記未對此作明確說明,但有間接說明,就是上引三月十二日《日記》中說的“適封事中亦有以此為言者,餘以為是”一句。我們可通過翁“以為是”的這道奏摺來瞭解他棄遼保台的理由。 

這道奏摺是翰林院侍讀學士文廷式的《奏倭攻臺灣請飭使臣據理爭論折》。當時文廷式聽說有割台之議,便上折反對。折中說:“今日臺灣之事,尤為存亡之所關。李鴻章之行也,其秘計在割臺灣,曾與孫毓汶、徐用儀密議於美國使署。雖大臣秘之,而舉國皆知之。其言以散地易要地,夫奉天固要地矣,臺灣關係江浙閩廣之大,可謂之散地乎?”他揭露李鴻章在出使之前就已經與孫毓汶、徐用儀在美國使館密謀好了割台。這正是翁同龢所懷疑的,也是令他非常氣憤的。翁這天的《日記》中也記了這樣一句:“蓋老謀深算,蟠伏於合肥銜命之時久矣。” 

折中又說:“夫戰而失地,出於勢之無可如何,百姓雖死亦無所怨。若朝廷隱棄之而不言,奸臣巧割之而不恤,四方之人,誰不解體?不獨各國環起之可慮,當日金田粵匪豈不由和議苟且召之乎?[7]他認為,遼東戰敗,已被日軍佔領,在這種情況下割讓遼東,是“戰而失地,出於勢之無可如何,百姓雖死亦無所怨”,百姓還能諒解;而如果將日本尚未佔領的臺灣割去,那就大失人心了,“四方之人,誰不解體”?翁贊成奏摺中所言,“以為是”。由此可以明白翁何以主張棄遼保台。原來,翁在權衡南北兩地的割讓時,主要考慮的是如何保住人心不要解體。人心,這是儒家的基本理念。由此也就能理解他《日記》中的“餘言恐從此失天下人心”這句話的分量了。 

當年,不僅翁同龢和文廷式有棄遼保台的主張,光緒皇帝也有。《日記》三月二十九日記:“論及台民死守,上曰:‘割台則天下人心皆去,朕何以為天下主!”’ 

在官員和士子的上書中,這種主張就更多了。如: 

《禦史易俊奏和局不可恃和約不可允請力黜和議折》(四月初三日):“如由遼河以東……然尤得曰此已失之地也。然臺灣系完善之區……後人以容易棄之,可乎?[8] 

《吏部尚書書麟奏編修王榮商條陳勿和力戰據呈代遞折》(四月初三日):“如倭人願得兵費,則金、複、海、蓋諸州皆應讓還中國。如倭人不肯還地,則中國所失已多,臺灣固不能割,兵費更不宜賠。”[9] 

《廣東舉人梁啟超等呈文》(三月二十八日投遞都察院,四月初六日代遞):“遼邊失守,我師敗衄,無可如何。若臺灣全島為東南門戶,連地千里,豈可未聞敗失,遽甘棄捐?[10]  

其他,《禮科給事中丁立瀛等奏為倭人索求太甚條約應交廷臣集議毋墮其奸計折》(三月二十九日)[11]、《喻兆番等呈文》(四月初四日)等[12]也都有棄遼保台的主張,理由相同。 

如此看來,翁同龢的棄遼保台的主張不是孤立的,所以他能援引輿論,“激昂”地與孫毓汶等爭論,又“力爭於上前”。可是孫毓汶等不買他的賬,他們以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來反駁他:“陪都重地,密邇京師,孰重孰輕,何待再計?”一下子就把他將住了。 

長期以來,不知道是由哪位學者開始的,將翁同龢描寫成一位反對割地議和的主戰派,這已經成為學界的共識,並且根深蒂固。不僅茅先生,我自己在寫這篇文章以前,也是受這種觀點影響的。為了糾正這個根深蒂固的共識,我這裏要補充一些史料,以進一步搞清翁的真實立場。 

清廷於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三十日任命李鴻章為赴日本的談判代表。在任命之前清政府已經知道日本方面有割讓土地的要求,但是在李鴻章受命之初,他曾在不同場合聲稱決不割讓土地,翁同龢也表示說可以多賠款而不割地,然而這些不過是說說而已,因為他們都知道不割地就得與日本開戰,而面對水陸潰敗的形勢,他們不得不同意割地,誰也不敢主張再戰了,不過在割哪塊地的問題上他們有分歧。翁主張割遼東,孫毓汶、李鴻章等主張割臺灣。在二月初六日之前,光緒皇帝令恭親王奕傳諭即將赴日的李鴻章,給他“商讓土地之權”。這道口諭在翁的《日記》中沒有記錄,但在他的《隨手記》中有記錄。《隨手記》是翁同龢任樞臣時的每日雜記,有不少機密文字,與他的《日記》多有不同。《隨手記》出版於200311月,收在《翁同龢文獻叢編之五·甲午戰爭》中,此書是翁同龢的後裔翁萬戈先生利用翁同龢的手稿中關於甲午戰爭的部分編成的,由臺灣藝文印書館影印出版。茅先生未利用此書,如果利用了,當不會誤解翁同龢的立場。《隨手記》二月初六日記有李鴻章所上奏摺《赴日議約預籌大略情形》的內容:“倭意重割地。恭親王傳奉皇上面諭,予臣以商讓土地之權……”翁在“李鴻章”的“李”字旁點了三個點,在“商讓土地之權”六個字旁邊點了六個點,又在整個這段話的上面畫了兩個大大的圓圈,像阿拉伯數字的“8”字。[13]這些圈圈點點,無疑是強調其特別重要。但是翁的《日記》對此隻字不記,《日記》中僅記他這天晚上與李鴻章長談:“李相議及割地,余曰臺灣萬無議及之理。”如果僅從《日記》來看,翁反對割地的態度非常堅決,“臺灣萬無議及之理”,遼東當然更不必說了。但是把《日記》和《隨手記》聯繫起來看,那就知道他不是堅決反對割地的。當天晚上翁與李長談時,雙方都知道皇帝已有“商讓土地之權”的口諭了,所以他倆就不是討論割地與不割地的問題,而是討論割哪塊地的問題了。不過翁的《日記》在寫法上很有技巧,他只記他反對割臺灣,卻隻字不記他主張割遼東。不但這天《日記》沒記他主張割遼東,在全部《日記》中都沒記,不但沒記他主張割遼東,也沒記他的其他妥協言行,包括他不得不同意的簽約和畫押。《日記》中凡是記他反對割臺灣之處都寫得有聲有色,而凡是不得不妥協之處,他都儘量略去不記,實在略不過去的,他就記自己如何流淚,如何憤懣,如何不欲書、不欲記,等等,總之從《日記》看他沒說過一句妥協的話。翁是非常愛惜自己的名聲的。 

二月初七日,王大臣會議,遵諭定策,發出給李鴻章以商讓土地之權的出使訓令。但翁《日記》僅記:“見起三刻,以廷寄李相稿、田貝信,以及樞臣遞東朝奏片,敕書改本面遞。書房一刻,早退。”如果僅就《日記》,看不出有皇帝給李鴻章割地的諭旨,也看不出翁同龢有同意割地的態度。但《隨手記》所記就不同了:“廷寄李相,勖其妥辦和事。樞臣連銜並慶邸奏片一件,奏慈聖,聲明時事阽危,前欲面陳,蒙傳諭一切皆遵諭旨辦理。皇上洞燭機宜,予李某以商讓土地之權云云。”[14]“妥辦和事”、“商讓土地之權”,這些就是上諭的內容。對於這道上諭,翁同龢等軍機大臣都表示同意,他們還連銜向慈禧太后奏報,稱揚皇上“洞燭機宜”呢。這稱揚並不是官面文章,而是出自真心,因為在翁同龢等樞臣看來,在海陸潰敗的形勢下與日本議和,不割地是不行的。 

二月初七日給李鴻章的廷寄乃是出使訓令,但是在公私文獻中都沒有關於它的完整記載,現在所見到的僅有兩條:一條即上引《隨手記》中所記,一條是李鴻章於三月二十六日所上《欽差大臣李鴻章奏中日會議和約已成折》中回溯他出使時所得訓令,要他“以宗社為重,邊徼為輕”[15] 

李鴻章出使日本後,不斷以電報與清廷聯繫,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內容是請示割地。這時翁同龢主張棄遼保台,而孫毓汶等主張棄台保遼,李鴻章與孫毓汶的意見相同。但是由於日本方面堅持要求兩處均割,否則就開戰,所以翁同龢與孫毓汶等也就不再爭論,只好同意日本的要求。 

三月十六日、十七日李鴻章連電,報告他這兩日與日本代表談判的情況:日本方面提出的條件有所減少,台澎全割,遼東割地略減,賠款減至二萬萬兩,但逼簽的口氣更為強硬。日本在十六日要求“三日內回信,兩言而決,能准與不能准”。又威脅說:廣島現泊運船六十餘隻,可載兵數萬,小松親王專候此信,即日啟行。[16]十七日,伊藤致函李鴻章稱四日內回復,即三月二十一日回復。[17]這是最後通牒。 

於是在十八日見起時,就李鴻章連日二電進行討論。《日記》記:“見起三刻,於上前有所陳說。退而偕慶邸及諸公詣恭邸,恭邸稍愈矣,然於事無能補救也。再至直房擬旨遞,午正二刻散去,無他語也。” 

茅先生分析這段日記說:“由此可見,光緒帝並未採納翁的進言,最後的決定在恭王府中做出。”[18]強調光緒皇帝與翁同龢有意見分歧,其根據顯然是“見起三刻,於上前有所陳說”這一句。可是翁的日記並沒有說明“有所陳說”的內容,茅先生怎麼就能知道光緒皇帝沒有接受翁的進言呢?我想茅先生是認為翁同龢的陳言仍然是堅持不割地,因而不被光緒皇帝採納。這是誤讀。在日本以開戰相威脅之下,翁同龢絕對不敢說不割地了,難道他要撤使再戰嗎?他有什麼依憑再戰?他對再戰做好準備了嗎?實際上,在這種形勢下,他和其他樞臣所能做的,只能是如何妥協。 

在這天樞臣討論之後,由翁同龢起草一道給李鴻章的諭旨,內說:“奉旨:十六、十七兩日電奏二件均悉……惟兩大款關係最重:賠費已減三分之一,若能再與磋磨,減少若干,更可稍舒財力。讓地一節,台澎竟欲全占,奉省所退無幾,殊覺過貪……為今之計,或允其割台之半,以近澎台南之地與之,臺北與廈門相對,仍歸中國。奉天以遼河為三省貿易出海之路,牛莊、營口在所必爭。著該大臣將以上兩節,再與竭力辯論,冀可稍裨大局。伊藤連日詞氣極迫,倘事至無可再商,應由該大臣電聞,一面與定約。”[19]這道諭旨中關於割地的指示,既不是孫毓汶等先前所主張的割臺灣,也不是翁同龢所主張的割遼東,而是改為兩處各割一半,這顯然是為迎合日本方面割讓兩地的要求而做的變通。這個變通之法可能就是翁《日記》中所說的“有所陳說”的內容,在得到光緒皇帝認可之後,寫入諭旨中。但是翁同龢等對於這項變通之法並不抱多少希望,所以諭旨的最後指示是:“伊藤連日詞氣極迫,倘事至無可再商,應由該大臣電聞,一面與定約。”這是要李鴻章按照日本方面的割讓兩處的要求簽約,以免再開戰。這樣的指示實在是迫不得已,翁同龢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了。這道電旨距日本最後通牒所要求的三月二十一日以前答復的時間還有三天。 

三月十九日李鴻章連發三電告急,說日本逼迫甚急,其第三電說:“(伊藤)復信謂廣島已派運兵船三十餘艘出口,赴大連灣,小松親王等明日督隊繼進。若再商改約款,故意遲延,即照停戰款內和議決裂,此約中止辦理等語。是其愈逼愈緊,無可再商。應否即照伊藤前所改訂條款定約,免誤大局,乞速請旨電飭遵辦。”[20] 

光緒皇帝、慈禧太后、翁同龢等在二十日見到這三封電奏。當日《日記》記:“李相頻來電,皆議和要脅之款,不欲記,不忍記也。見起二刻。”未記見起二刻的內容,但我們知道在這二刻中,決定按照日方的要求訂約。當日午刻電寄李鴻章,電文為: 

“奉旨:李鴻章十九日三電均悉。十八日所諭各節,原冀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欽此。”[21] 

茅先生對於上引兩條史料做如下解讀:“這是一道決定性的電旨!即命李鴻章按照伊藤博文提出的最後條件,與日本簽訂和約。毫無疑問,這一道電旨違背了翁同龢等人的意願,於是有了其日記中‘不欲記,不忍記’之語。”[22] 

這是嚴重的誤讀。茅先生將《日記》中的“不欲記,不忍記”這六個字,解釋為對光緒皇帝的電旨的不滿,而原文明明是針對日本的要脅的:“李相頻來電,皆議和要脅之款,不欲記,不忍記也。”表達了翁對於宋自日本的要脅所感到的刻骨銘心的恥辱和無奈,這種無奈是因為他除了屈服以外別無辦法。所以他和其他軍機大臣、皇帝僅用了兩刻鐘就決定了一件關係中國命運的大事:照日本要求簽約。他們彼此之間已沒有什麼可爭論的了,誰也不敢再講任何不順從的話了,因為據日本最後通牒規定的日期只有一天了。 

以上就是翁同龢在李鴻章赴日談判期間的基本表現。從翁的《日記》、《隨手記》和電旨來看,翁與同僚的分歧僅在一點上,就是他主張棄遼保台,而孫毓汶等主張棄台保遼,但是在日本強硬的兩地皆割的逼迫下,他們之間的爭論很快就毫無意義了,所以他們之間也就沒有分歧了;在日本最後通牒的壓迫下,他們一致被迫同意按照日本的條件如期簽約,以免再開戰;二十日令李鴻章簽約的電旨是皇帝和樞臣共同決定的,並不存在“電旨違背了翁同龢等人的意願”的事情,更不存在翁同龢對這道電旨氣憤得“不欲記,不忍記”的情形。 

  可是,由於茅先生錯誤地解讀這一段史料,誤以為翁同龢一直反對棄地求和,又誤以為“不欲記,不忍記”是對皇帝令簽約的電旨的不滿,所以他做出如下一段推論:“光緒帝的最後態度,已使翁同龢等人感到他們失去了對事態的控制……由此再觀康有為《我史》中稱‘三月二十一日電到北京,吾先知消息’一語,即可深入此次公車上書的內幕。康雖有可能(可能性甚小)知道當日收到的李鴻章電報,更大的可能是不知該電而僅知《馬關條約》的基本條款;但他絕不可能知道談判的具體過程,更不可能知道三月二十日的電旨。由此可以認定,向其透露消息者的目的,只不過是讓他們出面來反對條約、反對李鴻章、反對割台、拒和再戰。這些又恰恰是翁同龢、汪鳴鑾、李鴻藻等人的主張。反過來說,如果讓公車們知道全部消息,即知道談判的全過程和三月二十日電旨,他們就有可能反對軍機處、反對光緒帝。事態的發展將不可收拾。而政治高層發動者決定於二十一日對外透露,恰是他們要利用下層的請願來改變光緒帝二十日的旨意。”[23] 

按照這種說法,翁同龢、李鴻藻等帝党高官竟然在背後與光緒皇帝鬥法,他們故意向外漏消息,以制造反簽約的輿論,再利用輿論來逼迫皇帝改變主意,拒和再戰。而且他們在向外洩漏消息時,又能拿捏得十分準確,知道什麼該洩漏,什麼不該洩漏,既能使輿論反對簽約,又能使輿論不反對光緒皇帝和軍機大臣。他們真是製造輿論的高手! 

這一段推論均為想像,尤其離譜的是說翁同龢等要拒和再戰。在海陸潰敗之後,翁同龢、李鴻藻等何曾說過一句再戰的話! 

據胡思敬《國聞備乘》的“名流誤國”條載:“甲午之戰,由翁同龢一人主之,同龢舊傅德宗,德宗親政後,以軍機大臣兼毓慶宮行走,嘗蒙獨對,不(按疑衍)同值諸大臣不盡聞其聞。通州張謇、里安黃紹箕、萍鄉文廷式等皆名士,梯緣出其門下,日夜磨礪以須,思以功名自見。及東事發,鹹起言兵……上為所動,兵禍遂其開。既而屢戰不勝,敵逼榆關,孝欽大恐,召同龢切責,令即日馳赴天津詣鴻章問策。同龢見鴻章即詢北洋兵艦,鴻章怒目相視,半晌無一語,徐掉頭曰:‘師傅總理度支,平時請款,輒駁詰,臨事而問兵艦,兵艦果可恃乎?’同龢曰:‘計臣以撙節為盡職,事誠急,何不復請?’鴻章曰:‘政府疑我跋扈,台諫參我貪婪,我再嘵嘵不已,今日尚有李鴻章乎?’同龢語塞,乃不敢言戰。卒派鴻章東渡,以二百兆議和。”[24]這種活靈活現的對話未必是歷史的真實,但是說翁同龢先主戰、等到海陸戰敗之後則不敢言戰,這倒是歷史的真實,因為他已經沒有資本,也沒有資格言戰了。 

不過,在三月二十三日李鴻章在《馬關條約》上畫押之後至四月十四日中日在煙臺換約之前,清廷又有了一段喘息的時間,再加上有俄、德、法三國干涉還遼的活動,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的態度也因此有些變化,在和戰之間又有猶豫。翁同龢也一度強硬,他一再主張延期批准條約,想等待三國干涉有一個明確的結果,但並不主張毀約再戰。當四月初二日慈禧太后令樞臣就和與戰“妥商一策以聞”時,翁同龢絕口不提一個“戰”字。請看他那幾天的《日記》: 

四月初二日:“軍機見起時傳懿旨,謂和戰重大,兩者皆有弊,不能斷,今樞臣妥商一策以聞……噫!難矣……忽夢死二日,邃邃然呼曰萬古矣。”初四日:“上以和約事徘徊不能決,天顏憔悴,書齋所論大抵皆極為難,臣憾不能碎首以報……午正訪高陽(李鴻藻)於黃酒鋪痛談,相對欷歔,歸後未決,如在沸釜中。”初五日:“劉(坤一)、王(文韶)之奏未至,極徘徊也。”初六日:“孫(毓汶)君以所擬宣示稿就正,邸(恭親王)以為是。宣示者,俟批准後告群臣之詞也,大意已偏在和字。”在初六日這天,孫毓汶已經擬好為批准條約向群臣作說明的宣示稿,並向翁同龢等徵求意見,翁雖在《日記》中未說明他是贊成還是反對,但他無疑是贊成了。初八日光緒皇帝決定批准和約,《日記》記:“於是戰慄哽咽,承旨而退。書齋人侍,君臣相顧揮淚,此何等景象耶! 

在批准條約之前的這幾天的《日記》中,翁未說過一句妥協的話,也未說過一句主戰的話,甚至未出過一策,可以概之以“無作為”。事後,翁同龢也正是這樣自我評價的。他在光緒皇帝批准條約之後,擬有一折題為《奏為微臣奉職無狀上累聖明亟請罷斥以明黜陟事》,說:“……上年六月,命臣至軍機處會看折件,以後又命臣為軍機大臣。時值倭奴逞志,愈勝愈驕。臣于敵勢軍情,蒙焉不識,遂致全權之使再出,而和議於是遂成,割地償款為從古所未有。既不能力爭於未畫押之前,又不能挽回於未批准之際,依違淟涊,偃臥汍瀾,此等情形,直同已死。今禦押已簽,條約已定……”最後請將一切職事盡行革退。[25]這一折將他主張對日開戰到光緒皇帝批准條約這一時期的表現和責任做了檢討,倒也真誠,求實。他檢討了三點:第一點,他由於對於敵勢軍情蒙焉不識而主戰,結果戰敗,使朝廷不得不派使求和。由這點檢討可知,他對於自己當初主戰已經後悔。由此也可以知道他後來為什麼絕口不提一個“戰”字了,他經過海陸戰敗之後對於“敵勢軍情”不再是“蒙焉不識”,他知道不能再戰了,所以在太后要求樞臣就和戰“妥商一策”時,他絕口不提一個“戰”字。第二點,他未能在李鴻章畫押之前進行力爭,以阻止畫押。第三點,他未能在皇帝批准條約之前設法挽救。這第二、第三點就是他在談判期間的表現。這種表現對於他來說是必然的。他既然不能再主戰,卻又不願意出頭主和,所以便無作為。所謂“依違淟涊”,就是在猶猶豫豫中與主和派同流合污了;所謂“偃臥汍瀾”,就是躺在那裏流淚。他說“此等情形,直同已死”,倒是既形象又準確。 

一個“直同已死”之人,他還能背後與皇帝鬥法,暗中鼓動輿論,毀約再戰嗎? 

(二)乙未年的上書浪潮是否由“政治高層”洩漏消息所引起 

 

茅先生除了從翁同龢有利用輿論的動機來推測政治高層“決定於二十一日對外透露”這個結論外,還從三月二十一日以後的上書內容中推出這個結論來。他寫道: 

“……當我在閱讀有關拒和的上奏、代奏等檔案文獻時,突出的感受是,絕大多數上奏上書者的情報都十分偏狹,甚至誤認為李鴻章私自簽訂了《馬關條約》。他們上書的目的,是要求光緒帝利用條約的批准權,來否決《馬關條約》。這種誤解越到下層即越普遍,而在最低一層公車們的上書中李鴻章形象有如漢奸。” 

“從當時的情況來看,這些政治高層的老手們已經看出,他們內心中絕不贊同的《馬關條約》,也一定會受到官員們發自內心的拒絕。他們知道,只要將條約內容稍稍外泄,將立即激起反對的浪潮。他們無需親自組織、處處佈置,甚至有可能沒有預料到公車們的加入,致使雪球越滾越大。他們所需要做的,僅僅是向外透露一些他們認為可以透露的情報,微微作一點暗示,猶如長袖拂過桌面一樣。他們所想要得到的,只是有人出面來反對,這樣就有機會再次向光緒帝進言,以拒絕批准、或推遲批准由光緒帝電旨同意、李鴻章已經簽訂的條約。也就是說利用下層的壓力,讓光緒帝自我否決三月二十日的電旨。” 

“三月二十一的時間,《馬關條約》的內容,使人感受到了此中政治動作的分量。”[26] 

茅先生認為乙未年反對議和的上書浪潮是由三月二十一日“政治高層的老手們”將《馬關條約》的內容“稍稍外泄”而“立即激起”的,所以他特別強調“三月二十一的時間,《馬關條約》的內容,使人感受到了此中政治動作的分量”。 

可是上面我已經指出,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翁同龢等政治高層在三月二十一日有意向外洩露消息,以鼓動京官和舉人們上書反對議和。而下面我將證明,即使三月二十一日有誰向外洩漏了《馬關條約》的內容,也未能“立即激起反對的浪潮”。 

反對議和的大規模的上書浪潮是從三月二十九日開始的,而不是茅先生所謂翁同龢等透露《馬關條約》內容後的三月二十一日開始的,上書的原因也不是因為上書人知道了《馬關條約》的內容,而是因為知道了李鴻章畫押歸來的消息。三月二十三日李鴻章于日本馬關在和約上畫押。二十四日離開日本返國。二十六日抵達天津,立即向下屬說明簽約情況,並派人以六百里馳奏《欽差大臣李鴻章奏中日會議和約已成折》,賚送《馬關條約》抄本和日本改畫的奉天界圖。二十七日翁同龢見到奏報,當天《日記》記:“書房一刻,李鴻章六百里報攜至書齋示臣,明日始下。”二十八日《隨手登記檔》記:“朱批李鴻章折。報六百里。三月二十六發,馬遞發回。一、中日會議各約已成。單一,條約。圖一,奉天劃界。”[27]《隨手登記檔》的登錄就是清廷向外披露李鴻章畫押的消息了,這使得近一段時期的傳聞得到證實,所以從二十九日開始了大規模的上書,反對割地議和,至四月十四日中日代表在煙臺換約後平息。這個上書過程有不少史書都有記載,如中國史學會編輯的《中日戰爭》第1冊中收錄的三篇綜述性的史書就都講到了。 

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方蔭桓既歸,鴻章未發,朝命三品以上大員議和戰。迨割地議起,朝野憂懼,臺灣臣民爭尤力。未幾,鴻章成約歸,割地、賠款、商利均從倭意,方稱病翱翔天津,於是京朝官之封章,疆臣之電奏,會試公車在都者亦騰章力阻,朝意頗為動,令鴻章改議。”[28]姚氏於甲午、乙未之際在山東巡撫李秉衡署中,嘗往來遼碣登萊,觀察軍情,因即所見所聞,參以中外記載,撰為此書。於光緒二十三年出版。[29] 

易順鼎《盾墨拾餘》:“三月二十七日,合肥專人送和約到京。二十八日,濟甯(孫毓汶)捧約逼上批准,海鹽(徐用儀)和之。上遲疑不允。經高陽(按:李鴻藻)、常熟(按:翁同龢)俱力爭請緩。高陽免冠連叩不止,乃罷。是日,外間尚不知,故無封奏。二十九日,封奏九件上。諫垣四、國子一、翰林二(一系八十三人公疏)、南齋一、上齋一,均聯名,是日奏者共一百二十餘人。”[30]易順鼎於甲午、乙未之際為主戰論者,曾參與劉坤一戎幕。他於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到京,四月初兩次赴都察院上書。所著《盾墨拾餘》“多親見親聞親歷者”[31]。該書於光緒二十二年出版。 

曹和濟《津門奉使紀聞》:“相(李鴻章)以二十六日旋津,即請假,李經方亦不入都複命,派道員伍廷芳賚約赴京,定四月十四日在煙臺換約。一時京師巨僚多交章論列,翰林院亦有公折,公車諸孝廉集楊忠湣詞[]聯名上書,走都察院請披闔代陳,各省督撫亦有封章諫阻。”[32]曹和濟是河南巡撫劉樹堂派往天津坐探中日軍情的委員,書中所記“就是他就所探聞,於彙報之後,輯錄整理下來的”[33]。此書於光緒年間出版。 

以上三位作者都親歷過甲午戰爭。三書都記載說李鴻章回天津後,才出現了大規模的反對議和的上書活動。易順鼎當時也正到北京來上書,所以他記錄的日期很準確,為二十九日,但誤記“封奏九”,實際應該為“封奏八”,他多記了一件翰林的上書。姚錫光則區別了李鴻章歸來以前和以後輿論的不同表現:在李歸來以前,“迨割地議起,朝野憂懼,臺灣臣民爭尤力”,這是說《馬關條約》的內容傳出後,引起朝野憂懼,卻未引起大規模的上書;在“鴻章成約歸”以後才引發大規模的上書。曹和濟則準確記載李鴻章於三月二十六日回到天津之後才有大規模的上書,並且特別提到了舉人集議于松筠庵及請都察院代遞的上書事件。 

這三部書所說的乙未年大規模上書的起因和經過,可以從現存上書的數量和內容得到證實。如果依照《隨手登記檔》登錄的順序[34]來閱讀這一時期京官和舉人的上書,可以看到,從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的7天的時間裏僅有4次京官上書,其中有1次為4人聯名,其他3次為個人所上,上書者均不知道李鴻章已經與日本代表議定和約,僅知道一些不確實的《馬關條約》的內容。二十九日上書爆增,當日有8折是反對議和的上書,其中6折都講到李鴻章已經畫押事。如:《編修李桂林等條陳》(有翰林院的編修、修撰、檢討、庶起士83人聯名)[35]說:“今所議草約,雖經使臣畫押,而其中實多窒礙難行之處,不得不詳加指駁,更予籌商。”[36]《禮科給事中丁立瀛等奏為倭人索求太甚條約應交廷臣集議毋墮其計折》(丁立瀛和掌山東道監察禦史龐鴻書聯名)說:“今李鴻章雖取其條約而歸,而朝廷尚未批准,其事尤可熟籌改計。”[37]其他4折為:《祭酒陸潤庠等請宣示和議條款折》(南書房行走陸潤庠等4人聯名)[38]、《京畿道監察禦史劉心源奏為漢奸把持和議所擬條款要脅太過切勿遽允折》[39]、《侍講張仁黼等奏和議要脅難堪請飭廷臣會議折》(上書房行走張仁黼等3人聯名)[40]、《禦史高燮曾奏為事勢危迫應分段責成各將領負責戰守折》[41]。這6道上書的簽名者共94人,其身分有翰林院的官員、南書房行走、上書房行走、禦史等,他們不是因為哪個政治高層向他們洩漏了《馬關條約》的內容而上書反對的,而是在確知李鴻章已經畫押之後才上書反對的,是自發進行的。 

晚清,官員們自發地大規模上書,這不是第一次,已不新鮮。崇厚於光緒五年(1879年)擅簽《裏瓦基亞條約》時,就引發了一場大規模的上書反對浪潮。中法戰爭時,清廷在軍事上獲勝的形勢下與法國議和,也遭到輿論的強烈反對。這類上書活動都是自發進行的,沒有高層發動,也不需要高層發動。 

茅先生所斷言的三月二十一日翁同拆等向外洩漏《馬關條約》內容就立即激起上書浪潮是沒有根據的,不僅是二十九日興起的大規模的上書不是由它所引起,就是此前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零星的京官上書也不是由它引起的。 

二十二日有兩道奏摺,一道是《吏科給事中褚成博割地議和倭索過巨折》[42],另一道是《三品頂戴掌江西道監察禦史王鵬運和約要脅已甚請回宸斷折》[43]。二十三日和二十五日各有一道奏摺,分別是《戶部掌印給事中洪良品請召李鴻章回京專籌戰備折》[44]和文廷式、秦綬章、戴鴻慈、陳兆文4人聯奏《日人要脅過甚請飭使臣展緩商議折》[45]。從這4折的內容看,作者尚不知朝廷已命李鴻章與日本簽約,而以為仍在商談中,所以洪良品二十三日的奏摺請“速召李鴻章回京,勿徇和議”;二十五日文廷式等的奏摺還以為李鴻章受傷甚重,因而建議展緩議和。對於《馬關條約》的內容,4道奏摺的引述也不準確。褚成博的奏摺說“兵費之外,兼索臺灣”,王鵬運奏摺說“風聞軍機致李鴻章電音,有兵費不得過一萬萬兩地酌之語(按疑文字有誤)。又聞與割臺灣已有成議。”[46]這些引述說明上書者還不知道已經議定賠款二萬萬兩、割讓遼東和臺灣兩處。即使自詡為消息靈通的文廷式,也以為李鴻章受傷甚重,不能主持議和,又以為條約中有“關稅又減”的規定(“關稅又減”是日本方面在談判開始時於三月初七日提出的草約即《十款和約》中的內容,它規定日本進口出口稅為值百抽二,而清廷原來與列強所定稅率為值百抽五),而不知道李鴻章於三月十七日的奏報中說明此項規定已經刪除。 

總之,上引4折上奏的原因均不是因為得到所謂三月二十一日政治高層傳出的消息,而是根據此前流傳的不很準確的消息上奏的。 

除了4道奏摺外,還有1封說帖。《日記》三月二十二日記:“到督辦處,見譯署申君允,慷慨爭和議。譯署章京五十六連銜說帖,甚壯,惜太遲矣。”茅先生對這封說帖有一段分析:“在督辦軍務處,總理衙門的申允告訴他,總理衙門章京等56人準備聯銜上書,再爭和約,其評價是‘甚壯,惜太遲’,也沒有透露對申允說了什麼。”[47]茅先生的理解似有誤。翁的《日記》沒有說申允告訴他“總理衙門章京等56人準備聯銜上書,再爭和約”,而是說帶來一份說帖。“說帖”不是“奏摺”,茅先生誤以為是要呈遞的奏摺。[48]說帖的應用範圍較廣,通常是下級對上級有所建言,或同級之間交換意見,但給皇帝的上書卻不能稱說帖。這份說帖之所以遞到督辦軍務處,可能是因為此處的首腦奕䜣、奕劻、翁同龢、榮祿、長麟等權重,對談判有重要影響。這份說帖肯定不是由政治高層鼓動而上的,因為他們不可能鼓動京官給自己上說帖。翁同龢在看過這份說帖之後,評價說:“甚壯,惜太遲矣。”他認為光緒皇帝既然已電旨議和,這種爭和議的說帖也就沒有意義了。僅據這一條就可以推知,翁不可能在二十一日有意向外洩漏消息,去製造“惜太遲”的輿論。 

以上,我研究的結論與茅先生不同,我認為翁同龢等截止到三月二十一日並沒有利用輿論來反對光緒皇帝的簽約電旨的意圖,因為翁同龢等也是同意這道電旨的。也沒有證據表明他們在二十一日向外洩漏過《馬關條約》的內容,而且乙未年大規模的上書浪潮也不是因為二十一日傳出《馬關條約》的內容引起的,而是由李鴻章二十六日成約歸來這個公開的消息引起的。所以不能說乙未年的上書是由翁同龢等政治高層發動的。 

二、公車上書是否由文廷式等京官暗中策動和組織 

茅先生說,翁同龢等政治高層只是向外洩露消息,但他們並不具體策動舉人上書,具體策動者是文廷式等級別比較低的京官,但是他卻未能找到可靠的材料來證明他的觀點,他所列舉的理由和材料都是靠不住的。 

(一)洩漏消息的官員是否就是公車上書的策動者 

康有為在《自編年譜》中說,他在得知三月二十一日李鴻章電奏簽約的消息後,立即令梁啟超鼓動廣東舉人聯名上書。茅先生針對這個說法,追究康有為的消息來源,由此來判定是哪個京官策動了他。他指出,從《自編年譜》看,此時康有為與掌江西道監察禦史王鵬運和詹事府左庶子戴鴻慈交往比較多,其中王鵬運的可能性更大些。接著他有如下分析: 

“如果確實是王鵬運透露情報給康,那麼可以認定,是王策動了康,王才是梁啟超領銜的廣東舉人80人上書的真正的‘鼓動’者與‘分托’者。” 

“實際上,究竟是王鵬運還是其他人向康有為透露情報,今天看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透露情報者的目的,就是要策動公車們上書。”[49]  

茅先生把向康有為透露消息的人當作公車上書的策動者,他的這個觀點在論證政治高層是公車上書的發動者時表達得更清楚。他說:“他們(按指翁同龢等政治高層)知道,只要將條約內容稍稍外泄,將立即激起反對的浪潮。他們無需親自組織,處處佈置,甚至有可能沒有預料到公車們的加入,致使雪球越滾越大。他們所需要做的,僅僅是向外稍稍透露一些他們認為可以透露的情報,微微作一點暗示,猶如長袖輕輕地拂過桌面一樣。他們所想要得到的,只是有人出來反對……”[50]這些政治高層事先都沒有想到會發生公車上書,但是他們卻成了公車上書的發動者,根據就是他們曾“將條約內容稍稍外泄”。如此說來,做一個運動的發動者其工作是極為簡單的,只要洩露或傳播消息就可以了。 

茅先生這樣給發動者或策動者下定義,大可商榷。 

如果按照茅先生的定義來尋找乙未年上書運動的發動者,那麼這個發動者非李鴻章莫屬。前已指出,李鴻章成約歸來的消息是李本人最先向天津的官員發佈的。而此前,三月二十日,李鴻章致電天津海關道盛宣懷,向他透露將要簽約的消息,電文為:“伊藤兩次哀的美敦書,雲無可商。現約明日會晤即定,欲保京城,不得不爾,以後看各國辦法。朝鮮准自主,商議兩國勿干預內治,伊不允,非據而何?[51]盛宣懷當即就給奎俊等地方大員發電,通報消息,電文為:“制台、寧署撫台、蘇署、廣東、杭州、安慶:傅相來電,和議明日會晤即定。欲保京城不得不耳。”[52]二十二日盛宣懷又致電奎俊等:“甯督、蘇杭兩署:李相創口漸愈,子未取出。約已定廿一日畫押,即回津。遼東至營口又全台均割,賠款三(按當為二)萬萬。姑安旦夕。後事如何得了?[53]有的官員也正是得到他們傳佈的消息後上書的。如廣東巡撫馬丕瑤奏《強寇要盟權奸挾制籌策具陳折》說:“竊臣閱天津電報局電傳,和議已成,計列十款,李鴻章於二十六日回津等語。逖聞之下,驚駭彷徨,罔知所措……”[54]馬丕瑤是在接到盛宣懷的電報後上書的,盛宣懷的消息是來自李鴻章,按照茅先生的定義,盛宣懷就是馬丕瑤的策動者,李鴻章則是發動者。但是可以這樣說嗎?當然不可以。 

散佈消息的人只是在散佈能夠引發運動的誘因,但是只有誘因並不能自然地引發一場運動。某種消息流布,往往只引起特定的群體採取行動,這是因為有人利用這個消息對這個特定的群體做了發動工作,使之採取行動了。這個人(或這些人)才是運動的發動者。 

可用楊銳的上書為例來說明這個問題。孔祥吉先生在《關於楊銳的歷史評價》一文中引述了楊銳於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致沈曾植的一封信,信後附有一份《馬關條約》的抄件,這份抄件原是沈曾植抄給楊銳看的。[55]沈抄給楊銳看,目的是否鼓動楊銳上書,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知楊銳的兩次上書都不是由沈曾植抄示的《馬關條約》鼓動起來的。楊銳第一次上書是在侍讀學士華奎領銜的155名京官聯名的上書上簽名,時間是四月初一日,他顯然是響應了華奎的號召簽名的,華奎是這次上書的策動者。第二次上書是在康有為領導的18省舉人聯名的上書上簽名,他是以舉人身份簽名的,他顯然是響應了康有為的號召,康有為是這次上書的領導者。在楊銳的這個事例中,沈曾植雖然將《馬關條約》抄給楊銳看了,但沈並不是楊銳上書的發動者或者策動者,而並沒有抄示《馬關條約》的華奎和康有為才是楊銳參與的上書事件的鼓動者。 

再看1919年五四學生運動的例子。五四學生運動是從北京大學先發動起來的,起因是有學生聽說巴黎和會決定把德國在中國山東的權益轉交給日本。這個消息是由不同的管道傳來的。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於52日向部分學生幹部講了和約內容。他的消息來自林長民,林長民還於52日在《晨報》和《國民公報》上發表題為《外交警報敬告國民》的署名文章,披露巴黎和會將把中國山東交給日本的消息。文章寫得很沉痛,結尾處呼籲:“國亡無日,願合我四萬萬眾誓死圖之。”公開鼓動國民反對和約。林長民的消息又來自於在巴黎的梁啟超,梁先電告汪大燮和林長民,稱:“對德國事,聞將以青島直接交還,因日使力爭,結果英、法為所動,吾若認此,不啻加繩自縛。請警告政府及國民,嚴查各全權,萬勿署名,以示決心。”[56]林長民在《晨報》上發表文章,就是遵照梁電報的要求來警告國民。除了這三個人以外,洩漏消息的,據周策縱先生《五四運動史》說,51日北京的《中國時報》已經登載了消息,53日有在北京的外國教員向中國人洩漏了這個消息。[57]按照茅先生給發動者、策動者所下的定義,從蔡元培到外國教師都是五四學生運動的發動者、策動者。但是在彭明、周策縱等專家寫的關於五四運動的著作中都沒有說他們發動了五四學生運動,我手頭的幾種中國現代史教科書上也沒有這樣講,這些著作都把這場運動描述為學生的自發運動,這與當年參加運動的學生的回憶相符,學生堅決不承認有人發動、策動過他們。 

為什麼梁啟超、林長民、蔡元培、外國教師都不是五四學生愛國運動的發動者?因為他們都沒有對北京大學這個群體做過如何抗議的發動工作。北京大學的學生們是在聽到有關消息後,自己開會議論如何採取行動的,而後決定54日到天安門遊行。所以五四運動是學生自發的運動,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學生運動的領袖,如傅斯年、段錫朋、張國燾、許德珩等。梁啟超、林長民、蔡元培等因為散佈消息成為與運動有關聯的人物,但不是發動者。以林長民為例,他在報紙上撰文號召“四萬萬眾誓死圖之”,這“四萬萬眾”中當然也包括北京大學的學生,但是“四萬萬眾”並沒有都響應他的號召而立刻採取抗議行動,只有北京的學生在“五四”那天採取行動了,這是因為北京大學的幾個學生頭頭把學生發動起來了。 

如果蔡元培、林長民不能被視為五四運動的發動者,那麼翁同龢,即使他真的向外洩漏過消息,他也不是公車上書的發動者,因為他並沒有對聯名上書的舉人這個群體做過任何工作;那麼王鵬運,即使他真的向康有為洩漏過消息,他也不是梁啟超領銜的廣東舉人聯名上書的策動者,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或者其他哪位京官)向康有為或者梁啟超建議去動員廣東舉人聯名上書。 

而且在當時,翁同龢等政治高層、文廷式等京官根本也不會想到去發動、策動舉人上書。舉人不是官員,無言責,人微言輕,他們當時是到京城來參加進士考試的,翁同龢、文廷式等怎麼會突發奇想在三月二十一或者二十二日去發動他們上書呢?在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京官的上書不過才4起,零零落落的,京官的上書還沒發動起來呢,又怎麼就想到去發動舉人上書了! 

(二)文廷式是否策動了江西、江南舉人上書 

茅先生舉出文廷式“策動”江西、江南舉人上書的事例,來證明是京官策動了公車上書。他寫道:“從文廷式策動江西、江南舉人共174人兩次上書事例來看,公車上書的策動者應是京官,方法是通過同鄉、親屬、舊友等關係。”[58]但他沒有具體說明文廷式是怎樣策動江西、江南舉人上書的,只說:“……汪叔子先生在其所編《文廷式集》中,說明了四月初七日都察院代奏程維清等江西舉人12工人聯名上書、初八日都察院代奏汪曾武等江南舉人53人聯名上書是文廷式的策動組織。對此我都是贊同的。”[59]可是汪叔子先生到底是怎樣說的呢? 

汪在《文廷式集》附錄中收錄了《江南舉人汪曾武等為和議窒礙難行請飭改議公呈》和《江西舉人程維清等請改定和議條款公呈》兩折。汪先生在注釋中說明他收錄的理由。他為汪曾武領銜的上書所加的說明是:“此呈領銜者汪曾武,即文廷式之表弟。汪曾武並嘗有自記,謂此折系由文廷式‘點竄’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