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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前十年間,英國一再否認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瘋狂推行分裂中國西藏的政策。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英國侵略者趁中國政局動盪,唆使並支持達賴十三世及其追隨者背叛祖國,搞所謂“西藏獨立”,妄圖使西藏脫離中國,最終成為英屬印度的一個邦,中國西南邊疆出現嚴重危機。
一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英國與俄國爭奪西藏的鬥爭極為劇烈,為儘快將沙俄勢力逐出西藏,達到完全控制西藏的目的,英屬印度總督寇松(Curzon)推行“急進政策”,在1903年1月致印度事務大臣漢密爾頓(Hamilton)的信中,首次提出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問題,寇松叫嚷中國駐藏大臣並非總督,而是“大使”,達賴十三世才是西藏的“合法國主”,中國只是西藏的“宗主國”,印度應撇開中國,同達賴喇嘛直接交往,他建議派軍護送英國使團進藏。(注:《西藏地方歷史資料選輯》,三聯書店,1963年,第183-184頁。)眾所周知,從13世紀起,西藏已成為中國領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明、清三朝的中央政府對西藏地方一直進行著有效治理,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這是無可爭辯的歷史事實,寇松企圖用“宗主權”概念否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旨在為今後英國擴大對西藏的侵略,將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提供法理依據。寇松的謬論符合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利益,受到英國政府的重視和贊同。
1903年冬英國發動第二次侵藏戰爭,次年佔據拉薩,強迫西藏貴族與僧侶簽訂《拉薩條約》。英國政府指示其駐華公使薩道義向清廷聲明,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要求清政府同意《拉薩條約》。
《拉薩條約》公佈後,“各國議論蜂起,俄尤從中牽制”,(注:《清季外交史料》“光緒朝”卷216,1932年,第6頁。)沙俄駐華公使聲稱如清廷批准《拉薩條約》,則必須“將庫倫、新疆等處地方事權讓我國經理,亦需另訂新約”。(注:《東方雜誌》,第1卷,第10期,“藏事志要”。)清廷亦深感《拉薩條約》嚴重損害中國主權,派外務部左侍郎唐紹儀前往印度同英國侵略者談判。1905年春,中英雙方在加爾各答談判時,英方代表費利夏重彈英國政府關於中國在西藏只有宗主權而無主權的讕調,唐紹儀則嚴正指出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拉薩條約》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必須“解剖明白”,改訂“切實可行之約”。(注:何藻翔:《藏語》,上海廣智書局,宣統二年(1910年),第18頁。)雙方圍繞著西藏的政治地位問題進行了激烈爭論。英方代表深知如承認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不僅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的《拉薩條約》如同廢紙,不具有絲毫法律效力,而且亦將堵塞今後侵略西藏的道路,故對這一問題“辯論甚力,固執不移”,(注:何藻翔:《藏語》,上海廣智書局,宣統二年(1910年),第20頁。)唐紹儀亦堅持原則,決不讓步,談判陷於僵局。1905年末,英國保守黨政府下臺,自由黨組閣,寇松調離印度總督職務,明托(Minto)出任印度總督。自由黨政府認為英國主要敵人是德國,英國應從自己的全球戰略出發,緩和同俄國的矛盾,加以清廷拒絕批准《拉薩條約》,英國從該約獲得的侵略特權無法兌現,不得不對英國侵藏政策稍作調整。1906年,中英雙方在北京締結《續訂藏印條約》,以此約為“正約”,1904年的《拉薩條約》作為該條約的“附約”,英國在“正約”中允諾“不占並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拉薩條約》第9款第4節原規定西藏境內“無論何項鐵路、道路、電線、礦產或別項利權,均不許各外國或隸各外國籍之民人享受”,《續訂藏印條約》對此作了修改,該約第3款宣佈《拉薩條約》第9款之第4節內所聲明各項權利,“除中國獨能享受外,不許他國國家及他國人民享受”。(注: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彙編》,第2冊,三聯書店,1982年,第345-346頁。)從現象看,似乎英國已承認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實則英國侵略者分裂中國西藏的野心,絲毫未變,1907年訂立《英俄協約》時,英國政府再次用“宗主權”概念否定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有的學者說“在光緒三十三年的英俄協約中,亦經英俄兩國彼此承認,中國對於西藏確有領土與主權。”(注:呂秋文:《中英西藏交涉始末》(臺北)1974年,第214頁。)此說與事實不符。真實情況是1906-1907年,英、俄兩國背著中國政府,就西藏、阿富汗與波斯問題在俄國聖彼德堡舉行談判,在談判中,英國政府曾指示英方代表向俄方代表聲明:“西藏作為一個中國享有宗主權的封建國家,擁有很大的自主權力,有權同周邊國家訂立通商、邊界等條約”。(注:British Documents on the origins of the War,1898-1914,Vol.IV,第341頁,London,1929年。)1907年8月訂立的《英俄協約》宣佈:“英國政府與俄國政府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原文:Les Gouvernements de LaGrande Bretagne et de Russie,reconnaissant les droits suzerains de LaChine Sur le Thibet)。(注:同上書第4卷,第352頁。)可見,無論保守黨政府還是自由党政府均忠實奉行寇松的侵藏方針,兩者對西藏的政策並無本質區別。
英國殖民主義者圖謀扶植班禪,取代達賴的政治地位,在西藏建立親英傀儡政權,再次表明英國並未放棄分裂中國西藏的侵略計畫。
1904年英軍侵佔拉薩前夕,達賴離藏出走,逃至蒙古的庫倫,欲往俄國投靠沙皇,被清廷截留在庫倫。次年春,清廷諭令達賴去西寧,由西寧返回拉薩。英國視達賴為親俄派,擔心達賴回藏繼續奉行親俄抗英政策,增強俄國在西藏的勢力,極力制止達賴返藏,英國駐華公使薩道義照會外務部說,如清廷允許達賴回藏,“英國會被迫再次採取行動反對他”,(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A Case-Study,1976年,第14頁。)同時,利用班禪與達賴的矛盾,籠絡居住後藏的班禪,英國駐江孜商務專員歐康諾(O''Connor,舊譯臥克納)力主向班禪提供軍火武器,加強他的軍事實力,將英國商務代理處從江孜遷往日喀則。1905年,歐康諾向英印政府建議乘英國王儲威爾士親王訪問印度之際,邀請班禪訪印,同他建立“友誼”,幫助他“擺脫達賴控制而獨立,填補政治真空”,(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A Case-Study,1976年,第27頁。)英印政府外交大臣戴恩(Dane,舊譯戴諾)贊成歐康諾建議,他認為扶植班禪有助於將俄國勢力排除出西藏,最終使西藏併入印度,那時班禪“還可能成為一位印度統治首領”。(注:Alex Mckay:Tibet and the British Raj,The Frontier Cadre,1904-1947,1997年,第27頁。)1905年11月,歐康諾率士兵50余名至後藏,脅迫班禪前往印度。清廷識破英國侵略者陰謀,電告駐藏大臣有泰:“聞印政府乘達賴未回,遣人入藏,誘班禪來印,借迎英儲為名,實密謀廢達賴圖藏”,要他設法“防範阻止”,(注:《西藏地方歷史資料選輯》,1963年,第222頁。)清政府並照會英國駐華使館說:“班禪倘有擅行商定事件”,中國政府“概不承認”。(注:《清季外交史料》“光緒朝”卷196,1932年,第2頁。)班禪在印度兩次會晤威爾士親王,並同英印總督與英國駐印度軍隊總司令基切納勳爵會面,于1906年2月離印返藏。英國駐江孜代理商務專員貝利(Bailey)繼續同班禪保持密切接觸,1906年秋英印政府官員貝爾(Bell)也曾往後藏拜會班禪。(注:Charles Bell:Tibet,Past and Present,1992年,第82頁。)次年春,歐康諾從英國返回印度,再次敦促英印政府對西藏實行“分而治之”計畫,他建議向班禪提供步槍400支,裝備其衛隊,鼓勵班禪脫離拉薩,宣佈政治獨立,在西藏南部建立一個獨立國家,以日喀則為首府,英國應承認並支持這個新國家,派英國代表率衛隊駐日喀則,向該國提供武器。(注:Alex Mckay:Tibet and the British Raj,The Frontier Cadre,1904-1947,1997年,第35頁。)英印總督明托支持歐康諾計畫,他於1907年2月2日電告印度事務大臣摩萊(Morley)說:“班禪喇嘛只有很少一點武器,歐康諾建議向他送去300或400支步槍,如您授權給我做這件事,這是極易辦到的。”(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1,1966年,第135-136頁。)2月3日,他又致電摩萊,建議以印度政府擬向班禪贈送汽車為藉口,派歐康諾去後藏會晤班禪。(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1,1966年,第136頁。)此際,英、俄兩國正在聖彼德堡談判西藏問題。英國扶植班禪的陰謀已引起沙俄密切關注,俄方談判代表揚言,西藏的宗教領袖除達賴外還有班禪,“俄國佛教徒可能覺得有必要同他建立關係。”(注:British Documents on the Origins of the War,1898-1914,第4卷,1929年,第338頁。)由於做賊心虛,英國政府指示英方談判代表,如俄方問及英國阻止達賴返藏,是否準備以別人取代他的地位時,英國代表應說明英國政府拒絕干涉西藏內部事務,不會採取此類措施。(注:British Documents on the Origins of the War,1898-1914,第4卷,1929年,第339頁。)英印政府扶植班禪的計畫徹底暴露了英國吞併西藏的野心,英國政府估計該計畫一旦付諸實施,必將加劇英俄兩國在西藏的矛盾,破壞正在進行的英俄談判,妨礙英國推行拉攏俄法集團,同德國爭奪世界霸權的戰略,決定將這一冒險計畫暫時擱置。
二
英國發動第二次侵藏戰爭,強迫西藏地方當局訂立《拉薩條約》,中國西南邊疆危機日趨嚴重,為鞏固邊防,加強中央政府對西藏地方的管理,1906-1910年,清廷採納張蔭棠、聯豫等人建議,在西藏實行局部改革,如開辦巡警以維護地方秩序,在拉薩設郵政管理局,創辦商品陳列所,派人講解各類商品的製作方法,編練新軍,在拉薩設陸軍小學堂,培養新軍軍官,開辦漢文講習所與藏文傳習所,從國外購買印刷機器,出版中國古典經籍的藏文譯本,創辦《西藏白話報》,成立禁煙總局,封閉鴉片煙館。川邊的打箭爐(康定)、巴塘、理塘與察木多(昌都)均是四川入藏必經之地,這些地區的居民多數為藏族,分別歸土司與呼圖克圖管理,老百姓須向他們交糧納稅,服各種勞役。為使四川能有效地支援西藏,清廷決定大力經營川邊,1906年任命趙爾豐為督辦川滇邊務大臣,撥銀100萬兩作為他經營川邊的經費,趙爾豐在川邊積極推行“改土歸流”政策,收繳部落印信,將原歸土司管理的地區,分別改設府、縣,老百姓耕種的土地、放牧的草場、飼養的牲畜均須向官府完糧納稅,在川邊開辦制革廠,聘請外國技師勘探金礦,招民墾荒,設立學堂。清廷在川邊與西藏的改革,引起英國侵略者敵視和不滿,他們驚呼,幾年內西藏將成為中國的一個省,西藏向英國開放的通商地,“將會轉變為向各國開放的通商口岸,英國在西藏的特殊地位將會完全喪失”,(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1,1966年,第132頁。)對清廷的改革橫加指責和干涉,英國駐華使館照會外務部,譴責拉薩出版的《西藏白話報》刊登反英言論,要求清政府嚴行禁止。駐藏大臣聯豫曾計畫架設巴塘至拉薩的電報線,聘用丹麥工程師監工,英國即以中國違背1906年的《續訂藏印條約》為藉口,向清廷提出抗議。清廷在川邊與西藏的改革亦觸犯藏族上層、寺院喇嘛與地方頭人的利益,遭致以達賴為代表的西藏守舊勢力反對。達賴集團為維護其權力與既得利益,不惜引狼入室,投靠昔日的敵人英國,英國為實現分裂中國西藏的野心也需利用達賴。1907年達賴擅自起用一度被監禁的親英派夏紮·邊覺奪吉,任命其為“倫軟”(最高行政長官),向英國發出願意和解資訊,次年1月,達賴一行從西寧抵達山西五臺山,在五臺山逗留達數月之久。英、美、俄、德等國官員紛紛上山,拜會達賴,表示親善。達賴在五臺山曾同美國駐華公使柔克義(W.W.Rockhill)進行密談,他向柔克義表示“不相信中國在西藏的改革”,並將英國發動的第二次侵藏戰爭說成是一場“誤會”,(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A Case-Study,1966年,第19頁。)再次表達同英國和解的願望。柔克義乘機為英國政府充當說客,勸說達賴同英印政府建立友好關係。他向達賴保證“印度政府尋求同西藏建立密切關係的目的,純屬商業性質”,他說西藏與中俄兩國相距遙遠,而“印度卻是西藏近鄰”。(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A Case-Study,1966年,第19頁。)柔克義與達賴在五臺山的談話受到英國外交大臣格雷歡迎。柔克義以美國駐華公使身份上山會晤達賴,唆使後者背離祖國,投靠英國,標誌著近代史上美國干涉中國西藏事務的開端。
1908年7月,清廷諭令達賴“來京陛見”,10月達賴至京,清廷加封他為“誠順贊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年俸1萬兩白銀。達賴希望獲得不經過駐藏大臣直接向清廷上奏章的權利,他曾就此事徵詢柔克義的意見,柔克義認為達賴的請求完全正確,慫勇他向清廷提出,清廷卻拒絕達賴這一請求,諭令達賴回藏後,“所有事務,依例報明駐藏大臣隨時轉奏,恭候定奪”。(注:《光緒朝東華錄》第5冊,中華書局,1984年,總6020頁。)使達賴深感失望,更加堅定了他投靠英國的決心,在京期間,他不斷派人去英國駐華使館聯繫,表示今後願同印度建立最友好的關係,(注: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 I,Series E,Vol.14,1993年,第76頁。)請求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轉達他對英王陛下的敬意,朱爾典也往達賴寓所拜會達賴。10月22日,英外交大臣格雷指示朱爾典“通知中國人……我們無意在達賴喇嘛返回西藏方面設置障礙”,(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 A Casestudy,1976年,第18頁。)表明英國對達賴集團的政策已有根本轉變。陪同錫金王儲來北京旅遊的前英國駐江孜商務專員歐康諾,同達賴接觸頻繁,他向達賴集團保證“英國政府並未對達賴喇嘛懷有惡意,如他回至拉薩,英國準備同他建立友好關係。”(注:Alex Mckay:Tibet and the British Raj,the Frontier Cadre,1904-1947,1997年,第46頁。)達賴除同英、美、俄駐華使節緊密勾結外,還派人同法國駐華外交官聯絡,他宣稱將准許傳教士進藏傳教,願派宗教使團去印度支那訪問佛教寺廟,委託法國架設打箭爐與拉薩之間的電報線,(注:Laurent Deshayes:Histoire Du Tibet,1997年,第256-257、258頁。)向法國獻媚討好,謀求支持。清廷對達賴的分裂主義野心已有所覺察,表面優禮有加,暗中防範甚嚴,意圖將他的權力限制在宗教領域。清統治者與達賴矛盾重重,貌合神離,加以英國等西方帝國主義國家從旁煽惑,推波助瀾,兩者最終決裂只是時間問題,據柔克義說達賴是懷著對中國政府“強烈不滿的心情離開北京的”。(注:Parshotam Mehra:Tibetan Polity,1904-37,The Conflict betweenthe 13th Dalai Lama and the 9th Panchen,A Case-Study,1976年,第20頁。)
1909年,清廷諭令四川知府鐘穎率兩千新軍進藏,企圖依靠武力,加速在西藏推行各項新政,進一步激化了清廷與達賴集團的矛盾,達賴在返藏途中命令其心腹夏紮·邊覺奪吉等人組織藏軍抗拒川軍入藏。1909年12月,達賴一行回至拉薩,繼續派藏軍趕往昌都,阻止川軍進藏,斷絕對駐藏大臣的一切供應,派使者進京面見日、法、俄、英駐華公使,請求給予軍事或外交支持。(注:LaurentDeshayes:Histoire Du Tibet,1997年,第256-257、258頁。)川軍衝破重重阻撓,進入藏境,1910年2月12日,前鋒進抵拉薩,達賴一夥於當晚逃離拉薩,流亡印度,籲請英國幫助他“反抗中國人”。(注:Francis Younghusband:Indiaand Tibet,1985年,第392頁。)2月25日,清廷諭令革除達賴名號。英國駐華代辦穆納(MüLLer)奉命向清廷遞交抗議照會,威脅說英國對西藏境內的和平遭到破壞,“不能漠不關心”。(注: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 I,Series E,Vol.14,1993年,第158頁。)3月5日,穆納再次就川軍入藏與清廷罷黜達賴問題向外務部交涉,公開干涉中國內政。英國原以為川軍進藏,達賴叛逃,定會在西藏境內引起支持達賴集團的大規模叛亂,英印政府已派兵進駐哲藏邊境,準備侵入西藏。孰料西藏政局較為平靜,清廷在西藏的統治日益鞏固。英國考慮到貿然進行武裝干涉,必將激起全中國人民反抗,損害英國在華政治與經濟利益。此外,根據1907年《英俄協約》,英、俄雙方均承擔了不干涉西藏內政的義務,英國對派軍進藏不能不有所顧慮,鑒於武裝干涉時機遠未成熟,1910年5月,英國政府通知達賴,英國“不能干涉他和中國政府之間的事務,”(注: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 I,Series E,Vol.14,1993年,第159頁。)達賴轉而乞求沙俄援助,亦無結果,只得仍在英國卵翼下等待時機。
三
1911年,四川保路風潮擴大,10月武昌起義爆發,革命烽火迅速蔓延西藏,駐藏川軍中的哥老會發動士兵起義,囚禁駐藏大臣聯豫,原川軍統領鐘穎利用其在軍隊中的影響,殺害起義領導人,釋放聯豫,竊取藏中軍政大權,駐拉薩川軍同沙拉寺與甘丹寺發生武裝衝突,西藏政局混亂,四川亦不安寧,英國駐華使館向英國政府報告說:“趙爾豐已在四川首府成都被公開處決……四川省一向負責處理西藏事務,但在1912年初該省人民已四分五裂,5個軍政府在四川各地行使管理權,四川內部行政機構與稅收體系已經瓦解,以致該省既不能提供錢財也不能出動兵員保持至拉薩的道路暢通,看來1800名駐藏川軍很可能被切斷歸路,全被屠殺,藏人將成功地擺脫其宗主國的統治,有效地重建他們的自治權力機構。”(注: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 I,Series E,Vol.14,1993年,第292頁。)英國政府認為中國內部戰亂不已,中央政府權力空前削弱,不可能出軍支援邊疆地區;沙俄正向蒙古伸出魔爪,導演外蒙“獨立”醜劇,一時還無力顧及西藏,正可乘機將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1912年2月,英國印度事務部擬定了新形勢下英國侵藏的指導方針,內容有如下三點:
“1.中國在西藏有宗主權,而無主權,也即他們可派駐藏大臣駐拉薩,但不能干涉西藏內政。2.除駐藏大臣擁有純屬禮儀性的小型衛隊外,中國軍隊不得駐在西藏。3.除駐藏大臣及其屬員外,中國文職官員不得駐在西藏。”(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2,1966年,第434頁。)從上述內容看,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被完全剝奪。英國外交部在一份備忘錄中對英國侵藏方針作了進一步的解釋:“西藏名義上仍保持中國擁有宗主權的自治國地位,實際上,應使其處於完全從屬於印度政府的地位”,(注:Dorothy Woodman:Himalayan frontiers,A Political Review ofBritish,Chinese,Indian and Russian rivalries,1969年,第149頁。)也即最終使西藏淪為英屬印度的一個邦。基於這一侵略方針,英國侵略者向達賴暗示“中國暫不敢進兵”,鼓動他們回藏“收復主權”。(注:《民元藏事電稿,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04頁。)在英國唆使下,達賴派其心腹達桑占東回藏,組織藏軍,發動叛亂。6月,達賴一夥從噶倫堡動身返藏領導所謂“獨立運動”,命令叛軍向拉薩等地發動總攻,並向川邊進犯,相繼攻陷理塘、江卡、貢覺等地,進而圍攻巴塘和昌都。英國慫恿達賴集團分裂中國西藏的活動,激起全國各族人民憤慨。雲南都督蔡鍔認為“藏衛西藩,關係大局,一有破裂,則滇、川有覆亡之虞”,(注:《民元藏事電稿,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頁。)四川都督尹昌衡更進一步指出:“藏亡則邊地不守,邊失則全國皆危”,(注:《民元藏事電稿,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7頁。)一致要求袁世凱政府出軍平叛。袁政府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命令尹昌衡進軍西藏,蔡鍔派軍支援。尹昌衡指揮川軍,在川邊擊敗西藏叛軍,解除西藏叛軍對巴塘和昌都的圍攻,收復理塘、貢覺與江卡等地,滇軍亦攻克鹽井,使達賴集團的分裂主義活動遭致沉重打擊,英國向川邊擴張侵略勢力的陰謀徹底破產,充分顯示出中國人民維護祖國統一的堅強意志和決心。尹昌衡在組織和領導川邊戰役的勝利中功績卓著,應予肯定。
英國見川、滇兩省出軍平叛,達賴叛軍不堪一擊,急忙從幕後轉向前臺,向袁政府進行交涉。 1912年6月23日,朱爾典往見袁世凱,指責川軍進藏平叛,他說:“川軍遠征西藏的軍費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實際情況是四川省每年需負擔庚子賠款的份額100萬銀兩,他們卻拒絕支付,正用這筆錢充作遠征西藏的軍費,同時,中國為填補賠款的差額卻向列強借債”,他警告說如果川軍進入西藏,“英王陛下政府將不會再向中國提供任何貸款。”(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2,第430-431頁。)8月17日,朱爾典又奉命向袁政府外交部遞交英國政府備忘錄,主要內容有:“1.英國政府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否認中華民國有權超越1906年中英協定第1條的規定,干涉西藏內政。2.自1910年以來,中國在西藏採取行動,接管該國內政,並且1912年4月21日袁世凱總統令所宣佈的政策,直視西藏為與中國本土省份相同的省,中國政府對此應予否定。3.中國政府可派駐藏長官,帶適當衛隊駐拉薩,有權在西藏對外事務方面向藏人提供意見,但不得在西藏派駐無限數量的軍隊。4.英國在準備承認中華民國前,需得到中國政府有關上述1至3點的書面聲明。5.在中國未作出這一聲明前,英國將向中國完全關閉中印邊界,只許從拉薩撤至印度的中國軍隊越過邊界”。(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2,第435頁。)英國在這份備忘錄中故伎重演,妄圖用“宗主權”概念破壞中國領土主權,以承認中華民國為誘餌,引誘袁政府上鉤。9月,英國駐華使館再次向袁政府送交照會,聲稱中國若派兵入藏,必與英國有“直接之衝突”。(注:《民元藏事電稿,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第66頁。)
袁世凱剛剛竊取政權,財政十分困窘,急需帝國主義列強支持和援助,以便鎮壓國內革命力量,建立獨裁統治。英國以提供貸款、外交承認與武力威脅為手段,向袁政府施加壓力,果然取得成效,袁世凱命令川、滇兩省西征軍停止前進,特別告誡尹昌衡不得派軍進入藏境,“致啟釁端。”(注:《民元藏事電稿,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第83頁。)西征軍被禁止入藏討伐叛亂,使達賴集團獲得喘息機會,為他們消滅駐藏川軍提供了有利條件。
以鐘穎為首的部分川軍,在哲蚌寺與丹吉林寺廣大愛國僧眾支持下,堅守拉薩,西藏叛軍久攻不克。朱爾典致函英國外交大臣格雷說,四川與雲南兩省實際上已不受中央政府控制,主張就困守拉薩的川軍撤離西藏作出安排,這樣既可“增強北京政府在同四川協商時的力量”,亦可“消除他們向西藏進軍的各種藉口”,(注:Alastair Lamb:The McMahon Line,A Study in the Relationsbetween India,China and Tibet,1904 to 1914,卷2,第431頁。)英國政府採納了這一建議,指使尼泊爾駐藏官員出面調解,以保證川軍安全離開西藏為條件,誘使駐拉薩川軍放下武器,分批經由印度返回內地。
達賴集團進入拉薩,殘酷鎮壓反對他們分裂祖國的西藏貴族、僧侶與群眾,在西藏建立恐怖統治。
英國控制西藏的另一顧慮是沙俄干涉,因此急欲同沙俄在西藏問題上達成諒解,擺脫1907年英、俄關於西藏協定的約束。1911年12月,外蒙哲布尊丹巴活佛在沙俄支持下,粉墨登場,自稱皇帝,宣佈“大蒙古國獨立”,遭到中國各族人民的強烈譴責和反對。次年,沙俄仍一意孤行,同外蒙傀儡當局簽訂《俄蒙協約》與《俄蒙商務專條》,在外蒙取得一系列重大政治與經濟特權,進一步激起中國人民聲勢浩大的反俄浪潮,沙俄處境不妙,被迫在西藏問題上向英國讓步,縱容英國侵略西藏,意圖將中國政府與人民的注意力從外蒙引向西藏,英、俄在宰割中國邊疆地區問題上達成如下諒解:英國同意俄國在外蒙有完全自由行動權;俄國則承認西藏為英國勢力範圍。1912年末至1913年初,英國以保護在西藏的僑民為藉口不斷派軍進藏,進藏英軍達5000餘人,分駐亞東、江孜與日喀則等地(注:《民主報》,19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