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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簡稱各省代表會,是辛亥革命爆發後創立起來的全國反清同盟組織,是獨立各省為儘早確立共和政體、籌建臨時中央政府而組建的一個過渡性聯絡議政統一機構。它起初純由獨立各省都督府代表組成,不久未獨立省份諮議局也有代表參加,因此具有臨時國會的性質。
1911年11月15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首先在上海宣告成立。其後又遷漢口、南京,幾多波折,歷經磨難,終於議決臨時政府的基本組織模式和程式,並就爭執最烈的政府設置地點和元首人選達成統一,從而迅捷迎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的誕生。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各省代表會仍代行參議院的職權,成為民國第一個議政機關。直到1912年1月28日臨時參議院正式開幕, 這才圓滿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毫無疑問,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是辛亥革命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武昌起義至南京臨時政府成立這段歷史中的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幾十年來,有關論著對此不乏涉及,但大多語焉不詳或未作深入的專題探討,本文擬在這些前輩成果的基礎上,依據所能掌握的史料,試作述論。
一
革命的基本問題是政權問題。推翻清朝封建專制政權,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這是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派長期為之奮鬥的目標。從興中會“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誓言,到同盟會“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綱領,從1895年籌畫廣州重陽起義,到1911年4月廣州黃花崗之役,革命黨人前赴後繼, 百折不撓,始終高舉革命大旗,堅持武裝鬥爭,不懈追求著自己的理想。
代表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和部分開明官紳的立憲派,曾經對清王朝的立憲許諾抱有極大幻想,他們既不滿清廷的專制集權,同時又反對革命,於是一再採取和平請願的方式,乞求分享政權。可是昏聵而多疑的清王朝原本就無誠意實現它的諾言。當皇族內閣出籠後,大多數立憲派人這才如夢初醒,拂袖而去。立憲派與清廷親貴集團矛盾的加劇和裂痕的擴大,致使後者陷入了更加孤立的困境,客觀上也就為革命提供了便利。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終於掀起全國性的革命風暴。繼湖北、湖南、陝西、山西、雲南、江西獨立後,11月3日,上海又舉義旗, 旋于次日光復。緊隨其後,貴州、浙江、江蘇、廣西、安徽、廣東也紛紛宣佈獨立。短短一個月內,內地18省中已有三分之二脫離了清政府,清王朝的統治已經日薄西山,搖搖欲墜。隨著革命形勢的迅猛發展,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必須儘快組建全國統一的新政權。內政與外交,北伐與議和,最終推翻和處置清室,均迫切需要有一個臨時中央政府來主持。
醞釀組建統一新政權的活動,起初是在上海和武昌兩地分別進行的。
根據現有的史料來看,上海的醞釀先于武昌,最早考慮這個問題的是江浙立憲派。武昌起義爆發後不久,江浙立憲派便開始加緊串聯,積極籌畫應變措施。上海南陽路(今蓬萊路)上的惜陰堂成了密謀活動的中心,幕後牽線搖扇的軍師則是惜陰堂主人趙鳳昌。10月14日,清廷起用袁世凱為湖廣總督。當日,趙鳳昌就召集雷奮、楊廷棟、沈恩孚、黃炎培等於惜陰堂聚商擁袁組閣的辦法。他們認為全國人心大變,但“革命軍實力太不足”,只有袁世凱“擁有實力”。(注:黃炎培:《我親身經歷的辛亥革命事實》,《回憶辛亥革命》,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62、65頁。)10月下旬,在上海活動的立憲派要角林長民,致函原湖北諮議局議長湯化龍,籌畫聯合獨立各省籌建統一的臨時政府。(注:林長民:《致福建父老兄弟書》,《民立報》1912年1月20日。)稍後,隨著獨立省份的不斷增多,江浙立憲派一邊打出擁護共和的旗號,一邊設法與袁世凱“聯絡”、“接洽”(注:《趙鳳昌藏劄》第 107冊。 轉見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49——1050頁。),準備為建立以袁世凱為首的新政權而呐喊行動。
正當江浙立憲派在上海秘密籌畫之際,武昌方面則率先公開提出了倡議。漢口失守後,武漢的戰事暫告沉寂。11月7日, 湖北軍政府都督黎元洪就組織中央政府問題向各地軍政府發出了徵求意見電。電雲:“現在義軍四應,大局略定,惟未建設政府,各國不能承認交戰團體。敝處再四籌度,如已起義各省共同組織政府,勢近于偏安,且尚多阻滯之處;若各省分建政府,外國斷不能于一國之內,承認無數之交戰團。茲事關係全局甚大,如何之處,乞貴軍政府會議賜教”。(注:《黎元洪關於如何組織政府致蘇州程都督電》,《民立報》1911年11月15日。)11月9日, 黎元洪再次發出通電,正式邀清獨立各省派代表赴武昌籌建臨時中央政府。考慮到各省代表“一時未能全到”,旋又再電各省提出變通辦法:“先由各省電舉各部政務長,擇其得多數票者,聘請來鄂,以政府成立”。並告知“敝省擬中央臨時政府暫分七部:一內務;二外交;三教育;四財政;五交通;六軍政;七司法。其首長之條件,以聲望素著,中外鹹知,並能出而任務者為必要。”“現除外交首長多數省份已舉伍廷芳、溫宗堯二君外,其餘各首長,應請協舉電知。”“再財政首長,敝處擬舉張謇”。(注:《黎元洪為請獨立各省組織臨時中央政府致各省都督通電》,《民立報》1911年12月2日;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中冊,中華書局1930年版,第262頁。)
由於蕪湖至九江的電纜發生故障,江浙方面未能及時收到武昌發來的電報。此時江浙立憲派又擬訂了一個“宣佈臨時國會成立計畫”,他們打算越過各地軍政府,趁革命黨人正全力爭取戰爭勝利而無暇顧及建設政權之際,搶先在上海成立一個“全國會議團”,以便召集各地立憲派及與之關係密切的舊官僚勢力,控制籌建臨時中央政府的主動權。成立“全國會議團”的第一步,便是以各省代表聯合發起的名義公開發表一份《組織全國會議團通告書稿》。列入發起名單的共有18人,均系當時活動於上海並具有一定影響的人物,除少數革命黨人外,大多屬於立憲派、舊官僚,而且江浙立憲派明顯優居比例。具體名單為湖北的樊雲門,湖南的宋教仁,陝西的于右任,江西的夏劍丞,江蘇的唐文治、張謇、趙鳳昌、莊思緘,浙江的湯壽潛、張菊生、姚桐豫,安徽的江易園,福建的高夢旦,廣東的伍廷芳、溫宗堯,貴州的湯壽彤,四川的程德全,河南的王搏沙。(注:《趙鳳昌藏劄》第107冊, 《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第1052頁。)名單未將滬軍都督陳其美列入,顯然是想排斥滬軍都督府,以便將革命党人領導的上海置於自封為江蘇都督的程德全控制之下。可是要想越過各地軍政府而獨立發起,尤其是排斥滬軍都督府而在上海召開臨時國會,客觀上是不可能的,即本身也缺乏足夠的號召力。經過反復研究斟酌,張謇、趙鳳昌等不得不又調整策略,於是將《組織全國會議團通告書稿》改用江蘇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湯壽潛的名義,以向滬軍都督陳其美通電建議的形式從蘇州發出。電文主要如下:
自武漢事起,各省回應,共和政治已為全國輿論所公認。……吾國上海一埠,為中外耳目所寄,又為交通便利、不受兵禍之地,急宜仿照美國第一次會議方法,于上海設立臨時會議機關,磋商對內對外妥善之方法,以期保疆土之統一,複人道之和平。務請各省舉派代表,迅即蒞滬集議。
集議方法:各省舊諮議局各舉代表一人,各省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均常駐上海,以江蘇教育總會為招待所,兩省以上代表到會即行開議,續到者隨到隨議。集議大綱:一、公認外交代表,二、軍事進行的聯絡方法,三對清室的處置。(注:《程德全、湯壽潛致陳其美電》,《民立報》1911年11月14日。)
11月11日,通電發出的當天,湯壽潛、張謇便來到上海,“擬聯合都督府,組成臨時政府”(注:轉引湯志鈞主編:《近代上海大事記》,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第706頁。)。第二天,雷奮、 沈恩孚、姚桐豫、高爾登即以江浙兩省都督府代表的名義,電請各省派代表來滬,“或是電致貴省在滬人士,加以貴處委任”,會商組織“臨時國會”,並請公認伍廷芳、溫宗堯為臨時外交代表。(注:《江浙兩省代表雷奮等致各省電》,《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第1063頁。)江浙立憲派、舊官僚其實很想在上海組建臨時中央政府,只是上海難與武昌竟爭。作為首義之地,武昌已被中外矚目,黃興、宋教仁等革命党領導人又正在那裏,相形之下,上海不過是響應之區,聲望顯然不及武昌,因此在13日的內部集會上,他們決定採取主動,“請求各省都督府公認武昌為中華民國新政府”。(注:《趙鳳昌藏劄》第107冊, 《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第1050頁。)。這一方案,張謇等後來明確稱之為“政府設鄂,議會設滬”。(注:《張謇等致莊蘊寬密函》,《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第1070頁。)
“于上海設立臨時會議機關”,陳其美舉雙手贊成。一是革命形勢需要,“外交內政,均有聯合一致的必要”(注:居正:《辛亥雜記》,轉見武漢大學歷史系編:《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選輯》,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66頁);二是在自己轄區內開會, 對革命党有利。11月13日,陳其美單獨向獨立各省都督發出通電,電雲:
民軍倡義伊始,百凡待舉,無總機關以代表全國,外人疑慮,交涉為難。其美承乏上海,地處沖要,東南孔道,餉械根源,外交重任,尤關全局。伍廷芳先生允任外交,經各友邦承認,壇坫有人,全國之慶。其美責重才短,顧此失彼,夙夜惶急,心憂成痗。今接湖北黎都督及鎮江林都督兩處專電,意謂上海交通較便,組織機關,用為開會之地。聞命之下,距躍三百,亟當遵照辦理。用特通電貴省,商請會舉代表,定期迅赴上海,公開大會,議建臨時政府,總持一切,以立國基,而定大局。如蒙認可,迅請電複,不勝懸盼之至。(注:《滬軍都督陳通電各省都督文》,《民立報》1911年11月14日)
陳其美的這個電文與11月11日以程德全、湯壽潛的名義從蘇州發來的電稿,11月14日同時刊登在《民立報》上。陳在電文中沒有提及程、湯聯名致他的通電,只強調湖北都督黎元洪及鎮江都督林述慶來過專電,他是“遵照”他們建議而提出倡議的。黎的“專電”迄今未能查實,事實上此時鄂滬間的電訊還未恢復暢通。根據當時上海《大陸報》的報導,黎已委派胡瑛、何海鳴來滬,“欲與本埠軍政分府商議組織中央臨時政府事宜,擬請已經起義之處,各派代表前來與會,以便從速成立”。(注:轉見《申報》1911年11月16日。)有無專電,內容如何,其實並不重要,關鍵在於陳其美為什麼只提黎、林而不及程、湯,因為這不是一個偶然的疏忽,而是一種情緒使然,憤怒來之于江浙立憲派、舊官僚明目張膽地要求取消滬軍都督府。革命党人領導的滬軍都督府自成立起,就成了這些人的眼中釘,他們借“統一”之名,千方百計要把上海的行政權抓到自己的手中。11月初唐文治等上滬軍都督府的公開書,就是其中的一個陰謀。公開書稱:“行政事宜,盡可統全省為一致,今蘇垣恢復後,各軍隊及各屬士民公推程主持一切,誠足以副全省之望。文治等深知程都督熱心國事,銳意改革,舊日各督撫無可與之並立者。上海亦蘇省之一部分,若行政亦經分立,殊與全省統一有礙”。(注:《唐文治等上滬軍都督府書》,《時報》1911年11月13日。)陳其美當然知道對方的意圖和幕後主使,氣憤之下自然不會提及程、湯自認回應其後。
將陳其美的電文與程、湯的聯名電作番比較,便可發覺彼此的主張確也不盡相同。一、關於會議代表的組成。陳其美主張由獨立各省都督府“公舉代表”,他電致的就是14個宣佈獨立省的都督。程德全、湯壽潛的聯名電主張各省舊諮議局和現時都督府各派舉代表,企圖組成混合代表會議。雷奮等通電則乾脆不論獨立與否,請各省均派代表參加。其特別注明:“以上各省,如有都督府者,均並電都督府、諮議局;無都督府者,只電諮議局”。會議代表的組成,關係到新舊各派勢力對會議的控制權問題,關係到會議的性質方向。據代表滬軍都督府出席會議的袁希洛回憶:“陳其美任滬軍都督後,發起組織各省代表團,商議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陳主張代表由各省都督指派,江蘇人士則主張由各省臨時省議會或諮議局推出代表,因此兩者之間發生了摩擦,進行了明爭暗鬥”。(注:袁希洛:《我在辛亥革命時的一些經歷和見聞》,《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286頁。)二、設立臨時政府還是設立議會。陳其美倡議各省派代表來上海“公開大會”是為“議建臨時政府”,而程、湯的聯名電和雷奮等人的電文只提出“于上海設立臨時會議機關”或組織“臨時國會”。主張不同,動機迥然。前者想借滬軍都督府的優勢,利用在上海開會的便利,把籌建臨時中央政府的主動權掌握在革命黨人手中。後者欲以在滬組織臨時議會先行,以便集合自己的力量,控制會議,造就聲勢,從而確保對權力的分享。
儘管以陳其美為首的一部分革命党人與江浙立憲派、舊官僚在醞釀籌建新政權之初存在著分歧,而且這種分歧還滲雜著對上海行政領導權的爭鬥,但是對外他們的基本立場還是一致的,那就是爭取主動,使上海成為醞釀籌建新政權的中心。經過磋商,江、浙、滬三方不久達成妥協,同意組織各省都督府代表會議,並決定由江、浙、滬都督府先派代表組成。由於各省大多委派已經在滬的名流為代表,故至11月15日已有10省代表報到。這一天代表會在上海江蘇教育總會正式開幕,議決名稱為“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與此同時,湘、贛、粵、桂等省都督府因黎元洪電邀,已派代表赴武昌集議,這樣便形成了上海和武昌兩個中心。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成立後,立刻通告到滬各省都督府代表及時參加會議,並“派人到鄂,請其即舉代表來滬”。至11月17日,實際與會的已有江蘇都督府代表沈恩孚、雷奮,滬軍都督府代表俞寰澄、袁希洛、朱葆康,鎮江都督府代表馬良、陶駿保,福建都督府代表林長民、潘祖彝,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爾登。此外,山東都督府代表謝鴻燾、雷光宇正在赴滬途中。(注:《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緣起並連日開會紀要》,《民立報》1911年11月18日。)
11月17日,上海方面得知湖北軍政府都督黎元洪早就有過請各省派代表赴武昌商組臨時政府的通電,但仍認為代表會議應的上海舉行,並經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通過決議,致電武昌:“本會各代表以上海交通便利,多主張在滬開會,倘蒙同意,請即派代表來滬”(注:《民立報》1911年11月30日;谷鐘秀:《中華民國開國史》,臺灣星書店1962年版,第34頁。)但是武昌方面十分堅決,黎元洪連發函電,催促在上海的各省代表迅赴武昌,認為“大局初定,非組織臨時政府,內政、外交均無主體,極為可危。”武昌系首義之地,政府設此理所當然。(注:高勞:《辛亥革命史》,《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7輯。)鑒於武昌方面的強硬態度,11月2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又公議決定:“認鄂軍為民國中央軍政府,即以武昌都督府執行中央政務,統籌全局,劃一軍令。其中央軍政府組織,請貴都督府制定。”(注:《浙蘇魯閩湘滬都督府代表致黎元洪、黃興電》,《民立報》1911年11月22日;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第242頁。)而對武昌方面會議遷鄂的要求則不置可否。其實,上海方面仍想採取“政府設鄂,議會設滬”的方案。
這一方案同樣遭到武昌方面的斷然拒絕,理由是“既認湖北為中央軍政府,則代表會亦自應在政府所在地,府會地隔數千里,辦事實多遲滯,非常時期,恐失機宜”。(注: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商務印書館1946年版,第390—391頁。)為了阻止滬上方案,實現府、會統一,他們特派居正、陶鳳集順流東下,欲與在滬各省代表直接接洽溝通。與此同時,譚人鳳等14位革命黨人也從武漢發來聯合專電,希望滬上革命党“諸君速來鄂組織一切”。(注:《民立報》1911年11月30日。)
11月23日,居、陶二人抵滬,當即出席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報告來意,力爭會議移址武昌,並表示與各代表一同西行。武昌畢竟是“起義首功,同盟牛耳,眾意屬之”,(注:《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緣起並連日開會紀要》,《民立報》1911年11月18日。)況且,府、會分離也確實不便。爭論的結果,上海只好退讓,同意各省代表去武昌開會,但要求“滬上仍留通信機關”。(注: 《聯合會代表之行動》, 《民立報》1911年11月29日。)兩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正式議決:“各省代表赴鄂,宜各省一人留滬,赴鄂者組織臨時政府事,留滬者聯絡聲氣以為鄂會後援”。(注: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第243頁。)於是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便一分為二,多數代表赴鄂,仍以原來的名義繼續開會,少數代表留滬,上海仍保留著一個留滬代表機構。這樣的格局便為以後的爭執再起埋下了隱患。
二
11月29日至12月3日,福建、山東、湖南、湖北、江蘇、浙江、 安徽、直隸、河南、廣西、四川11省及滬軍都督府代表共23人,先後到達武漢。留滬代表仍有15人。現將名單列載如下:(注:關於赴鄂、留滬代表記載有所不一,此據張玉法:《民國初年的國會》,臺灣《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4年第13期。)
省區赴鄂代表 留滬代表
江蘇雷奮
鎮江 馬良
浙江 湯爾和、陳時夏 黃群、陳毅
江西王照、陳宦彥、陳鐘
福建 潘祖彝 林長民
山東 謝鴻燾、雷光宇
安徽 王竹懷、許冠堯 趙斌
湖南 譚人鳳、鄒代藩 宋教仁
廣西 張其鍠
滬軍 馬君武、陳陶遺袁希洛、俞寰澄、朱葆康
四川 周代本
直隸 谷鐘秀
河南 黃可權
湖北 胡瑛、王正廷居正、陶鳳集 孫發緒、時象晉
奉天 昊景濂
吉林 趙學臣
貴州 席正銘、歐陽煜
此時赴鄂或留滬代表,並非完全由各省都督府代表組成,一些未獨立省份的舊諮議局代表,也已參加其中,所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雖然名稱依舊,但代表的組成已經發生了變異。
各省代表抵鄂之際,恰值漢陽失守,武昌告急,全城皆受到龜山北洋軍的炮火威脅,因此,代表會議只得易址漢口英租界,在順昌洋行內舉行。11月30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推譚人鳳為議長。會議開至12月7 日,主要議決了以下事項:
(一)、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12月2日會議決定先制訂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委託雷奮、 馬君武、王正廷起草。12月3日獲得通過,並經22名代表簽名當日公佈。 此時代表總數共24人,按會議規則,各省都督府代表與未獨立各省諮議局代表的權力是有差別的,未獨立各省由舊諮議局所派的代表有出席議事權,但無投票權,故代表直隸省的谷鐘秀和代表河南省的黃可權無資格簽名。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共4章21條。 它對構成國家權力的總統、議會、行政各部的產生和職權分別作了規定。
臨時大總統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選舉產生,“以得票滿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者當選”,投票權每省以1票為限。 臨時大總統有“統治全國”、“統率海陸軍”之權;經參議院同意,並有宣戰、媾和、締約及任用各部部長、派遣外交使節、設立臨時中央審判所等權。
參議院為立法機關,由各省都督府選派3 名(最高限額)參議員組成。其職權是議決宣戰、媾和、締約、政府預算、稅法、幣制、發行公債、暫行法律及通過各部部長的任命等。參議院議決事項,臨時大總統“如不以為然”,可於10天內交參議院復議,如到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者仍持原議,臨時大總統應遵照辦理執行。
行政機關設外交、內務、財政、軍務、交通5部,各設部長1人。各部所屬職員編制及其許可權,由部長規定,經臨時大總統批准施行。
這個倉促制訂出來的《大綱》,顯然內容還不完善。如對政權機構重要組成之一的司法機關,只提“設立中央臨時審判所”一句,而未及具體的內容。《大綱》受美國憲法的影響,基本採取了集國家元首與政府行政首領于一身的總統制。各部部長直接對總統負責而不必對參議院負責,各部機構職權只要總統批准便可施行;總統獨立行使職權,不必對參議院負責。再者,選舉總統並非每一參議員均有投票權,而是每省限投一票,這與美國十三州代表會議的制度一樣;總統對參議院議決事項以10天為限的一次性否決權,亦與美制相同。《大綱》的“臨時”性質也是顯而易見的,當時急於產生臨時中央政府。但作為統一制訂的第一個法律大綱,並且是過渡性法律大綱,它的意義和作用完全應該肯定。《大綱》最後規定:“臨時政府成立後六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民會議”;“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施行期限以中華民國憲法成立之日為止。(注: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第391—393頁;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第244頁—246頁。)
(二)、議決“如袁世凱反正,當公舉為臨時大總統”; 同意民軍、清軍暫時停戰,接受袁所派代表唐紹儀與黎元洪或黎的代表進行和談,和談條件:1、推倒滿清政府,2、主張共和政體,3、 禮遇舊皇室,4、以人道主義待滿人。(注: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第391、394頁;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 《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第246—247頁。)
袁世凱、黎元洪之間的秘密議和其實早已進行,呼袁反戈,許予總統也非個別一時之議。當時不僅立憲派人熱切盼望,就連一些革命黨人也如此表示,因此,12月2日代表會議作出“如袁世凱反正, 當公舉為臨時大總統”的決議,亦是十分自然的事。12月5日議決和談條件, 並密電伍廷芳作為黎的代表來漢口與袁的代表唐紹儀議和。
(三)、議決臨時政府設于南京,各代表七日內齊集南京,有十省以上代表報到,即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注:《時報》1911年12月11日;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 《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集,第246頁。)
正當代表們在漢口開會的時候,12月2日,江浙聯軍攻克南京。 兩天后代表們獲悉這個消息,遂即作出上述決定,並致電滬軍都督府轉留滬代表,望于11日到南京,共同召開會議。
南京,控扼長江,氣吞三河,攻可逼燕京,守可憑天險,曾是六朝古都,向為江南政治中心。漢陽失守,已使武昌十分窘迫,南京光復,東南底定,更使其地位大跌,失去主動。相反,戰局的變化,卻為上海方面提供了重振旗鼓的良機,地利天時,使他們再次變得活躍起來。
上海方面,尤其是陳其美和已經回滬宋教仁,原本就對武漢開會持有異議。他們擔心武昌真成了中央政府的所在地,黎元洪真的當上了國家元首,於同盟會不利,所以當得知黃興在武漢督師失利將回上海時,陳其美便表示:“克強為革命軍領袖,若果來,吾輩當竭誠歡迎之,並以全力擁護之”。(注:居正:《辛亥雜記》,《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選輯》第166頁。)12月1日,黃興一行抵達上海,宋教仁等留滬代表即通電各省,提出重新在滬開會的主張。電雲:“各省代表早經多數赴鄂,鄂垣軍務正緊,急難開會,現由留滬代表電請折回。組織臨時政府之議,決不因漢陽之失而阻。”“同人在滬公行準備,各代表一到便當開會”。(注:《致各省諮議局電》(1911年12月1日), 陳旭麓主編:《宋教仁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69頁。)
自南京攻克,上海方面更是加快行動。當天滬軍都督府召開緊急會議,出席的有黃興、陳其美、宋教仁、章太炎、程德全、湯壽潛等,還有從蘇州被急電召來的張謇。12月3日,留滬代表暨程德全、 湯壽潛、陳其美,首先議決以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12月4日, 又在上海江蘇教育總會召開規模更大的共和聯合會大會,出席者除留滬代表暨湯壽潛、程德全、陳其美外,還有章太炎、蔡元培、王一亭、趙鳳昌等多位社會名流。大會投票選舉黃興為大元帥,黎元洪為副元帥,一致通過將臨時政府設于南京的決議。大會當天發生通電:
臨時政府前經議定武昌,現在南京光復,鄂軍務適緊,援鄂之師、北伐之師待發,急需統一。今同人公議,不如暫定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舉黃君興為暫定大元帥,黎君元洪為暫定副元帥,兼任鄂軍都督,藉免動搖,而牽大局,俟赴鄂代表返滬,同到南京,再行發表。所有編制,日內並力準備,俾得進行無滯。事機緊急,不得不從權議決,務乞鑒原,並懇轉達到鄂各省代表,請即日來滬會議。(注:《選舉假定大元帥》,《時報》1911年12月5日。)
次日又議決由大元帥“主持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副元帥黎元洪仍駐武昌。
按照原議,留滬代表所組成的只是一個“通信機關”,其職責僅限於“聯絡聲氣,以為鄂會後援”,並無決定臨時政府所在地與選舉臨時政府首腦的權力。因此漢口的代表們獲悉後大為不滿,認為此舉事先瞞著他們,“不令聞知”,純屬荒謬越權行為,“既不合理,又不合法”,遂於12月7日作出決議:“由黎大都督電滬都督, 查實如另有人在滬聯合推舉大元帥、副元帥等名目,請其宣告取消”。(注:劉星楠:《辛亥各省代表會議日誌》,《辛亥革命回憶錄》等6集,第247頁。)這一決議正合黎元洪的心意,12月8日,他即致電各省都督: “各省代表均到鄂,議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並訂期在南京公舉臨時大總統,組織臨時政府。經敝處通電各省,諒已達覽。現忽據來電,稱滬上有十四省代表推舉黃興為大元帥、元洪為副元帥之說,情節甚為支離,如確有其事,請設法聲明取消,以免淆亂耳目。”(注:《黎副總統政書》卷1,第22頁;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下冊,第404頁。)
陳其美、宋教仁竭力推舉黃興出來做大元帥,本是出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