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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孫文的革命生涯中,有幾件令我們百思不解的事情,而他與劉學詢的關係可謂其中之最。孫文與劉學詢的交往關係出人意料地深厚而且長久。(注:作為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喚起人們注意的研究成果,李吉奎:《孫中山與劉學詢》,《孫中山研究論叢》5,特別值得注意。)就中,於1899年夏至翌年夏一年多發生的一連串事件,若從史料的表層看,那麼孫文及其同志等作為暗殺康梁的交換條件從劉學詢處獲取了鉅款則成為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故令事件變得撲朔迷離。而且,從當事人的思想和行為來看,他們所持有的傾向又幾乎與為了獲取金錢而承接暗殺請求完全相反,因此內情尤其令人疑惑不解。雖說就此已有眾多的解釋,但不能令我信服。因此在闡明我的觀點之前,先要向各位先行者,特別是促使本稿執筆發現“密使之近狀”的孔祥吉先生的研究表明謝意。(注:孔祥吉、村田雄二郎:《罕為人知的中日結盟及其他》,巴蜀書社,2004年。)
一
首先,看一下保留有與當事者相關之資料較為豐富的1900年夏的新加坡事件。其內容如下。(注:就事件的年月日等,與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中華書局,1991年等之記載不構成問題者,在此不一一注釋。)
1900年6月29日,宮崎寅藏、內田良平、清藤幸七郎3人從香港抵達新加坡。他們都是孫文革命的有力支持者,就此無須做特別說明。他們來到新加坡的目的是,就孫文策劃的南峰起義之事與康有為協商是否有協調之可能。在等待孫文等正式團隊至新加坡期間,宮崎為了做好會談前的準備工作,便通過邱菽園向康提出會面請求。為了安全起見,康在新加坡政府的安排下當時住在附近的一個隔離小島中。
當時,已有傳聞說日本刺客來到新加坡,宮崎等一行故受到懷疑。可是,宮崎卻對此付之一笑。作為戊戌政變以後幫助康亡命日本的救命恩人,宮崎自然有自負的理由。作為康的反應,卻托詞新加坡政府的嚴密保護而不能會面,事情則通過書信的形式由其門生湯睿負責傳遞。而且還隨信函附上了“百金之餞”。
宮崎對康相信“道聼塗説”懷疑自己為刺客而躲避不見大為憤怒,因此打消了親自會面的念頭。更有甚者,又聽說康有為派的人等還聚集在一起討論刺客問題以及與宮崎會面的得失等等,這就越發激怒了宮崎,乃至向康有為發出絕交信。信中吐露了無奈之情:“當今時局,懷抱一片深深的憂慮和滿腹之經綸訪知己于千里之外。為何昨之知己非今之知己,且反而被冠以奇恥大辱之名”,結尾為“面對善泣皇帝之知遇,卻不解友人義誼之人,以表訣別之意。幸請自愛。”(注:以上引自《三十三年之夢》,岩波書店,1993年,第261-266頁(執筆為1902年)。一向將金錢蔑視為阿堵物的宮崎針對康有為轉來“百金之餞”之舉感到不可理喻是自然的,就連內田和清藤也對康的非禮感到憤憤不平,同時對其氣量之狹小感到失望,認定他是個不足以與之共謀大事的人物。)
宮崎寫絕交信給康的時間大概是7月4日,他們仍在等候孫文的到來。即使與康的會面已無意義,但還有籌集資金等其他事情,所以還是有必要等待因其他事情來新加坡的孫文。只是內田以日本方面活動之需要為理由提出歸國,並與執反對意見的宮崎、清藤分手,於6日早晨離開了新加坡。(注:就內田的歸國,若從彼就此項計畫的對待方針和原則來說,決不能說是唐突的,詳細說明恕不贅述。)
將內田送回日本的當天下午,宮崎和清藤便被新加坡當局拘捕。當員警闖入旅館時,清藤正與服務生下圍棋,宮崎則在旁邊彈奏昆琶。而且,就連當員警圍著宮崎開始審問之際,清藤仍在繼續下棋,他們雖說已經向聽信傳聞的舊友發出了絕交信,但對自己等的處境卻沒有感到絲毫的擔憂。
員警對宮崎的審問從與康有為的關係開始,問東問西地持續了2個多小時。然後開始檢查行李,從裏面發現了兩口日本刀,於是興奮起來。員警認定這是“兇器”,針對所持理由詢問,宮崎回答說這是日本人應該帶的東西,以此躲避了進一步的追問。緊接著又發現了“約三萬金”的鉅款。感到愕然的警官當即傳達“依政廳之命令拘留”的指令,將宮崎和清藤拘留到員警署。(注:《三十三年之夢》,第271頁。此刻的壯士(浪人)帶著一把日本刀,是極其普通的。)換言之,兇器和鉅款,即作為認定刺客的條件已經俱全。
7月7日他們被送往監獄,審問是在監獄裏進行的。第一次是在“第三天”即7月10日,時間長達3個小時。審問的焦點落在與身份不稱的鉅款上,而認為必須隱瞞其來源的宮崎只回答說是從朋友那裏得到的。(注:《三十三年之夢》,第281-283頁。日期根據入獄“第一天是星期天”(同第276頁)之記述推算獲得。星期天為7月8日,即把宮崎被移送的翌日視為“初日”。)此日,孫文、福本誠、中西重太郎等至新加坡。日本領事館官員告訴他們宮崎等被捕的消息,並勸他們最好不要上陸,對此,福本誠的回答是,若因涉嫌暗殺康,則不用擔心,故沒有聽從勸告而與孫文等一同踏上新加坡的陸地。(注:東亞同文會編《對支回顧錄》下,原書房,1981年複刻版,第1169-1170頁。中西原本是與孫文保持距離的康有為支持者,此刻來新的目的是準備與康一同出訪歐洲,卻出乎意料地被當作了刺客的同夥。獲釋以後,中西憤怒地返回了日本。)可以認為,包括孫文在內他們都確信自己與事件之間毫無瓜葛。
第二次審問在入獄後的“第四天”,宮崎被問到了與孫文的關係。他沒有絲毫隱瞞,幾乎如實地作了回答。最終,當他被迫問到“你有沒有受支那守舊黨的委託,包藏暗殺改革党首領之心”之一露骨的提問時,他的回答十分乾脆:“只要我還沒有發瘋,我是斷然不會作這種事的。”(注:《三十三年之夢》,第285-287頁。與釋放雖說沒有直接的關係,由古島一雄策劃加藤拓川操作的活動等(上村希美雄:《宮崎兄弟傳》亞洲篇上,葦書房,1987年,第321-315頁),作為此刻圍繞孫文周圍的動態,頗耐人尋味。)最後,宮崎與清藤於7月13日以“妨礙治安”之罪名受到流放5年、即日離星(新加坡)的處分。
宮崎通過把鉅款說成是自己的以避免暴露孫文的計畫,而相反孫文卻試圖通過把鉅款說成是自己的委託之物來營救宮崎等人,這一點值得注意。(注:發生於處分決定的“第五日”。《三十三年之夢》,第292頁。)在孫文與宮崎、清藤、內田甚至福本的觀念中,從劉學詢處獲得鉅款(後述)與暗殺康有為這兩件事屬於完全不同的範疇,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二
如前文所述,宮崎寅藏等到新加坡後不久,即流行有他們刺殺康的傳聞。可是,傳入宮崎耳中的只是“刺客來”這樣簡單的消息。而另一方面,作為被刺物件的康有為一邊卻獲得了相當多的資訊。康的記述如下。(注:康有為致柏原文太郎書簡(1900年7月6日),東亞同文會編《續對支回顧錄》下,原書房,1981年複刻版,第653-655頁。此書簡是在時間上最接近事件、出自當事者的記述。由於其基調是為自己申辯,所以在康的心情表現上雖然存有疑問,但其文章是與事件發生1年半後宮崎撰寫的《三十三年之夢》中的記述相吻合。)
將消息傳到前面提到的康有為之密友邱菽園處的是新加坡市參議員林文慶,傳給林文慶的是某位日本僧侶。這位元僧侶的消息非常具體、詳細,如在截獲的宮崎的電文中1天內就多次出現康有為及邱菽園的名字,並聽說宮崎等“刺殺康有為,其可得賞金數十萬金”。這位僧侶知曉林與康和邱的至交關係故而特地將此消息密告于林,當林將此消息又傳遞給煒時,恰好此日煒接到了一份孫文來新(星)籌款、謹防發生異變的電報。聞此大為震驚的林立即將此事報告給新加坡總督,井要求搜查。於是政府出動,結果就是康與宮崎未能會面。
事件雖然撲朔迷離,但關鍵的人物卻是那位日本僧侶。其身份不明,他的情報來源也相當可疑,對他的信任或許因為他是日本人。要想在新加坡找到當時那位扮演僧侶的日本人,並非困難。雖說發給邱的電文抑揚頓挫恰到好處,但只要用心的話,是誰都可以做到的。總而言之,將宮崎等斷定成為謀取賞金之刺客的情報對於林、邱和康本人來說,都是具有可靠性的。
據康的記載,得到此消息是在7月4日,但很可能是在7月1日。(注:下此判斷的根據是,在7月1日康的書簡中已經提到“百金”,因為康將拒絕與宮崎會面所贈與的“餞”之“百金”辯解為從新加坡到小島的“路費”。我們姑且不去追究並沒有請求而贈與來訪客人的路費的合理性,如果因為以支付路費作為條件而請求來島的話,那麼請求會面一方或許不會因為氣憤而取消訪問吧。)拒絕救命恩人提出的會面請求,對於康來說當然也曾有過躊躇。然而,對他來說,也有放棄躊躇而做出決斷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包括他自身在內也認為,自戊戌政變以來一直預謀殺害康梁的魁首就是劉學詢和李鴻章,因此數月以來暗殺“劉豚、肥賊”的呼聲不斷,而且是雇用日本刺客採取的認真的行動。(注:丁文江、趙豐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06、222頁。桑兵:《清末新知識界的社團與活動》,三聯書店,1995年,第120-122頁;桑兵:《保皇會的暗殺活動》,《庚子勤王與晚清政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杯弓蛇影”之膽怯的確不容置疑。總而言之,在宮崎等來到新加坡不久,有關鉅款(出處雖不明)、暗殺康以及宮崎等刺客之三方面的情報已經傳達給了康有為。
三
那麼,宮崎寅藏等所接受的鉅款是來自何方呢?居然是出自康有為等試圖雇用日本人暗殺的“劉豚”即劉學詢之手。如上所述,宮崎等人的廣州之行是作為孫文的代理人,鉅款是會談之後得到的,而構成其橋樑的則是孫文與劉學詢的關係。孫文與劉學詢是同鄉,孫的最初起義即甲午廣州起義之際就與劉有關聯,就此已經作過說明。(注:李吉奎:《孫中山與劉學詢》,第94-95頁。)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雖然不是作為委託暗殺所支付的代價,但卻是為了做出樣態所必須的金錢。在暗殺康梁問題上所體現的劉學詢與孫文關係的核心就在於此。
孫文于1899年秋結成興漢會,著手在中國南方發動新的起義。興漢會是策動會黨聯合的產物,可謂是興中會的週邊組織。康有為一方也在推進眾所周知的自立軍起義的準備工作,進入1900年以後,義和團的活動越發頻繁。在這樣的時局中,劉學詢與孫文取得聯繫,希望他為協商時局之事而來穗,孫文應約,這就是6月初的香港之行。(注:此刻的聯絡是如何進行的,不得而知。《孫中山年譜長編》首先提出馮自由的何啟發起說(《革命逸史》4),但在注中卻指出了其中的疑問(第205-206頁)。)然而,根據離日前夕的密偵紀錄,其中有“我們的最終目的,是要與華南人民協商,分割中華帝國之一部分,新建一個共和國”的記載,(注:《離橫濱前的談話》,黃彥主編《孫中山全集》第1卷,中華書局,1981年,第189頁。然而,雖然是事後的回憶,但宮崎寅藏卻提及為阻止李鴻章之北上的兩廣獨立計畫(李鴻章大總統、孫文總理大臣)(《宮崎滔天氏之談》,《宮崎滔天全集》第4卷,平凡社,1973年,第305-306頁)。)從這一點上看,對於孫來說,他所意識到的協商議題,或許就是兩廣總督李鴻章所說的“兩廣獨立”問題之類。
孫文一行,即楊衢雲、宮崎寅藏、清藤幸七郎等於6月8日離開橫濱,內田良平於長崎加入,一同於16日抵達香港。在從香港向廣東省城進發之際,由於考慮到孫的安全,決定由宮崎、清藤、內田三位元日本人作為代理出行。(注:就此次廣州之行的經緯,基本上依據《三十三年之夢》,第259-260頁,西尾陽太郎解說《硬石五十年譜·內田良平自傳》,葦書房,1978年,第65-66頁。前者以“關係到他人的天機”為由隱去了關鍵的部分,四分之三世紀後的後者則幾乎如實地作了記述。)
宮崎等3人於17日秘密搭乘總督李鴻章派出的炮艦於夜裏10點鐘左右到達省城。負責接引的是甲午戰爭中曾以北洋艦隊驍將著稱的海軍少校,據說能講日語。(注:內田也沒有記載該人。孔祥吉的說法是,李派出幕僚曾廣銓迎接。《戊戌維新運動新探》,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4頁。)換乘汽艇後大約行駛30分鐘抵達劉學詢府附近的岸邊,隨後秘密進府。劉是內田所說的“李鴻章寵商”。劉代表李慰勞遠來的客人,並表明將孫的願望傳達給李。於是,宮崎通過筆談或蹩腳的英語同劉進行了充滿激情的談話,最後提出特赦孫文並保證其安全和為清算債務借款“六萬兩”(注:內田記載的金額為“十萬兩”,而宮崎被捕時所持有的金額是“約三萬金”(夢271)。本稿依據“六萬金”展開推論。另外,“金”不知是“兩”還是“元”,在此姑且將實際運作的“金”推斷為紙幣“元”。)二項條件。劉答應將此二項條件轉告李,同時允諾6萬兩由自己出,“明日在香港先交一半,餘下的部分郵寄”。當宮崎提出由於孫文已經趕赴新加坡等候我等複命,待要求轉達以後,會從那裏一起來廣時,劉表示同意,會談順利結束。
於是由海軍少校去報告李鴻章,期間舉行了極度奢華的宴會。幾個小時後帶回了李的意見,“向日本三士承諾保證孫的生命安全,特赦則必須報請西太后。而且連同日本三士的努力亦一同奏聞,並希望獲得三士的照片”。宮崎等聞聽答復後,慶倖自己的任務已經順利完成,於是立即離開穗城。出發據說是在淩晨3點鐘左右,到香港以後,宮崎等相互祝賀,然後在梅屋莊吉照相館照了相。宮崎等當日就劉學詢的兒子處拿到了“三萬金”,而劉學詢的兒子也于翌日拿到了宮崎等人的照片。
為了迎接亡命者孫文的代理人日本浪人竟動用了總督的軍艦,是過分的。不過,這樣一來肯定讓他們堅信,協定的物件正是李鴻章。宮崎等也一定意識到了他們任務的重要性,並為之感到極度地緊張。而且,僅僅是為籌畫重大計畫的初步磋商,便獲得了雖說半額但已經構成鉅款的3萬元,故而他們無法按捺心中的喜悅,相互祝賀成功。宮崎等就鉅款的搬運方式絞盡了腦汁,最後決定持現金赴新加坡。作為結果便發生如上所述的新加坡事件。
宮崎就接受鉅款的描述可謂天真爛漫,絲毫看不出對劉學詢的懷疑。內田的記述也基本上是輕描淡寫。其中雖有“狐狸相欺”之類的頗具譏笑意味的題目,但所表達的內容則是,他們去廣州是為了與持兩廣獨立立場的李交涉合作的問題,卻獲得了為自己起義的資金。就其間交織著暗殺問題,從字裏行間無法窺出。
四
無論宮崎寅藏如何天真爛漫,沒有任何代價得到了3萬元(大概相當於現在的2億日元),在普通人看來是難以想像的。如今他們在赴新加坡被捕入獄後,在審問中構成疑惑的最大根據就是這筆鉅款,而有關鉅款、暗殺康以及宮崎等刺客這三點合一的傳聞均到達了康有為那裏。
可是,將接受暗殺請求而獲得的鉅款與劉學詢聯繫在一起的傳聞於7月下旬已經傳到東京。若僅舉一個例證的話,那就是7月30日從柏原文太郎處聽說宮崎滔天、清藤幸七郎“有從劉學詢處獲取金錢暗殺康之事實”的近衛文麿氣憤地寫下了“何等無謀之事”的日記。(注:《近衛篤麿日記》第3卷,鹿島研究所出版會,1968年,1900年7月條。近衛為東亞同文會會長,宮崎等為會員。)
提起7月30日,即前面提到的康有為致柏原書簡撰寫後的第24日,向近衛轉述這項頗具震驚消息的柏原,於此刻肯定已經接到了那封書簡,而其中並沒有把暗殺事件與劉學詢聯繫起來的跡象。此外,宮崎等受到流放處分離開新加坡後18日,新加坡政廳審問的消息或許通過某種途徑被傳播出去,但宮崎所記載的審問記錄卻提到了“守舊派的委託”的有無。儘管如此,有關孫文派接受劉學詢鉅款試圖暗殺康有為事件的風聞僅經過了20天的時間便從當事者傳到了距離遙遠的東京的相關人士那裏。有關事件的傳聞若僅僅停留在就事論事上也並無所謂,但其中將新加坡事件與劉學詢聯繫起來的紐帶,是顯而易見的。(注:順便提一句,內田懷疑康有為知曉宮崎等有暗殺計畫是從“李鴻章側內通于康”獲得的(《硬石五十年譜》,第73頁)。將理由解釋為離間孫康兩派的策略,雖說有向自己構想方向誤導的嫌疑,但其對疑惑的敏感程度卻是值得注意的。)
五
在上述新加坡事件發生的1年前左右,也曾圍繞孫中山與劉學詢發生過一件令人感到蹊蹺的事件。此事件的舞臺背景是東京。1899年7月10日,劉學詢作為西太后、光緒帝的特使來到東京。副使為慶寬,一行共7人。從表面上看,此使節團的目的是“商務考察”,但內部的使命則據說是奉了西太后的密旨意圖在“清日同盟”。(注:就劉學詢來日的研究,以孔祥吉的《罕為人知的中日結盟及其他》最為詳盡。我基本上依據於此,但就劉與孫一定進行過有關捕殺梁啟超、王照之可能性的討論一點所作的判斷(第179頁),我不能同意。此外,就“中日結盟”必須注意的是,“中日結盟”過程中向日本方面要求認同引渡康梁的意圖。)8月31日離京,因此一共滯留了50日。7月26日雖受到明治天皇的謁見,也獲得勳章,但在締結同盟的事項上則沒去取得絲毫成果。(注:有關“考察商務”的情節,劉的報告以《遊歷日本考察商務日記》的形式刊載,慶也奏呈了《敬陳管見六條》。)
與“商務考察”、“清日同盟”毫無關係的是,劉學詢在東京曾避開外人于夜間幾次秘密會晤孫文。有清楚史料記載是在7月27日的秘密會晤中,據宗方小太郎日記記載,“訪西鄉內相,訪劉學詢一行。同也進而隨孫文密會劉,淩晨一點歸”。(注:《對支回顧錄》下,第384頁。當然,由於孫文與劉學詢是廣東香山的同鄉,他們在甲午廣州起義以前就曾是舊友,所以不需要個人方面的引見。然而,若會見清朝政府的特使,在手續上就或許沒有那麼簡單。)宗方是劉學詢來日的支援者之一,是適合扮演此角色的人物。可是,就會談的內容,宗方並無所談。根據《國父年譜》同日的劉學詢訪問紀錄所載,針對劉所問革命之宗旨,孫的回答是“我之革命宗旨,始終在興起中國”,對此劉的回復是“若政治革命,可以協力,種族革命,恐其事甚難”。(注:陳肇琪:《總理史實訪問記》,《國父年譜》上,中央文物供應社,1985年第三次增訂本,第126頁。訪問記錄是30餘年後的1931年獲取的,所以對政治革命和種族革命作了清晰的區分。當然,這一定是經過整理後的結果。可是,從孫文在翌年6月的兩廣獨立問題上,以及9月惠州起義中欲推舉劉學詢擔任“臨時政府”“主政”(《致劉學詢函》,《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201頁)上看,此時談話的基調是有關孫文之革命,劉學詢雖不贊同,但表示理解,而且也有資金援助方面的內容。)
另一件有關劉學詢對孫文有何所求的確鑿事例是8月28日與劉學詢會晤後孫文致犬養毅的書簡。其內容為“今晚與劉學詢會談,彼欲於後日(三十日)朝八時來拜會先生,並欲順候大隈伯,托弟先為轉達先生,祈先達大隈伯可也。明朝有事複回橫濱,晚當再來京,投宿先生之家,次早一同會談也”。(注:《致犬養毅函》,《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187頁。)
犬養是孫文的支持者,兩者此刻的接觸非常密切,這是人所共知的。因此,劉訪問犬養時,孫當東道主,這好像是沒有問題的。可是,若仔細思量,則此事大為怪異。無論犬養毅或大隈重信都是日本政界的要人,清政府特使若要會見的話,無論從禮節上或效率上講,都應通過日本政府的途徑。儘管如此,劉卻特意以作為亡命者的客居者為引見人,從劉的角度而論,他一定接觸過孫,進而使孫意識到孫對於他來說的重要性。
從此短短的書簡中抽取出如此眾多的資訊,似乎有些不妥,但由於目前可依據的第一手材料止此而已,所以若進而大膽說一句的話,便是孫文不僅積極地發揮了穿針引線的作用,而且直到劉回國的當日為止始終把握著說話的機會。因此,並沒看到有關康梁暗殺問題的跡象。
六
然而,此刻卻流行起孫文以暗殺康梁為條件接受劉學詢革命援助金的傳聞。日本駐滬領事館官員松村(《字林滬報》9月23日號消息欄“密使之近狀”)向本省發送的報告文書有如下記述:“劉向孫表示,若刺殺梁啟超,計所立之功,劉以招撫之名(對於有前咎者招撫養之意)保舉推薦之、必獲得大權、然後相約作亂。以為孫有其党數十萬,不易給養,故向劉索餉二十萬兩,以為起事之資。”(注:《外務省記錄》,《劉學詢慶寬來朝之件》。此史料之影本從孔祥吉處獲得,在此深表謝意。)這裏說的是,劉學詢請求孫文暗殺梁啟超,而作為回報孫提出提供革命資金20萬兩的要求。暗殺對象限定在梁啟超身上,是因為康有為已於數月前離開日本。不僅20萬是個天文數字的鉅款,而且孫文黨羽10萬(誇大至極)這個數位也不合乎邏輯,與此同時,也沒有任何與此相關的資金運作跡象。
若根據報紙的消息,孫文、暗殺梁與鉅款之三點的匯合,從一開始就出自劉學詢之口。令人感到震驚的是消息的來源,據報導記載,這是日本員警在審問一位名叫阿菊的婦女時的口供。而且,在消息中還提到日本員警的國家性質,言“按,就劉在日本時的行為,員警署均派出人員密探詳報。故朝夕之動靜皆洞悉無遺。並將所聞悉載為一冊,因過於穢亂,故未傳播”。總之,來日以後,劉的一舉一動皆在員警監控之中,因此此消息的可靠性極高。然而,有關此機密情報是怎樣入手的則隻字未談。
然而,說起消息中出現的阿菊,是劉學詢的“寵妓”,而刺梁等等的話,據說是劉與孫于“酒樓”(日文為“待合住吉”,指招妓女遊玩的場所。譯注。)的密談內容。場景設定雖然看似天衣無縫,但正因如此出現了重大的破綻。就語言一項來說,二者若用廣東香山方言來密談的話,阿菊顯然不能聽懂,如果是她捏造的話,那麼情節又未免過於細緻入微。也就是說,阿菊的供述只能被認為是劉學詢意圖傳播的。而且,提起9月23日,正是劉學詢延遲赴京述職、于上海策劃事情的時刻。
將《字林滬報》上刊載的“密使之近狀”報往日本的是日本領事館官員,因為此消息牽涉到中日兩國的政治問題。(注:此消息雖以暴露劉學詢政治以及人格上的低劣為基調,但其中也包含著為達成目的的掩人耳目的部分。)作為當時的一個懸案,清政府的確提出過逮捕並送返康梁的要求,因此確實是一件值得報告的情報。可是,從此處談到的劉學詢出錢買通孫文派暗殺康梁派的構想中我們不難找到與新加坡事件相似的內容。此時的風聞中劉之所以登場,是因為已經作為傳聞的消息被登載到報上,所以試圖否定也很簡單。的確,此消息對於孫文等並沒有造成任何形式的影響。
七
眾所周知,戊戌政變後,日本的改革支持者們為了促成孫文派和康梁派的調和做了大量的活動。從1899年夏至翌年夏間孫文與梁啟超的關係看,或許在兩者的關係史上是最為協調、也許可能發展到聯合的一個時期。例如,1899年11月,梁啟超在芝之紅葉館為唐才常、林奎、秦力山舉行歸國壯行會時,孫文也與陳少白、宮崎寅藏、平山周等一同出席了。(注:引自《興中會革命史要》,《孫中山年譜長編》上,第193頁。)此外,孫文于歲末的12月19日梁啟超為活動美國華僑而離開日本時,向其介紹了夏威夷興中會的同志。(注:《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上,第44頁。)
由於以上關係,從客觀考慮,孫文接受暗殺梁啟超請求是不可想像的。此外,受孫文派遣的宮崎寅藏等前去暗殺先前作為支持者並對其有救命之恩的康有為,也是不可想像的。儘管如此,劉學詢仍然佈置下天羅地網,投入大筆資金,試圖推進這一計畫。劉之所以煞費苦心地策劃此事,是因為其中蘊含著一連串的政治陰謀。
戊戌政變後,獲得喘息機會的守舊派為迎合西太后的意圖獻出逮捕處刑亡命者康梁的策略。其中,由楊崇伊提案,作為“聯倭殺康”策略執行者被選為“考察商務”之特使的是劉學詢。將劉學詢與楊崇伊連接起來的人物就是在此間一連串事件中作為劉後盾的李鴻章,而李鴻章之兄李瀚章的孫女是楊崇伊的兒媳,所以其間的姻親關係十分牢靠。而且對於劉學詢來說,康有為是仇敵。康有為與闈姓勾結彈劾劉,對此劉也採取了防衛戰,然而,結果受到“勒罰劉學詢銀一百萬兩”的處分。為了逃避罰款,劉學詢逃到了上海浙江一帶。(注:孔祥吉:《罕為人知的中日結盟及其他》,第130-131頁。)
“罰銀一百萬兩”是難以想像的巨額。內藤虎次郎於1899年秋到上海市曾拜訪過劉學詢,據聞劉學詢有資產“七百萬兩左右”。(注:內藤湖南:《燕山楚水》,博文館,1900年,第190頁。此次會見發生在劉作完歸朝彙報回到上海,拖延派往湖廣總督張之洞下“差遣委任”令,而等待派往兩廣總督下“差遣委任”的微妙的時期。當然,雖然沒有觸及到密會孫文以及暗殺梁啟超的問題,但有關“中日結盟”和“商務考察”的議論極其有趣。)若從劉的資產論,100萬兩並不是不能支付的金額。然而,作為賭場上的莊家絕不可能輕易地兌付罰款,所以劉為尋找抵賴的途徑絞盡了腦汁。為此,有效的方法就是迎合西太后的意圖去建立功績,而其中暗殺康梁是此刻最恰當的一招。
也就是說,對於劉學詢而言,康有為的確是值得憎恨的仇敵,但這是另一層面的問題,暗殺康梁首先是為了討好西太后。劉學詢等為了策劃暗殺計畫,先是企圖獲得日本駐上海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的合作,受到拒絕後,才將調門降到“中日結盟”上來。(注:孔祥吉:《罕為人知的中日結盟及其他》,第133-156頁。)
可是,劉學詢大概對西太后這樣說明:關於遣返康梁問題,“清日同盟”就是為了獲得日本政府協助的表面策略,而並不要放棄暗殺計畫。這樣一來,就必須取得能使西太后認可的證據。於是,扮演此劇碼主角的人物便落到了客居者孫文的身上。在作為特使訪問東京時,劉學詢與孫文進行了多次的秘密會晤。可是,孫文並沒有接到暗殺梁啟超的請求。必要的是要製造出“請求”的氣氛。當做好這一切準備後,劉便向西太后提交出《字林滬報》所刊載的“密使之近況”的消息,希望以此獲得西太后就其忠實完成任務的諒解。以榮祿為首的一幫人雖然因秘密會晤問題攻擊劉學詢,但西太后卻將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後下達派往張之洞處“差遣委任”的命令,所以可以認為她已基本上認同劉的複命。(注:孔祥吉:《罕為人知的中日結盟及其他》,第197-198頁。)
然而,任務並沒有完成。劉學詢與李鴻章于同年11月末電報往返頻繁,(注:李吉奎:《孫中山與劉學詢》,第99頁。徐興慶說,由此可見要拿李鴻章的政治生命賭博,所言稍過(徐興慶:《圍繞〈兩廣獨立〉的中日交涉史——與劉學詢相關的問題》,《孫文研究》No.34)。)其具體內容雖說不詳,但試圖利用孫文來策劃暗殺滯留于香港的康有為的新計畫則是顯而易見的。
不久以後,劉學詢拍來的下一份電報中列舉出兩廣獨立的龐大計畫,並以商討此事為由將孫文叫到廣州。宮崎等於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正如本稿所見。這次為了取得宮崎等3人的照片,動用了3萬金。劉學詢需要做的是付款,然後將照片拿到手。正如內田明確記錄的那樣,照片是為了交給西太后而必須的東西。只是它並非劉所說的為了孫文特赦的申請,而是用來作為暗殺康有為委託人證據的照片,這一點並不難以想像。(注:由於西太后痛恨康梁,所以有過利用製作與康梁合影而預謀陷害岑春煊下野的舉動(《樂齋漫筆》,第17頁),劉學詢利用照片與其相比大約還要早7年左右。故或許是中國近代政治史上最早的類似事件。)於是,求之不得的是,新加坡政府以3萬金為根據,以“流放處分”的形式對“妨礙保安”的刺客們進行了法律制裁。劉學詢的計畫如願以償,西太后也一定會首肯。不須委託孫文一派暗殺,而且又能讓西太后相信這件事是真的,所以3萬金和3人的照片就是絕對必要的了。
此處應該注意的是,從疲于籌款的孫文方面來看,這是一筆飛來的鉅款。然而基於劉學詢的立場,獲取西太后的寵信,與免除100萬罰銀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也就是說,對於那一方面所需要的大筆活動資金來說,這只不過是極少的一點必要經費。宮崎等並沒有意識到其間的這層關係,而只是認為3萬元鉅款必然有其合適的用途,而一般人則把宮崎等所持有的金錢視為是接受暗殺康梁的酬金。其早些的例證就是在文中第四部分業已指出的近衛日記,而最終將這種誤解廣泛傳播的責任在於平山周。平山將“兩廣總督李鴻章有啟用足下圖兩廣獨立之意。然其所惡者康有為也。若得如足下壯士暗殺之,大事即成,請速到廣東”一句作為劉學詢致孫文的書簡加以引用。(注:《支那革命黨及秘密結社》,《日本及日本人》1911年11月號附錄,第87頁。其結果,以“康有為一人之生首”為交換,獲得了有關謀求李鴻章與孫文合作的記述(《柏原文太郎傳》,《對支回顧錄》下,第651頁)。不過,《孫中山年譜長編》的編者以其見識指出“不知平山所據”(第206頁)。)
平山此刻經常出現在孫文的周圍,是協助他開展活動的人物,惠州起義過程中曾作為孫文的代理人與劉學詢交涉,所以他的記述自然具有相當的可信度。然而,若對照本稿之論證結果,則相信一定是由於某種差錯所引起的。(注:平山自己則於其後不久的文章中做了與之相反的記述:“在橫濱康有為之徒,相信孫文之徒確有殺害康之意,將此事致電于康”,這顯示了基於誤解基礎上的理解。)至於其中之原委,則希望留作今後的課題。
(資料來源:《學術研究》2004年第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