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來黃興研究述評

 

縱觀50年來的黃興研究,學術界對辛亥革命前黃興的表現,一致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他在組織革命政黨、領導武裝起義、開展革命宣傳,以及籌集革命經費等方面,都作出了傑出的貢獻,為推進革命高潮的迅速到來發揮了巨大作用。研究者的分歧,集中在民國初年。在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對黃興的言行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從而在評價上也就產生了不同的觀點。有的說黃興日以右傾,有的說在他身上妥協性已占了主導地位隨著他革命意志的衰退,在組織上也走上了分裂的道路。影響所及,在人們眼裏,黃興就成為當時右傾路線或稱妥協派的代表人物。之所以提出這些觀點,有理論問題,也有實際問題,還有歷史因素。這是涉及對黃興一生評價的一個根本問題。正確解決這些問題,首先需要提高理論認識,其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力求按當時的本來面目,全面進行評論。為了推進黃興研究,下面擬就民國初年涉及黃興評價的幾個主要問題作一述評。 

一、民國初年孫黃之間有無路線分歧 

辛亥革命後資產階級革命派迅速分化,這也是無庸置疑的。問題是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和黃興這兩位當時公認的領袖之間,是否發生路線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國民黨內部的政見分歧這時更加深化,已經有所謂孫派、黃派之分;孫中山代表堅決反抗一派,黃興代表妥協動搖一派,而多數黨員則顯然是跟著右翼領袖走的。(注:章開沅:《辛亥革命後的黃興和江浙立憲派》,《文匯報》1963530日。)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孫黃都沒有放棄在中國實現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的理想,他們既然都是反袁,客觀上當然也就反對了支持袁世凱的帝國主義。這是孫黃的主要共同點。他們的分歧和這個共同點比起來畢竟是次要的。所以他們雖然在組織上分離,但在政治上卻沒有分手,並且依舊保持著一定程度的聯繫。”“孫黃的分歧就是如何總結失敗教訓,如何維護共和國方案的分歧。這是資產階級革命派內部的分歧。這種分歧並無實質上的區別。(注:方志欽:《論孫中山和黃興的關係》,《辛亥革命史叢書》第1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3738頁。)兩種意見孰是孰非,亟待進一步研究。 

所謂路線,包括思想路線、政治路線、軍事路線、組織路線等等。從民國初年孫黃的所作所為來考察,孫黃在思想理論方面,並無重大分歧。他們都反對專制獨裁,堅持和維護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則,因此在總的思想路線上不存在分歧。政治方面,最關鍵的是對袁世凱的態度。民國元年南北議和期間,孫黃一方面竭力爭取袁世凱贊成共和,並以讓袁當共和國總統作為條件;另一方面對他也有一定戒心,擔心他掌權後實行專制獨裁。所以才提出必須遵從臨時約法、定都南京、袁須南下就職等條件。後來,孫黃北上與袁商談政見,結果都解除了防袁的思想戒備,孫中山表示極盼袁當總統十年,練兵百萬;黃興則說大總統實為今日第一人物,並勸他加入國民黨,請袁來作國民黨的領袖。宋案發生後,孫黃如夢初醒,對袁世凱都有一定認識,但在反袁方式方法上出現了分歧,但不是反袁和不反袁的分歧,談不上是路線分歧。可以說,民國初年,孫黃在對袁態度上,儘管一度發生分歧,但還夠不上是路線分歧。軍事上,建設一支忠於共和民軍,作為維護共和的軍事保障,應是當時最關鍵的軍事舉措。黃興作為軍事主帥,雖然曾因財政困難,在被迫大力裁軍的形勢下,竭力保留第八師,藉以保存革命骨幹,但並沒有採取切實的措施加強訓練。不久,八師的大部分即分調湘贛。這應是一個大失誤。黃興對此負有責任。可孫中山身為主要領導人,在這方面同樣沒有什麼建樹。至於二次革命中武裝反袁問題,將在後面談到,這裏就不多說了。最後,在組織路線方面,主要是二次革命後,孫中山要另建中華革命党,黃興不同意,也拒絕加入,造成組織上一度分手。但責任似不在黃興。黃興儘管未加入中華革命黨,但也沒有另立組織,而且主張對國民黨認真整頓。到了護法運動時,孫中山也意識重建中華革命黨不妥,決定整頓黨務,重訂黨綱及章程,把中華革命黨改稱中國國民黨。因此,如果認為是組織路線上的分歧,責任也不在黃興,而在孫中山。根據上述分析,筆者認為,民國初年,孫中山和黃興之間,確實產生過分歧,但基本上屬於政見上的分歧,不屬路線分歧。把黃興說成是右傾路線的代表人物,是不合適的。 

二、如何評價民國元年南北議和 

民國元年南北議和,是辛亥革命成敗的一個關鍵。中華民國得以成立,民主共和制在中國得以取代君主專制統治,是南北議和的直接成果。辛亥革命以失敗告終,同樣也與南北議和密不可分。對於這次南北議和,從革命黨人方面來說,19111225日孫中山歸國前,主要由黃興主持;孫中山歸國特別是就任臨時大總統以後,主要是由孫中山主持。如何評價南北議和以及黃興應負何種責任?一種意見認為:在南北議和與南京臨時政府時期,革命和反革命鬥爭的焦點是政權問題,……黃興正是在這個根本問題上力主和袁世凱妥協。……在南京,孫中山曾經主張繼續戰鬥,依靠全國人心傾向革命的時候,多費一些力氣掃除障礙,在新的基礎上建立新的國家;黃興和一些人還是力主和袁世凱妥協。(注:金沖及等:《論黃興》,《歷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3頁。)另一種意見則提出,黃興沒有識破袁世凱以竊奪全國政權為目的的和談陰謀,滿足于袁世凱贊成清帝退位和成立民國的口頭許諾,與之達成妥協,犯了嚴重的政治錯誤。但孫中山和黃興在對袁世凱妥協的問題上並無根本分歧,只不過因所處的境況不同而稍有差異。(注:方志欽:《論孫中山和黃興的關係》,《辛亥革命史叢書》第1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2930頁。)3期,第25頁。)如何評價南北議和與對袁妥協,筆者認為有幾個問題必須弄清。 

首先,對妥協要根據實際予以區別,不宜一概否定。筆者在《黃興評傳》中即指出,妥協有兩種:有無原則的妥協,也有不放棄原則的妥協。一味妥協求和,不講原則,甚至於犧牲根本利益去謀求妥協。這類妥協,當然是必須反對的。但是,為了保存革命的根本利益,不得不犧牲局部利益,暫時對敵人進行妥協。這種妥協則是允許的。因為這不是無原則妥協,而是有原則的妥協。(注:蕭致治:《黃興評傳》第224225頁,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還舉了俄國十月革命後,新生的蘇維埃政權對德奧集團妥協,與抗日戰爭初期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達成妥協,聯合抗日為證。說明這類妥協是必要的,不宜否定。 

民國元年的南北議和與對袁妥協,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妥協呢?衡情論理,應該是一種有原則的妥協,不是無原則的投降。因為在南北議和時,黃興等人始終堅持民主共和原則,非共和政體不可。(注:南北代表會議問答速記錄》,《辛亥革命》資料叢刊(八),第81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願將大總統位置讓與袁世凱,同樣始終是以袁能否接受共和原則為轉移。只有袁接受共和原則,才舉他為大總統,否則就要堅決打倒他。黃興等人明知袁氏有野心,為什麼還是竭力爭取他反正?實在是形勢所逼。黃興本想領軍北伐,直搗黃龍,一舉把清朝反動勢力消滅。無奈當時革命力量有限,無論軍力與財力都不可能一舉把反動勢力消滅。何況,袁世凱與清廷還有深刻矛盾。如能爭取他反正,清朝專制統治就可推翻,民主共和制就可順利建成。否則勝負是很難預測的,弄得不好,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喪失。誠如當時黃興私下對人說的,袁世凱是一個奸黠狡詐、敢作敢為的人,如能滿足其欲望,他對清室是無所顧惜的;否則,他也可以象曾國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國搞垮一樣來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復的半壁河山奉還漢族,我們給他一個民選的總統,任期不過數年,可使戰爭早停,人民早過太平日子,豈不甚好。如果不然,他會是我們的敵人,如不能戰勝他,我們不僅得不到整個中國,連現在光復的土地還會失去也未可知。(注:李書城:《辛亥革命後黃克強先生的革命活動》,《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00頁,中華書局1961年。)類似的話孫中山也說過。他說:謂袁世凱不可信,誠然,但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餘年貴族專制之滿州,則賢於用兵十萬。(注:孫中山:《與胡漢民廖仲凱的談話》,《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569頁。)有鑒於此,革命黨人既無力單獨使革命取得最後勝利,那麼,爭取一切可以爭取的力量,包括江浙立憲派以至袁世凱,組成最廣泛的反清統一陣線,最大限度地孤立清室勢力,就是一種當時切實可行的戰略。正是革命黨人採取了這種方略,才使清朝統治得以推翻,民主共和得以實現。否則,後果如何,是很難逆料的。也正如孫中山後來說過的:局外人不察,多怪弟之退讓。然弟不退讓,則求今日之假共和,猶未可得也。(注:孫中山:《致鄧澤如函》二件,《孫中山全集》第3卷第126頁,中華書局,1984年。) 

應該說,當時通過南北議和與對袁世凱妥協,結束清朝統治,建立民主共和國家,不失為一種較佳選擇。革命黨人的錯誤不在於應不應該南北議和,而在於爭取袁世凱的同時,沒有努力擴充實力,把維護共和放在不斷擴充自身的實力上,而是錯誤地以為,只要袁世凱口頭宣誓效忠共和,就萬事大吉。這是一個深刻的歷史教訓。 

最後要澄清的是:對袁妥協問題,孫黃之間是否存在分歧?孫中山是否反對南北議和與對袁妥協。關於南北議和,孫中山在回國前就曾表示過,以和平手段促中國進步,實為吾黨本願。(注:孫中山:《與巴黎〈巴黎日報〉記者的談話》(19111121-23日間),《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562頁。)表明孫中山自始就不反對和談。後來回國當了大總統的第二天,就電告南方議和代表伍廷芳,請每日將議和事詳細電知。(注:孫中山:《致伍廷芳電》(191211日),《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6頁。)以後,南北議和中通過協商所達成的各項協定,都是孫中山親自審定的。由此可見,斷言孫中山反對議和,反對與袁妥協,主張用武力解決是不符事實真相的。用武力解決的願望,不但孫中山有,黃興同樣有。但沒有實力,願望無法實現,最後不得不走現實的道路。有些人常以革命之目的不達,無和議之可言也一語為依據,來說明孫中山反對和議。其實,這句話是孫中山在六七年後寫的回憶錄《有志竟成》中說的,不足為據。核查當時刊諸報端的記載,孫中山說的是:革命不在金錢,而全在熱心。吾此次回國,未帶金錢,所帶者精神而已。(注:孫中山:《與上海〈大陸報〉主筆的談話》,《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573頁。)並沒有後來說的那兩句話。因此,在南北議和與袁妥協上,在孫中山與黃興之間強行劃線,聲言孫堅持革命,黃興主張妥協,是缺乏歷史根據的。 

三、如何評價黃興與二次革命 

19133月,宋教仁被袁世凱派人刺殺,袁世凱的反革命面貌大白於世。如何對付已經竊奪大權的袁世凱,成為當時人們關注的焦點。當時革命黨人內部議論紛紛:有的主張以暗殺對暗殺,有的主張訴諸法律,有的提出武力討伐,還有的傾向多管齊下,並行不悖。一時未能形成統一意見,本屬正常現象。但若干年後,逐漸形成頗具影響的觀點,即:孫中山主張武力討袁,黃興堅持法律解決,以致時機坐失,導致二次革命失敗。這種觀點,在一段時期內幾乎成為定論。關於孫中山是否一開始就主張武力討袁,俞辛焞根據日本的檔案資料作了細緻考證,有力地表明宋案後孫中山的反袁策略,經歷了6次轉變,並非一貫主張武力討袁。(注:俞辛焞:《二次革命時期孫中山的反袁策略與日本關係》,《歷史研究》1988年第1期。)石彥陶也曾著文,論證了宋案後孫中山並非一貫主張武力討袁。因此,形成傳統的孫中山一貫主張武力討袁的說法是不確切的。 

同樣,宋案後黃興在反袁策略上也作過多種考慮,並非一貫堅持法律解決。首先是鑒於袁世凱刺殺宋教仁,用的乃暗殺手段,因此主張以暗殺對暗殺,以其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注:黃興:《複孫中山書》(191462日),《黃興集》,中華書局1981年,第357358頁。)其次,曾就武力討袁,與孫中山分電湖南、廣東都督徵求意見,並派遣李書城、李根源、張孝准、石陶鈞赴南京發動第八師準備出兵討袁,還派譚心休赴滇,約蔡鍔同時起兵,派田桐赴湖北部署討袁軍事。但得到的回復都是不同意立劾興師討袁,表明黃興對武力討袁是作過多種努力的;第三,孫中山冀圖聯日倒袁,黃興也曾與日本軍部及財界聯繫,爭取日本軍界的支持,希望日本財界給討袁提供貸款。還準備親自赴日,與軍部、財界接洽,力爭得到日方支持;第四,通過國會彈劾,罷免袁世凱,選舉黎元洪當總統。由於當時國會即將正式召開,黃興和孫中山都主張,國會正式開幕,第一項即彈劾袁世凱,將其罷免,選舉黎元洪繼任大總統。最後是訴諸法律解決。他認為中國已是民主國家,法律並非毫無效力。有的感于在袁氏控制下,北京法庭陷入行政盤渦之中,正當裁判,無由而得,(注:上海《民立報》1913430日。)故建議在上海組織特別法庭,票傳主謀趙秉鈞歸案候審。由此可見,法律解決只是黃興解決宋案的方式之一,聲言黃興純主法律解決、堅持法律解決等等,都是站不住腳的。 

論者或許認為,當時中國是一個法律不健全的國家,袁世凱又掌握著軍政大權,想依法律解決,無異癡人說夢。這話不無道理。但也應該看到,公道自在人心。從法理上講,在民主法制國家,通過法律解決,是一條正確的途徑。即使當時法制觀念不強,似也應該不斷實踐,增強人們法制觀念。當然,在當時情勢下,依靠法律想制服袁世凱是不可能的;但也誠如黃興所言,法律並非毫無效力:一可通過法律審判,將袁的罪行用法律形式肯定下來;二可把袁氏罪狀公之於眾,使天下人共見共聞,轉變國人看法,激起國人的公憤,爭取輿論的支持;三是先禮後兵,通過法律無法解決,再訴之武力,有禮有節,正可顯示革命黨人的公正無私。 

至於武力討伐和法律解決的是非,譚人鳳早就認為是空論迂談,主張派遣使節前往湘、粵、滇省,動員宣佈獨立,然後令各省回應,同興問罪之師,以至仁伐至不仁。(注:譚人鳳:《石叟版詞敘錄》,石芳勤編:《譚人鳳集》第413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吳相湘認為,譚人鳳的主張,同樣是空論。因為粵滇湘三督已再三電孫中山無力出兵,何從來武力以討賊!(注: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下冊,第1182頁,臺北遠東圖書公司1982年版。)這些看法不無道理。說到底,還是一個階級力量對比問題。當時封建的根基未動,袁世凱又得到帝國主義的支援,無論軍力、財力以及政治經驗,袁氏顯然處於優勢;革命黨人由於此時已經分化,加上內部意見不一,實力明顯不是敵手。誠如方志欽曾指出的,二次革命的失敗,是早就註定了的,倒不是黃興個人的責任。革命派自南京臨時政府夭折以來,手中一無政權,二少軍隊,三無組織(同盟會已瓦解),四無群眾,焉得不敗。(注:方志欽:《論孫中山和黃興的關係》,《辛亥革命史叢書》第1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34頁。)當時的最佳選擇,應是認清形勢,積極培植自身實力,努力改變力量對比,逐步使自身力量強大到足以制服袁氏,並不斷揭露袁氏的陰謀詭計和獨裁野心,使之失去一切支持,待時機成熟,推倒袁氏反動統治,將可水到渠成。 

四、如何評價黃興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 

二次革命失敗以後,孫中山總結經驗教訓,把失敗歸咎于黨員不聽他的話,使他的主張得不到貫徹,決心要建立一個一切聽從他指揮的中華革命党,要求黨員要無條件地附從孫先生再革命,(注:邵元沖口述:《中華革命黨史略》,《革命文獻》第5輯,第100頁。)同時要按手印、宣誓效忠孫中山個人。黃興則認為,二次革命的失敗,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相信革命黨人會最後取勝。主張繼續維持國民黨,加以整理,力求擴充。(注:李根源:《雪生年錄》卷21929年線裝本,第9頁。)他對孫中山規定加入中華革命黨,要宣誓附從孫中山一人革命,並要蓋手印,很不以為然,因此拒絕加入。如何評價黃興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一種意見認為:組織路線是服從政治路線的,黃興隨著他革命意志的衰退,在組織上也走上了分裂的道路。(注:金沖及等:《論黃興》,《歷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5頁。)另一種意見認為,孫黃在組黨上的分歧,是按什麼樣原則建黨治黨的分歧。孫中山規定全體黨員必須附從他革命,服從他的命令,不得有任何異議,這裏沒有什麼民主、平等、自由可言,黃興等人不加入中華革命黨也就不足為奇了。並且指出:如果只服從領袖個人,拋開整個組織,領袖駕臨于組織之上,那就完全背離了資產階級的民主法治原則,變成領袖專制獨裁,使黨喪失了資產階級性質。(注:侯宜傑:《論黃興不入中華革命黨》,《黃興研究文集》第190191頁,《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 

筆者認為,後一種意見從建立資產階級政黨角度立論,認為黃興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理所當然,是有道理的。長期以來,在評論辛亥革命人物中,常常以孫中山劃線,不分是非黑白,凡孫中山所作所為都是正確的,不同意孫中山的意見,正確的意見也是錯誤的。要正確評論黃興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的是非,必須清除這種正統觀念。孫中山要建立服從他一個人的中華革命黨,從他的主觀上來說,是希望新建的中華革命党有很強戰鬥力。但他把自己駕臨於黨之上,甚至公開宣稱:你們許多不懂得,見識亦有限,應該盲從我,除我之外,無革命導師再舉革命,非我不行。(注:居正:《中華革命黨時代的回憶》,羅福惠等編:《居正文集》第207頁,華中師大出版1989年。)儼然在以老子天下第一自居。這顯然違背了資產階級民主政黨的基本原則。黃興曾經通過面談、書信和托人傳話等多種方式進行規勸,希望他改進,指出他這樣做是在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徒以人為治,慕袁氏之所為;(注:黃興:《複孫中山書》(191462日),《黃興集》,中華書局1981年,第357358頁。)而把黨員按入黨先後分成三等,則是以權利相號召;(注:黃興:《複孫中山書》(191462日),《黃興集》,中華書局1981年,第357358頁。)硬要在誓約上打指印,這等於犯罪的人寫供詞一樣,兩者都違背平等自由精神。(注:黃一歐:《護國運動見聞雜憶》,《黃興年譜長編》第428頁,中華書局1991年。)黃興提出的勸告,義正詞嚴,十分正確。而孫中山拒不接受。對此,曾經苦心在黃孫之間調解的宮崎寅藏也說:孫、黃之爭為主義之爭。從根本上說,感情亦夾雜其間。對此事,我們認為是孫不好。(注:《宮崎滔天氏之談·續》,《黃興在日活動秘錄》第146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所以,責任完全不在黃興。 

黃興堅持自己正確的意見,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體現了黃興有很強的原則性。黃興平時待人寬厚,對個人恩怨很少計較,由於這是涉及到建黨原則問題,他寸步不讓,表明他是以革命利益為重,決不屈就。更可貴的是,黃興雖不同意孫中山錯誤的建黨原則,仍然很尊重孫中山,奉孫中山為領袖,而且為了減少矛盾,自己遠走美國,並不另立組織,兩年以後,由於黃興能正確處理,孫中山也能大度為懷,終能善始善終。這是很可貴的。如果以黃興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而把責任歸之黃興,並扣上走分裂道路的帽子,是很不公平的。公平的結論應是:黃興與孫中山在中華革命黨問題上的爭論,不是意氣之爭,而是原則之爭,民主與獨裁之爭,法治與人治之爭……黃興主張建立真正的資產階級政黨,抵制孫中山的錯誤主張,不加入中華革命黨,是無可非議的,正確的。孫黃當時分手,責任在孫不在黃。不分是非,以人劃線,把堅持真理當作謬誤去批判,給黃興扣上分裂和右派兩大政治帽子,非但極不公允,而且十分錯誤。(注:侯宜傑:《論黃興不入中華革命黨》,《黃興研究文集》第199200頁,《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 

五、如何評價黃興與護國運動 

護國運動,是革命党人和袁世凱的一場生死鬥爭。這場鬥爭決定著中華民國的存亡。黃興對待這場關係共和民國命運的鬥爭究竟如何呢?有一種意見認為:黃興雖然也進行了一些反袁宣傳,但始終沒有歸國直接從事反袁鬥爭。(注:金沖及等:《論黃興》,《歷史研究》1963年第3期,第25頁。)按照這種說法,黃興除做了一些反袁宣傳外,似乎沒有做什麼工作,作用不大。其實並非如此。他之所以遲遲不回國,實是有更深遠的考慮。191614日,黃在《複袁丕昕書》中說:興義當歸國,效力戰場。惟今歐戰方酣,不暇顧及東亞,能為我助以抗制日人之侵入者,厥為美國。勢不得不暫留此,以與美國政界接洽,或為將來財政之一助。蔡君軍事優長,亦負眾望,指揮如意,所可斷言。且自袁賊亂國以來,一般士夫以權利相尚,即民党之錚錚者亦侈言之,惡德相沿,成為習氣。若不改革,國必大亂,不可底止。興屢與國人相勖,見義而不謀利,明道而計功。興所以不急急求歸者,亦在此也。又目前經濟奇絀,不能成行,緣發難前,將所有旅費,並羅貸他款(不償還不能動身)以匯歸也。(注:黃興:《複彭丕昕書》,《黃興集》第423頁。)據此,黃興沒有早日回國,實是權衡全局,有多種考慮:一是當時西方列強都忙於在歐洲戰場上廝殺,在外交上能支持中國,在財政上能援助中國,抗制日本入侵的只有美國,故想利用留美之便,爭取美國對護國反袁運動的支持;二是護國運動的領導工作在國內已有智勇雙全、深孚眾望的蔡鍔主持,指揮定可如意,他晚一點回國,對護國鬥爭不會有重大影響;三是自從袁世凱竊國以來,官場爭權奪利,相習成風。革命黨人也是如此。他認為長此下去,國必大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願以身作則,為天下倡;四是他已把所有的錢,包括旅費與貸款,都已匯寄國內,支援發動護國戰爭,馬上回國,經濟上也有困難。由此可見,他沒有及時回國,並不是故意拖延,而是有深層用意與經濟困難。 

不過,他沒有及時回國,不能就說他沒有為護國效力。實際上,他對護國運動和二次革命大不一樣,其態度是很積極和堅決的。他對於護國運動,至少在四個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 

1.揭露袁氏罪惡,開展反袁宣傳。袁氏一生,陰險狡詐,許多人曾受其蒙蔽。不徹底揭露袁氏罪惡,就不能動員人民,推翻袁氏反動統治。黃興從1914年一登上美國領土起,就表示此行務將袁氏罪狀節節宣佈,使世界各國皆知袁氏當國一日,即亂國一日,欲保東亞之平和,非先去袁氏不可。(注:黃興:《致萱野長知書》,《黃興集》第383頁。)留美期間,他作過多次講演,淋漓盡致地揭露了袁氏一生的罪行,為反袁造了很好的輿論。他還通過其他方式揭露袁氏反動賣國的種種罪惡,設法阻止美國借款給袁世凱。 

2.團結反袁力量,努力擴大反袁隊伍。袁世凱自從1912年繼任大總統以來,到處安插親信,培植自身勢力,其爪牙遍佈全國。要推翻他,迫切需要組織廣泛的反袁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才有望取得勝利。黃興利用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在團結反袁力量上曾發揮了巨大作用。比如,蔡鍔順利到達雲南,就是由黃興精心安排的。另外社會名流支持討袁,也有他的作用。特別是爭取陸榮廷投入護國討袁鬥爭,對促進護國運動的勝利,起了非常巨大作用。他還以投書形式,在美國《費城新聞》上發表長5000字的長函,又致函駐北京各國使節,駁斥了外人為袁氏帝制辯護的論據,表達了中國人民討袁到底的決心。所有這些,對於爭取國內外人民投身與支持護國運動,都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3.籌款購械,支持護國戰爭。發動護國戰爭,械餉兩項,缺一不可。在這方面,黃興為支援戰爭,也盡了最大的努力。黃興到美國後,他的反袁講演極大地鼓舞了華僑的積極性,捐款者較前尤為踴躍,即金山一埠,聞一日可籌美金千餘元,較之武昌起義時尤盛。(注:《同人報告書》,《黃興集》第385頁。)袁世凱宣佈實行帝制,他立即在美洲華僑中發啟籌款,隨集隨匯。為了解決張孝准等護送蔡鍔入滇費用,竟然將僅少(有)之旅費匯歸,以濟燃眉之急。(注:黃興:《致張孝准書》,《黃興集》第410411頁。)他又囑譚人鳳、周震鱗等赴南洋籌款,支援雲南起義。雲南起義之後,李根源向日本接洽借款200萬元作了軍事經費。日方提出需黃興擔保。黃興立即委派張孝准代簽,終於很快達成協定。由於有這筆貸款,南方統一的軍政府才得成立,李烈鈞的護國第二軍才得順利進入廣東。其在護國鬥爭中的作用,不言自明。 

4.籌畫討袁事宜,力主反袁到底。黃興儘管回國較晚,但對國內討袁運動一直十分關注。在每個關鍵時刻,他都積極出謀劃策,對推進護國運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袁世凱帝制運動發生後,黃興默察形勢,認為戰爭已不可免,需要抓緊時機,乃於19151126日致書正在日本接送蔡鍔的張孝准,對討袁鬥爭提出了六點策略性意見。其第一點就是發難須急,緩則狡袁用他種手段去其反對之勢力後,更難著手,第二點是發難不必擇地,即印兄(李根源)所主張之滇、粵均可。(注:黃興:《致張孝准書》,《黃興集》第411頁。)後來的事實表明,黃興的意見是非常切合時宜的。這種策略上的成功,為護國戰爭的勝利奠下了良好的基礎。護國運動發動之後,迅速得到全國回應,袁世凱成了孤家寡人,但仍然厚顏戀權,儘管於19163月被迫宣佈取消帝制,卻仍想當大總統。黃興看透了袁氏的陰謀詭計,即致電唐紹儀等政界要人,嚴正指出:不去袁逆,國難無已,望力阻調停,免貽後累。(注:黃興:《致張孝准書》,《黃興集》第411頁。)堅決反對與袁停戰議和。59日,他從美國到達日本,立即發表聲明,促袁退位。12日又通電全國,指出元兇勢窮,意仍負固,不除禍本,終是養癰,必須協力策進,貫徹主張,速去凶頑,共趨正軌。”[36]他的這種務將反袁鬥爭進行到底的決心與立場,對把反袁鬥爭進行到底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黃興在護國反袁中的巨大作用,知情人都是承認的。李根源說:追維餘等數年中旅居東京有所經營,皆賴黃克強先生之佽助,即此次返國,一切計畫,多由克強先生所指授,而同人旅費,亦由克強先生出。(注:李根源口述:《護國軍始末談》,雲南省歷史所等編:《護國文獻》下,第660頁,貴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鈕永建也說:洪憲之覆,克強實有發難指示之功,不可沒也。(注:鈕永建:《〈黃興信函〉題跋》,《近代史資料》總53號,第54頁。)張繼則說:歐事研究會多克強舊屬,計畫討袁,雲南起義之發動最有力。(注:張繼:《回憶錄》,臺北國民黨黨史資料編委會:《革命先烈先進詩文選集》第5冊,《張繼選集》第50頁,(臺北)興台印刷廠1965年。)這些都表明,黃興雖然回國較晚,他對護國討袁的貢獻仍然相當巨大,決不宜低估。 

回顧20世紀後50年的黃興研究,前段30年令人難以滿意;後段20年成果累累,在黃興的研究歷史上,堪稱進入了繁榮昌盛時期。展閱成果,雖然比較滿意,但也仍有不足之處。比如,黃興與華僑尚很少涉及;黃興在美國居留近兩年,黃興與美國也尚無專論;黃興一生,很重視法治,他的法治思想與主張,也幾乎沒人專門評論;黃興寬厚待人,人緣很好,他與不少重要人物的關係,至今仍是空白。凡此等等,只有留到21世紀來完成。 

21世紀的頭一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本《黃興集外集》,收錄了《黃興集》未收錄的474篇黃興遺文,計33萬字,可以說,為進一步開展黃興研究提供了一個便利條件;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拙著《黃興評傳》,計40.8萬字,是所有黃興傳記中篇幅最大的一本,較好地匯總了20世紀中外學者研究黃興的成果,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對黃興一生作了近乎歷史實際的評述,為進一步研究開了個頭。今後對黃興的研究,仍可從廣度與深度兩個方面著力。在廣度方面,凡未涉及的研究課題,都可努力進行開拓;深度方面,凡前人研究過的課題,仍可重新審視,發掘新資料,從新的視角、新的認識著力研究,把研究繼續深入下去。期望在21世紀取得更豐碩、水準更高的新成果,為黃興研究作出新貢獻。 

 

 

(資料來源:《湖南社會科學》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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