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務運動是賣國運動還是愛國運動?洋務派興辦的近代工業是否具有買辦性?這是有關洋務運動性質的兩個重要問題。本文準備就這兩個問題提出一些粗淺的意見。
(一)
長期以來,許多論者認為,洋務運動是中外反動勢力互相勾結共同鎮壓中國農民起義的產物,它適應了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中國的需要,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進程。按照這種說法,洋務運動實質上成了賣國性質的運動。我們認為,就中外反動勢力共同鎮壓農民起義這一點來說,上述意見誠然具有某些道理,但它對洋務運動的總的評價不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因而是令人難以贊同的。
洋務運動發韌於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初期。當時,第二次鴉片戰爭剛剛結束,但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和清王朝之間的階級大搏鬥還處於勝負未分的緊張階段。清朝統治集團中一部分敢於面對現實的官僚們,一方面感到了兩次鴉片戰爭給中國帶來的禍患和淩辱,發出了“創巨痛深”的慨歎;另一方面又感到了太平天國農民戰爭給清王朝造成的嚴重威脅,認為它是“心腹之害”。他們對國內外形勢的巨大變化有所瞭解,想要發憤圖強,有所作為,主張“師夷長技”,引進西方先進的軍事裝備和軍工生產,建立一支近代化的軍隊,以維護搖搖欲墜的封建統治。曾國藩於一八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奏說:“輪船之速,洋炮之遠,在英、法則誇其所獨有,在中華則震於所罕見。若能陸續購買,……始而演習,繼而試造,不過一、二年,火輪船必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發逆,可以勤遠略。“<《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14。>曾國藩的這個主張,得到了總理衙門大臣奕訢等人的讚賞和支持。接著,奕訢等上奏說:“現在江浙尚在用兵,託名學制以剿賊,亦可不露痕跡,此誠不可失之良機也。……是宜趁南省軍威大振、洋人樂於見長之時,將外洋各種機利火器實力講求,以期盡窺其中之秘。有事可以禦侮,無事可以示威。”<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三),第467頁。>他們的這些話,不能說是自欺欺人之談,應當認為是反映了他們的真實思想。洋務派企圖利用鎮壓太平天國農民戰爭的機會,不露聲色地學習西方的“長技”,以達到“剿賊”和“禦侮”的雙重目的。一八六二年李鴻章率領淮軍到達上海後不久,立即開始購用外國軍事裝備以及設立西洋炮局,並且指出:“目前之患在內寇,長久之患在西人,堂堂華夏,積弱至此”;“我能自強,則彼族尚不致妄生覬覦,否則後患不可思議也。”<《李文忠公全集》(以下簡稱《李集》),朋僚函稿,卷4,第17頁;卷3,第13頁。>洋務派利用西方新式武器鎮壓農民起義的活動當然是反動的,但他們主張學習西方“長技”以防止外人覬覦的思想,在當時卻是具有進步意義的。
洋務派創辦的軍事工業,引進了西方先進的機器生產和科學技術,使清政府初步擁有一支使用近代化武器的海陸軍,在後來的對外戰爭中多少發揮了一些作用。有些論者鑒於清朝在中法、中日戰爭中的失敗,從而全盤否定洋務派建立的軍事工業的作用,那顯然是片面的。在中法戰爭期間,江南製造局、天津機器局等為了供應前線各軍所需軍火,都“晝夜兼營”、“加倍趕造”。甲午戰爭期間,這些局廠也都加班加點,“晝夜不停”。福州船政局是專門制造船艦的大工廠,它的建立主要是為了對付外國資本主義國家來自海上的侵略。左宗棠於一八六六年設立該局時,曾詳細說明仿造輪船在抵抗侵略方面的重要意義,並且駁斥了借船、雇船、買船的種種議論,認為:“借不如雇,雇不如買,買不如自造。”後來,他更明確地指出:“西洋各國恃其船炮橫行海上,每以其所有傲我所無,不得不師其長以制之。”<《洋務運動》(五),第110頁。>洋務派不但繼承了魏源提出的“師夷長技以制夷”的思想,而且把這種思想著手付諸實現。
如果說,十九世紀六十年代間,洋務派創辦的軍事工業主要是針對國內農民戰爭,那麼,到了七十年代中期,隨著國內農民起義的逐漸平息和外國資本主義侵略的日益加深,洋務運動的重心已明顯地轉移到抵禦外侮、防止中國殖民地化這方面來。一八七四年日本派兵侵略我國臺灣,在清朝統治集團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動,洋務派官僚紛紛上折提出加強防務的方案,海防之議於是興起。一八七五年,清政府任命李鴻章和沈葆楨分別負責北洋和南洋海防事宜,開始籌建近代化的海軍。李鴻章說:“籌辦海防,欲與洋人爭衡,非治土寇可比。”<《李集》,奏稿,卷81,第8頁。>洋務派籌設海防和興建海軍的目的,主要是對外而不是對內的。不但北洋海軍的主力艦只“定遠”和“鎮遠”號不能駛入海□內港,甚至連快艦“超勇”、“揚威”等號也只能駛至大沽攔港沙外,“因船身吃水過深,不得進口。”這樣的艦隻顯然不適於用來鎮壓內地的農民起義。在中法和中日戰爭中,南洋水師和北洋海軍曾先後和外國侵略者交鋒,起了一定的作用。例如:在中法戰爭期間,雖然泊駐馬尾的福建水師因倉促應戰而蒙受慘重犧牲,但南洋派往福建增援的“開濟”、“南琛”、“南瑞”等艦駛至浙江鎮海時,遭到法艦進攻,“開濟”等艦“依護炮臺,合力抵禦,法船頗受傷損而退。”<《洋務運動》(八),第488頁。>在中日戰爭期間,儘管李鴻章力圖保存他的北洋海軍實力,避免和日寇在海上作戰,但北洋海軍在黃海戰役中畢竟也湧現出一大批愛國官兵。
洋務派創辦的民用企業,較明顯地具有“收回利權”、“堵塞漏□”的意義。一八七二年李鴻章設立輪船招商局的目的之一,就是企圖從洋商手中收回一部分航運權,“使我內江外海之利,不致為洋人占盡。”儘管後來招商局在英商太古、怡和等輪船公司的壓力下被迫做出許多讓步,但自一八八六年至一九一一年它從航運獲得的水腳收入每年平均約二百萬兩,最高時達三百萬兩。如果沒有招商局,這筆巨大的運費必然落入洋商手中。
隨著機器局、船政局、招商局等機構的設立,燃料和原料的供應問題日益突出起來。從七十年代中期起,洋務派先後在臺灣、湖北、安徽、直隸等地試圖開採煤鐵等礦產,其中規模較大的是一八七七年李鴻章設立的開平礦務局。到八十年代中期,該局的煤產量基本上能夠滿足天津市場的需要,減少了日本煤的進口。
洋務派在採礦業方面辦得最有成績的是漠河金礦。漠河在黑龍江南岸,金礦蘊藏量十分豐富,久為俄人所垂涎。六十年代以後,俄國官紳不斷派人偷越邊境擅自挖掘礦產,引起了清朝地方官員的注意。一八八六年黑龍江將軍恭鏜建議招募津滬等地富商進行開採,獲得了李鴻章的支持,並派李金鑲總辦該處礦務。該礦自一八八九年正式開工起,至一八九三年止,共出產沙金六萬三千餘兩,不僅獲得了豐厚的利潤,而且使漠河成為我國邊防重鎮。
綜上所述,洋務運動在始初階段雖然起了鎮壓國內農民起義的反動作用,但是,它並非象有些論者所說的那樣,適應了列強侵略中國的需要,從而具有賣國的性質。恰好相反,它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抵制外國資本主義擴大在華政治經濟勢力的積極作用,延緩了而不是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進程。
洋務運動既然不是一個賣國運動,那麼,它是否象另外某些論者所說,具有愛國主義性質呢?我們認為,這個看法也是值得商榷的。
洋務派興辦洋務事業的目的,並不是要改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地位,使中國變成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他們的目的只不過是從維護清朝統治出發,企圖保持半殖民地的現狀,避免使中國完全殖民地化而已。洋務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李鴻章一再強調說:“居今日而曰攘夷,曰驅逐出境,固虛妄之論,即欲保和局、守疆土,亦非無具而能保守之也”;“我之造船,本無馳騁域外之意,不過以守疆土、保和局而已。”<《李集》,奏稿,卷19,第45、47—48頁。>在洋務派看來,把外國侵略勢力逐出中國,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他們只希望維持領土的現狀,對外保持“和好”的關係。在八、九十年代的兩次對外戰爭中,洋務派都是迫不得已而應戰的。正是由於他們主觀上缺乏抵抗侵略的決心和客觀上中國軍事力量的虛弱,洋務運動在甲午戰爭中宣告了徹底破產。
完全抹煞洋務運動具有防範外國資本主義的進一步侵略、避免使中國殖民地化的作用,認為辦洋務就是賣國主義,那顯然是不公允的;過高估計洋務運動在抵制侵略,收回利權方面的作用和意義,肯定辦洋務具有愛國主義性質,那也不是實事求是的。
(二)
關於洋務派興辦的近代工業是否具有買辦性的問題,是近年來意見頗為分歧的問題之一。有的同志指出:洋務企業之所以具有買辦性,一是因為“重用洋員”,二是因為“借洋債”,三是因為“依靠買辦”。<汪熙:《論晚清的官督商辦》,《歷史學》一九七九年第一期。>我們認為,這個意見過份誇大了“洋員”、“洋債”和“買辦”在洋務企業中所起的作用,從而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首先,分析一下“重用洋員”的問題。
十九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在生產技術方面十分落後。洋務派在創辦近代工業的過程中,引進西方先進的機器設備和科學技術,雇用一批外國科技人員,這是難以避免的事情。當時和中國情況相類似的日本,也經歷了一個同樣的過程。李鴻章在接管天津機器局的時候說:“其初不得不雇洋人指授,所望內地員匠學其器而精通其意,久之自能運用,轉相傳習,乃為經久之道。”<《李集》,奏稿,卷17,第16頁。>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說:“當左宗棠之議船政也,中國無一人曾身曆其事者,不得不問之洋將。”<《洋務運動》(五),第115頁。>洋務派要“師夷長技”,除了派遣留學生赴歐美各國學習之外,非雇用一批“洋員”不可,否則近代工業一時是辦不起來的。
必須指出:洋務派和這些“洋員”之間的關係始終是雇傭關係,近代工業的經營管理權完全掌握在洋務派手中。例如,江南製造局“雇用洋匠,進退由我,不令領事、稅務司各洋官經手,以免把持。”<《李集》,奏稿,卷17,第17頁。>天津機器局“將技藝未精之洋匠分別辭退,……總管洋員美國領事密妥士於機器未甚精核,亦即因病撤差。”<《李集》,奏稿,卷20,第12頁。>金陵機器局製造的大炮屢出事故,洋監督馬格裏於一八七五年被撤職,此後該局未再雇用洋員。一八七七年李鴻章說:“金陵機器局雖較簡,但未用洋匠,全賴龔仰□(照瑗)有三分內行,指揮調度。”<《李集》,朋僚函稿,卷17,第4頁。>福州船政局成立之初,左宗棠和沈葆楨曾先後與日意格等訂明,以五年為期,教授華工製造大小輪船十六艘,至一八七三年原先雇用的數十名洋員均遣散回國。一八八六年,福州船政局試造的雙機鋼甲兵船,就是“不用一洋員、洋匠,脫手自造”的。
民用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同軍事工業一樣,掌握在洋務派官僚及其親信手中。以招商局為例,該局先後由唐廷樞、徐潤、盛宣懷等人控制。一八八五年八月,李鴻章任命美國人馬士為招商局幫辦,目的是要他協助招商局辦理向旗昌洋行贖回輪船的交涉(中法戰爭期間該局輪船暫時賣給旗昌洋行)。馬士企圖獨攬大權,多次與該局會辦沈能虎發生爭吵。一八八七年他未征得沈的同意,擅自任命彼得生為“保大”號船長,後來“保大”號輪船失事,馬士因此被迫去職。有些論者把招商局任用洋員擔任“船主”一事作為洋務派“重用洋員”的證據,這未免過於苛求。一方面,當時中國通曉輪船駕駛技術的人員十分缺乏,迫使洋務派不得不“借材異域”;另一方面,洋務派確曾作過培養本國“船主”的考慮和嘗試。
在洋務企業中任職的洋員,主要是擔任技術性工作,他們都是為謀利而來,獲利而去,其中招搖撞騙者有之,濫竽充數者亦有之,但他們沒有能夠真正控制洋務企業。如果把雇用洋員一事加以誇大和渲染,甚至把它作為洋務企業具有買辦性的論據,那顯然是不妥當的。
其次,剖析一下關於“借洋債”的問題。
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淮系將領劉銘傳曾提出借用洋債修築鐵路的建議。李鴻章認為:由於官款難籌,商股難集,“劉銘傳所擬暫借洋債,亦系不得已之辦法”;但是他又指出:“借債之法有不可不慎者三端”,即“由我自主,借債之人毋得過問”,“不准洋人附股”,“由國家指定日後所收之利陸續分還”。<《李集》,奏稿,卷39,第24頁。>李鴻章的這個意見,反映了當時洋務派大官僚們對借洋債問題所持的審慎態度。
洋務派創辦的軍事工業的經費來源,完全依靠清政府的撥款。至於他們創辦的官督商辦性質的民用企業,經費主要來自商股和官方貸款,只有少數幾個企業借過外債,其中以招商局借用外債的次數較多,款額較大。據統計,到甲午戰爭為止,招商局先後三次負有外債:第一次是一八七七年收購旗昌洋行船隻時,欠銀一百二十萬兩,於一八八一年還清;第二次是一八八三年因上海金融市場發生恐慌,招商局被迫向怡和、天祥等洋行借款七十四萬三千兩,於一八八七年還清;第三次是一八八五年由於向旗昌洋行贖回船隻以及償還怡和等洋行的借款本息,不得不向滙豐銀行借款三十萬鎊(合銀一百十八萬兩),於一八九五年還清。這三筆借款都是高利貸性質的金融借貸,招商局除了在經濟上遭到驚人盤剝之外,沒有由於這些借款而危害它本身的獨立地位,因此這些借款同辛亥革命前漢冶萍公司的對外借款在性質上有所不同,漢冶萍公司因舉借外債而淪於日本人的控制之下。
關於借洋債的問題,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區別高利貸性質的借款與政治性的借款,不應當籠統地把舉借外債作為具有買辦性的論據。過份誇大甲午戰爭前的外債在洋務企業中的作用,顯然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最後,考察一下關於“依靠買辦”的問題。
洋務派究竟任用了多少買辦參加近代企業的經營管理?這是需要查明的第一個問題。就招商局來說,自一八七二年至一八九四年,先後擔任該局總辦、會辦的人員共有十四人,其中出身于洋行買辦的僅有唐廷樞、徐潤、鄭觀應等三人,其餘的大都出身于官紳或富商家庭,另有兩人(唐德熙和承裕)的出身尚待查考。這個數字說明,買辦出身的人在洋務企業中所占的比重不大。
第二,唐廷樞等三人雖然在洋行中當過買辦,但參加招商局之後,都與洋行脫離了關係,甚至與洋行進行業務上的競爭,他們已不再具有買辦的身份。鄭觀應敍述他自己的情況說:“初則學商戰于外人,繼則與外人商戰,欲挽利權以塞漏□。”<《洋務運動》(八),第84頁。>當時有一位英國人寫道:唐廷樞“在東方一家第一流的外國公司(指怡和洋行)任職時,獲得了豐富而廣闊的經驗,他正運用這個經驗去損傷這些外國公司。”<《洋務運動》(八),第402頁。>唐廷樞等既是招商局的管理人,又是該局的大股東。一八八三年該局共有股本二百萬兩,其中徐潤的投資達四十八萬兩。象唐、徐、鄭等這樣出身買辦的人,後來隨著個人情況的變化,有的轉化為民族資本家,有的轉化為資產階級改良派。
第三,有些論者認為盛宣懷是個大買辦,或者認為他是早期官僚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從而肯定洋務企業具有買辦性。其實,這個看法是不完全正確的。盛宣懷出身于官僚紳士家庭,他的父親盛康中過進士,曾在向榮的江南大營中任職,後來回江蘇常州原籍辦理團練,與太平軍為敵。盛宣懷於一八六六年中秀才,一八七○年經楊宗濂推薦入李鴻章的幕府,很受賞識,逐漸成為李鴻章興辦新式企業的主要代理人。到甲午戰爭前,他先後控制了電報局、招商局、華盛紡織總廠等企業。不過,他從來沒有在洋行中任職,不是買辦或買辦出身。他是封建官僚,但這時職位不高(任天津海關道),主要依靠李鴻章的庇護,還談不上是早期大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充其量只不過是具有向大資產階級轉化的傾向而已。盛宣懷的買辦官僚生涯,是從一八九六年擔任鐵路總公司督辦後開始的。由於它超出了本文的範圍,所以這裏不擬詳加論述。
洋務派在甲午戰爭前確實任用了少數買辦出身的人經營管理新式企業,但他們所依靠的對象主要是具有資本主義傾向的封建官僚。少數買辦出身的人參與新式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決定這些企業具有買辦性。
(資料來源:《光明日報》198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