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十餘年的洋務運動,由於是晚清統治階級內部一部分手握中央和地方軍政大權的官僚搞起來的,它的發生和發展自然與晚清政局的變化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本文擬就洋務運動與晚清政局的關係作一粗略的考察。
一
洋務運動的發生,有着多種因素,而咸豐十一年(1861年)發生的辛酉政變,無疑為它的發生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政治條件。
辛酉政變前,清朝最高權力掌握在咸豐及其親信手中。咸豐即位之初正逢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及各地農民和各族人民的反清起義,一時間使清朝政權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正當清政府全力應付各地起義之際,外國列強又對中國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對清政府來說,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咸豐等人對列強理所當然地產生了仇恨心理,在戰爭中總的來看是採取了強硬政策,或避或推或拖延,對列強的要求始終不願意答應,如有機會還組織力量進行抗擊。比至列強毫不客氣地攻陷廣州、天津、北京,咸豐不得不帶其親信亡命熱河。此時,他們對列強的仇恨心理便愈益加重。在這種背景下,已成驚弓之鳥的咸豐自然顧不上考慮如何學習西洋的“長技”,他的仇外心理也會成為他真正認識西洋“長技”的絕大障礙。
被咸豐留在北京與英法列強議和的奕訢,他的思想要比跑到熱河的咸豐及其親信靈活得多。在與列強打交道的過程中,他的傳統的夷夏觀念發生了變化,認為英法等國“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而主張“外敦信睦,而隱示羈縻”。他並不認為英法是大敵,而是把鎮壓人民起義作為當務之急,提出“滅發捻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的方針。〔1〕等到他對西洋長技有所認識後又提出了他的“自強”之道:“探源之策,在於自強。自強之術,必先練兵。”如何練兵?他認為“若能添習火器,操演技藝,訓練純熟,則器利兵精,臨陣自不虞潰散”。〔2〕這裏說的“火器”系指洋槍洋炮。當然,這時對洋槍洋炮有所認識並主張為我所用的並不止奕訢一人。在太平天國戰場前線的兩江總督曾國藩在咸豐十一年十二月就提出了“將來師夷智以造炮製船,尤為可期永遠之利”的思想。〔3〕可以說, 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初統治階級內部已有一部分人開始具有向西方學習的洋務思想,奕訢是這一部分人中地位最高的官員。儘管如此,奕訢等人並不能左右當時清廷的方針政策,真正的決策者是具有很深雠外心理的咸豐。在這種形勢下,洋務運動很難起步,即使能起步,也舉步維艱。
咸豐十一年七月(1861年8月),咸豐病死熱河,遺詔其親信大臣載垣、端華、肅順等八人為贊襄政務王大臣,把持朝政。載垣等八大臣的仇外心理較咸豐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同奕訢等人除了在權力方面的矛盾以外,在對外態度和學習西方問題上思想迥然相異。但是,咸豐的去世卻成為政局變化的一個重要契機。對奕訢來說,他們的對立面再也不是一個具有絕對權威的真龍天子,而是幾個能力未必超過他而資格卻遠遜於他,且並不為朝廷上下所膺服的幾個咸豐的舊臣。他們再也用不著像懼怕咸豐那樣懼怕他們了。更為重要的是,咸豐的去世點燃了慈禧心中的權欲之火,加上她與載垣等八大臣也早有嫌隙,奕訢與慈禧一拍即合,聯合發動了辛酉政變,剷除了政敵載垣等顧命八大臣集團。
辛酉政變之後,晚清政局為之一變。兩宮太后垂簾聽政、恭親王奕訢輔政的制度建立了起來。由於慈禧地位尚未鞏固,主要還依靠奕訢的支持,便對奕訢恩寵有加。奕訢被授為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宗人府宗令,總攬朝政,權傾朝野。這時期,清政府的方針大計主要是靠奕訢來擬定。在外交方面,奕訢主要推行的是“外敦信睦,隱示羈縻”的方針,以實現中外和好、相安無事的局面,在此基礎上“借師助剿”,鎮壓農民起義,在內政方面則是大力主張興辦洋務,以圖“自強”。由於有主張借法自強的奕訢在中央秉政,談論或籌辦洋務再也無需偷偷摸摸了,全國從中央到地方談論洋務的人多了,辦洋務的人也多了。中央除奕訢外,還有軍機大臣兼總理衙門大臣文祥、桂良,地方上的封疆大吏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沈葆楨、丁日昌、郭嵩燾等人都積極主張並從事興辦洋務。在他們的周圍又都各自聚集了一批比較瞭解國內外形勢,希望通過興辦洋務使中國達到富國強兵的開明知識份子。這樣,在清朝統治階級內部一個有相當強大勢力的政治集團——洋務派就形成了。
由於有奕訢的宣導和支援,洋務派在同治初年的許多舉措基本得到了清廷的支持。奕訢主持的總理衙門突破了只能辦理對外通商的限制,練兵、採買製造槍炮軍火、修鐵路、開礦、辦企業等無所不管,成為主管全國洋務的總機關。由於奕訢的提倡,加上借洋兵助剿政策推行後,各地清兵與洋兵並肩作戰深受其影響,沿江沿海清軍紛紛借用西洋槍炮裝備自己,並請外國軍官用西法進行訓練。這種練兵活動得到清廷的首肯。接下來是各地洋務派創辦機器製造局,也得到清廷的支持,奕訢還支持崇厚創辦了天津機器局。在當時國內這種有利的政治形勢下,“練兵制器”在同治初年達到了一個高潮。總之,在奕訢等權力派的提倡和支持下,洋務運動在全國範圍內大張旗鼓地興辦了起來。
二
洋務運動的興辦和發展,的確給晚清統治帶來了新氣象。洋槍洋炮發揮了威力,各地的農民起義和少數民族的反清鬥爭在洋務運動開始以後的頭幾年,便先後被手持洋槍洋炮的清朝軍隊鎮壓了下去。“心腹之患”已去,封建統治者們彈冠相慶,洋務派官僚更是一心一意舉辦洋務。洋務運動的成效顯見。
練兵活動不僅廣泛開展,由沿海沿江波及到內地,由勇營波及到經制軍,而且也在不斷深化,主要表現是裝備不斷更新,軍事教育受到重視等。以淮軍為例。淮軍最初使用的洋槍是前膛槍,洋炮也是比較笨重的開花短炸炮,但是不久就由長炸炮代替短炸炮,再由後膛炮代替長炸炮,前膛槍也由後膛槍替代。淮軍訓練最初是請外國軍官教練施放洋槍,後來發展到訓練戰陣,再後來就是派將弁出國學習軍事技術。李鴻章還設立近代陸軍學校天津武備學堂,請德國軍官用最新的軍事技術培養軍事人才。西式裝備和訓練的採用,使淮軍在軍制上也出現了一些變化,即由步兵分離出炮兵,過去的長夫也開始向近代的工程兵轉化。淮軍是當時練兵活動的一個縮影。這種練兵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清政府的國防力量。左宗棠收復新疆、馮子材鎮南關大捷,不能不說是與練兵活動大有關係。
軍事工廠也由當初的以手工製作為主的安慶內軍械所,發展到二十多個採用大機器生產的軍工局廠。這些局廠生產各種槍炮彈藥,有的如江南製造總局、福州船政局還可製造修理船艦。民用企業也隨之發展起來,涉及到航運、採礦、冶煉、郵電、紡織等行業,規模頗具。
上述這些被稱為“同光新政”的輝煌耀眼的成就背後,還有一個與其同步發展的東西,這就是洋務派的勢力。洋務派官僚通過舉辦洋務事業,鞏固了其原有的勢力並一天天壯大。奕訢把持的總理衙門許可權不斷擴大,甚至掌握了一部分有關官吏的人事行政和考試的權力,實際上已成為清政府的“內閣”。由於洋務事業從其一開始就依賴掌握一定軍政大權的地方官僚,從經費的籌措到局廠的選址、官員的選派、技師的聘請,無不靠洋務派自行籌辦。洋務派也就把辦洋務作為將來進身之階、當作私產來經營,在具體事務上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前述練兵辦企業都是如此。這些洋務派都牢牢把持自己所辦的洋務,生怕他人插手,譬如洋務企業,各洋務派在興辦過程中無不從如何對其控制去考慮。既然中央戶部撥不出經費,地方督撫就去自行籌措,安慶內軍械所的資金由湘軍軍餉中撥除,江南製造總局款項,“創辦之初,均在軍需項下通融籌撥”,〔4〕金陵機器局“歷年用款均於淮勇軍需報銷案內另冊專案附奏請銷”。〔5〕其他地方省份自行設局制器,如山東機器局,巡撫丁寶楨,“事事為求自撥”,由司道各庫籌撥銀兩。〔6〕地方督撫既然掌握了經費,自然也就視企業為己有。企業的選址盡可能選在督撫身邊,如李鴻章在江蘇巡撫任內時設蘇州洋炮局,等他升任兩江總督後就將該局遷至南京,成立金陵機器局,任直隸總督後在天津成立了開平礦務局和天津電報總局,對遠離他的江南製造總局和金陵機器局進行遙控。左宗棠任閩浙總督時設福州船政局于福州,調任陝甘總督時還表示“身雖西行,心猶東注”,〔7〕在蘭州又成立了蘭州機器局和蘭州織呢局。張之洞在兩廣總督任上時籌設廣州槍炮局、織布局,等他移督湖廣,廣州的機器也隨他北上,湖北槍炮廠、漢陽鐵廠和湖北紡織四局也在漢陽和武昌落成。至於洋務派官僚在自己控制的局廠裏安插親信就更不待言。李鴻章接手天津機器局後對其進行換血,使其成為自己把持的企業。對於自己訓練出來的軍隊,洋務派官僚更是不容他人染指。當年曾國藩奉清廷之命率淮軍北上鎮壓撚軍,李鴻章對淮軍進行遙控。曾國藩指揮淮軍不靈,打撚無功,氣憤地責怪李鴻章:“目下淮勇各軍既歸敝處統轄,則閣下當一切付之不管”。〔8〕
正是因為憑著辦洋務的資本,洋務派官僚地位鞏固,權勢擴展。曾國藩官至直隸總督兼內閣大學士,李鴻章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數十年,並兼內閣大學士,左宗棠官至軍機大臣,丁日昌官至總理衙門大臣。清政府對這些權臣也不得不表現出更多的倚重,除了辦洋務以外,軍事上、外交上也主要是依賴他們。平定阿古柏的戰爭,依靠的是左宗棠的湘軍;中日戰爭主要依靠的是李鴻章的淮軍、北洋海軍和劉坤一的湘軍;平時江防海防也主要依靠湘淮勇營。清政府的外交也幾乎被洋務派所包攬,重大外交談判自不必說,各地發生的教案等中外交涉也多由洋務派出面。
總之,洋務運動的興辦從一個方面使洋務派官僚不僅鞏固了已有的地位,而且在清廷的默許下攫取了可觀的軍事、內政和外交大權,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清廷,極大地加重了清朝早已形成的內輕外重的政治局勢。
三
對於洋務派官僚日益膨脹的權勢,清朝當權者當然不是熟視無睹,聽任其發展,而是採取各種手法,千方百計遏制他們的勢力的發展。
清廷最高當權者慈禧首先打擊的对象是洋務派首領奕訢。辛酉政變後,慈禧因為要依靠奕訢,所以對他恩寵有加,但權欲極盛的慈禧絕不能容忍奕訢的顯赫權勢,當她的統治地位一旦鞏固時便處心積慮地削弱奕訢的權力。同治四年(1865年),慈禧以“目無君上”、“暗使離間”等罪名,〔9〕下詔革去其一切職務。雖然後來在許多王公大臣的請求下又恢復了他的總理衙門大臣、領班軍機大臣等職務,但是取消了議政王的稱號。同治十三年七月(1874年8月),同治由於奕訢不同意重修圓明園,震怒之下以“言語之間諸多失儀”為由,革去奕訢一切差使,交宗人府嚴議,後經慈禧出面加恩賞還。對於這次事件,奕訢心裏自然清楚,雖然是同治出面對他的整治,但也是慈禧對他的又一次警告。經過這幾次嚴重打擊,春風得意、銳意進取的洋務派首領奕訢變得小心謹慎起來。慈禧與奕訢的鬥爭其實質是權力鬥爭,但是由於被打擊的对象是洋務派的領袖人物,所以對洋務運動自然具有不利影響。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同治病死,光緒即位,慈禧重新垂簾聽政。這次聽政不同於上次,她的統治地位已經得到鞏固,奕訢在日後行事上只有唯謹唯慎而已。直隸總督李鴻章乘赴京叩謁同治梓宮之機,晉見奕訢,“極陳鐵路利益”,請先修築清江至京師段,以便南北交通,希望得到奕訢的支持。奕訢雖然贊成李鴻章的意見,但卻“謂天下無人敢主持”。由於得不到奕訢的支持,李鴻章也“從此遂絕口不談矣”。〔10〕這次修鐵路的動議只到奕訢那裏便結束了。光緒十年(1884年),慈禧借國子監祭酒盛昱的一個摺子,將奕訢等軍機大臣全部罷黜。奕訢這次被慈禧徹底打倒,等到十年後再度出山,那時已是洋務運動的末期,況且那時的奕訢也暮氣深沉,不可能有什麼作為了。晚清最高權力層的鬥爭,直接影響了洋務運動的順利開展。奕訢屢遭打擊及至最後被罷免,使洋務運動缺少了強有力的統一領導。這樣,洋務運動雖然進行了三十多年,但步子卻始終邁得不大。
對於威脅自己權力的奕訢,慈禧可以創造條件將他罷官,對於那些握有一定權力的洋務派官僚,慈禧卻創造不出罷免他們的條件,因為慈禧還得依靠他們才能維持自己的統治。如何遏止他們的權勢?慈禧採用了“平衡術”的統治手法,即扶植一派牽制一派、支持一派壓抑一派。其實,這種手段慈禧早就採用了。洋務派大規模引進西方近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引起了以大學士倭仁為首的頑固派的不滿。慈禧就有意識地支持、縱容頑固派。洋務派每有一項新的舉措,頑固派總要跳出來爭鬥一番,給洋務派設置障礙。眾所周知的同文館設天文算學館的爭論即為最典型的一例。慈禧還放縱清流派,借用他們的言論牽制洋務派。被奕訢、李鴻章推許為“第一流”洋務人才的郭嵩燾,出使英國歸來後,在“清議”的攻擊下,只得卸任返回湖南老家,他寫的《使西紀程》也遭到詆毀,終至毀版。非但如此,慈禧還在洋務派之間搞平衡術。當年,曾國藩湘系集團勢力過於強大,清廷就放任李鴻章淮系集團,使之與湘系集團抗衡。曾國藩死後,清廷又支持左宗棠集團來與迅速發展起來的淮系集團抗衡。左宗棠去世後,清廷又扶植張之洞。張之洞在兩廣總督任內練新式軍隊,辦軍事學堂,創辦槍炮廠,開礦務局,移督湖廣後又開辦漢陽鐵廠,設紡織四局,籌辦蘆漢鐵路,成為後期洋務派首領,與李鴻章分庭抗禮,有“南張北李”之稱。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這個要職,從同治十三年起,清廷都任命湘系集團的劉坤一、沈葆楨、彭玉麟、左宗棠來擔任,用意就在於牽制北洋淮系勢力。清廷設海軍衙門,以李鴻章為會辦,同時又任命曾紀澤為幫辦,也是為了防止淮系獨攬海軍大權。
清廷採用這種“平衡術”,實在是出於不得已而採用的統治手法,晚清內輕外重尾大不掉的政治形勢使然。然而,這種統治策略的實施嚴重地影響了洋務運動的發展。這就是它使洋務派官僚各立門戶,辦洋務畛域分明,各行其事,互不相關,甚而至於相互指摘,攻訐拆臺。全國洋務運動雖然聲勢頗大,但是由於政治鬥爭的影響,在中央沒有形成一個強有力的領導,始終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全盤的安排,辦海軍建海防,是在中央統一部署下進行的,但在實際建設中也是南洋、北洋、福建水師各行其事,沒有形成統一的全國性的近代化海防體系,以至在反侵略戰爭中被各個擊破。其他練兵、辦企業、興學堂、遣留學,大抵也都是各洋務派官僚根據自己的需要而進行的。在這種情況下辦洋務,洋務運動的成效可想而知。
從上述的粗略考察可以看出,洋務運動的興起及其過程與晚清政局密不可分。“辛酉政變”使清政府從封閉中走出來,有利於洋務運動的迅速興起和發展。但是,晚清內輕外重的政治局勢決定了清廷進行洋務運動只能依靠掌握一定實權的地方洋務派官僚,最高權力層的不斷爭鬥,從而導致在中央始終未形成強有力的指導全國洋務運動的領導核心,加之清廷在各大小派系集團中實施“平衡術”統治策略,使各洋務派集團在辦洋務的過程中各立門戶,畛域互見,難以形成統一步調,遂使洋務運動倍受制約,發展緩慢。
注釋:
〔1〕咸豐朝《籌辦夷務始末》第8冊,第2675頁。
〔2〕咸豐朝《籌辦夷務始末》第8冊,第2710頁。
〔3〕咸豐朝《籌辦夷務始末》第8冊,第2669頁。
〔4〕《江南製造局記》卷4第1頁。
〔5〕資料叢刊《洋務運動》第4冊,第185頁。
〔6〕資料叢刊《洋務運動》第4冊,第298頁。
〔7〕《左文襄公全集·書牘》卷8,第60頁。
〔8〕《曾文正公全集·書劄》卷25,第37頁。
〔9〕《翁同龢日記》排印本,第1冊,第271頁。
〔10〕《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7,第13頁。
(資料來源:《清史研究》1997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