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海外華僑的社團組織和生活實態,向來是學術界關注較少而研究薄弱的一個領域,海南籍華僑(簡稱“瓊僑”)(注:從概念的定義上講,嚴格說起來,“華僑”指那些移居海外,保有中國國籍的人們;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代,稱作“華人”或“華族”;而在海外出生的第三代,則稱為“華裔”。不過,在習慣上一般仍是將這三類人統稱為“華僑”或“海外華人”。本文正是在約定俗成的意義上,使用“瓊僑”這一概念的。)在海外的社團與生活,人們更是知之甚少。據筆者的檢索,未見專門研究海外瓊僑社團生活的論著發表,基本上可以說是尚未有人涉及。本文即為對這一課題進行初步探討的一次小心嘗試。
一
由於經商、墾荒、遊歷及其他種種原因,華人移居海外之事古已有之。從明代中葉起,隨著中國東南沿海一帶生存壓力的加大,當地人民移居海外者越來越多,漸成潮流。鴉片戰爭以後,中國海禁廢弛,而資本主義在世界範圍的殖民擴張又使得對勞動力的需求越發迫切,促成了華人向海外移民的浪潮。
華人移居海外的主要地區是東南亞,即中國民間習稱的“南洋”。十九世紀中葉,東南亞地區大都淪為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殖民地,成為資本主義世界原料和初級產品的重要供應地。東南亞的錫礦業和橡膠業急速發展,迫切需要大量的廉價勞動力,正當此時,非洲奴隸貿易停止,世界範圍內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十分尖銳。於是,歐美資本主義國家便把注視的目光投向緊鄰東南亞的中國華南沿海,力圖在這裏找到新的大批廉價勞動力的來源。而1840-1842年的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在歐美列強的壓力下逐步對外開放,傳統的海禁政策日漸鬆弛。內外因素的相互湊合,使得華南沿海地區民眾更大規模地向東南亞移民成為可能,同時也就決定了這一時期移民東南亞華僑的基本性質。誠如日本學者濱下武志所說:“在中國移民人數最多的東南亞地區,因十九世紀中葉非洲奴隸貿易停止,勞動力不足而導致的苦力移民占壓倒多數。這是由於剛剛開發的東南亞地區,殖民地農業和礦業生產中對勞動力的需求急劇增加的緣故。”[1]歐美殖民者通過代理人到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招募勞工,甚至採取誘騙拐賣的手段,把華人勞工當作“豬仔”(注:一種說法是,“豬仔”一詞,顧名思義,把人比作畜類,象徵著華工的奴隸地位。另一種說法認為,人口販子把大群華工塞進擁擠不堪的底層統艙,同運豬一樣,所以形象地把他們稱為“豬仔”。)販運到南洋去。
當時的東南亞,大致可以分為緬甸、海峽殖民地、馬來亞(以上為英國殖民地)、暹羅(泰國)、法屬印度支那、荷屬東印度(印尼)、菲律賓(先由西班牙佔據,1898年美西戰爭後由美國佔領)七個地區。這裏本是傳統上中國民眾向海外移民的主要地點,鴉片戰爭以後,移民人數更是快速增長,與以前相比表現出質的不同。由於種種原因,歷代中國政府缺乏對於海外華人情況的調查研究,另一方面,華僑所居留的大多數國家也很少進行華僑人數的統計,因此,要精確計算各地華僑數量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不過,各方面已有的證據都表明,國外的研究者也承認,“海外華人大多居住在南洋(the South Seas)地區,而且他們的經濟發展也是在這一地區最為顯著。”[2]到20世紀30年代,粗略估計定居東南亞的華僑人數已達620多萬人,占海外華人總數的79.13%。如下表(注:按:該表數字原據1934年的中國國民政府僑務委員會的報告中海外各地的領事彙報推算。又據游仲勳的研究,從1876年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63年間,中國向海外各國移民的人數高達1,529萬,若按80%的比率計算,移居于東南亞的華僑約為1,223萬人。):
定居東南亞的華僑人數(1934年)
國別 人數
暹羅 2,500,000
馬來半島 1,709,392
荷屬東印度 1,232,650
法屬印度支那 381,417
緬甸 193,598
菲律賓 110,500
英屬汶萊 75,000
合計 6,202,557(79%)
世界共計 7,838,895(100%)
(資料來源:企畫院.華僑の研究.東京:松山房,1939.)
在如此眾多的南洋華僑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海南島的。從1939年日本軍隊佔領海南島後的調查資料中可見,“由海南島去海外做工的華僑人數,可以說非常之多,僅在南洋方面,至今已經達到39萬人,其中泰國為25萬人,馬來亞為10.2萬人,印度支那為3.8萬人。這一數位約占海南島全部人口的18%,可見海南島向海外移民的數量非常之大。由這一數字,可以想見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移民從海南島移居國外。”[3]據此,當時移居南洋的瓊籍華僑已經達到近40萬人,而根據1930年海南區善後公署專員黃強的調查統計,海南島各市縣的人口總數為2,195,645人,兩相比較,移民人數已經占到人口總數的將近五分之一。(注:據海南區善後公署專員黃強的調查,轉引自日本東亞調查所《海南島の民族と衛生の概況》。昭和14年(1939)4月,P23。)在東南亞一些國家,來自海南島的僑民人數在當地華僑總數中佔有相當比例,構成為東南亞華僑居民中的五大集團之一。(注:東南亞華僑中的五大集團為福建人、廣東人、潮州人、海南人、客家人。)如下表所示:
東南亞各國華僑方言及人口比例 單位:%
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 越南
(1935年) (1935年) (1947年)(1945年) (1950年)
福建 50.0 43.0 28.6 7.0 24.0
廣東 11.5 22.5 25.7 7.0 35.0
潮州 7.5 19.7 11.0 56.0 22.0
海南 4.7 5.6 12.0 7.0
客家 16.5 4.6 21.1 16.0 7.0
其他 2.0 5.0
合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資料來源:Lim Keak Cheng, Social Change and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1985; 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Kuala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 William Skinner, Chinese Society in Thailand,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67;Lynn Pan, ed. The Encyclopedia of the Chinese Overseas, Singapore: Chinese Heritage Centre, 1998.)
二
人們需要隸屬於一個易於確認的群體,這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求。與其他民族相比,華人,尤其是海外華人,一貫固守傳統。這一特點,為世界各國的歷史學者和社會學者所共同關注。法國歷史學家弗朗索瓦·德伯雷在《海外華人》一書中寫道:“正是這種對大陸共同的依戀使他們依然是中國人,使他們在任何時候都覺得自己是中國人,說中國話,叫他們的孩子學中國字,保留在大陸上已經消失的風格,極為謹慎地甚至暗中延續一種中國社會的結構,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有等級的組織,一種內部法律,一種道德以及在漫長的流亡中所獲得的商業傳統。正是這種對一個國家、一種語言的共同依戀把分散在各大陸的華人聯繫在一起。”[4]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類的天性常常驅使處在陌生環境中的人們竭力尋找和自己語言相同、習俗相近的人來作伴和交往。中國人移居到了某一國家後,不管城市大小、地理位置如何,都會聚族而居,在那裏逐漸建立起自己的活動中心,並把家鄉的生活習俗照搬過去。另一方面,華人面對初到之區,地既陌生,複又缺乏交通工具,所以常常就近擇地而居,漸成街市,於是,在東南亞各國的大都市和一些中小城鎮,隨處可以看到被稱為“唐人街”的華人聚居區。海南華僑也是一樣。例如在新加坡,“以往在小坡海南街及美芝律一帶的瓊籍人數約占全數的一半”,“他們最先的居住地為密陀律,因此俗稱海南街,後來海南人愈來愈多,向旁擴展,於是又有海南二街(Purvis Street)和海南三街(Seah Street)出來”。[5]
從民族學的觀點來看,有聚族而居習慣的並非只有華人,其他民族也有這種現象。作為少數民族出現和存在的移民,由於共同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往往很自然地相聚在一起,建立起易被人辨認的少數民族聚居區。例如在美國的一些大城市裏,除了華人的聚居中心唐人街外,還有諸如小義大利、小東京、猶太居民區、希臘城、墨西哥區、韓國區等,這些被統稱為城市中心的民族“島嶼”。而且以後新來的移民往往喜歡居住在早期同族移民的附近,這種類型的不斷重複出現,成為美國許多老城市的一個特徵。問題在於,華人聚居區的發展趨勢不同於義大利人、猶太人或波蘭人等,後者各個人群與美國社會融為一體後就消失了,成為美國群眾中的一部分;相反,華人的聚居區卻不但沒有分散,反而繼續集中,並打算長期居住在那裏,成為某種與外界隔離的“少數民族的飛地”[6]。
包括海南籍華僑在內的中國移民,當時棄家外出,純為謀生,他們最先考慮的是如何生存和立足,而不是熱衷於搞什麼聚居區。只是後來在發展過程中受到殖民當局的迫害和壓榨,遭到當地居民的強烈排斥和抵制,在無依無靠的嚴酷生存環境下,他們才緊緊抱成一團,以傳統的守望相助精神和天賦的自衛本能,集結而居。中國城鄉民眾向來具有集群自衛的歷史傳統,“聚族而居者,各有保室家、長子孫之意,無慮乎伏莽”[7]。普通百姓的生活目標和鬥爭行為,覆蓋著質樸的集團主義傾向。個體的人對由血緣、地緣、業緣等社會關係所組成的群體具有濃烈的依賴性和親和感,同時也執著於對群體的義務和責任,從而形成相當強固的親情意識和夥伴意識。華工出洋之後,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之中,面對當地殖民政府的歧視和種族主義分子的威脅,華人聚居區是他們在危難時刻能夠得到庇護和找到援助的地方,他們往往以此為據點,依靠集體的力量來保護自己。例如在印尼的三寶壟市,1852年爆發了由蒂博尼哥羅領導的抗荷起義,由於不明真相,加上各種謠言,使三寶壟的華人處於極度驚慌不安之中。於是華人在經當地政府同意之後,集資在華人社區的四個進出路口修建四個異常堅固的大門,每晚關閉,並由華人輪流巡邏,直至早晨六時才能開放通行。[8]在這樣的時候,與外界相對隔離的華人聚居區,在實際上就成了“一個堡壘、避難所和貧民區的混合體”。[9]
由於長期來封建王朝將海外僑民視為“天朝棄兒”,也由於近代中國積貧積弱,華人移居異國謀生,立即成為海外孤兒,既無法得到移居地政府的任何關心,也不能指望得到本國政府的任何有效保護,華僑不論在移居地遭受何種淩辱和虐待,“為中國政府不聞不問,並為中國同胞視為‘邊緣人’”[6]。他們只能憑藉自衛的本能來應付。在外部種族歧視的壓力之下,為求生存和發展,就模仿國內以血緣和地緣為紐帶,成立許多社團組織,把中國傳統的體制移植到海外去,建立起一套維持群體社會秩序的制度。
另一方面,在中華文化的背景中,還有一種“自求多福”的傳統,儘量避免向外界求助。他們不太關心自己團體以外的事情,同樣也不希望別人干預他們自己的事務。每逢遇有紛爭和衝突,他們總是爭取在血緣和地緣的範圍內解決。在這樣的關係上,比較容易籌集到資金去救濟諸如有病的、無產業的、上年紀的、寡居的和孤兒這樣一些窮苦人。[10]這些以宗親關係和鄉土關係來聯繫的組織的不足之處,又以職業性或社交性之團體來補充或維繫,由此使得海外華人中傳統組織的名目繁多,不計其數。日本東京大學教授濱下武志在分析華僑的這種心理特點和行為方式時指出:“華僑基於空間認識所產生的身份認同,首先是對出生地和故鄉抱有強烈的鄉里意識。這種意識,既是個人對於故鄉所抱有的歸屬意識,更是在移民國家的生活空間裏,不可缺少同鄉之間的相互扶助,因而這種歸屬意識得以不斷再生。”[1]
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海禁解除,為了謀生的需要,海南人大批移居東南亞各國,人數日漸增加。為了互通聲息,互相照顧,遂有組織同鄉會的打算。約在1854年,韓旺彝(又名韓亞二)和王志德等瓊籍人士在新加坡召集同鄉開會,議決組建瓊州會館。“他們向英國東印度公司買下馬拉bā峇街6號三間相連的屋子,作為同鄉聯絡的中心”。這就是現今新加坡瓊州會館的前身。[11]1857年,瓊州會館正式成立,在移居新加坡的各幫華人所組織的地緣性團體中,乃為最早的五所之一。(注:其餘四所是:甯陽會館(1822),應和會館(1823),崗州會館(1843),茶陽會館(1857)。(參見吳華:《星洲瓊籍人士之今與昔》,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三五周年紀念特刊委員會《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新加坡:1989.p265-270。本書為新加坡南洋學會會長、魏維賢博士惠賜。志此以表謝意。)比某些來自閩、粵地區的主要的華人會館的創立還要早得多。
《新加坡瓊州會館/天后宮史略》記載說:
“考我瓊同鄉南來僑居本埠,當在新加坡開埠前一八一九年(根據地契檔記載——原注),距今一百七十年前。其時當地乃一未僻之漁村,人煙稀少,同鄉居此者亦不多,且散居鄉村隅角,而無組織。至一八五七年間,我鄉先賢韓亞二(旺彝)、王志德等,邀集當地同鄉,向英國東印度公司購買小坡馬拉街六號相連之屋宇,一連三間(當時系用葡幣購買),其中一間為政府徵用辟為後巷,以其所存兩間為同鄉聚會及寄宿之所,瓊州會館自此誕生。館內並設有天后宮,以崇祀天后聖母、水尾聖娘及昭烈一百零八兄弟諸神祗,蓋當時我瓊人南來者,多操航業,生活於驚濤駭浪之中,故奉祀神明,以祈保佑平安。”[12]
1879年春,在新加坡的瓊籍同鄉議決重建瓊州會館暨天后宮,“建築材料蓋由瓊島採購,由帆船航運來星。有關雕刻技工水泥匠亦自瓊選聘,屋子之外形及內部設計,系仿中古時代之宮廟式樣。屋頂用泥土以精工巧技,塑造栩栩如生之各種珍禽異獸,並配以古代圖案,倍增壯觀。屋內分為庭院廳堂,後進為廟殿,安設天后聖母、南天水尾聖娘,昭烈一百零八兄弟諸水神神像,以供崇奉祀祭。各神龕殿並精工雕刻古代藝術圖案。”[12]光緒六年(1880),重修工程完畢,舉行落成典禮,專邀“賜進士出身特用知府曾知柏鄉縣事”的鄉人邱對欣撰序立碑以志其事。序文曰:
“瓊南與新州相界,吾鄉懋遷此地者,貨物輻輳,商旅雲集,舊有會館,祀天后聖母,因年久傾圯,宇向不合,僉議重建。……以今冬落成,不遠千里乞序于余,餘以吾鄉質樸,頗為近古,風俗茂美,不侈繁華,所願服賈於茲者,歲時薦香,敦崇鄉誼,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每當會集時,與親舊敘離闊,陳說桑梓故事,以為拊掌之資,至足樂也。”[12]
這裏所表現出來的對故國風物的喜好,對家鄉名士的景仰,對故鄉悠久傳說的崇敬,表現出了海外遊子們對故國故鄉故土的嚮往和依戀,同時,亦可借助於這種歸屬意識,維繫團結,立足他邦。
從新加坡瓊州會館/天后宮的成立、發展及其活動內容來看,顯而易見“聯絡鄉誼,發揮互助合作之精神,團結圖存乃先賢創立本館之宗旨”。“本館同仁常感到互助之重要,蓋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福,本館應未雨綢繆,以謀互助之方,藉以預防患難之痛苦,使生有所給,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卒有所終,不致流為窮困而無靠”。[12]為此,1902年,在瓊州會館/天后宮的管理下,又成立了一個名為“樂善居”的慈善醫療機構。[13]於是,宗鄉會館成為移居地同鄉聯繫的中心,使得華僑的活動得以繼續下去;同時通過會館也維持著與祖國的聯繫。在會館的種種活動中,中國人極為強烈的同鄉意識為大家所共有,這是同鄉結合得以維持的源泉。
直到二十世紀20年代,由於在新加坡的海南人士不多,瓊籍的地緣性團體,一直只有瓊州會館/天后宮及其下屬的“樂善居”,30年代以後,各種同鄉會團體才開始陸續出現,這種同鄉會組織甚少以縣為單位,多以一鄉一村的人士組織而成。依其註冊時間的先後,表列如下:
名稱 註冊時間名稱註冊時間
泰家南旅同鄉會 1937 沙港同鄉會1938
孟裏南旅同鄉會 1939 南璧同鄉會1939
瓊崖溪北同鄉會 1940 瓊崖存信同鄉會1940
重興同鄉會 1940 瓊崖南梅同鄉會1948
瓊樂同鄉會 1948 瓊崖南湖同鄉會1949
(資料來源:參見前引吳華:《星洲瓊籍人士之今與昔》。按,20世紀50年代後成立的瓊僑同鄉會組織有:軍港瓊僑同鄉會(1955),善志社(1955),新合盛同鄉會(1957),樟宜瓊僑同鄉會(1957),仙林同鄉會(1958),武吉知馬瓊崖聯誼會(1958),後港瓊崖同鄉會(1958),森巴旺瓊崖同鄉會(1958),東陵瓊崖同鄉會(1959),楊厝港瓊崖同鄉會(1963),等等。)
30年代以後,在新加坡的海南人中,開始出現了業緣性的社團組織。咖啡店業的行業組織出現較早,但是直到1934年,這一業緣性的團體——瓊僑咖啡公會才告正式成立。1939年3月,新加坡“瓊僑匯兌公會”註冊成立,緊隨其後成立的業緣性組織還有“瓊南客棧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海南華僑在新加坡成立的業緣性組織只有這三家。[14]
雖然地緣性、業緣性的團體發展緩慢、不甚發達,但血緣性的宗親會組織則出現甚早,且發展迅猛。在新加坡的海南人“最早的宗親會乃是符氏社,該社於一八八七年由符愈貴倡組”。[15]符氏社是華人僑民在新加坡最早成立的13家宗親會之一,在時間上僅次於曹家館(1819)、四邑陳氏會館(1848)、臺山黃家館(1854)、林氏九龍堂(1857)、周宗祠(1860)、鳳廓汾陽公司(1865)、潮州江夏堂(1866)、廣惠肇李氏書室、司徒氏教倫堂,古城會館(1874)、陳氏宗祠(1878)和潮州西祠公會(1879),而要早於各地的其他許多宗親組織。與宗族和血統關係與觀念在中國人裏最為牢固的廣東人相比,海南人似乎並不遜色。其後,韓氏祠於1900年,龍氏公會於1903年,瓊崖黃氏公會於1910年相繼問世,20年代後,各種宗親會組織更是層出不窮,數達20餘家。它們是:瓊州梁氏公會(1924),瓊崖朱氏社(1926),瓊崖王氏祠(1926),瓊崖陳氏公會(1935),雲氏公會(1935),瓊崖周氏公會(1935),瓊崖許氏公會(1936),瓊崖吳氏公會(1936),瓊崖鄭氏公會(1936),瓊崖林氏公會(1937),瓊崖翁氏公會(1938),瓊僑邢氏公會(1939),瓊崖謝氏公會(1939),瓊崖李氏公會(1940),瓊崖楊氏公會(1941),詹氏公會(1947),盧氏公會(1948),瓊崖何氏公會(1948)。(注:參見前引吳華:《星洲瓊籍人士之今與昔》。50年代後,新加坡海南華僑成立的宗親組織有瓊崖潘氏社(1956),莊嚴宗親會(1963)等。)
除了這些地緣、業緣和血緣性社團組織之外,二十世紀20年代後,又出現了一些社交性的團體,如1920年註冊成立了鎮南俱樂部,1938年成立了星華培進公會,1947年又有知行俱樂部問世。這種類型的社團組織,以50年代後成立的為多,(如瓊州青年會(1956),德僑互助社(1957),瓊南音樂劇社(1957),瓊聯聲劇社(1958),銀河音樂會(1961),華友會(1962),瓊聯友劇社(1962),瓊州舞臺戲劇公會(1971),等等。反映出移民南洋的海南人的社團組織中,血緣、地緣性的傳統色彩已在逐漸淡化,而轉化為各種現代性的社團組織。此外,1934年5月,瓊聯會宣告成立,它是由馬來西亞各州及新加坡的瓊州會館合組而成的海南籍人士的總機構。
上述同鄉(地緣)、同業(業緣)、同族(血緣)結合這三者所表現出來的,是中國社會那“剪不斷,理還亂”的歷史文化傳統的強韌紐帶。李萊特(Lee Lai To)在其編纂的《早期中國移民社會》一書中,論述了北美及其東南亞初期華僑社會的形成。通過對初期移民史的描述,李萊特指出,傳統中國社會內部的秩序在移民社會裏也照樣維持著。同時,移民社會為了適應變化了的新環境,也在不斷修正著自己的行為方式。[16]情況似乎確實如此。對於第一代東南亞瓊籍華僑來說,他們是為了求得生存而必須利用和依靠同族或同鄉的連接紐帶;而對於第二代瓊僑來說,這種紐帶已經成為他們為在當地社會求得安寧與增加經濟、政治機會而加以利用的管道。隨著時日的推移,宗鄉會館這樣的宗族和同鄉組織越來越認識到:“國家社會起了很大的變遷,宗鄉會館創立時的宗旨已經不適合於現代社會。宗鄉會館的生存與發展,應配合時代之情勢和國際社會的進展,除聯絡鄉誼,團結互助,共謀鄉親福利之外,應以培養國民意識、國家觀念、發揚華族優秀傳統文化為宗旨之一,同時應配合國家社會的需要,力求自我更新。”[12]
三
在早期的海外華人聚居區裏,居民大部分是沒有家庭的單身漢,因此各種各樣的會館、同鄉會、宗親會等團體,還代行著家庭的職能,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樣樣都管,更加使得海外的遊子們具有一種向心力和歸屬感。1902年,在新加坡瓊籍華僑中,有名為“樂善居”的醫療護理機構設立。當時,僑居新加坡的海南人士,“因鑒同鄉多隻身南渡,冒瘴履荒,披荊斬棘,胼手胝足,以謀溫飽。當時社會設備未周,醫藥施濟尚付缺如,偶染疾病,顛蹶困頓,人生況瘁之遭,莫逾於此。深抱扶危濟困之懷,特發起同鄉商號籌資創辦‘樂善居’,藉為一般患疾或老弱失業同鄉寄宿療養之所”。“樂善居”基於推行慈善福利事業之宗旨,“凡瓊崖同鄉,貧窮無依、老弱患疾者,均可申請寄宿療養,從無收費。院中聘請常年醫生,對患疾者作有定期之檢診,並有工作人員管理膳食及其他什物”。幾十年間,獲“樂善居”救治療養者數以千計,其中病故者亦有不少,均由“樂善居”資助殮葬。[13]可見“樂善居”也是一個以地緣關係為範圍的慈善組織,實際上,它也確實是“一向系由瓊州天后宮董事部負責管理及維持,其行政及一切院務措施,概據天后宮董事會議決定”,董事部的經理即為“樂善居”院務的直接執行人,而且“每年由天后宮支撥維持費四千餘元”[13]。
人們需要隸屬於一個易於確認的群體,這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之一。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語言、風俗、傳統、記憶,這些足以構成一個令人感到溫暖和安慰的獨特社會,特別是在身處異域的時候。正如一位學者所指出的那樣:海外華人在這些傳統性的組織裏感到某種舒適和安全。在這裏,沒有人用眼睛盯著他,沒有人嘲笑他,也沒有人虐待他。他們生活在親戚朋友之間,比生活在陌生人中間會感到更溫暖、更自在,生活更富於人情味。他們在這裏吃飯可以使用筷子,不必笨拙地使用刀叉;可以泡茶,不必勉強自己喝涼水;可以穿舒適的中國服裝,不必去穿漿硬領口的襯衫和結上不聽使喚的領帶;可以用家鄉的方言說話、罵人、講笑話,別人會隨著你開懷大笑;可以聽到人們一遍又一遍地講述故鄉的民間傳說和議論陳舊的家常裏短。人們簡直會產生出一種錯覺,以為這裏就是國內,就是家鄉。[17]與自己的親朋熟人在一起,在一種共同的語言和共同的文化價值觀支配下,生活在一個熟悉的環境之中和同一種文化氛圍裏,心理上自有一種安全感和親切感。正是這種共同的心理特徵,使得這些傳統的社會組織成為溝通和聯繫特定人群全體成員心靈的紐帶,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聚居在華人區的每一個成員,對於自己的同胞和本民族的文化都有一種天然的認同感,都從本民族文化的獨特性中來直觀自己的歷史形象,由此獲得某種精神的慰藉和心靈的共鳴。[18]由此不難看出,華僑在海外的社會生活,和他們在國內時一樣,甚至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最為重要、最為強有力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聯繫。中國傳統農業社會裏的地域性結合,實際上是一種建立在命運共同體關係上的社會性結合。在海外華僑社會中,這種結合的實現,一方面是通過擬家族關係的原理,即並非真正的血緣聯繫,而是一種擬制的家庭關係,使移民聯繫的網路得以擴大;另一方面,則是通過同鄉之間的結合來擴大這種聯繫,這往往可能構築一種更為確實和安定的關係網,通過這種網路來維持地域性的團結、互助與合作。
甚至連海南華僑中的勞資雙方的關係,也帶有這樣的特點。一個身在新加坡的海南籍老闆回憶說:“即使雇人做工,所雇的多半是自己的親戚,所以,勞資關係往往跟親戚關係混合在一起,難分難解”。[19]
由於老闆與雇員往往不是親戚就是同鄉,親情與鄉情比什麼都重。雇員與雇主雖然不免有些磨擦與糾紛,但總是當作“自己人”的問題加以解決,大不了找宗親會館或鄉親會館中的德高望重長者來調解。據說有些老闆除了把店員當雇工外,還把年輕的店員當自己的子侄,把同輩的店員當兄弟。老闆有一種觀念,這些“後生”離鄉背井到南洋,沒有父母親在身旁,自己身為同鄉長輩,不去照顧這些後生,還能指望誰去照顧?自己不管教他們,還有誰會去管教?所以,店主有時是代行為人父母的職責,不僅注意年輕店員的起居、工作,還關心他們的私生活,將來還得代為安排他們的婚事。如今一些上了年紀的海南華僑回憶及此,總是十分感慨:“拿現在的勞資關係跟當年相比,變化實在太大了。舊時的那種勞資關係所包含的濃厚的人情味,畢竟是老一輩的華人十分珍惜的。如果說這也是一種華人的傳統的話,那麼,這種傳統現在已被現代化管理的冷水沖刷得所存無幾了。”[19]
這種所謂的“人情味”,在早期的海外華人社會中是無處不在的,即使在商業店鋪中,本是你買我賣,金錢往來,但也蒙上了一層濃厚的“人情味”。例如在新加坡,“咖啡點是中下層人民工余會友的地方,吃過晚飯到咖啡店去叫一杯茶來,跟一班老朋友、老鄰居圍坐在一起,海闊天空,無所不談……咖啡店其實就等於附近居民的‘資訊中心’與‘聯絡中心’。在樂齡俱樂部未設立時,咖啡店又是退休老人的最佳去處,老人家在那裏除了閱報、聊天之外,還可以來幾局棋賽,以棋會友,其樂無窮,所以,咖啡店實際上也是個小型的樂齡俱樂部。”[19]
四
廣大華工離鄉背井來到國外,從一開始就節衣縮食,將勞動所得寄回國去接濟親人和贍養妻兒老小,或者通過辛勤勞動,待稍有節餘後就打道回府。正如一位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樣,是“我的一隻腳在這個國家,而另一隻腳則在中國”。一旦“積金入橐,輒動歸思,無意久居”[10]。在東南亞華僑中,這種情況尤為明顯。例如,1824-1917年間,有中國人移民203萬人進入泰國,其中63%的人又先後回到中國。又如在印尼,1938年入境的中國人為66,705人,同年出境的中國人也有44,804人。[20]有人指出:“那時從中國南來謀生的‘番客’,都是單槍匹馬前來這裏闖天下,他們人在南洋,心惦家園。結了婚的,想念妻兒;未成家的,惦念父母。大家飄洋過海,離鄉背井,奔向南洋,無非想在這裏出賣勞力,憑著雙手,賺些血汗錢匯回家鄉,接濟家人,或修屋還債”[21]。可見他們只作臨時寄居打算,葉落歸根的意識相當強烈。從海南島文昌縣來到馬來亞的龍鵬植,其經歷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龍鵬植出生於清光緒二十二年(1897),祖籍文昌縣會文鎮龍家村,幼時僅讀過4年私塾便因家貧輟學。17歲時仍留著長辮,從未涉足過距村8裏的會文市以外的地方。當地地瘠民貧,“幾乎家家都有人去南洋,家家都有‘番客’”。民國三年(1914),龍鵬植的祖父去世,家道日下,尚未成年的龍鵬植“被祖母領到粉土(現冠南墟)海圮,登上了去南洋的大木船,從此開始了近80年的‘番客’生涯。”1933年,龍鵬植將在海外多年積蓄的五萬多元光洋帶回家鄉,在老家祖宅基上興建起兩幢堂屋,六眼廂房,“高大的圍牆上掛滿炮仔花,春節前後,一串串的炮仔花開,紅豔豔的十分熱鬧,他戀鄉的心緒得到慰藉”[22]。出洋的華工即使客死異邦,也必囑咐其同伴或家人將屍骨運回家鄉安葬。名列新加坡瓊籍殷商之首、曾任新加坡瓊州會館總理的王紹經即是如此。王紹經原籍海南樂會縣(今瓊海市)溫泉區溫泉鄉石角邊溝村,出生于清咸豐十年(1860)。他自1884年出洋,已在新加坡奮鬥了55年,經營實業,購置地產,家人也已都在新加坡居住,但當他於1939年冬天去世時,彌留之際仍“鄭重地囑咐呆在身邊的兒孫們,死後要他們將他的遺體送回唐山家鄉安葬,以了卻他‘落葉歸根’之願。只是因為王紹經去世時,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中國正處於戰亂之中,致使其遺體無法運回海南故鄉,親屬們無奈才決定將其埋葬在新加坡。[23]而華工們遠在家鄉的親人也無時無刻不在關懷和思念著他們,即使他們已經音訊全無或者身喪異鄉,也不會忘記給他們在故鄉建墳立碑,呼喚著“魂兮歸來”,就像當時在海南島上傳教的美國傳教士們所記述的那樣:“有許多男人在南洋死去,如果你走到海南的鄉間,有時就會看到一排八到十個的墳墓,這些墳墓排列得如此整齊,足以激起人們的好奇之心。經過向當地人打聽,就會發現原來這些墳墓是建來為那些喪身南洋的男人們招魂用的,其中只不過是埋著一隻青蛙或是別的什麼小動物,而葬禮則是按照通常的儀式進行的。”[24]儘管這一排排墳墓中埋葬的只是某種小動物或死者生前用過的一些東西,儀式卻依然一如往常,嚴肅隆重。
世界移民的一般規律是:被支配民族為了在變遷了的世界中生存下去,就會作出接受處於支配地位的社會文化的選擇。或者當被支配民族覺察到處於支配地位的成員享受著更有保障的生活條件時,就可能會與占支配地位的文化認同,從而改善一些自己的處境。華人移民當然也無法完全自外於這個一般的規律。那些美國傳教士在海南島上觀察到的現象,或許提供了一些頗有說服力的例證。“近些年來,許多去海外的海南人已經對基督教產生了興趣,一些在海外接受過洗禮的人已經回到家鄉,他們找到我們的教堂和學校,懇求教師和福音傳道士們訪問他們的家庭,在有些情況下還會把他們的妻子送到我們的教會學校來”(注:美國傳教士20世紀初所著《棕櫚之島——海南概覽》一書,記載清末民初時期海南島各方面的情況甚詳,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筆者已將該書譯成中文,即將出版。)。然而,問題在於,華人身居海外後,還有仍然難忘自己曾經有過的生活方式,並且極力予以保持的一面。華人移民潛移默化,受居住國當地環境和文化影響,雖然遲早會轉變成為“邊際人”,即處於兩種文化和兩種社會的邊緣,融合了兩種文化而具有新特徵的人,但是,這種融合和轉化,顯得尤其漫長,尤其艱難。這一方面是因為中華文化和西方文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相互間的融合必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另一方面,從根本上說來,海外華人對家鄉故土的無限眷戀,對既往生活方式的執著堅持,主要是因為中華民族素來不是一個流浪的民族,固有的家園觀念非常強烈,並把安居樂業視為社會理想,一旦離開了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土地,漂泊之感就會油然而生,鄉愁無法排遣,只能通過對既往生活方式的堅持,對家鄉故土的懷想眷戀而使自己漂泊的心靈聊以得到一些慰藉,這樣,反過來又使得這種情結變得越發強烈和執著。
五
海外華人,特別是第一代華僑,懷有強烈的民族歸屬意識,這種民族歸屬意識不斷強化著他們對於自己身為中國人的身份認同。這種“我是中國人”的自我身份認同,也突出表現在他們的價值系統和倫理規範中。華僑社會的價值系統和倫理規範,以中國民間社會的秩序意識和善惡觀念為基礎,幾乎完全是中國民間待人處事原則的翻版,其具體體現是各種各樣的《家訓》和《鄉約》。例如,在中國民間社會裏,圍繞著財貨的人與人關係極為重要,在華僑社會中同樣如此,這一經濟關係,與宗族結合、同鄉結合互為因果,從而使相互間的聯繫更為強勁。這裏,試以中國民間和華僑社會共同遵循的《功過格》中的“貨財”項,來窺見華僑社會倫理道德規範的內容。
《匯纂功過格》“貨財”項將人們圍繞著財貨的行為劃分為各種不同檔次的功過,各種功過都有可用來計算的不同分值:
一功:借人財,如期而還,不過時日;不應得之財,可取不取;誤收假銀,雖本質未露,知之,即棄不行使。
三功:收取田莊租入,能諒情通融;遇財物有失,澹然安於命數,絕無悶懷。
五功:路見重寶遺失,必守其主還之。
十功:量衡鬥斛,出入一樣。
二十功:與肩挑者些小買賣,俱從寬厚;遇一利端,旁人贊助,守正不從。
三十功:商賈與貧士村民,交易買賣,一一公平,得值少浮便知足,不討便宜,不受一爐火丹術。
百功:生平於交易往來,公平畫一,不占些小便宜;至誠樂輸官稅。
三百功:生平不負人一錢,不妄取人一絲一粟。
一過:取不應得之財;放債利過三分;以偽雜真,巧心取利;以水灌米,利己欺人;交易田宅,於常例外佔便宜;量衡鬥斛,出入兩樣;誤收假銀,不肯棄去,希圖行使;借入器物不還;應還之逋,厭惡索者;不問而取人一針一草;應出之財,有吝惜心;不幸沉沒失脫,不能恬淡自安,鬱結於心;非義濫與。
三過:緩急於人,索取不諒情;收取田莊租入,一意求多,毫不體恤。
五過:倚勢白占,及乘難覬取。
十過:置產故欲短價,不肯扶持人急;拾遺值十金以上,不守其主,競取而歸。
二十過:歲入只知私用,不以官稅為急;交易田宅,不肯即為清割,故欲遲滯。
三十過:受入一爐火丹術;圖買一產;富室大家,與肩挑者些小買賣,愛討便宜。
五十過:產業既廣,不思斂約,專意擴充,奢欲無饜。
百過:貨財充積,唯恐不足,經歲累月,不行一利濟人事。[1]
這種功過格,將人們的社會行為計量化,根據難易程度給不同的行為以不同的分值,通過加分或減分來決定優劣順序,最後得出綜合分值,作為評判人格的標準。這種情況,與中國民間普遍存在的帶有強烈教化色彩的家訓、鄉約相比,有不盡相同的地方,但本質上是一樣的。
分析“貨財”的功過格,可以發現華僑社會在這方面的行為規範大致具有以下四種特徵:第一,這種規範的主要內容,帶有強烈的現實感,是現實生活的反映,是現實社會倫理道德關係的表現。第二,這種規範的一部分內容,理想化的色彩很濃,基本上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而只是標示著一種理想。如“三百功”的“生平不負人一錢,不妄取人一絲一粟”,乍看起來似乎簡單得很,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是難以做到的,所以才會定出那麼高的分值。第三,這種規範對一部分內容特別加以強調,規定得十分詳盡具體,反映出這些內容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第四,倘若違反了社會規範和道德準則,即會通過減分而受到相應的懲罰,從而使這種虛擬的功過評判具有了某種程度上的強制力。
這種強制力,實際上或更多的意義上是一種文化的強制力,它雖然不及政治強制那樣直接有力,也沒有經濟強制那樣利害攸關,但它在華僑社會中卻具有著廣泛的、莫大的權威。海外華僑堅持某種信念,遵行某種規則,過某種生活,並不是基於某種美好的理想,也不是來自什麼政府的命令,甚至也不一定是由於這些信念、規則和生活本身的正確性或有效性,而是因為這些價值和規範是他的群體的價值和規範,是他生活於其中的社會生活的特定形式對他的要求,他應該而且必須使自己認同於它們來達到幸福和完善。這些價值和規範與他的社會生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貫穿著他的過去、現在和未來,離開了這些他就將成為從樹上斷下來的一片葉、一根枝,而只有樹木才能給枝葉以生命。所以,如果他因自己的意願而脫離了這些價值和規範,他就會凋萎,被遺棄,他的整個生活將變得毫無意義。這種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的權威,加上同族、同鄉、同業的緊密結合,成為海外華僑社會得以維持和發展的根基,同時,它也是海外華僑堅持自己作為中國人的身份認同的內在需求。
[1]濱下武志.華僑史に見る社會倫理—華僑—華人—華裔のアイデンティティ[J].思想,1991,(第801號):30,31,38.
[2]Akila Nagano,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in China, Paper Presented for the Fourth Bi-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Published by the Japan Council of the Institute of Relations,Tokyo,1931,130.
[3]日本東亞調查所.海南島の民族と衛生の概況[R].東京:昭和14(1939)年,30.
[4]弗朗索瓦·德伯雷.海外華人[M].施伯驥譯.北京:新華出版社,1982.23-24.
[5]許雲樵.四十年前的小坡[N].石叻週報,(17):25.
[6]鄺治中.新唐人街[M].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1987.4,11.
[7]朱雲錦.徽州府志[A].皖省志略:第一卷[C].312.
[8]林天佑.三寶壟歷史——自三寶時代至華人公館的撤銷[Z].暨南大學華僑研究所編.123-124.
[9]陳依範.美國華人發展史[M].香港:三聯書店有限公司,1984.200.
[10]Rose Hum Lee. The Chinese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60,p.64,71.
[11]王振春.瓊州會館的歲月[A].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委員會.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C].新加坡:1989.149.
[12]新加坡瓊州會館/天后宮史略[A].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委員會.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C].新加坡:1989.101-103.
[13]樂善居醫院史略[A].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委員會.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C].新加坡:1989.104-105.
[14]韓山元.瓊州人南來滄桑史[A].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委員會.新加坡瓊州會館慶祝成立一百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C].新加坡:1989.263-26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