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八國聯軍戰爭的幾個問題

 

一、是列對中國的戰爭還是列和清政府對義和的戰爭 

 

八國聯軍戰爭中,列從未對中國政府宣戰,一再宣稱他們的軍事行動非針對中國政府,而是為幫助中國政府鎮壓義和。我國一些學者也認為,這場戰爭不是列對中國的戰爭,而是列和清政府共同反對義和的戰爭。這觀點的主要代表是胡繩同志。他在早期著作《帝國主義中國政治》一書中提出,時的中外關是“帝國主義中國專統治者相結、而中國人民相敵對的政治關。”“他們出兵就是為對付中國人民,不是打滿清政府”(注:胡繩:《帝國主義中國政治》,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04頁。)。 他的期著作《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一書也說:“他們進兵北京是為鎮壓以義和為代表的敢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中國人民,而不是清政府為敵,恰恰相反,他們倒是要來拯救這個政府,使它不至在‘暴亂’的人民群眾的挾持下繼續自己所不想的事情。”(注:胡繩:《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6頁。 )胡繩認為:“清政府在1900年前已安做帝國主義列的代理人”(注:胡繩:《帝國主義中國政治》,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93頁。),“已經成帝國主義列的百依百順的奴才”。它之所以在戰爭中做出一些反抗外國的姿態,只是因為它本身已“陷入義和反帝愛國運動的俘虜的地位。”(注:胡繩:《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1頁。)上述觀點在史學界頗有影響。 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翦伯贊主編的《中國史綱要》、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寫的《中國近代史稿》等書大上都上述觀點。 

但是,胡繩的上述說法。他片調中外統治者在反人民方的一性,卻忽視時列清政府之間實際存在著的重大分歧和矛盾。 

義和運動興起,清政府的基本政策是:對義和進行的反帝力壓,直至使用武力鎮壓,對那些“學習拳藝,自衛身”而尚未進行反帝爭的義和組織(時,多數義和組織還處狀態)則不一律取締和鎮壓。用1900111日上諭中的話來說, 就是“只問其為匪否,肇釁否”,“不論其會不會”(注:《義和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56頁。)。帝國主義列則認為,民眾建立義和、大刀會等組織,就是為外國對抗。它們要求清廷公開宣佈對這些組織“全鎮壓和取締”。它們對111日上諭表示不滿, 認為“它有鼓勵義和拳之類的結社成員的傾”(注:《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41311頁。)。 清政府在列壓力下,曾在1900219 日上諭中宣佈將義和“嚴行禁止”(注:《義和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72頁。),清廷對裕祿、袁世凱在直隸、山東實行的“一律查禁”政策也予以認可。但這不意味著清廷意完全按列旨意行事。1900421 日的上諭仍然重申對義和的政策是“止論其匪不匪,不必問其會不會”(注:《義和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82頁。)。 

清政府對義和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是為維護它自己的統治。本來,義和爭矛頭是指侵略者的,對清政府無敵意。但是,清政府在列壓力下對義和爭進行武力鎮壓,逼得義和不能不以武力反抗。一起起分散的義和反教會爭逐漸演變為規模越來越大的反抗官兵的爭。直隸總督裕祿動用省內乎全部能調動的駐防軍,仍不能阻止義和爭的展,不得不一從海防前線大量抽調兵力,一中央和臨近地區緊急求援。事實表明,義和的反帝爭順乎民心,政府用武力鎮壓不僅難以奏效,而且產生“官逼民反”、引火焚身的果。如果再按列旨意進一步擴大打擊,對尚未開展爭的義和組織也一律進行武力鎮壓,勢必激起更大規模的反抗,以至可能危及清王朝的統治。清政府為自身的利益不完全順從列的旨意。列對此極其不滿。雙方矛盾逐漸激化。 

時,中國在半殖民地的道路上已陷得很深,但還沒有完全淪為殖民地,還保持著半獨立的地位。如何處理半殖民地條件下的中外關,列清政府之間存在著難以解決的矛盾。清政府雖然把屈從外國、苟且偷安作為基本國策之一,但屈從是為苟安,為維持自己在國內的統治。屈從只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而不可能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要求清政府所做的事勢將危及清政府在國內的統治時,清政府是不肯無條件照辦的。胡繩說時清政府已經成為“列的百依百順的奴才”,這只能視為文學的誇張,而非科學的論述。如果清政府真的已成為“百依百順的奴才”,中國的“半獨立”便已失去意義,中國便不是半殖民地而是殖民地。(其實,即使是殖民地的“奴才”,其主子之間也常有權力利益之爭,“百依百順”者不多見。)在列,它們所習慣的是對殖民地的統治方式,對中國的半獨立地位往往不屑一顧。它們要求清政府絕對服從,不容許有任何異議。它們認為清政府對義和鎮壓不力時,便決定越俎代庖,直接派兵到中國鎮壓義和。這行為無異把中國視為列共管的殖民地。 

190053162 外國軍隊四百人以保護使館為名行開進北京,進駐位皇宮附近的使館。610起, 又陸續增派軍隊二千人攜帶大炮、機槍等行開往北京。如果再聽任他們開進使館,清朝皇宮就將落入洋兵火力控之下。清廷為自身安全,不得不命令裕祿“實力禁阻”。中國政府之間的戰爭已處一觸即之勢。只是由裕祿懼怕列,拒絕執行“實力禁阻”的命令,戰爭暫時推遲。(注:戚其章先生認為,610 日西摩爾軍北京進犯“標誌著八國聯軍戰爭正式開始”(見《義和運動近代中國社會》,四川省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334頁。)我認為此說不 西摩爾軍進犯是單方的軍事侵略行動,而戰爭必是雙方進行的武裝爭,617 日以前,清軍未進行抵抗,不能構成戰爭,正如被打者不還手,不能構成“打架”一樣。) 

1900617,列中方出最通牒, 令清軍交出國防要塞大沽炮,否則將“以力佔”(注:《義和檔案史料》, 147頁。)。中方如果交出大沽,就意味著敞開國門,任由侵略軍在境內橫行,也就是侵略者投降。而不交出大沽,就意味著接受挑戰,被迫投入反侵略戰爭。一貫堅持對外妥協退讓的裕祿見已無路可退,不得不下令抵抗。(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47148頁。)清廷19日收到列索大沽的奏報,在上諭中明指出“兵釁已開”,令裕祿堅決抵抗。同日,清政府在各國公使照會中也指出:“各水師提督遽有佔之說,顯各國有意失和,首先開釁。”(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52153頁。)這說明,裕祿和清中央一認,列索大沽意味著它們已決定挑起戰爭。這認識是符事實的。 

一再表示它們的戰爭行動不是針對中國政府,而是針對義和的。但是,判斷這場戰爭的性質應以事實為根而不能以列的說法為根。從列的行動看,攻打大沽是針對中國政府軍的戰爭行動,此對天津、北京的進攻,其作戰對象也主要是中國政府和軍隊。從清政府方看,清廷得知列索大沽,立即令裕祿“急招義勇,固結民心,幫助官兵節節防護抵”,又令各省督撫“通盤籌畫……如何保守疆土,不使外人逞志,如何接濟京師,不使朝廷坐。”621日, 正式佈戰爭動員令。(人們通常稱之為“宣戰詔書”,不。“宣戰書”應是遞交戰爭對手的,而此上諭是對內的。事實上,這次戰爭中,雙方均未宣戰。)同日,令各省招集義和,“外侮”,又令正在赴京途中鎮壓義和的馬玉崑部“迅速星夜前往天津”,抵外敵,令其義和“聯絡一氣”。22日,令裕祿“多集義和”,奪回大沽炮23日,令各省“將舊存槍炮刀矛各軍械趕緊修理,添造子配帶等件”,給義和使用。(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52176頁。)清廷的上述舉措表明,在大沽事件,清廷已把對付外來威脅視為壓倒一切的任務,甚至不惜聯義和來對付外來威脅。管列一再表白,它們進兵津京是為替清政府鎮壓義和清政府為敵,但清政府如果同意它們越俎代庖,就等承認它們在中國境內擁有淩駕清政府之上的最高統治權,而自居于皇帝的地位,清王朝在百姓中將威信掃地,其統治將難以維持。(事實上,在清政府訂《辛丑約》,承認列在中國的最高統治地位以,反清運動隨即迅速高漲,十年就推翻清王朝。而人們反清的理由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清廷已是“洋人的朝廷”。)而且,甲午戰瓜分中國的浪潮從未止息,這也使清政府不能不心列會不會趁出兵鎮壓義和之機順手傾覆清王朝。清廷雖然一貫對列畏之如虎,但在列已經打上門來的危急情況下,也只好硬著頭皮先抵擋一下,再謀求和之策 

胡繩說,清政府對外宣戰只是為欺騙義和,“事實上,清廷沒有調動很多軍隊抗戰,在帝國主義鐵蹄下犧牲的多半是民。”(注:胡繩:《帝國主義中國政治》,第9899頁。)這說法也事實不符。時清中央所倚重的主力部隊武衛軍除榮祿直轄的武衛中軍(此軍在武衛軍中戰力最差)和董福祥的武衛軍(此軍最受慈禧信賴)負責保衛清廷和圍攻使館、袁世凱的武衛右軍負責山東海防外,聶士成的武衛前軍和馬玉崑所率武衛左軍這兩支精銳部隊都全力投入天津的戰。清廷還一再催促各省派兵“星夜兼程”趕赴天津助戰。天津失陷又急令各路援軍轉赴北京。19省中除新疆、貴、兩個邊遠省份外,其14省(包括參加“東南互保”的多數省份)(注:胡繩:《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一書說,袁世凱“不出一兵一卒援助天津”(該書下冊620頁),這也不符事實。實際上,袁世凱派出6營軍隊。援軍總指揮李秉衡對這支軍隊的戰力是比較滿意的。(參看《義和檔案史料》上冊469頁))都遵命派出援軍。其總數共80營(旗),4人。在短時間內調動這麼多軍隊,在晚清史上是不多見的。由晚清軍隊十分腐敗,交通條件又很差,援軍行動很遲緩,而戰局展卻非常快,到北京陷落前,到達前線參戰者僅人。但這卻不是清廷有意造成的。 

胡繩認為,清廷表義和抗敵,實際上是之手屠殺義和,還說義和是抵抗侵略軍的主力,義和侵略軍作戰時,常遭到清軍從背襲擊。這說法片誇大清政府義和的矛盾而否認二者曾一度聯抗敵。事實上,清廷在戰爭初期,不僅撤銷過去佈的“攻剿”和“解散”義和的命令,而且還命令各地“多集義和”,甚至下令將一部分庫存槍炮給義和。這些難道都是為消滅義和嗎?裕祿在大沽事件前一直堅持按列要求加緊鎮壓義和,大沽事件,他不能不承認“值此外患猝來,斷難再分兵力剿辦拳民”,而且,由天津現有兵力不足,難以侵略軍對抗,他不得不義和作,“以為急則治標之計”(注:《義和檔案史料》,第 158頁。),他多次召集義和領導人清軍將領共商敵大計。雖然義和清軍(特別是聶軍)之間積怨甚深,在作期間仍難免生一些突,但從總來看,雙方作的一是主要的。在天津戰役中,聶士成、馬玉崑部主要負責在第一線盤踞在紫竹林租界的洋兵作戰,位二線的一些點則交給義和駐守或由義和協助清軍駐守。天津城的防守任務也部分地交給義和。此外,義和還在攻打租界、阻斷敵軍交通線等方清軍,起輔助作用。天津戰役中,中方在武器裝備、軍事訓練、指揮能力等方都落敵軍的情況下,能夠堅持戰近一個月(這在近代次反侵略戰爭中是罕見的),取得殲敵二千人的重大戰果,清軍和義和之間的有效作是分不開的。(注:參看林華國《義和史事考》(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138頁。) 

天津陷落,清軍陷入混亂狀態,天津以外的義和在組織性和戰力方也遠不如天津,雙方作不如前一時期有成效。但是,直到北京陷落前,雙方基本上仍是相互作的。這段時間,清軍雖屢遭挫敗,但抗擊侵略軍的任務主要仍是由清軍承的。 

綜上所述,在北京陷落前,清政府義和的關基本上是作抗敵的關侵略軍作戰的主力是清政府軍,義和則是配清軍抗敵的輔助力量。在這一階段,戰爭的性質應是中國之間的戰爭而不是中外反動統治者中國人民之間的戰爭。在這個階段中,清政府在抵抗侵略方是缺乏勇氣和決心的,它曾一再求和,表示如果列同意停戰,清政府將對義和“設法相機自行懲辦”(注:《義和檔案史料》,第203頁。),但列對清政府的求和根本不予理睬, 一意擴大戰爭。清政府仍然不得不義和作抗敵。清政府的卑鄙打算和求和活動沒有改變戰爭的客觀形勢,也沒有改變這一階段戰爭的客觀性質。 

北京陷落、慈禧西逃以,清政府心繼續抵抗將招滅亡,決定侵略者投降。清政府義和作的基礎不存在。清廷為討好外國,下令將義和“痛加剷除”。各地清軍陸續停止對外抵抗,轉而配侵略軍鎮壓義和。侵略軍的軍事行動也以攻擊清軍為主轉為以鎮壓義和為主。此時,戰爭的性質的變成中外統治者共同反對義和的戰爭。但這只是戰爭期的情況,不能代表整個戰爭。 

胡繩《帝國主義中國政治》一書寫解放戰爭時期。時宣傳工作的中心是反蔣,其重要內容之一是揭露蔣介石集對外投靠帝國主義、對內鎮壓人民的反動本質。出反蔣的現實需要,人們對蔣介石集在抗日時期的表現簡單化地概括為“假抗日,真反共”,否認他們曾有抗日的一時進步學者寫史,也常有意以古喻今。胡繩此書描寫的八國聯軍戰爭中的清政府就頗像時人們描寫的抗日時期的蔣介石政府,書中描寫的佈“宣戰詔書”時的西太后就頗像人們描寫的西安事變時的蔣介石。胡繩在此書序言中曾說,“本書非以考證史實為任務”,我們不應在這方多所苛求。在史條件下,作出一些偏離史實的論述是不足為奇的。不過,在新的史條件下,在義和研究日益深入的今天,對這些論述進行重新審視也是必要的。 

 

二、挑起戰爭的責任應由誰承 

 

八國聯軍戰爭始190067日大沽之戰,大沽之戰6 16日列索大沽的最通牒。事情很明白,挑起戰爭的罪責應由列。但是,有些學者認為,這樣看問題未免過簡單化。他們承認“這場戰爭是列動的,戰爭的責任主要在列”,但同時又調,清政府也應分一部分罪責。他們提出,“八國聯軍戰爭既是列悍然侵略中國的戰爭,又是清廷中以慈禧為首的封建頑固勢力出個人和集的私利、肆意玩火而招的一場戰爭。對戰爭的爆,慈禧等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注:趙春晨:《略論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的若干特點》,見《義和運動、華北社會、直隸總督》,河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95197頁。) 

這些學者作出清廷頑固勢力“肆意玩火而招戰禍”的論斷,其根是什麼呢?所謂“肆意玩火”,具指的是什麼呢?他們說:“對義和,清廷最初取鎮壓態度,但是從1900年初以,隨著對外政策的變化,清廷對義和也開始轉而進行招撫及利用。”“5月以 慈禧進一步接受頑固派官員剛毅、趙舒翹等人對義和‘撫而用之,統以將帥,編入行伍,因其仇教之心,用作果敢之氣’的主張,對義和的支持由暗中轉為公開。”他們“之所以對義和取這支援態度”,“是利用義和愚昧落和盲目排外的一,為其外人洩憤和實現‘廢立’計畫服務。由清廷實行這帶冒險性的玩火政策,義和在津京地區迅速展,盲目仇殺傳教士、教民和外人的事件日趨嚴重,遂使事態日漸擴大,給外國列的武裝干涉提供口。”(注:趙春晨:《略論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的若干特點》,見《義和運動、華北社會、直隸總督》,河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95197頁。)他們說得似乎頭頭是道,但卻沒有認真考察一下,他們所說的這些是否真的是事實。 

他們說清廷自1900年初以,就對義和“進行招撫和利用”,其根主要是111日、417日和421日上諭。111日上諭調對民間的各“會”要區別對待,不能“概目為會匪,株連濫殺,以至良莠不分,民心惶惑,是直添薪止沸,為淵驅魚。”“彼不逞之徒,結聯盟,恃眾滋事,固屬法所難宥。若安分良民,或習技藝以自衛身,或聯村眾以互保閭,是乃守望相助之義”。對這兩不同的“會”應加以區別。上諭調,今辦理案件,“祗問其為匪否,肇釁否,不論其會不會,教不教也。”417日、421日上諭內容111 日上諭基本相同。(注:《義和檔案史料》第568082頁。)這些上諭把義和進行的反教會爭斥為“結聯盟,恃眾滋事”、“肇釁”,宣稱這爭是“法所難宥”的,同時又說,“自衛身”、“互保閭”的活動是可以允許的。這實際上是要求義和停止反教會爭,使義和變成類似的“自衛身”、“互保閭”的組織,也就是企圖用和平的方式消弭義和反帝運動,這然是清廷的一廂情,是不能得逞的。但是,把這些上諭解釋成“利用”義和對抗外國的“玩火”政策,未免太離譜,如果不許進行反教會爭,只許“自衛身”的政策還算是“玩火”,那麼,清廷應實行什麼樣的政策才不算“玩火”呢?難道應完全遵照列的旨意,對民間各拳會(包括尚未進行反帝活動的拳會)進行“全鎮壓和取締”才不算“玩火”嗎?這些學者把清政府主張對義和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解釋為企圖“利用”義和來對抗外國,試問,既然這些上諭都一再調禁止義和“滋事”、“肇釁”(清政府把一切反帝爭都斥為“滋事”、“肇釁”)而只許其“自衛身”,又怎能“利用”義和來對抗外國呢?其實,“區別對待”是反動統治者在對付群眾性爭時常用的做法。例如蔣介石在西安事變前對民眾抗日爭進行鎮壓,但對有愛國傾的民眾未一律取締,難道這也能解釋為蔣介石想“利用”這些來對抗日本嗎?能說蔣介石在“肆意玩火”嗎?至“招撫”,這個詞的本意乃是“招安”、“招降”,在這個意義上,說清政府想“招撫”義和是可以的,但一些學者把“招撫”“利用”、“支持”混為一談,在這個意義上說清廷對義和實行“招撫”政策,這就實際情況相去甚遠 

判斷清廷在190014月間實行的政策是否“肆意玩火”,不僅應對這段時間的上諭進行的而非歪的分析,更重要的是應該具考察這段時間清政府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這時,義和的活動地區主要是直東兩省。在山東,袁世凱自從189912月接任山東巡撫手段查禁義和。在八國聯軍戰爭爆前,山東義和爭基本上被遏,這是史學界基本上一公認的。那些認為清廷“肆意玩火”的學者們似乎也從未有人指責袁世凱在山東“玩火”。他們的指責主要是針對直隸。那麼,讓我們具考察一下,直隸總督裕祿執行的是不是“玩火”政策呢?只要查閱一下《直東剿匪電存》(此書錄有裕祿為鎮壓義和調兵遣將以及有關方的大量電文,其可靠性遠非一些學者喜歡引用的某些文人的著述可比。)就可看到,裕祿自18989 月任直隸總督之,對義和爭一貫實行堅決鎮壓的政策。至1899年底,已調動十營兵力用鎮壓義和。進入1900年以,裕祿未像某些學者所說的那樣改變政策,而是繼續增派軍隊,加鎮壓。在直隸,即使是“未曾滋事”的義和組織,也要受到嚴厲查禁。(注:1900114日廷傑等裕祿電提到, 新城縣“東馬營等村有演習義和拳jiàng童百人,未曾滋事,現已設法禁絕、驅逐。”(見《義和運動史料叢編》第二輯,中華書局1964年版,第74頁。)14月,吳橋、甯晉、清河、新城、定興、景州、任邱、永清、清苑、保定、蠡縣等地生義和反教會爭,裕祿均立即派兵前往鎮壓。僅任邱一地,就派去馬步隊將近三營。他還曾電袁世凱,建議“兩省力捕緝”(注:《直東剿匪電存》,見《義和運動史料叢編》第二輯,第7197頁。)。裕祿的這政策,難道可以解釋為是想利用義和反對外國,是在“肆意玩火”嗎? 

一些學者說,“5月以 慈禧……對義和的支持由暗中轉為公開。”這也是事實不符的。190051日(四月初三),史鄭炳麟上奏,認為直東兩省對義和實行“嚴禁”、“彈壓”,均未奏效。他建議改變策略,把義和編為官辦的鄉,“備極牢籠之,隱寓箝之方”,使義和改變性質,“有之名,無匪之目,將見旁門左道,不逐自逃,演棍習拳,不禁自化。”(注:《義和檔案史料》,第8485頁。)清廷將此奏轉裕祿、袁世凱,令其研究是否可行。鄭之奏是想用收編的辦法把義和變為由政府控的鄉,以平息義和反帝爭。這決不是對義和爭的“支持”。而且,裕祿、袁世凱奏均認為不可行。裕祿認為,義和“信從者概鄉間愚蠢之人”,“其教習者又皆匪類”,無法將其改編為“奉公守法”的鄉。袁世凱也認為,義和盜匪無異”,“不獨相攻”,“官為敵”,不可能將其改編為鄉。此議遂作罷。(注:《義和檔案史料》,第9095頁。)不僅裕祿、袁世凱堅持對義和實行查禁,清中央政府也是如此。59日上諭說:“近聞畿輔一帶,義和拳會尚未解散,漸及京師……著步軍統領衙門嚴密稽查,設法除禁,毋任聚眾滋事,啟釁端。”529日上諭說, “邇來近畿一帶鄉民練習拳勇……迭經諭令京外各衙門嚴行禁止……著派出之統兵大員及地方文武,迅即嚴拿首要,解散脅從。倘敢列仗抗拒,應即相機剿辦”。(注:《義和檔案史料》第87106頁。)這明明是要對義和爭嚴厲鎮壓, 以避免外國生“釁端”,而決不是對義和“公開支持”、“肆意玩火”。從直隸省的實際情況看,對義和的武力鎮壓不僅沒有停止或放,而且規模更加擴大。義和清軍的鎮壓,也進一步擴大聚集的規模。 522日,義和三千人在淶水縣石亭鎮伏擊前來鎮壓的清軍,擊斃副將楊福同,引起巨大震動。裕祿出動省內乎全部可以調動的駐防軍,仍感兵力嚴重不足。5月下旬,又商得聶士成同意, 將聶所轄邢長春部馬隊兩營、楊慕時部步隊三營調到保定、淶水等地加鎮壓。榮祿也調動武衛中軍馬步隊九營到豐、馬堡一帶“堵、彈壓”,熱河都統也應裕祿要求,派兵一營赴保定。(注:《直東剿匪電存》,見《義和運動史料叢編》第二輯,第112124頁。)一些學者對這些事實似乎都視而不見。他們所看到的竟是清政府對義和的“公開支持”。 

一些學者說5 月以慈禧公開支持義和是接受趙舒翹等“撫而用之”的主張,這也是很奇怪的。趙舒翹這份奏530日才呈上的,慈禧怎麼會提前就“接受”奏的主張呢?其實,趙舒翹奏呈上,慈禧也未接受他的主張。63日上諭仍調:“現在畿輔一帶拳匪蔓延甚,亟應妥速解散,以靖地方。”66日上諭也指斥義和端滋擾,拆毀鐵路,焚燒教堂……直為難”。65日、6日, 慈禧派趙舒翹、剛毅到京城以南“宣諭”,也不是去支持義和66日上諭宣稱“該民等應即遵奉,一齊解散,各安生業……如仍不悛改,即著大學士榮祿,分飭董福祥、宋慶、馬玉崑等,各率所部,實力剿捕。”(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頁。)剛毅的《曉諭拳民手稿》, 其內容也是:“教民不應擅殺”、官兵“不可抗”等等,要求義和“趕緊撤隊,各散歸農”。《手稿》中實也流露出想利用義和民抵抗外來入侵的意思,其中說到:“汝等既為忠臣義士,應俟有事之時,聚齊造冊投營,以告奮勇”。但《手稿》又調,“洋人為中國之害,孰不知其難容,然非今日所辦之事”,“今聽我良言,趕緊各散歸農”。也就是說,洋人固然應該反抗,但現在還不能付諸行動。他還慈禧謊稱,經他“曉諭”,“該拳民等立時悔悟,即日撤。”(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頁。)這些情況說明, 慈禧交給剛毅的任務是和平地解散義和,而不是支持義和去反抗外國,至剛毅利用權勢阻止楊慕時鎮壓義和,也是以楊的行動干擾他的“曉諭解散”工作為口,而不敢公然表示支持義和。這也說明清政府沒有作出“支持”義和的決策。楊慕時曾對剛毅的指示作出抵,堅持進行鎮壓,這也說明“支持”義和非清中央政府的正式政策,否則楊慕時是沒有這個膽量的。由剛毅的“曉諭解散”活動未能收到平息義和爭的效果,清廷在613 日上諭中又宣稱:“近來畿輔一帶拳匪滋事,擾及京城地,迭經明降諭旨曉諭解散,飭令京營及近畿各軍分投妥為彈壓。乃近日焚殺之案仍層見疊出……此等匪徒,亟應嚴加剿辦,不容再事姑息。著宋慶督飭馬玉崑刻日帶隊馳赴近京一帶,沿途實力剿捕。”615 日上諭又調:“拳匪滋擾禁城……各處焚燒如舊……若再不嚴行懲辦,為禍不堪設想”,下令“勒限將首要各犯迅即嚴拿……城內外設立棚,應行拆去。”(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頁。)總之,直到615日,清中央實行的仍是鎮壓和解散義和的政策,所謂“公開支持義和”、“肆意玩火”云云,是完全事實相悖的。 

616日,清廷的政策倒是重大轉。這天, 慈禧召開一次御前會議,會佈的上諭宣佈,對“本應嚴行剿辦”的義和“姑開一之網”,令“剛毅、董福祥,一親自開導,勒令解散;其有年力精壯者,即行招募成軍,嚴加約束。”(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頁。 )促使清廷作出這一決定的,是西摩爾軍對清廷構成的嚴重威脅。6 13日,清廷曾令裕祿對西摩爾軍“實力禁阻”,裕祿堅持避戰求和,拒絕執行。西摩爾軍繼續開進。裕祿在615日奏中還談到, “各國除已去之兵外,尚有續去之兵”(注:《義和檔案史料》,第116 119 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頁。 )。這使清廷大為震驚,不能不另籌阻擋洋兵之策。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