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起義再辨析

  金田起義是太平天國開國史上的大事件。史學界對此曾多有論述乃至爭論。然而由於史料的缺失,起義的若干重要環節始終撲朔迷離。一些現已寫入教科書的提法,如1851111日金田起義爆發、同年323日洪秀全在武宣東鄉登極等等,並沒有確鑿的史料根據,而只是史學家們基於既有史實的合情推理。近年來,隨著一些新史料的發掘,尤其是反映太平天國早期鬥爭史的《天兄聖旨》的發現,上述提法賴以成立的基礎已發生了根本性的動搖。因此有必要對金田起義的一些主要史實進行再辨析,以期得出更為近實的解釋[1] 

一、金田起義的前奏  

道光二十八年(1848),楊秀清、蕭朝貴先後借天父、天兄附體降凡,從而分別取得了代上帝和耶穌基督傳言的資格。這兩起相隨的事件,是金田起義的前奏,也是拜上帝會由公開的宗教團體變為秘密的革命組織的重要轉折。  

在此之前,由馮雲山在紫荊山區手創的拜上帝會[2]始終是一個公開傳教的宗教團體。雖然在洪秀全到來後,曾有過親率會眾外出搗毀邪神偶像的激烈舉動,但從總體上說,拜上帝會的活動並沒有超出封建秩序所能允許的範圍。道光二十七年(1847)冬,馮雲山被紫荊山富戶指控為“妖匪”,先是被團練逮捕,繼而遭官府羈押。直到此時,拜上帝會仍堅持以合法手段抗爭。馮雲山在申訴時強調敬拜上帝是“遵旨敬天,不犯不法”。洪秀全也一度去廣州活動,試圖向兩廣總督耆英申訴。拜上帝會的弟兄們則是捐款集資,設法打點營救。  

但在此之後,拜上帝會開始秘密謀創立國,興兵起義。它的性質也有了根本的轉變。從客觀上說,地方團練的相逼是迫使拜上帝會走上造反之路的外部條件。李秀成在追敍金田起義的起因時說過:  

自道光二十七、八年之上下,廣西賊盜四起,擾亂城鎮,各居戶多有團練。團練與拜上帝之人兩有分別。拜上帝人與拜上帝人一和(夥),團練與團練一和(夥),各爭自氣,各逞自強,因而逼起。[3]  

馮雲山案件的發生,無疑起了一種催化劑的作用。而從主觀上講,楊、蕭之脫穎而出並得以躋身領導層,是促成拜上帝會轉化為革命組織的內部條件。馮雲山的被羈押以及洪秀全的一度回廣東,給精悍的楊秀清造成了嶄露頭角的機會。道光二十八年(1848)三月,他利用當地民間的“降僮”習俗[4],聲稱“天父下凡”,逐步控制了紫荊山區的拜上帝會。同年九月,楊的密友蕭朝貴也假稱“天兄下凡”,從而取得了代“天兄”傳言的資格。作為“皇上帝太子”的耶穌降臨人間,是對“天父下凡”的必要補充,也是其合乎邏輯的發展。從而兩人相得益彰,通過天父天兄的頻頻下凡,左右了拜上帝會的活動和進一步發展方向。  

耐人尋味的是洪秀全在此事件中的態度和所起的作用。這位對“巫覡”之術深惡痛絕的教主,居然認可了楊、蕭的神靈附體[5]。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他的這一轉變?有人認為,洪秀全之所以承認天父天兄附楊、蕭之體下凡,是被迫作出的妥協。但這種說法經不起推敲,因為判別神靈附體之真偽的裁決權掌握在洪秀全的手裏,他完全可以以教主的身份一概否決這類下凡活動。事實上,在拜上帝會內部與楊、蕭同時出現神靈附體的尚有黃姓等多人,並曾一度造成糾紛與混亂。而洪秀全僅承認了楊、蕭的下凡活動,否決了所有其他的神靈附體。沒有洪秀全的全力支持,楊秀清與蕭朝貴是成不了氣候的。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太平天國起義記》的說法,楊、蕭先後下凡時,洪秀全與馮雲山均不在紫荊山,只是到了己酉年(1849)五月兩人一起返回廣西後,才認可了楊、蕭代天父天兄傳言的資格[6]。但從《天兄聖旨》的記載來看,並不是那麼回事。至少從戊申年(1848)十月到己酉年正月,洪秀全在紫荊山,並與天兄(也即蕭朝貴)有過多次對話[7]。而這些對話反映出,所謂天父、天兄的降凡活動,與其說是楊、蕭兩人單方面的行為,更不如說是他們與洪秀全共同策劃、導演的活劇。洪秀全之所以選擇支持楊、蕭,顯然是基於共同的利害關係。通過天父、天兄的一系列下凡活動,楊秀清與蕭朝貴得以進入領導核心,權勢急劇上升,在名義上他們也與馮雲山一起成為洪秀全的開國軍師。他們是當然的受益者。然而最大的贏家卻是洪秀全。他不但通過楊、蕭的下凡活動鞏固了自己的教主地位,而且進一步明確了作為“天下萬國真主”的統治者身份。以後拜上帝會的一切活動,包括天父、天兄的歷次下凡,無不是朝著擁立洪秀全稱王登極的方向而努力。受到冷落的,只是一個馮雲山。  

 

二、洪秀全稱王登極  

洪秀全大約很早就有了成為人間之王的夢想。他在敬拜上帝之後的改名——“秀全”二字,拆開為“禾乃人王”,借“禾”為“我”,意即“我乃人王”[8]。但直到楊、蕭二人取得代天父、天兄傳言的資格,並祭起“君權神授”的法寶後,他的夢想才有了實現的可能。  

楊、蕭的一系列下凡活動與洪秀全心照不宣,配合默契。由於早期的《天父聖旨》已亡佚,謹以《天兄聖旨》的記載為例[9] 

戊申年(1848)十月二十四日天兄第二次下凡。洪秀全問:天兄,我們天父身穿黑龍袍,小弟還記得也。但天父頭上所戴,小弟卻不記得矣。  

天兄答曰:  

爾升高天,見過天父多少,爾就忘記乎?天父金須拖在腹,頭戴高邊帽,身穿黑龍袍,其坐裝兩手覆在膝。  

洪問:  

天兄,小弟在獅旺遇難時,見無數天使來救小弟。  

天兄答:  

那時不是差兵將救爾,恐爾難矣。  

洪又問:  

有數婦人焉,是誰乎?  

答曰:  

其中有一是高天爾妻子也。  

是年冬,天兄又一次下凡。  

洪問天兄:  

小弟當時升高天,天父及天兄送小弟下凡時,門首有紙票用銀硃筆寫雲:“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其來歷如何乎?  

天兄答:  

爾就忘記乎?此七字是高天寫來,那時天父同朕差兵權送此七字在爾門首,畀爾作憑據。爾當時升高天戰勝妖後,天父封爾為天王大道君王全。今高天爾有殿在東廓,爾就忘記麼?  

洪答曰:  

天兄題起頭,小弟卻知尾矣。  

經過一段饒有趣味的對話後,天兄又叮囑洪秀全:  

但爾稱王,不得稱帝,天父才是帝也。  

洪答曰:  

遵天兄命。小弟作《黜邪崇正書》,亦辨惟天父稱帝;天父以外,皆不得僭稱帝也。  

可見,這種人“神”之間的對話,不但完全肯定了洪秀全此前苦心積慮編造出的君權神授故事,而且還大大豐富和發展了這一神話。天父、天兄可以隨時隨地下凡,可以直接參與若干重大決策活動,因而極大地方便了洪秀全由拜上帝教的教主向天下凡間的“真主”的轉變。  

同年十二月初七日,也就是洪秀全生日的前三天,蕭朝貴在假託天兄下凡時,暗示洪秀全的幾位表親當晚就帶上祭天的豬肉,懇求天父恩准洪秀全“早正大位”。由於這一時期的《天父聖旨》缺失,這次活動不知下文。看來是時機尚未成熟,沒有得到天父,也就是楊秀清的首肯。  

此後約有一年的時間,天兄不再提及洪秀全正位之事,只是在歷次下凡中,不斷地點化拜上帝之人要“識得”洪秀全,或“識得”洪的別稱“三星兄”、“二兄”,為洪秀全的稱王繼續造輿論。當然,天兄也沒有忘記要眾人“識得”馮雲山、楊秀清、蕭朝貴這三位軍師。  

但到了己酉年底、庚戌年初(1850年初),《天兄聖旨》中對洪秀全的稱呼突然變為“太平王”、“三星禾王”。這表明,洪秀全此時業已稱王,他作為“人王”或“真主”的身份已正式經天父認可。  

剩下的事是擇日登極。果然,我們在庚戌年二月二十三日(185045日)的《天兄聖旨》中發現了洪秀全“穿起黃袍”的記載。這一日,天兄“勞心下凡,時在平山[10]”。天兄問洪秀全:  

秀全,爾穿起黃袍麼?  

洪對曰:  

然也。  

天兄道:  

要避吉,不可命外小見,根基不可被人識透也。  

洪對曰:  

遵天兄命。  

洪秀全穿起黃袍,應是在此之前不久剛剛發生的事情。黃袍加身的意義誰都明白,這就是稱王登極。問題是:洪秀全此次穿起黃袍究竟是正式登極“正大位”還僅僅是一次登位的“預演”?  

一些學者相信這僅僅是一次預演。因為他們接受了洪秀全于太平天國辛開元年(亦即咸豐元年辛亥)二月二十一日(1851323日)在廣西武宣縣之東鄉正式登極的既成說法。然而太平天國自己並沒有所謂“東鄉登極”之說。迄今所發現的太平天國文獻中,未對洪秀全登極的時間、地點作過任何具體說明。  

考“東鄉登極”之說,最早見於郭廷以《太平天國史事日誌》。此書於1851323日條下標明:  

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登極(按:時在廣西武宣台村東嶺三裏附近)。  

郭氏對此解釋道:  

太平天國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詔旨中有:“二月二十一日是太兄暨朕登極節”,同年十月十四日詔雲:“二月念一哥登極,亦朕登極人間和”。所謂“登極”,即指洪秀全正式即位而言。此二月二十一日,自系太平天國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亦即咸豐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以是時尚無所謂天曆。  

顯然,郭氏之所以認定洪秀全于辛開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登極,遵循的是正式登極只能在揭幟起義之後的邏輯思路。  

筆者在《洪秀全“登極”史實辨正》[11]一文中,論證了洪秀全之正式登極,是在庚戌年二月二十一日(185043日)。其理由有二:  

第一,留存至今的太平天國官修史書《詔書》之一的《太平天日》中,載有洪仁玕在甲辰年(1844)“染病見天啟”之後所作的“預言”:  

兄三十八歲方登天子位也。[12]  

所謂“天啟”,系指上帝向人顯示其旨意及真理。這裏的天啟式預言,實際上是將後來已發生的事實,作為當初的預言而加以描述,因而是可信的。洪秀全生於嘉慶十八年癸酉十二月初十日(181411日),按照中國傳統演算法,其三十八歲是在道光三十年庚戌。因此,其登極只能在庚戌年之內,即西曆1850212日到1851131日這段時間。  

第二,洪秀全登極的具體日期又只能在二月二十一日。除前引郭廷以所轉述的天王詔旨中有所規定外,洪仁玕於1860年與英國傳教士艾約瑟的一段對話中強調指出:天王在規定二月二十一日之天兄暨天王登極節時,是想把救世主之被釘十字架與天王登極的時間統一起來。但他沒有採用猶太人的逾越節日期(二月十四日),而堅持採用二十一日,因漢字之二、十、一,共同組成一“主”字[13]。於此可見,二月二十一日是洪秀全心目中登極的吉日,這一日期也是無庸置疑的。綜合上述兩點理由,洪秀全之登極日只能是庚戌年二月二十一日(185043日)。  

洪秀全之在平山登極,也有間接的地點和人物方面的旁證。查太平天國庚申十年十一月十三日(18601222日)的幼主詔旨,內有“平在山勳舊,俱升封義爵”之說[14]。所謂“勳舊”,當指開國時的元勳,也即洪秀全登極時的一班舊臣。提“平在山勳舊”而不提“金田勳舊”或“東鄉勳舊”,說明洪秀全之登極,確在平山,而不是在別的什麼地方。再以幼主詔旨中開列的17人名單,對照洪秀全在平山活動時期的有關天兄聖旨,其中就有9人的姓名先後出現過。考慮到只有與天兄下凡活動直接有關的少數人員的姓名才會出現在《天兄聖旨》中,這樣高的比例應該是很能說明問題的了。  

拜上帝會對於洪秀全的登極,沒有採取大肆張揚的做法,反而實行了極為嚴格的保密措施。天兄不僅在洪登極的第三天就告誡他要注意“避吉”[15],不可被人識透“根基”;此後還一再叮嚀在場的有關人員:“太平事是定,但要謹口,根基不可被人識透也”(庚戌年二月二十七日);“千祈不好洩漏天機,不好講太平事先”(六月二十日)。所謂“太平事是定”,是指太平天王已即位,立國之事已定;之所以不可洩漏天機,是因為各地拜上帝人馬有待發動,公開揭幟的時機尚未成熟。而這一切,正在緊鑼密鼓地安排之中。  

三、楊秀清、蕭朝貴興兵起義  

洪秀全于平山登極以後,太平天國史上被稱為“金田起義”的偉大鬥爭逐漸拉開帷幕。  

 “金田起義”是太平天國自身文獻中的用語。因此考察一下太平天國人士所理解的金田起義,其確切含義到底是什麼,它與今人的理解有何異同,看來是很有必要的。  

對於“起義”一詞,《現代漢語詞典》是這樣解釋的:  

為了反抗反動統治而發動武裝革命。有時指反動集團的武裝力量背叛所屬的集團,投到革命方面。  

這是今人的理解。《辭源》的解釋只有四個字:  

仗義起兵。  

這是它的本義。太平天國文獻中的“起義”一詞,用的正是其本義。有時或不用“起義”而代之以“勤王”,其義為“為王事盡力”,多指起兵救援王朝。如:  

溯自廣西倡大義,金田各處起天兵(《醒世文》);  

金田起義,用肇方剛之旅(何震川:《建天京于金陵論》);  

自扶真主金田起義以來,萬民回應,四方樂從(《太平救世歌》);  

恭祝萬壽起義(《洪仁玕自述》);  

萬方兒小別家庭,離鄉立志做忠臣;前來勤王當虎豹,今知有主可成人(《天命詔旨書》);  

惟願各各起義,大振旌旗,報不共戴天之仇,共立勤王之勳(《頒行詔書》);等等。  

結合其他的記載看,太平天國所謂的“金田起義”有其特定的具體內容,大體是指以金田為中心的各路拜上帝人馬團營舉兵,“共扶真主”,也即仗義起兵勤王。  

洪秀全的稱王登極,是金田起義賴以發動的先決條件。首先須有大家共同擁戴的“真主”,然後才會有興兵勤王的起義行動。  

庚戌年(1850)年初至春夏間,也即洪秀全正式登極前後,遠近各處的拜上帝會的首腦人物及骨幹分子相繼被招至平山(平在山)秘密朝覲洪秀全,並聆聽天父、天兄的聖旨。據《天兄聖旨》的記載,有時一晚就“有幾多眾小來朝”,或“有好多兄弟到來”,甚至還“有他方兄弟來投”。神秘而莊嚴的氛圍使得這些開朝元勳們既誠惶誠恐而又振奮不已。他們紛紛表示效忠,甚至不惜變賣家產,捐獻財物,用於太平天國的開創大業。曾隨父親蒙得恩參加過這種朝覲儀式的蒙時雍後來回憶說:  

竊自庚戌年二月敬拜天父上帝、天兄耶穌,為日無幾,即隨先父到平在山面覲真聖主天王聖顏,仰蒙面詔教導,指引甚屬精詳。侄與先父從此格外信實認真,去邪崇正。其時令甚嚴肅,不准輕泄機關,故此不敢輕與人言。[16]  

此時廣西全省的社會矛盾已日益激化,各種武裝衝突愈演愈烈。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天地會所組織發動的武裝鬥爭。被清朝官方稱為“艇匪”的天地會水上武裝,活躍在西江流域。李沅發所領導的起義軍,轉戰于湘桂邊界地區。陳亞貴為首的武裝力量,則佔據了廣西的腹心地帶。土來衝突,亦即土著居民與客籍居民之間的矛盾衝突,所在皆有,大規模械鬥幾乎是一觸即發。各鎮協的官軍,幾乎盡數為天地會武裝所牽制。地方團練的實力,亦在上述武裝衝突中遭受極大損耗。拜上帝會對這類武裝衝突,尤其是清朝官軍與天地會武裝之間的衝突嚴守中立,採取“待等妖對妖相殺盡憊”然後舉事的策略[17]。起義的時機已漸趨成熟。  

庚戌年(1850)夏,各地拜上帝會的首領根據天父天兄的旨意——實即拜上帝會領導核心的決策,各回所在,分頭發動群眾。洪秀全的家屬也派妥人從廣東接來。為適應起義鬥爭的需要,拜上帝會領導核心內部進行了分工。已經就任太平天王的洪秀全,是起義的擁戴物件,又非本籍人,不便公開出面,因而接受了天兄對他的安排——和家眷一起密藏山人村胡以晃家“避吉”。對拜上帝會有手創之功的軍師馮雲山,同為外省人,又曾被桂平知縣判決“遞籍管束”,也不宜出頭露面,因而亦被安排隨同密藏。出面組織起義發動工作的,是另兩位軍師——楊秀清與蕭朝貴。他們因有代天父天兄傳言的資格,已把最高權威掌握在自己手裏。天父,尤其是天兄在此期間頻頻降凡,發佈旨意,迅速果斷地處理瞬息萬變的軍機,嚴厲打擊借機下凡的其他“星宿”或“妖”——也即利用降僮之術對其權威進行挑戰的會內其他派別與個人,從而在根本上保證了起義的組織實施。  

在起義發動期間,由於楊秀清“代弟妹贖病”,“身體十分苦楚”,甚至一度口啞耳聾,幾成病廢,實際事務系由蕭朝貴代為主持,而以幹練的韋正(韋昌輝)襄理。但楊並非無所作為。從這一時期《天兄聖旨》中的用語“萬事有天父主張,天兄擔當”[18]來看,重大決策可能都是由楊秀清作出的。而且,在起義動員過程中起了極大作用的上帝的有關降言,也只有通過楊秀清之口才能傳出去。  

楊、蕭二人在發動起義的過程中充分顯示了自己的才幹和魄力,也因而進一步膨脹了權勢欲。他們已不再甘心居於書生出身的馮雲山之下,對同樣因策劃起義而權勢急劇上升的韋正也懷有忌意。七月二十九日,蕭朝貴借天兄降凡,假意對洪秀全說楊、蕭“二人又不識得多字墨,雲山、韋正方扶得爾也”等等。洪秀全當即表態:“天下萬郭[國]都靠秀清、朝貴二人”,“這邊幫手不是十分幫手,秀清、朝貴乃真十分幫手。”“他人是學成、煉成,秀清、朝貴是天生自然也。”[19]楊、蕭滿意了,馮雲山與韋正卻當面遭到了貶斥與羞辱。大約也自此時起,三位開國軍師的排名變成了楊、蕭、馮[20] 

金田起義的具體過程,在太平天國文獻中又稱“團營”,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地拜上帝會眾按地域分別團營,各自成軍(在《天兄聖旨》中,這種按地域的分頭集結被稱作“團方”)。起義之初,參加團營的拜上帝會眾大致集結於如下幾個地區:  

一、桂平的紫荊-金田地區,是為拜上帝會領導機關所在,也是團營起義的最後集中地,以楊秀清、蕭朝貴、韋正等人為首;  

二、貴縣、桂平交界的白沙地區,以石達開、秦日綱等人為首;  

三、平南的花洲地區,以胡以晃、蒙得恩等人為首;  

四、郁林州的陸川、博白地區,以賴世舉(賴九)、黃文金等人為首;  

五、廣東高州的信宜地區,以淩才錦(淩十八)兄弟為首。  

上述各地的團營,以信宜的淩十八為最早,約於夏季集結,七月中下旬,已與本縣練勇發生激烈衝突。平南的花洲地區,因洪、馮在附近的山人村藏身之故,遲至九月中旬方正式團營。其餘數處,包括金田基地,大約均在七月開始團營。以上各集結地,都分頭秘密置辦軍械,以供團營的會眾使用。據說,石達開率領的貴縣隊伍,於七月中旬在白沙駐屯時,甚至公然立轅門,開爐鑄炮。懾於其聲勢,也因為官府方嚴辦土來械鬥之案,附近各團未敢起練往剿。  

集結的會眾大都是闔家投營。這是因為,拜上帝會的成員,多為生活極不穩定的客家人,由於土來械鬥的嚴峻局面,為本人及家屬安全計,勢必闔家舉族聯合一體共同抵禦敵對勢力。拜上帝會的輿論宣傳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據傳,上帝在己酉年(1849)曾降言:庚戌年將遣大災降世,“人將瘟疫,宜信者則得救”,後果然,故信者愈眾。到了庚戌年(1850)上帝又降言;過了八月以後,“有田無人耕,有屋無人住”,後土人、來人相殺,上帝的預言又得到了驗證。上帝的降言成了最有力的團營令。參加團營的會眾,“將田產屋宇變賣,易為現金,而將一切所有繳納於公庫。全體衣食俱由公款開支,一律平均。因有此均產制度,人數愈為加增。”[21]  

團營的第二階段,各路拜上帝人馬向金田地區集中(《天兄聖旨》中稱此為“團圓”),並在預定時間公開揭幟起義。  

種種跡象表明:十月初一日(1850104日)是預定的公開揭幟起義日期。但遠方陸川、博白以及廣東信宜的大股人馬,已不可能按時齊集金田。九月二十五日,蕭朝貴在平南之洪山(鵬化山)借天兄下凡,緊急通知:  

千祈秘密,不可出名先,現不可扯旗,恐好多弟兄不得團圓矣。近處團方,現匝住馬。密諭遠方兄弟,預備多買紅粉(火藥),聲信一到,就好團圓也。[22]  

然而比蕭朝貴更具權威的楊秀清顯然不願臨時變更原定的起義計畫。據《天情道理書》記載:  

及至金田團營,時維十月初一日,天父大顯權能,使東王忽然複開金口,耳聰目明,心靈性敏,掌理天國軍務,乃𠔤天下弟妹。[23]  

這位在外人心目中似乎已成病廢的天父代言人,突然于此時在金田公開露面,執掌兵權,只能與揭幟起義有關。李秀成在其《自述》中說:  

道光卅年十月,金田、花洲、六[陸]川、博白、白沙不約同日起義。此之天機,變化多端,實不詳周,是以拜上帝之人格而深信了。起義之時,天王在花洲山人村胡以晃家內密藏,並無一人得悉。那時東王、北王、翼王、天官丞相具[俱]在金田。[24]  

李秀成列舉的在金田起義現場的主要領導人只有四位:楊秀清、韋正、石達開、秦日綱。可見,楊秀清是在遠處“團方”人馬未及齊聚金田,洪秀全、馮雲山二人仍在山人村密藏,甚至連蕭朝貴也未趕回金田的情形下宣佈揭幟起義的。這樣做顯然是為了證明“天父”的旨意不可更改,以牢固樹立自己的權威。  

十月初一日以後,各路拜上帝人馬便在楊秀清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加速向金田地區集結。十月十八日,陸川、博白的起義者擺脫敵人的尾追堵截,抵達桂平境內的大洋。二十一日,在金田方面的策應下,北渡黔江,進入金田[25]。到十一月下旬,除廣東信宜淩十八的隊伍外,各路兵馬已齊會金田。其時,連同陸續來投的客家人與天地會武裝,總人數大約已達二萬。楊秀清、蕭朝貴等著手將此二萬男婦編組成一支統一的軍隊,即太平軍。太平軍在初組建時,可能是按地域編制的。保存至今的《太平軍目》在論述旗制時,提及每面旗幟上均須書有“太平某省某地某旗”字樣,並列舉了廣西貴縣、平南、武宣、桂平、博白、蒼梧和廣東歸善、湖南道州等地名。看來在揭幟起義之初,各路勤王兵馬公開打出的就是此類旗號,而在後來的軍制中仍予保留。  

十一月下旬,楊秀清下令蒙得恩等率軍往攻思旺圩,大敗潯州協副將李殿元所部兵勇,拔除了清軍安置在平南、桂平交通要道上的這一據點。二十五日,洪秀全以及馮雲山等人終於結束了長達數月的密藏“避吉”,在大隊“扶主”人馬的拱衛下,勝利返回金田。月末,駐紮潯州的黔兵周鳳岐部來犯,于金田附近的望鼇嶺陷入太平軍的包圍。黔兵七營“相率宵遁”。統帶該部兵勇的清江協副將伊克坦布“策馬回走”,墮于蔡村江橋下被殺。周鳳岐馳援,“堵禦一晝夜,圍始解”[26] 

兩役的勝利,極大地鼓舞了初興的太平軍的士氣。十二月初十日(1851111日),在勝利的喜慶氣氛中,全軍在金田熱烈祝賀了洪秀全的三十八歲生日。這次祝壽活動標誌著歷時數月之久的金田起義終於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凡參加此次祝壽者,後來都得到了功勳加一等的殊榮。  

這裏有必要對所謂的起義日再作一番辨析。迄今史學界對金田起義之日主要有兩說:一是十二月初十日(1851111日)起義說,這是已經寫到教科書裏的說法;另一是十月初一日(1850114日)起義說,這是後來提出的一種說法。  

十二月初十日起義說的主要依據是洪仁玕被清方俘獲後寫在供詞中的幾句話:  

此時天王在胡豫光[以晃]家中駐蹕,乃大會各隊,齊到花洲,迎接聖駕。合到金田,恭祝萬壽起義,正號太平天國元年,封立幼主。[27]  

洪仁玕的敍述很有些含混之處。如“乃大會各隊……恭祝萬壽起義”云云,主語便不可能是洪秀全,而只能是拜上帝會中的其他領導人。再如祝壽之事在庚戌年,太平天國元年已是辛開[亥]年,祝壽之時是不可能同時“正號元年”的。但洪仁玕的敍述至少透露了這樣兩個訊息:第一,金田起義的領導人不是洪秀全本人;第二,洪秀全早已登極正位,因而在慶賀壽辰時才會有“封立幼主”之舉。  

筆者贊同十月初一日起義之說。其主要依據,便是前已引述的《李秀成自述》、《天情道理書》以及《天兄聖旨》。值得注意的是,李秀成自言有關洪秀全等人“應立開基”“出身起義”等情節的敍述,系據太平天國官修史書《詔書》的記載。且“一片虔心寫就,並未隱瞞半分”。可見“十月不約同日起義”之說,是太平天國官方正式的提法。所謂“不約同日起義”當然是故神其事,實際是指各路人馬在約定的同一天公開打出旗號,也就是蕭朝貴假託天兄所說的“扯旗”。強調其為“不約”,又列舉金田等幾處地名,說明這一天起義者並未齊聚金田,否則便無任何神奇可言,李秀成也就不會說“此之天機,變化多端,實不詳周”了。因而揭幟起義之日,絕不可能是給洪秀全祝壽之日,而只能是楊秀清“複開金口”的十月初一日。  

清方的奏報也可作為十月起義說的佐證。十一月初五日,廣西巡撫鄭祖琛等奏報:  

查桂平縣之金田村、白沙、大洋,並平南縣屬之鵬化、花洲一帶及郁林州屬,現據該州縣稟報,均有匪徒糾聚,人數眾多。[28]  

州縣之得知起義資訊當要更早些。而且有意思的是,鄭祖琛列舉的幾處地方幾與李秀成所述完全一致。如果不是幾處人馬同時公開揭幟,清方的探報是不可能如此準確的[29]。十二月初五日,欽差大臣李星沅的奏報又提及:  

桂平之金田村,另有會匪聚集,號稱萬餘,並帖偽示誘脅。[30]  

則清方所探知的金田村的起義者張貼告示之舉至遲也在十二月初五日之前。如果我們取十二月初十日起義說,就會得出拜上帝會(太平軍)在洪秀全生日時公開揭幟,而在此前多日就已有起義文告發佈的自相矛盾的結果。  

綜上所述,在太平天國文獻中,廣義的金田起義是指庚戌年(1850)秋歷時數月之久的各路拜上帝人馬向金田地區團營的全過程,起義的確切含義是仗義起兵勤王;狹義的金田起義日,即公開揭幟的日期,則是太平天國官方史書《詔書》記載而為《李秀成自述》所沿用的庚戌年十月初一日(1850114日)。無論就廣義或狹義來講,金田起義的領導人只能是楊秀清、蕭朝貴等,而不是洪秀全本人。因為他已於庚戌年二月二十一日(185043日)正式登極就任太平天王,從而成為金田起義所擁戴的對象。  

 

四、關於金田起義的文告 

這裏連帶考察一下金田起義的有關文告。根據清方的奏報,金田的起義者在公開揭幟以後曾有“帖偽示誘脅”,即張貼起義文告以動員群眾的舉動。對此我們不禁要問:這篇(或這類)文告的具體內容會是什麼樣的?它(或它們)是否留存了下來?  

早年研究太平天國史的專家簡又文先生在其《太平天國全史》一書中曾收錄有一篇起義檄文。據其介紹,“此檄文乃金田村黃石鳴錄存私藏”,並“承桂平友人曹無忌先生抄寄”。檄文的開頭部分如下:  

忖思未拜上帝以前,未嘗擾害良民。既拜上帝以後,何嘗劫掠城鄉?不過志甘泉石,自成世外之逍遙;性樂煙霞,別有無名之天地。於是托跡潁水箕山,聊效巢由之洗耳;潛蹤西山北海,暫比夷齊之采薇。孔子雲:‘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何乃爾等愚官劣宰,捉我同幫,押死公堂,輕如象蟻,誰不為痛心哉?故不得不糾集英雄,結盟豪傑,以作復仇之舉。……[31]  

簡又文認為“此篇文義與敍事,符合史實”。近年也有治太平天國史者加以引用。然而這篇所謂的起義檄文,視點很低,氣魄過小,根本不可能是太平天國的起義文告。它把拜上帝會的領導者描述成一幫遁世的隱者,因官府的逼迫而不得不舉兵造反,則未免滑稽可笑。通觀其全文,很像是某位對拜上帝會歷史一知半解的好事者所為。  

真正的太平天國起義文告,就其重要性而言,是應該被收入太平天國自身的“旨准頒行詔書”之中而加以刻印傳世的。只要我們弄清起義的真切含義是仗義起兵勤王,確認起義的領導人是楊秀清與蕭朝貴,那就不難發現:倖存至今的以楊、蕭兩人會銜的《奉天誅妖救世安民示》、《奉天討胡檄》以及《救一切天生天養中國人民諭》等三篇文告,應即屬於此類起義文告。這三篇文告不僅以《頒行詔書》為題彙集一冊,多次刻印,而且直到癸好三年(1853)太平軍佔領南京之初還曾張貼過。在現存《頒行詔書》的幾種不同版本中,一些字句的內容頗有異同,可見經過多次修改[32]。然而這些修改都屬於枝節的或技術性的,其總體內容、總的精神始終未變。這三篇文告,首篇講起義緣起,次篇論反滿革命,末篇諭全國人民,內容各有側重,但又組合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因此它們既可能是按時序先後分別發表,也可能是於起義後同時公佈。由於現存《頒行詔書》的最早刻本遲至壬子二年(1852)才面世,我們對後兩篇文告最初公佈的時間已無法加以準確判定。但至少列於首篇的《奉天誅妖救世安民示》應是揭幟起義之初即行公佈的文告。  

這篇告示一開始就著力宣揚了天父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權能,尤其是戊申歲(1848)天父、天兄先後降凡所顯出的“無數權能”,曉諭世人“好醒”,“亟早回頭,拜真神,丟邪神”;接著便敦促身為團勇、壯丁的三合會党,不要忘記洪門歃血、結義拜盟時的反清誓言;最後則是如下的一段文字:  

今各省有志者萬殊之眾,名儒學士不少,英雄豪傑亦多,惟願各各起義,大振旌旗,報不共戴天之仇,共立勤王之勳,本軍師有所厚望焉。……獨不思天既生真主以禦民,自必扶天王以開國,縱妖魔百萬,詭計千端,焉能同天打鬥乎!但不教而誅,問心何忍,坐視不救,仁者弗為,故特剴切曉諭。爾等凡民亟早回頭,拜真神,丟邪神,複人類,脫妖類。庶幾常生有路,得享天福。倘仍執迷不悟,玉石俱焚,那時噬臍,悔之晚矣。切切特諭。[33]  

這才應是清方奏報所提及的起義者在金田村張貼的所謂“偽示”。  

         

注釋: 

      [1] 本篇的寫作,得益于王慶成的《金田起義記》(載其《太平天國的歷史和思想》,中華書局1985年版)及其編注的《天父天兄聖旨》(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同時也參考了羅爾綱所著《太平天國史》(中華書局1991年版)和茅家琦主編的《太平天國通史》(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等著作。 

      [2] 按:所謂“拜上帝會”或“上帝會”,是外界對拜上帝之人的他稱而不是自稱。太平天國自身文獻中從無“拜上帝會”的提法。本文從習慣,在提及拜上帝之人的組織時,仍稱其為“拜上帝會”。 

      [3] 《忠王李秀成自述》影印本。 

      [4] 關於“降僮”,羅爾綱曾有解釋:“降托顯聖者,即降僮之術。蓋潯州尚存越人好鬼遺風,民間流行降僮之術。降僮者,乃神靈附於人體使為靈媒也。此種人善預言,能治病與解答疑難,蓋交感巫術一種,潯州民間篤信之。”見其《太平天國史稿》,開明書店1951年版,第74頁。鐘文典則指出:“降僮”多由男覡主持,且須跌臥地上為之,故又稱“倒僮”或“落僮”。見其《客家與太平天國》,《廣西師範大學學報》19911期。 

      [5] 按:洪秀全所作《原道救世歌》中有“第五不正為巫覡,邪術惑眾犯天誅”等句。 

      [6] 見《太平天國起義記》,《太平天國》資料第6冊,第866頁。 

      [7] 參見王慶成編著《天父天兄聖旨》,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8] 見半窩居士:《粵寇起事記實》,《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第1冊,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7頁。 

      [9] 以下所引天兄的有關“聖旨”,均見《天父天兄聖旨》。 

      [10] 平山,即平隘山(今作鵬隘山),是紫荊山區的一部分。在太平天國文獻中,多稱作平在山。 

      [11] 薑濤:《洪秀全“登極”史實辨正》,《歷史研究》19931期。 

      [12] 《太平天國印書》,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頁。 

      [13]  North China Herald, Aug. 11, 1860. 

      [14] 《太平天國文書彙編》,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72頁。 

      [15] 按:“避吉”即“避凶”,以吉代凶,意在求吉。 

      [16] 《蒙時雍家書》,《太平天國文書彙編》第472頁。 

      [17] 見《天父天兄聖旨》,第45頁。 

      [18] 見《天父天兄聖旨》,第64-65頁。 

      [19] 見《天父天兄聖旨》,第64-65頁。 

      [20] 按:韋正于辛開元年太平軍攻克永安以後,方才“托賴天父天兄開恩,差作天王軍師”,即經楊、蕭認可而成為太平天國的第四位軍師。見《天父天兄聖旨》,第96頁。 

      [21] 《太平天國起義記》,《太平天國》資料第6冊,第870頁。 

      [22] 《天父天兄聖旨》,第77頁。 

      [23] 《天情道理書》,《太平天國印書》,第520頁。 

      [24] 《忠王李秀成自述》影印本。 

      [25] 參見《太平天國文獻史料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72頁。 

      [26] 《太平天國革命時期廣西農民起義資料》,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139頁。 

      [27] 《洪仁玕自述》,《太平天國文書彙編》,第552頁。 

      [28] 《太平天國文獻史料集》,第71頁。 

      [29] 按:淩十八的隊伍自七月間與信宜練勇發生衝突後,接受了高州知府的安撫,庚戌年內未有揭幟,也未離開信宜地界。因而鄭祖琛奏報與前引《李秀成自述》都未提到廣東高州之信宜地方。 

      [30] 《太平天國文獻史料集》,第78頁。 

      [31] 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上冊,香港簡氏猛進書屋1962年版,第232頁。 

      [32] 參見王慶成:《太平天國的文獻和歷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85-192頁。 

      [33] 《太平天國印書》,第107-108頁。 

      

 

(資料來源:近代中國網,原載《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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