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創立于隋、盛行于唐、發展于宋、衰亡於明清,是一種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並與君主專制統治相適應的官員銓選制度,同時也是一種與教育緊密相連的考試制度。長期以來,科舉制度被視作同鴉片、小腳一樣的“國粹 ”而頗遭物議。今年是科舉被廢100周年,對中國歷史上的這一重要制度加以重新審視,應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科舉考試:歷史抉擇的產物
在科舉制產生之前,統治者在人才選拔機制上走過一段艱難曲折的歷程,經歷了西周的世襲世祿制、秦朝的軍功封爵制、兩漢的察舉制和魏晉的九品中正制。西周實行分封制,上自天子、諸侯,下至士大夫都世代享有官職與俸祿的特權。它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並以宗法關係為紐帶的政治制度,人們憑藉血緣關係和親緣關係進入仕途,這必然導致政治腐敗。春秋戰國時,各國招賢養士之風盛行,世襲世祿制受到嚴重衝擊。秦朝實行軍功封爵制,廢除了世襲世祿制。漢初,封建政權以軍功貴族為主,缺少經邦治國之士,而官僚機構的運作急需各種人才,於是漢朝建立了以察舉制為核心的選人制度,並附以征辟、貲選等形式。這些銓選途徑為兩漢官僚政權解決了人才選拔的問題,但其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因察舉重在道德評判,而道德的標準又很難以客觀、公正、劃一的尺度去衡量、驗證,這就極易造成舉薦者任人唯親、魚目混珠,被舉者矯情造作、欺世盜名。自曹魏以後,兩漢察舉制漸被九品中正制所取代。九品中正制的改進之處,是在薦舉職官時由政府官員與民間人士共同評定,這似乎比察舉制少了一點隨意性。但後來門閥世族控制了選官制度,致使“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庶族”,因而又淪為世襲制的翻版。科舉制度出現于隋唐,它通過考試的方式,憑文取人,使人才選拔有了一個客觀的標準和衡量的依據,也使選官用人有了制度性保障,因而它的產生確是中國選舉制度史上的一大進步。
科舉考試:現代性的發端
自隋唐以來,科舉制度在中國歷史上持續了1300多年。正如有的論者所說,“幾度的改革均未能推翻,則其本身,一定有一種可以存在的價值。”這種價值主要體現在哪兒?我以為是它的平民化效果,即科舉的開放性、公正性。
科舉制度自產生之日起就確定了由政府出面招考、考生“皆懷牒自列於州縣”的自由報考原則,考生幾乎沒有身份、階層、職業等限制,除了娼、優、隸、卒等“賤民”外,其他人皆可參加科舉考試,這擴大了應試者的範圍,反映了科舉的開放性特徵。科舉制的開放性突破了血緣關係對政治權力的壟斷,使廣大下層民眾有了入仕機會,體現出一種平等精神。為了確保這種形式上的平等,科舉取士本著“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原則,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為了實現公正,政府還制定了一整套詳盡而又嚴密的考試規則,以防止越軌行為,如鎖院以防漏題、搜檢以防夾帶、監考以防偷看、糊名謄錄以防關節、內外簾之隔以防串通作弊、場後復試以防冒名頂替、考官回避制度以防徇私舞弊等等。科舉制在形式上的這種平等、公正性,給每一“田舍郎”送去“暮登天子堂”的幻想,為草野寒酸之士開闢了登進之途,增加了社會內部的流動性,消解了社會內部的張力,適應了封建社會的政治需要。因此,西方有位歷史學家說:“中國科舉的產生,是時代的驕傲。”
科舉考試:人類文明的結晶
科舉制度在形式上標榜“唯才是舉”,注重機會均等,強調公正、平等,所以西方學者讚歎中國“發展了一種精心設計的考試制度,這種制度既是一種教育上的選拔,也是一種甄別最有希望的文官的手段”。英法美等國正是借鑒了中國科舉考試的合理內核建立了文官考試制度。美國學者顧立雅認為,“中國對世界文化的貢獻遠不止造紙和火藥的發明,現代的由中央統一管理的文官制度在更大範圍內構成了我們時代的特徵,而中國科舉制在建立現代文官制度方面扮演過重要角色。可以明確地說,這是中國對世界最大的貢獻。”
科舉考試廢除之反思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社會開始發生全面轉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出現,政治改革大潮湧動,科舉制度因不能滿足時代的需要而開始遭到人們日益猛烈的抨擊。於是,清政府在1905年9月2日正式宣佈“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亦即停止”。這樣,延續上千年的科舉制度終於走到了歷史的盡頭。
科舉制度在近代是否真的一無是處呢?還能不能起到銓選官員的作用呢?這是值得人們認真思考的。科舉制度在近代之所以被人千啐萬罵,是由於人們在當時存在著這樣一個思想誤區:把封建制度與科舉制度等同,把八股取士制度當作科舉制度的全部。人們因痛恨封建制度的腐敗,把批判的矛頭指向科舉制度,以為科舉制度便是封建制度的代名詞;又因痛恨科舉制度,人們把八股文的空洞、僵化等弊病凸顯出來,以為八股文就足以代表科舉制度的一切。這種思想認識上簡單化比附的傾向使得人們沒有用理性的目光和辯證的態度來評判科舉制度,而是採取激進的手段把科舉制度推上不歸路。
雖然科舉制度在清末被廢除,但其內在的合理成分並沒有因之而消除。就內涵而言,科舉制度除了是傳統教育的一環外,它還是一種體現了文治精神的政府官員銓選制度。從教育的角度審視,科舉制度確實已經難以適應近代社會的需要;然而從以考試的形式來選拔國家文職官員的角度審視,在未找到這一制度的功能替代物之前,便草率地將該制度全盤否定並非明智之舉。由於科舉制度廢除後,用人沒有標準,做官沒有限制,這樣,討官跑官、任人唯親、植黨營私等弊病就變本加厲。那些剛為廢科舉而歡呼雀躍的人士又開始為選舉制度出現真空而憂慮,反過來對科舉考試又有新的認識:“其中亦有至善之處,則公平是也。”
梁啟超曾說:“科舉非惡制也,所惡乎疇昔之科舉者,徒以其所試不足致用耳。……吾故悍然曰複科舉便。”(《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三),中華書局1989年)孫中山也稱科舉考試為“中國良好的舊法”,“往年罷廢科舉,未免因噎廢食,其實考試之法極良,不過當日考試之材料不良也”(《孫中山選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錢穆指出,科舉制度“在理論上,決不可非議”,“我們不能因其出了毛病,而把此制度一筆抹殺”,“把現代通行的制度來作為批評千餘年前的舊制度之一種根據,那是最不合情實的”(《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三聯書店2001年)。潘光旦也指出,“不論任何制度,不能一百分的完善,也不能有百害而無一利。一筆抹殺的論調,總是不相宜的。”他把科舉考試比作大規模的智慧測驗,稱之為“中華民族獨有之物”(《潘光旦文集》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胡適也對廢科舉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認為科舉制度“打破了社會階級的存在,同時也是保持中國兩千年來的統一安定的力量,……所以並不是完全失敗的制度!”(耿雲志:《胡適年譜》,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這表明,儘管科舉制度已廢,但考試選才這種方式卻沒有也不可能廢止。因此,人們不能因考試的弊病而全盤否定科舉考試制度,而應從改進考試的內容和方式著眼,使它更科學、更合理、更完善。
(資料來源:《光明日報》200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