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檜身後,對於他的評價問題,有宋一代,官方就幾經變化。紹興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為褒其主和之功,題其神道碑額曰:“決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為申王,贈諡曰“忠獻”。太常博士曹冠撰諡議說:
故太師贈中王秦檜,光弼聖主,紹開中興。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於板蕩之後;道德光天地,勳業冠古今,雖備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報之典,嚴於定諡。尤當先其報國之大節,傳道之效焉。謹按諡法:慮國忘家曰忠,文賢有成曰獻。宜賜諡曰:“忠獻”。[1]
事過五十一年,甯宗開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韓侂胄準備興師北伐,使禮部侍郎李壁奏貶秦檜,奏疏說:
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復開于臣子之口,宜亟貶秦檜以示天下。
於是削奪秦檜王爵,改諡號為“謬醜”。制詞說:“兵於五材,誰不能去之,首弛邊疆之備;臣無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2]評價全部翻了個個,制詞成為當時傳誦之作。
結果,開禧北伐失敗,韓侂旗侂胄成為妄啟兵端的罪魁禍首。時任禮部侍郎的史彌遠獻計誅殺韓侂胄,函韓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為了討好金人,還恢復了秦檜的王爵,再贈以諡號。《續通鑒》評論說:“當時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顧公議如此。”[3]其實,上述種種,無論是褒是貶,都是當權者根據政治需要來確定的,帶有很大的隨意性,不足以作為評價秦檜的依憑。秦檜作為一代權奸,在他身後的官、私史籍中,大體上最具代表性都持否定的態度,元代為少數民族入主中華,對儒家所講的“嚴華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將秦檜列入《奸臣傳》。但是,歷來的史家也不無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點:(一)秦檜力主和議,乃“保全東南”之舉;(二)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應負主要責任;(三)秦檜所以得政、專國,是因為他的主張迎合了高宗的願望。現就這三個問題,談一點個人看法。
一、南宋在紹興初年是否非向金人乞和不可
和、戰問題,是兩軍對壘中經常發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決於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爭取時間發展自己。這就必須審時度勢,知己知彼,作出正確的抉擇。南宋紹興初情勢如何呢?是不是非向金人乞和不可呢?清人趙翼說:“宋之為國,始終以和議而存,以不和議而亡。”“澶淵盟,而後兩國享無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樑,雖韓(琦)范(仲淹)名臣,猶不能制,亦終以歲幣餌之,而中國始安枕。當北宋強盛時已如是,況南渡乎?”[4]近人陳登元先生把趙翼這個觀點具體化,以為“秦檜在偷安半壁,中原殘破之時,其所以力主和議,實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其主要理由:(一)國家經濟困難,支持不了龐大的軍費開支;(二)軍事力量不強,至收潰卒群盜,以充王旅,將驕卒惰,軍紀廢弛,不足以戰;(三)文武不和,不可與圖大業。“因此可知秦檜議和,有人以為保全東南者,非無以也。”[5]應當承認,陳登元先生列舉的這些現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間屢屢敗給金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到秦檜再相時期,情況已大有改善,以此作為向金人乞和的理由,顯然是不妥的。
從經濟實力看,由於南方自然條件優越,自然資源豐富,生產者的素質較高,其生產力水準遠遠高於北方,在北宋時期,支撐政權的財稅收入主要來自南方。南渡以後,版籍失去三分之一,而財稅基礎失去甚少。戰爭之初,生產遭到破壞最大的是江淮、江漢和秦隴,江南雖有破壞,但只局限于江東、浙東、浙西一帶,而且時間不長(建炎三年,完顏宗弼由揚州渡江,追擊高宗,兵至明州,次年北撤,此後再沒有渡過大江)。在建炎、紹興間,南宋朝廷為了鞏固政權,也採取了一些恢復生產的措施,如安集流民,蠲免租稅,獎勵墾荒等等,特別是實行軍、民兩種屯營田制,對恢復生產,解決軍費開支,起著很重要的作用。當時的軍事長官,幾乎都兼任營田大使,一面訓練軍隊,指揮作戰,一面措置屯營田,籌集軍需。紹興六年,張浚在江淮措置營田,頗具成效。這一年州郡營田收入,單是官府提取的約有七十四萬石;紹興七年,川陝宣撫司在興元府洋州等處的營田收入“近二十萬碩”;紹興十年二月,有司奏稱:“荊州之賦,仰給于營田,歲省縣官之半”[6];此外,軍隊還進行其他經營,收入也相當可觀。紹興十一年,嶽飛被解除兵柄之後,派右司員外郎鮑琚去清理財物,據奏:“嶽飛軍中利源,鄂州並公使激賞備邊回易十四庫,歲收息錢一百十六萬五千餘緡;鄂州關引曲庫房錢、營田雜收廣、襄陽府酒庫房錢、博易場,共收四十一萬五千緡;營田稻穀十八萬余石。”[7]相比之下,金人雖然佔有廣袤的版籍,由於生產方式落後,生產力低下,經濟實力遠遠不如南宋。當然,就南宋本身來說,與承平時相比,支出增多,收入減少,國家財力拮据,這是肯定的。但面臨民族危亡的非常時期,打一場正義戰爭,並非在經濟上就無力支持。而且,和議之後,軍費並未減少,每年還要向金人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歲時遣使,費用不貲。其經濟負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從軍事實力上看,由於北宋時期所造成的“軍無常帥,帥無常師”的格局,再加上經過伐遼和靖康兩次戰爭,到南宋初年,軍隊基本是七零八落的,有些將領又擁兵自重,不聽朝廷節制,所以屢吃敗仗。但在建炎四年以後,便逐漸改觀。在戰爭的實踐中,湧現了一批起自卒伍,有謀略,有威望的將領,和他們帶出的勇敢善戰的軍隊;特別是廣大中原人民不滿女真人的殘暴統治,紛紛組成義軍,奮起抗戰,如王彥的“八字軍”,太行的“忠義軍”等,後來都集結於南宋“抗金恢復”的旗幟下,大大地加強了南宋的軍事實力。紹興二年十一月,呂頤浩上書請求北伐,即稱張俊有兵三萬,韓世忠有兵四萬,嶽飛有兵二萬三千,王xiè@①有兵一萬三千,劉光世有兵四萬,楊沂中、巨師古各有兵萬人,崔增、姚端、張守忠各有兵二萬,共有二十余萬,即使有一些老弱和空額,也不下十余萬人;加上川陝吳玠所部,數量相當可觀。由於軍事力量的不斷加強,在建炎四年以後,金人每年的秋季攻勢,再沒有一次渡過大江。相反,紹興四年,挫敗了金人、劉豫的合兵南侵;紹興六年,又粉碎了劉豫十余萬軍隊的進犯。後因張浚用人不當,委派不知軍旅的呂祉代劉光世治軍,致使酈瓊率部叛逃,但也沒大傷元氣。紹興八年,秦檜向金人乞和,是在形勢有利於南宋的情況下進行的。紹興十年,金人背盟,宗弼興兵南侵,開頭是在宋軍無備的情況下得利,後來宋軍奮起抗擊,東自兩淮,西至川陝,全線取得勝利。特別是劉錡在順昌、嶽飛在郾城,基本上摧垮了宗弼最精銳的部隊;朱仙鎮一戰之後,嶽飛軍隊距汴京只有四十五裏,宗弼準備北渡黃河,放棄汴京,金燕京行台緊急轉移珍寶,準備放棄河北。若非秦檜從中破壞,恢復中原是有很大可能的。
從金人內部來說,熙宗完顏繼位之後,女真貴族爭奪最高統治權的鬥爭日趨激烈。開始完顏宗翰、完顏宗幹、完顏希尹以擁立有功,把持朝政。熙宗為了擺脫控制,先以髒罪誅殺宗翰的親信高慶裔,宗翰憂憤而死,希尹也被貶斥,大權又落到完顏宗磐、完顏昌手中。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完顏宗弼、完顏宗幹、完顏希尹又以私通宋朝和“謀反罪誅殺完顏宗磐、完顏昌等人。完顏宗磐、完顏昌久握重兵,被誅之後,其部屬“悉為亡命,保聚山谷”,久不能制。且金人法苛賦重,連年饑饉,民不聊生,特別是中原、兩河百姓,不滿金人殘暴統治,紛紛舉行起義。燕京以南,金人號令不行。兼之連年征伐,軍隊的厭戰情緒也相當嚴重。所以,天眷三年(宋紹興十年)宗弼興兵南侵,實則以戰爭作為政治賭注的冒險行為。他無非是藉以轉移國人的注意力,緩解內部重重矛盾;如果戰爭能僥倖獲勝,則可坐實完顏昌與宋和議,是私通宋室的叛賣行為,以此壓倒政敵。結果,被宋軍打得大敗,郾城一戰,最精銳的一萬五千“拐子馬”被岳家軍摧垮,自己幾乎被楊再興生擒,他不得不大放悲聲地哀歎:“自海上起兵,皆以此馬勝,今已矣!”尤其是紹興十一年秋冬,南宋已解除諸將兵權,撤去邊境守備,諱言兵事,專意于和,宗弼再度興兵,在川陝,仍被胡世將、吳璘打得大敗,號稱“百戰百勝”的罕劄和勇謀兼備的希卜蘇被困於臘家城,若非秦檜以金字牌急令班師,金兵五萬之眾將被全殲;在兩淮,張俊恪守秦檜主和之說,只以輕兵在揚州、盱眙之間“徐觀動靜”,宗弼將軍隊駐紮在楚州一帶,卻不敢輕進一步,與蕭毅密謀,以“大言檄書于宋”,採取訛詐手段脅迫宋廷就範。據李大諒《征蒙記》說,當時輜重皆盡,至“相兼為食,殺奴婢為食”,“饑口嗷嗷,忘失晝夜”,根本沒有一點戰鬥力。宗弼自己後來說,當時宋軍如果渡江,金軍不攻自潰,將“無一人一騎得回”。所以,大將韓常慨歎說:“今之南軍,其勇銳乃昔之我軍;今之我軍,其怯懦乃昔之南軍。所幸南方未知耳。”
要說文武不和,不足與圖大事,也不能一概而論。在宋一代,是以文臣治軍,文武之間的矛盾是經常發生的。但在民族危亡關頭,這種矛盾也逐步趨於淡化。凡是主張抗金圖存的文臣,一般都得到武臣的尊重,如李綱、張浚、呂頤浩、趙鼎、王庶、胡世將等文臣,在軍隊中都享有很高威信,因而在他們主政或治軍期間,都打過不少勝仗。只有象秦檜這樣一心主和的人,才遭到武臣們的反對。其實質是和戰之爭,並非文武之爭。紹興十年,岳飛大捷於郾城,兵進朱仙鎮,宗弼準備北渡黃河,放棄汴京,一個太學生攔住宗弼的馬頭,勸阻說“自古未有權臣在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不幸被這位太學生所言中。這純屬蓄謀破壞抗金,豈一個“文武不和”所能了得!試想,如果是李綱諸人中任何一個主政,都不可能有此類事情發生,也不會造成向金人乞和的局面。
總之,無論從那方面講,南宋都不是非向金人乞和不可。
二、南宋向金人乞和,誰是主要責任者[8]
明代蘇州名士文征明,有一首題杭州嶽廟的《滿江紅》詞,其下闋說:
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複。彼區區一檜何能為,逢其欲。
這意思非常明確,說嶽飛所以被殺,南宋所以乞和,是因為高宗擔心中原恢復,徽欽歸南、他的皇帝就做不成了。秦檜殺嶽飛,主和議,只不過迎合了高宗的願望,幹了高宗想幹的事。否則,秦檜作為一個臣子,能有何作為。換言之,高宗是殺岳飛的元兇,乞和的罪魁。這個結論,是從一般君臣關係中推繹出來的,未必符合實際。古來挾持君上,為患朝政的事是經常發生的,單純從君臣關係上論是非,是很難說清問題的。
《宋史·秦檜傳》說:“始,朝廷雖數遣使,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這基本上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從高宗即位到紹興八年秦檜再相,歷時十一年,南宋朝廷大體上做了四件事:(一)養練士卒,形成一支可與金人抗衡的軍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復生產,涵養支撐政權的財力;(三)統一內部,平定靖康以後群雄割據的混亂局面(包括鎮壓農民起義),形成一個比較穩固的後方;(四)建立各種典章制度,使遭受戰爭破壞的社會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這都是立足于守與戰的。正因為如此,才保住相當於北宋時期三分之二的版圖。
就高宗當時的思想狀況來說,是經常動搖于和、戰之間的。靖康以後,群雄割據,義軍蜂起,如果高宗專意求和、乞降,誰願意投到他的麾下去當陪臣?事實上,當時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統一起來,各種政治勢力很快能聚合起來,說明高宗還沒有把“抗金恢復”的旗幟丟掉,還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間,南宋政權立足未穩,金人必欲消滅而後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從揚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軍從江南退出,高宗從溫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權才逐漸立住腳跟,先後出任宰相的呂頤浩、趙鼎、張浚等人,都是立足于守與戰的。雖多次遣使通和,大體上都是從策略上考慮的(秦檜除外),按照呂頤浩的說法是“貽書以驕之”,“示弱以給之”,“出其不意,乘時北伐”。紹興二年,呂頤浩請求興師北伐,紹興四年趙鼎請求御駕親征,紹興七年張浚請求高宗駐蹕建康,高宗雖然不十分堅定,畢竟還是同意了。
高宗專意乞和,則是紹興八年秦檜再相以後的事。朱熹在《戊午讜議序》中說:
嗚呼,秦檜之罪,所以上通于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者,正以其始則唱邪謀以誤國,中則挾虜勢以要君,使人倫不明,人心不正,而末流之弊,遺君後親,至於如此之極也。[9]
朱熹說秦檜“始唱邪謀”,這應該從他代徽宗上書完顏宗翰算起,在那封書中明確表示“世世臣屬,年年進貢”,因而深得宗翰的賞識,宗翰把他推薦給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賜給完顏昌。南歸以後,初見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議,進呈了代擬的乞和“國書”,這份“國書”後來改用劉光世名義發出,高宗因之許以“樸忠過人”。但這時南宋的軍事力量正在逐步加強,主戰派在朝中還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權的宗翰一派,還不願放棄消滅南宋的主張,高宗也還動搖在和戰之間,所以,這一階段持續的時間較長。直到完顏宗翰死後,完顏宗磐、完顏昌掌握了金國的大權,對南宋採取了誘降政策,秦檜東山再起,主戰派在自相傾軋中內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轉向專意乞和。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
(紹興八年)金人有許和之意,上與宰相議之,趙鼎堅執不可講和之說,秦檜意欲講和。一日朝殿,宰執奏事退,檜獨留身奏講和之說,且曰:“臣以為講和便。”上曰:“然”。檜曰:“講和之議,臣僚之說皆不同,各持兩端,畏首畏尾,此不足與斷大事。若陛下欲講和,乞陛下英斷,獨與臣議其事,不許群臣幹與,則其事乃可成。不然,無益也。”上曰:“朕獨與卿議。”檜曰:“臣亦恐未便。欲望陛下更精加思慮三日,然後別具奏稟。”上曰:“然。”又三日,檜複留身如初,知上意欲和甚堅,猶以為未也,乃曰:“臣恐別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慮三日,容臣別奏。”上曰:“然”。又三日,檜複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堅確不移,方出文字乞決和議,不許群臣幹與。上欣納。鼎之議不協,遂罷宰相,出知紹興府。[10]
這次秦檜與高宗長達一旬的會談,最後作出決定:秦檜獨主和議之事,“不許群臣幹與”。會談還可能包括趙鼎罷相之後,不再任命新的宰相,由秦檜一人主政的內容,此後秦檜專國十有八年的事實,即可證明這一點。自此,朝廷一切重大舉措,都取決於秦檜,高宗幾乎不可能獨立作出任何決定。這就進入了朱熹所說的“挾虜勢以要君”的階段。
向金人乞和,出賣民族利益,毫無疑問阻力是相當大的。從紹興八年開始,到紹興十一年底和議告成,中間反反復複,秦檜費盡心機,不遺餘力,不擇手段地排除各種阻力。(一)排擊反對派。紹興八年初次與金人和議,大小朝臣反對者很多,秦檜接受勾龍如淵的建議,操縱臺諫,把反對派全部趕下臺。胡銓上書請斬秦檜、王倫、孫近以謝天下,在朝野引起很大震動,高宗一時不知所措,說自己本來就沒有做皇帝的野心,只不過想奉養老母。秦檜就以辭職相要脅,不僅把胡銓流之遠方,還逼著高宗下了一道詔書,戒喻中外,不准效尤。以此,與金人達成了一次沒能實現的和議。(二)破壞抗戰。紹興十年,金人背盟,複取河南、陝西,南宋軍民奮起抗擊,取得前所未有的勝利,秦檜則千方百計從中破壞。劉錡順昌大捷,打算乘勝前進,秦檜奏請下詔令劉錡“擇利班師”;岳飛郾城大捷,力請深入敵境,收復舊疆,高宗也受到鼓舞,令岳飛與楊沂中、劉錡共同相度,約期前進。秦檜則釜底抽薪,急令韓世忠、楊沂中、劉錡從兩淮撤軍,以孤軍不可深入奏請下詔令嶽飛班師,一天連下十二道金字牌,致使功敗垂成,一個好端端的抗戰局面被斷送了。(三)奪諸將兵權,誣殺岳飛父子及張憲,使軍無統帥,士無戰心。這樣一來,不但和議的阻力排除了,而且造成了非和不可的局面,高宗即使想反悔也不可能,在和議中想提出對等的條件也不可能。事實說明,南宋向金乞和,秦檜是主要的責任者。
至於高宗擔心欽宗回南的想法是存在的。但這只不過是秦檜和金人挾持高宗就範的籌碼,並不足以認定高宗就是乞和的主要責任者。如果不是秦檜造成了上述非和議不可的局面,和議不成,高宗即使有不願欽宗回南的想法,又有何實際意義呢?實事求是地說,高宗這種想法,是紹興十一年和成以後形成,作為不見誓書的附加條款提出的,為此他付出高昂的代價。很顯然,金人當時接受這一條款,會把和議價碼提得很高。其實,高宗是失算了,欽宗不回南比回南的麻煩更多。韋太后回南時,欽宗哀求:“幸語丞相歸我,處我一郡足矣!”欽宗即使回南,一個失國之君,還有可能再登皇位嗎?留在北方,反而成為金人可居的奇貨。宗弼臨死遺囑部下說:南宋如果背叛金國,“向與國朝計議,擇用智臣為輔,遣天水郡王安坐汴京,其禮無有弟與兄爭,如尚悖心,可輔天水郡王拼力破敵,如此可安中原人心,亦未深為國朝禍害。”這條毒計,也未嘗不是秦檜與金人的合謀。
三、秦檜為什麼能夠得政、專國
秦檜何以能夠得政、專國?一般的回答是,因為秦檜提出的和議主張,投合了高宗苟安江左的需要,所以得到了高宗的支援和信任。這樣回答,當然不能算錯,但事實的本身要比這複雜得多。
秦檜南歸之初,高宗對他確實很賞識。這賞識中除了對他的“南自南、北自北”的建議表示認同,還包含著靖康間他上書“請存趙氏”留下的好印象,所以有“樸忠過人”的贊許。但在任命官職時,還持有保留態度。宰相范宗尹說秦檜曾進為資政殿學士,建議以經筵留之,高宗不同意,只給一個事簡的禮部尚書;後來雖然很快進至右相,但也只幹了一年就被罷去。高宗在批示中給予嚴厲申斥,指責他結黨營私,陽奉陰違,並下令立榜朝堂,永不敘用。這不能說,高宗是迫於某種壓力,作出違心的決定;或者是一時衝動,作出非理性的決定。試想,如果當時能造成一種政治環境,不給秦檜以東山再起的機會(包括不給秦檜一類掌權的機會),難道南宋就註定要向金人乞和,稱臣!歷史有可能是另一種面貌。可惜的是,在秦檜罷相之後,主戰派黨爭紛起,互不相容,給秦檜和他的追隨者們提供了可乘之機。植党連群,是封建社會政治的伴生物。一些士大夫總是或明或暗地利用它來對付政敵,鞏固自己的權勢。一些封建帝王也喜歡利用它駕馭臣下,制衡各種政治力量。北宋時期,被稱為一代明主的宋真宗就曾對寇准說過:“且要異論相攪,即各不敢為非。”歷代王朝一方面冠冕堂皇地強調“惟和惟一”,“同德比義”,一方面又或隱或顯地製造一些事端,使臣下們保持適度的對立。因此,朋黨之爭,從來也沒有斷絕過,只是其危害程度有輕有重而已。
朋黨之爭,是以維護小集團的利益為存在依據的,具有很大破壞性。任何重大、嚴肅問題的爭論,一旦同黨爭聯繫起來,就會改變顏色,改變性質,把事情弄得很複雜,很混亂。北宋後期王安石變法失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南宋面對的是民族存亡問題,政治鬥爭主要是圍繞和戰問題展開的。但在和戰之爭的背後,又悄悄地進行著朋黨之爭,而這種朋黨之爭,不僅在和、戰兩派之間進行著,在主戰派內部也同樣進行著,把矛盾搞得錯綜複雜。紹興十年,金人背盟,主持和議的秦檜出現了政治危機,王次翁對高宗說:“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而小變,則更用他相,蓋後來者未必賢於人,而排黜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于國事初無補也。”王次翁的目的是保秦檜過關,但他所說的一相新任,“排黜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的問題,也確實存在著。
秦檜第一次入相,即培植私黨,援引一些知名人士以為己助。紹興二年,呂頤浩反秦檜,是以朋黨反朋黨,他把秦檜趕下臺的同時,就進行了一次大清洗。凡是支持過秦檜,說過秦檜好話的人,都被趕出朝;特別是把胡安國這樣一些在士大夫中享有很高威望的學者視為“黨魁、黨徒”進行排斥,頗不受社會輿論的同情,後來這些人都成為秦檜東山再起的支持者。呂頤浩是主戰的,卻容不下早期主戰派的領袖人物李綱。李光推薦李綱,稱讚李綱“凜凜有大節,四裔畏服。”他擔心李綱再度入相,便肆意指斥李綱“與其儕類,結成党與”,連同李光、向子等人一起加以排斥。所以呂頤浩從把秦檜趕下臺起,就給自己的下臺和秦檜的複出種下了禍根。
趙鼎這人是有志抗金的,但與呂頤浩也不能相容。建炎四年,韓世忠大敗金兵于黃天蕩,宰相呂頤浩奏請高宗下詔親征。這本是激勵士氣,乘勝前進的好建議,而身任禦史中丞的趙鼎認為是輕舉妄動,堅持反對。呂頤浩把他改任為吏部尚書,他便臥家不起,“疏頤浩過失凡千言”,硬是劾罷了呂頤浩。紹興四年,趙鼎繼朱勝非為相,凡是被呂頤浩視為秦檜同黨加以排斥的人,他大都起用了,客觀上為秦檜複出作了鋪墊。
紹興五年,趙鼎、張浚同為左右相,開頭一段,兩人合作得很好,張浚行邊治軍,趙鼎居中總理政務,表裏相應,翕然有中興之望。可是,時隔不久,兩人出現了分歧。紹興六年六月,張浚奏請高宗於秋冬進駐建康,趙鼎作為首相,可能認為計非己出,便不予支持;八月,張浚返臨安再請,朝議仍持否定態度;後來聽說嶽飛打了勝仗,劉豫有南窺之意,趙鼎才勉強同意高宗進幸平江。九月間,劉豫兵分三路南犯,張浚指揮作戰。在戰事非常緊張的情況下,趙鼎竟然支持劉光世撤離合肥,並奏請高宗下旨,令張浚退保大江。在張浚據理力爭下,才沒有從此下策,後來粉碎了劉豫的進攻,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勝利。趙鼎覺得難以自處,辭去了相位,從此兩人結怨。張浚獨相,又惑於左右的揄揚,樂秦檜之奉己,竟然推薦秦檜出任了樞密使。
紹興七年二月,罷去劉光世的淮西宣撫使,張浚剛愎自用,不納忠言,委派不諳軍旅的呂祉去主持淮西軍務,呂祉“簡倨自處,將士之情不達”,導致大將酈瓊率部叛變。張浚在趙鼎的支持者們(其中有些人也支持秦檜)的攻擊下,罷去宰相。高宗想用秦檜取代,徵求張浚的意見,張浚說:“近與共事,始知其暗。”表示不贊成,高宗又決定再用趙鼎。秦檜覬覦相位未能得逞,知趙、張有隙,便從中挑撥,說張浚稽留趙鼎複相的聖旨,加深了二人的隔閡。趙鼎複相之初,高宗對他說:“現任執政,去留惟卿。”趙鼎本來對秦檜的看法不好,曾對張浚說過:“此人得志,吾人無所措足矣!”這時卻一反常態,留下了秦檜,把主戰的張守、陳與義等人罷去,清洗了一大批張浚的支持者。張浚先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可能擔心張浚複用,台諫再三論列,必欲置之死地。趙鼎一面出面救解,一面又對人言:“鼎不負德遠,德還負鼎。”又焉知趙鼎是否在背後做了手腳!最後,張浚以責授左朝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而告一段落。張浚罷相之初,最擔心趙鼎堅執己見,鼓動高宗再回臨安,趙鼎偏偏意氣用事,竟這樣做了,為秦檜的退避乞和打下了基礎。紹興八年三月,高宗與趙鼎討論秦檜再任右相的問題。問趙鼎:“秦檜久在樞府,得怨望否?”趙鼎打保票說:“檜大臣,必不爾。然用之在陛下爾,況自有闕。”於是秦檜再進為右相,主持與金人和議。在和議問題上,趙鼎首鼠兩端,一再退讓,退無可退了,不得不於這年十月罷相。自此,秦檜得以專國十有八年。
事實表明,南宋向金人乞和,秦檜是罪魁禍首,而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宋史》說他“其始惑于汪、黃,其終制於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于來世之誚”。[11]然而,主戰派們就無可指責了嗎?歷史曾經給他們提供了成功的機會,他們卻在朋黨之爭中把這個機會喪失了;他們曾經在艱難中奮起,創造過無數的輝煌,卻又不自主地創造著走向失敗的條件。老詩人陸游晚年慨歎:“諸公可歎善謀身,誤國當時豈一秦!”從一定意義上說,主戰派的兗兗諸公,對南宋走向屈膝投降的道路,難道不也應該負有一定的歷史責任嗎!
[1]《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七十
[2]《續資治通鑒》宋紀卷一百五十七
[3]《續資治通鑒》宋紀卷一百五十八
[4]《二十二史劄記》卷二十六
[5]《金陵學報》第一卷第一期
[6]參見《宋會要輯稿》食貨之二、三
[7]《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十四
[8]本節參考了鄧廣銘《嶽飛傳》第二十章《秦檜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9]《朱子大全》文七十五
[10]《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八十四
[11]《宋史》卷三十二《高宗紀》九
字形檔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王加燮
(資料來源:《江淮論壇》1995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