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檜評價的幾個問題

    在秦檜身,對他的評問題,有宋一代,官方就經變化。紹興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為褒其主和之功,題其神道碑額曰:“決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為申王,贈諡曰“忠獻”。太常博士曹冠撰諡議說: 

    故太師贈中王秦檜,光弼聖主,紹開中興。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蕩之;道德光天地,勳業冠古今,雖備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報之典,嚴定諡。尤先其報國之大節,傳道之效焉。謹按諡法:慮國忘曰忠,文賢有成曰獻。宜賜諡曰:“忠獻”。[1] 

    事過五十一年,甯宗開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韓侂胄備興師北伐,使禮部侍郎李壁奏貶秦檜,奏疏說: 

    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開于臣子之口,宜亟貶秦檜以示天下。 

    是削奪秦檜王爵,改諡號為“謬”。詞說:“兵五材,誰不能去之,首弛邊疆之備;臣無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2]評全部翻個個,詞成為時傳誦之作。 

    結果,開禧北伐失敗,韓侂旗侂胄成為妄啟兵端的罪魁禍首。時任禮部侍郎的史遠獻計誅殺韓侂胄,函韓侂胄之首金人乞和。為討好金人,還恢秦檜的王爵,再贈以諡號。《續通鑒》評論說:“時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顧公議如此。”[3]其實,上述,無論是褒是貶,都是權者根政治需要來定的,帶有很大的隨意性,不足以作為評秦檜的依憑。秦檜作為一代權奸,在他身的官、私史籍中,大上最具代表性都持否定的態度,元代為少數民族入主中華,對儒所講的“嚴華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將秦檜列入《奸臣傳》。但是,來的史也不無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點:(一)秦檜力主和議,乃“保全東南”之舉;(二)南宋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應負主要責任;(三)秦檜所以得政、專國,是因為他的主張迎高宗的望。現就這三個問題,談一點個人看法。 

         

一、南宋在紹興初年是否非金人乞和不可 

 

    和、戰問題,是兩軍對壘中經常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決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爭取時間展自己。這就必審時度勢,知己知彼,作出正的抉擇。南宋紹興初情勢如何呢?是不是非金人乞和不可呢?清人趙翼說:“宋之為國,始終以和議而存,以不和議而亡。”“澶淵盟,而兩國享無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樑,雖韓(琦)(仲淹)名臣,猶不能,亦終以歲幣餌之,而中國始安枕。北宋盛時已如是,況南渡乎?”[4]近人陳登元先生把趙翼這個觀點具化,以為“秦檜在偷安半壁,中原殘破之時,其所以力主和議,實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其主要理由:(一)國經濟難,支持不龐大的軍費開支;(二)軍事力量不,至收潰卒群盜,以充王旅,將驕卒惰,軍紀廢弛,不足以戰;(三)文武不和,不可圖大業。“因此可知秦檜議和,有人以為保全東南者,非無以也。”[5]應承認,陳登元先生列舉的這些現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間屢屢敗給金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到秦檜再相時期,情況已大有改善,以此作為金人乞和的理由,顯然是不妥的。 

    從經濟實力看,由南方自然條件優越,自然資源豐富,生產者的素質較高,其生產力水遠遠高北方,在北宋時期,支撐政權的財稅收入主要來自南方。南渡以,版籍失去三分之一,而財稅基礎失去甚少。戰爭之初,生產遭到破最大的是江淮、江漢和秦隴,江南雖有破,但只局限于江東、浙東、浙西一帶,而且時間不長(建炎三年,完顏宗弼由揚州渡江,追擊高宗,兵至明州,次年北撤,此再沒有渡過大江)。在建炎、紹興間,南宋朝廷為鞏固政權,也一些恢生產的措施,如安集流民,蠲免租稅,獎勵墾荒等等,特別是實行軍、民兩屯營田,對恢生產,解決軍費開支,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時的軍事長官,乎都兼任營田大使,一訓練軍隊,指揮作戰,一措置屯營田,籌集軍需。紹興六年,張浚在江淮措置營田,頗具成效。這一年州郡營田收入,單是官府提取的約有七十四石;紹興七年,川陝宣撫司在興元府洋州等處的營田收入“近二十碩”;紹興十年二月,有司奏稱:“荊州之賦,仰給于營田,歲省縣官之半”[6];此外,軍隊還進行其他經營,收入也相可觀。紹興十一年,飛被解除兵柄之,派右司員外郎鮑琚去清理財物,奏:“飛軍中利源,鄂州公使激賞備邊回易十四庫,歲收息錢一百十六五千緡;鄂州關引庫房錢、營田雜收、襄陽府酒庫房錢、博易場,共收四十一五千緡;營田稻十八石。”[7]相比之下,金人雖然佔有袤的版籍,由生產方式落,生產力低下,經濟實力遠遠不如南宋。然,就南宋本身來說,承平時相比,支出增多,收入減少,國財力拮据,這是肯定的。但臨民族危亡的非常時期,打一場正義戰爭,非在經濟上就無力支持。而且,和議之,軍費未減少,每年還要金人進貢銀二十五兩,絹二十五匹。歲時遣使,費用不貲。其經濟負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從軍事實力上看,由北宋時期所造成的“軍無常帥,帥無常師”的格局,再加上經過伐遼和靖康兩次戰爭,到南宋初年,軍隊基本是七零八落的,有些將領又擁兵自重,不聽朝廷節,所以屢吃敗仗。但在建炎四年以,便逐漸改觀。在戰爭的實踐中,湧現一批起自卒伍,有謀略,有威望的將領,和他們帶出的勇敢善戰的軍隊;特別是大中原人民不滿女真人的殘暴統治,紛紛組成義軍,奮起抗戰,如王彥的“八字軍”,太行的“忠義軍”等,來都集結南宋“抗金恢”的旗幟下,大大地加南宋的軍事實力。紹興二年十一月,呂頤浩上書請求北伐,即稱張俊有兵三,韓世忠有兵四飛有兵二三千,王xiè@①有兵一三千,劉光世有兵四,楊沂中、巨師古各有兵人,崔增、姚端、張守忠各有兵二,共有二十,即使有一些老弱和空額,也不下十人;加上川陝吳玠所部,數量相可觀。由軍事力量的不斷加,在建炎四年以,金人每年的季攻勢,再沒有一次渡過大江。相反,紹興四年,挫敗金人、劉豫的兵南侵;紹興六年,又粉碎劉豫十軍隊的進犯。因張浚用人不,委派不知軍旅的呂祉代劉光世治軍,使酈瓊率部叛逃,但也沒大傷元氣。紹興八年,秦檜金人乞和,是在形勢有利南宋的情況下進行的。紹興十年,金人背盟,宗弼興兵南侵,開頭是在宋軍無備的情況下得利,來宋軍奮起抗擊,東自兩淮,西至川陝,全線取得利。特別是劉錡在順昌、飛在郾城,基本上摧垮宗弼最精銳的部隊;仙鎮一戰之飛軍隊距汴京只有四十五,宗弼備北渡黃河,放棄汴京,金燕京行緊急轉移珍寶,備放棄河北。若非秦檜從中破,恢中原是有很大可能的。 

    從金人內部來說,熙宗完顏繼位之,女真貴族爭奪最高統治權的爭日趨激烈。開始完顏宗翰、完顏宗、完顏希尹以擁立有功,把持朝政。熙宗為擺脫控,先以罪誅殺宗翰的親信高慶裔,宗翰憂憤而死,希尹也被貶斥,大權又落到完顏宗磐、完顏昌手中。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完顏宗弼、完顏宗、完顏希尹又以私通宋朝和“謀反罪誅殺完顏宗磐、完顏昌等人。完顏宗磐、完顏昌久握重兵,被誅之,其部屬“悉為亡命,保聚山”,久不能。且金人法苛賦重,連年饉,民不聊生,特別是中原、兩河百姓,不滿金人殘暴統治,紛紛舉行起義。燕京以南,金人號令不行。兼之連年征伐,軍隊的厭戰情緒也相嚴重。所以,天眷三年(宋紹興十年)宗弼興兵南侵,實則以戰爭作為政治賭注的冒險行為。他無非是以轉移國人的注意力,緩解內部重重矛盾;如果戰爭能僥倖,則可坐實完顏昌宋和議,是私通宋室的叛賣行為,以此壓倒政敵。結果,被宋軍打得大敗,郾城一戰,最精銳的一五千“拐子馬”被岳軍摧垮,自己乎被楊再興生擒,他不得不大放悲聲地哀歎:“自海上起兵,皆以此馬,今已矣!”尤其是紹興十一年,南宋已解除諸將兵權,撤去邊境守備,諱言兵事,專意于和,宗弼再度興兵,在川陝,仍被胡世將、吳璘打得大敗,號稱“百戰百”的罕劄和勇謀兼備的希卜城,若非秦檜以金字牌急令班師,金兵五之眾將被全殲;在兩淮,張俊恪守秦檜主和之說,只以輕兵在揚州、盱眙之間“徐觀動靜”,宗弼將軍隊駐紮在楚州一帶,卻不敢輕進一步,蕭毅密謀,以“大言檄書于宋”,取訛詐手段脅迫宋廷就李大諒《征記》說,時輜重皆,至“相兼為食,殺奴婢為食”,“口嗷嗷,忘失晝夜”,根本沒有一點戰力。宗弼自己來說,時宋軍如果渡江,金軍不攻自潰,將“無一人一騎得回”。所以,大將韓常慨歎說:“今之南軍,其勇銳乃昔之我軍;今之我軍,其怯懦乃昔之南軍。所幸南方未知耳。” 

    要說文武不和,不足圖大事,也不能一概而論。在宋一代,是以文臣治軍,文武之間的矛盾是經常生的。但在民族危亡關頭,這矛盾也逐步趨淡化。凡是主張抗金圖存的文臣,一般都得到武臣的尊重,如李綱、張浚、呂頤浩、趙鼎、王庶、胡世將等文臣,在軍隊中都享有很高威信,因而在他們主政或治軍期間,都打過不少仗。只有象秦檜這樣一心主和的人,才遭到武臣們的反對。其實質是和戰之爭,非文武之爭。紹興十年,岳飛大捷郾城,兵進仙鎮,宗弼備北渡黃河,放棄汴京,一個太學生攔住宗弼的馬頭,勸阻說“自古未有權臣在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不幸被這位太學生所言中。這純屬蓄謀破抗金,豈一個“文武不和”所能得!試想,如果是李綱諸人中任何一個主政,都不可能有此類事情生,也不會造成金人乞和的局 

    總之,無論從那方講,南宋都不是非金人乞和不可。 

         

二、南宋金人乞和,誰是主要責任者[8] 

 

    明代州名士文征明,有一首題杭州廟的《滿江紅》詞,其下闋說: 

    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時自怕中原。彼區區一檜何能為,逢其欲。 

    這意思非常明,說飛所以被殺,南宋所以乞和,是因為高宗心中原恢,徽欽歸南、他的皇帝就做不成。秦檜殺飛,主和議,只不過迎高宗的望,高宗想的事。否則,秦檜作為一個臣子,能有何作為。換言之,高宗是殺岳飛的元兇,乞和的罪魁。這個結論,是從一般君臣關中推繹出來的,未必符實際。古來挾持君上,為患朝政的事是經常生的,單純從君臣關上論是非,是很難說清問題的。 

    《宋史·秦檜傳》說:“始,朝廷雖數遣使,但且守且和,而專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這基本上是符實際情況的。從高宗即位到紹興八年秦檜再相,時十一年,南宋朝廷大上做四件事:(一)養練士卒,形成一支可金人抗衡的軍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生產,涵養支撐政權的財力;(三)統一內部,平定靖康以群雄割的混亂局(包括鎮壓農民起義),形成一個比較穩固的方;(四)建立各典章度,使遭受戰爭破的社會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這都是立足于守戰的。正因為如此,才保住相北宋時期三分之二的版圖。 

    就高宗時的思想狀況來說,是經常動搖于和、戰之間的。靖康以,群雄割,義軍蜂起,如果高宗專意求和、乞降,誰意投到他的麾下去陪臣?事實上,時四分五裂的局,很快能統一起來,各政治勢力很快能聚起來,說明高宗還沒有把“抗金恢”的旗幟丟掉,還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間,南宋政權立足未穩,金人必欲消滅而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從揚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軍從江南退出,高宗從溫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權才逐漸立住腳跟,先出任宰相的呂頤浩、趙鼎、張浚等人,都是立足于守戰的。雖多次遣使通和,大上都是從策略上考慮的(秦檜除外),按照呂頤浩的說法是“貽書以驕之”,“示弱以給之”,“出其不意,乘時北伐”。紹興二年,呂頤浩請求興師北伐,紹興四年趙鼎請求御駕親征,紹興七年張浚請求高宗駐蹕建康,高宗雖然不十分堅定,畢竟還是同意 

    高宗專意乞和,則是紹興八年秦檜再相以的事。熹在《戊午讜議序》中說: 

    嗚呼,秦檜之罪,所以上通于天,死而不足以贖者,正以其始則唱邪謀以誤國,中則挾虜勢以要君,使人倫不明,人心不正,而末流之弊,遺君親,至如此之極也。[9] 

    熹說秦檜“始唱邪謀”,這應該從他代徽宗上書完顏宗翰算起,在那封書中明表示“世世臣屬,年年進貢”,因而深得宗翰的賞識,宗翰把他推薦給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賜給完顏昌。南歸以,初見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議,進呈代擬的乞和“國書”,這份“國書”來改用劉光世名義出,高宗因之許以“忠過人”。但這時南宋的軍事力量正在逐步加,主戰派在朝中還佔有相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權的宗翰一派,還不放棄消滅南宋的主張,高宗也還動搖在和戰之間,所以,這一階段持續的時間較長。直到完顏宗翰死,完顏宗磐、完顏昌掌握金國的大權,對南宋誘降政策,秦檜東山再起,主戰派在自相傾軋中內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轉專意乞和。《三朝北盟會編》記載: 

    (紹興八年)金人有許和之意,上宰相議之,趙鼎堅執不可講和之說,秦檜意欲講和。一日朝殿,宰執奏事退,檜獨留身奏講和之說,且曰:“臣以為講和便。”上曰:“然”。檜曰:“講和之議,臣僚之說皆不同,各持兩端,畏首畏尾,此不足斷大事。若陛下欲講和,乞陛下英斷,獨臣議其事,不許群臣,則其事乃可成。不然,無益也。”上曰:“朕獨卿議。”檜曰:“臣亦恐未便。欲望陛下更精加思慮三日,然別具奏稟。”上曰:“然。”又三日,檜留身如初,知上意欲和甚堅,猶以為未也,乃曰:“臣恐別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慮三日,容臣別奏。”上曰:“然”。又三日,檜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堅不移,方出文字乞決和議,不許群臣。上欣納。鼎之議不協,遂罷宰相,出知紹興府。[10] 

    這次秦檜高宗長達一旬的會談,最作出決定:秦檜獨主和議之事,“不許群臣”。會談還可能包括趙鼎罷相之,不再任命新的宰相,由秦檜一人主政的內容,此秦檜專國十有八年的事實,即可證明這一點。自此,朝廷一切重大舉措,都取決秦檜,高宗乎不可能獨立作出任何決定。這就進入熹所說的“挾虜勢以要君”的階段。 

    金人乞和,出賣民族利益,毫無疑問阻力是相大的。從紹興八年開始,到紹興十一年底和議告成,中間反反,秦檜費心機,不遺力,不擇手段地排除各阻力。(一)排擊反對派。紹興八年初次金人和議,大小朝臣反對者很多,秦檜接受勾龍如淵的建議,操縱諫,把反對派全部趕下。胡銓上書請斬秦檜、王倫、孫近以謝天下,在朝野引起很大震動,高宗一時不知所措,說自己本來就沒有做皇帝的野心,只不過想奉養老母。秦檜就以辭職相要脅,不僅把胡銓流之遠方,還逼著高宗下一道詔書,戒喻中外,不效尤。以此,金人達成一次沒能實現的和議。(二)破抗戰。紹興十年,金人背盟,取河南、陝西,南宋軍民奮起抗擊,取得前所未有的利,秦檜則千方百計從中破。劉錡順昌大捷,打算乘前進,秦檜奏請下詔令劉錡“擇利班師”;岳飛郾城大捷,力請深入敵境,收舊疆,高宗也受到鼓舞,令岳飛楊沂中、劉錡共同相度,約期前進。秦檜則釜底抽薪,急令韓世忠、楊沂中、劉錡從兩淮撤軍,以孤軍不可深入奏請下詔令飛班師,一天連下十二道金字牌,使功敗垂成,一個好端端的抗戰局被斷送。(三)奪諸將兵權,誣殺岳飛父子及張憲,使軍無統帥,士無戰心。這樣一來,不但和議的阻力排除,而且造成非和不可的局,高宗即使想反悔也不可能,在和議中想提出對等的條件也不可能。事實說明,南宋金乞和,秦檜是主要的責任者。 

    高宗心欽宗回南的想法是存在的。但這只不過是秦檜和金人挾持高宗就的籌碼,不足以認定高宗就是乞和的主要責任者。如果不是秦檜造成上述非和議不可的局,和議不成,高宗即使有不欽宗回南的想法,又有何實際意義呢?實事求是地說,高宗這想法,是紹興十一年和成以形成,作為不見誓書的附加條款提出的,為此他付出高昂的代。很顯然,金人時接受這一條款,會把和議碼提得很高。其實,高宗是失算,欽宗不回南比回南的麻煩更多。韋太后回南時,欽宗哀求:“幸語丞相歸我,處我一郡足矣!”欽宗即使回南,一個失國之君,還有可能再登皇位嗎?留在北方,反而成為金人可居的奇貨。宗弼臨死遺囑部下說:南宋如果背叛金國,“國朝計議,擇用智臣為輔,遣天水郡王安坐汴京,其禮無有弟兄爭,如尚悖心,可輔天水郡王拼力破敵,如此可安中原人心,亦未深為國朝禍害。”這條毒計,也未嘗不是秦檜金人的謀。 

        

三、秦檜為什麼能夠得政、專國 

 

    秦檜何以能夠得政、專國?一般的回答是,因為秦檜提出的和議主張,投高宗苟安江左的需要,所以得到高宗的支援和信任。這樣回答,然不能算錯,但事實的本身要比這雜得多。 

    秦檜南歸之初,高宗對他實很賞識。這賞識中除對他的“南自南、北自北”的建議表示認同,還包含著靖康間他上書“請存趙氏”留下的好印象,所以有“忠過人”的贊許。但在任命官職時,還持有保留態度。宰相宗尹說秦檜曾進為資政殿學士,建議以經筵留之,高宗不同意,只給一個事簡的禮部尚書;來雖然很快進至右相,但也只一年就被罷去。高宗在批示中給予嚴厲申斥,指責他結營私,陽奉陰違,下令立榜朝堂,永不敘用。這不能說,高宗是迫壓力,作出違心的決定;或者是一時動,作出非理性的決定。試想,如果時能造成一政治環境,不給秦檜以東山再起的機會(包括不給秦檜一類掌權的機會),難道南宋就註定要金人乞和,稱臣!史有可能是另一貌。可惜的是,在秦檜罷相之,主戰派爭紛起,互不相容,給秦檜和他的追隨者們提供可乘之機。植党連群,是封建社會政治的伴生物。一些士大夫總是或明或暗地利用它來對付政敵,鞏固自己的權勢。一些封建帝王也喜歡利用它駕馭臣下,衡各政治力量。北宋時期,被稱為一代明主的宋真宗就曾對寇說過:“且要異論相攪,即各不敢為非。”代王朝一方冠冕堂皇地調“惟和惟一”,“同德比義”,一方又或隱或顯地造一些事端,使臣下們保持度的對立。因此,朋之爭,從來也沒有斷絕過,只是其危害程度有輕有重而已。 

    之爭,是以維護小集的利益為存在依的,具有很大破性。任何重大、嚴肅問題的爭論,一旦同爭聯起來,就會改變顏色,改變性質,把事情弄得很雜,很混亂。北宋期王安石變法失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南宋對的是民族存亡問題,政治爭主要是圍繞和戰問題展開的。但在和戰之爭的背,又悄悄地進行著朋之爭,而這之爭,不僅在和、戰兩派之間進行著,在主戰派內部也同樣進行著,把矛盾搞得錯綜雜。紹興十年,金人背盟,主持和議的秦檜出現政治危機,王次翁對高宗說:“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而小變,則更用他相,蓋來者未必賢人,而排黜異,收召親故,紛紛非月不能定,于國事初無補也。”王次翁的目的是保秦檜過關,但他所說的一相新任,“排黜異,收召親故,紛紛非月不能定”的問題,也實存在著。 

    秦檜第一次入相,即培植私,援引一些知名人士以為己助。紹興二年,呂頤浩反秦檜,是以朋反朋,他把秦檜趕下的同時,就進行一次大清洗。凡是支持過秦檜,說過秦檜好話的人,都被趕出朝;特別是把胡安國這樣一些在士大夫中享有很高威望的學者視為“魁、徒”進行排斥,頗不受社會輿論的同情,來這些人都成為秦檜東山再起的支持者。呂頤浩是主戰的,卻容不下早期主戰派的領袖人物李綱。李光推薦李綱,稱讚李綱“凜凜有大節,四裔畏服。”他心李綱再度入相,便肆意指斥李綱“其儕類,結成党”,連同李光、子等人一起加以排斥。所以呂頤浩從把秦檜趕下起,就給自己的下和秦檜的禍根。 

    趙鼎這人是有志抗金的,但呂頤浩也不能相容。建炎四年,韓世忠大敗金兵于黃天蕩,宰相呂頤浩奏請高宗下詔親征。這本是激勵士氣,乘前進的好建議,而身任史中丞的趙鼎認為是輕舉妄動,堅持反對。呂頤浩把他改任為吏部尚書,他便臥不起,“疏頤浩過失凡千言”,硬是劾罷呂頤浩。紹興四年,趙鼎繼非為相,凡是被呂頤浩視為秦檜同加以排斥的人,他大都起用,客觀上為秦檜出作鋪墊。 

    紹興五年,趙鼎、張浚同為左右相,開頭一段,兩人作得很好,張浚行邊治軍,趙鼎居中總理政務,表相應,翕然有中興之望。可是,時隔不久,兩人出現分歧。紹興六年六月,張浚奏請高宗進駐建康,趙鼎作為首相,可能認為計非己出,便不予支持;八月,張浚返臨安再請,朝議仍持否定態度;來聽說飛打仗,劉豫有南窺之意,趙鼎才勉同意高宗進幸平江。九月間,劉豫兵分三路南犯,張浚指揮作戰。在戰事非常緊張的情況下,趙鼎竟然支持劉光世撤離肥,奏請高宗下旨,令張浚退保大江。在張浚理力爭下,才沒有從此下策,來粉碎劉豫的進攻,取得前所未有的利。趙鼎覺得難以自處,辭去相位,從此兩人結怨。張浚獨相,又惑左右的揄揚,樂秦檜之奉己,竟然推薦秦檜出任樞密使。 

    紹興七年二月,罷去劉光世的淮西宣撫使,張浚剛愎自用,不納忠言,委派不諳軍旅的呂祉去主持淮西軍務,呂祉“簡倨自處,將士之情不達”,導大將酈瓊率部叛變。張浚在趙鼎的支持者們(其中有些人也支持秦檜)的攻擊下,罷去宰相。高宗想用秦檜取代,求張浚的意見,張浚說:“近共事,始知其暗。”表示不贊成,高宗又決定再用趙鼎。秦檜覬覦相位未能得逞,知趙、張有隙,便從中挑撥,說張浚稽留趙鼎相的聖旨,加深二人的隔閡。趙鼎相之初,高宗對他說:“現任執政,去留惟卿。”趙鼎本來對秦檜的看法不好,曾對張浚說過:“此人得志,吾人無所措足矣!”這時卻一反常態,留下秦檜,把主戰的張守、陳義等人罷去,清洗一大批張浚的支持者。張浚先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可能心張浚用,諫再三論列,必欲置之死地。趙鼎一救解,一又對人言:“鼎不負德遠,德還負鼎。”又焉知趙鼎是否在背手腳!最,張浚以責授左朝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而告一段落。張浚罷相之初,最心趙鼎堅執己見,鼓動高宗再回臨安,趙鼎偏偏意氣用事,竟這樣做,為秦檜的退避乞和打下基礎。紹興八年三月,高宗趙鼎討論秦檜再任右相的問題。問趙鼎:“秦檜久在樞府,得怨望否?”趙鼎打保票說:“檜大臣,必不爾。然用之在陛下爾,況自有闕。”是秦檜再進為右相,主持金人和議。在和議問題上,趙鼎首鼠兩端,一再退讓,退無可退,不得不這年十月罷相。自此,秦檜得以專國十有八年。 

    事實表明,南宋金人乞和,秦檜是罪魁禍首,而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負有不可推卸的史責任。《宋史》說他“其始惑于汪、黃,其終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于來世之誚”。[11]然而,主戰派們就無可指責嗎?史曾經給他們提供成功的機會,他們卻在朋之爭中把這個機會喪失;他們曾經在艱難中奮起,創造過無數的輝煌,卻又不自主地創造著走失敗的條件。老詩人陸游晚年慨歎:“諸公可歎善謀身,誤國時豈一秦!”從一定意義上說,主戰派的兗兗諸公,對南宋走屈膝投降的道路,難道不也應該負有一定的史責任嗎! 

                                                        

    1]《建炎以來年要錄》一百七十 

    2]《續資治通鑒》宋紀一百五十七 

    3]《續資治通鑒》宋紀一百五十八 

    4]《二十二史劄記》二十六 

    5]《金陵學報》第一第一期 

    6]參見《宋會要輯稿》食貨之二、三 

    7]《建炎以來年要錄》一百四十四 

    8]本節參考銘《飛傳》第二十章《秦檜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9]《子大全》文七十五 

    10]《三朝北盟會編》一百八十四 

    11]《宋史》三十二《高宗紀》九 

        字形檔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王加燮 

 

 

(資料來源:《江淮論1995年第4期) 



中文简体 ENGLISH
網站首頁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文史綜覽 電子期刊 數字圖書館
當前位置: 首頁>>文史綜覽>>學林學海>>人物>>厤史人物
 
更換背景色
讀者投稿 信息反饋 文化論壇 FAQ 在綫調查 留言版 網站地圖 友情鏈結 關於我們
北京海市經緯網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