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8世紀中期至1860年,基督教在中國被視為異教,此間不准外國傳教士在中國遊歷佈道。當時新教差會要向中國傳教的唯一選擇是在東南亞使海外華人皈依基督教,然後靠他們把基督教帶到中國傳播。本文調查了19世紀期間美國浸信會面向中國的傳教活動,研究焦點落在華人浸信會跨國網路在中國南海出現的過程,提出海外華人基督教徒沿著所建立起來的沿海網路,由暹羅到香港,再向廣東東北部潮州方言區發展。因為在英國人打贏鴉片戰爭(1839-1842)之前,中國沿海地區禁止基督教的傳播,所以歸國的華人基督教徒面臨著相當的個人生命危險。儘管環境不利,但他們成功地利用親緣關係、村落與印刷的網路,發展信眾並修築教堂。在沒有基督教傳教士總領的情況下,他們使基督教思想本土化,並佈道實踐,因而對基督教在中國的本土化做出了貢獻。
浸信會在曼谷的早期傳教活動
浸信會在海外華人社區中是如何開始傳教的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歷史,因為這涉及到19世紀初有一個有爭議的普魯士傳教士郭士立(KarlGutzlaff,1803-1851)。1826年,郭士立首先由荷蘭傳道會(Netherlands Missionary Society)派到荷屬東印度(Dutch EastIndies)的海外華人中工作。但在1828年他忽略了原來的工作而與倫敦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捷科布·湯姆林(Jacob Tomlin)以及在新加坡和暹羅的三個中國助手一同工作。從1828年到1831年,郭士立使一群講方言的華人皈依基督教,在人數上是最多的。在潮州的華人居住在暹羅南岸大多數的城鎮和鄉村。他們與中國做生意,收益頗豐,此外還積極參與商團的種植工作,比如甘蔗、胡椒與煙草(注:G·威廉·斯金納(G.William skinner):《泰國華人社團的歷史分析》(Chinese Society in Thailand:An Analytical History),艾思卡(Ithaca)、紐約,1957,83-84。)。在曼谷,郭士立指導幾個基督教問道者並在1830年至1831年間使一個潮州移民皈依,叫龐太(音譯,原名不可考,英文名Boon Tee,譯者注)(又,Bun Tai;Bunty,原文注)。皈依後,此人為郭士立在移民中佈道傳福音。他甚至計畫去前法屬印度支那,在潮州社區中傳教,但這個計畫沒有實現,因為前法屬印度支那正在與暹羅開戰(注:郭士立1831年4月1文:《關於暹羅的翻譯工作,收入英國倫敦大學亞非研究院圖書館世界傳道會檔案》(C.W.M.)《1830-1839的華南》1號檔B箱3號夾。)。關於龐太的背景與傳道辦法,郭士立沒有多少敍述。龐太很可能從曼谷的家人與朋友入手,利用當地的網路使其他的華人皈依。
不管龐太使用什麼樣的辦法,他是一個出色的傳道人,不負郭士立的期望。他獨立佈道的能力使郭士立確信:海外華人基督教徒經過指導,在得到支持的前提下可以在自己的民眾中傳道。曼谷的潮州社區是一個傳教的希望之土。郭士立在1844年建立了漢學會(Chinese Union),雇傭在西方傳教士指導下的當地傳道人。此舉是否是郭士立受了龐太介入傳教一事鼓舞所為,我們無從知道。但是我們知道:潮州傳道人在19世紀40年代漢學會的傳教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一個叫“明”的人在1847年擔任漢學會會長(注:胡德(George A.Hood):《未完成的使命?英倫長老會在華南嶺南的傳教史》(Mission Accomplished?The English Prebyterian Mission in Lingtung,South China),福郎霍特(Frankfurt),1986年版第22頁。)。我們只能猜測:由於郭士立與龐太在曼谷共事的早期經歷,郭氏可能對潮州基督徒有了良好的印象,於是樂於請他們做助手。
1831年,郭士立抱怨歐洲新教組織對他的工作支援不足(注:郭士立1831年4月1文:《關於暹羅的翻譯工作,收入英國倫敦大學亞非研究院圖書館世界傳道會檔案》(C.W.M.)《1830-1839的華南》1號檔B箱3號夾。)。於是他向美國的教會求助,要求向暹羅派送更多的傳教士並給予其他幫助(注:翟斯·G·露茨(Jessie G.Lutz):《不小的錯誤觀念:郭士立與19世紀美國赴華差會的興起》("The Grand Illusion:Karl Gutzlaff and Popularization of China Mi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ttitudes during the1830s"),輯入派特裏西亞·尼爾斯(Patricia Neils)《美國對華態度與政策》(United States and Policies toward China),阿曼克(Armonk)、紐約,1990年版第46-77頁。)。美國浸信會對此請求作出反應,在1832年將莊約翰(JohnTaylor Jones)由緬甸調往曼谷,在1835年又派璘為仁(William Dean)(注:卡爾·E·布蘭德佛德(Carl E.Blanford):《泰國的華人教會》(Chinese Churches in Thailand),曼谷,1962年版第32-34頁。)來。在莊約翰到達之後,郭士立決定離開曼谷去中國南部沿海的澳門。1832年10月,他在查頓與孖地信的洋行所屬的鴉片船“塞爾夫”號(Sylph)上做翻譯。從那個時候到1839年鴉片戰爭期間,他多次作為鴉片商船翻譯和情報員到中國沿海地帶。鴉片戰爭期間。他為英軍充當翻譯和情報員。1842年夏季,他在中英簽定《中英南京條約》的談判過程中也頗為活躍(注:亞瑟·威利(Arthur Waley):《中國人眼中的鴉片戰爭》(The Opium War Through Chinese Eyes),倫敦,1958年版第222-224頁。)。郭士立與鴉片商的聯繫與他傳教士以及和平使者的身份相矛盾。郭士立的例子表明了一些早期傳教活動是順著由東南亞到中國的鴉片貿易路徑而來。美國浸信會也是如此。
莊約翰與璘為仁的到來標誌著美國浸信會在暹羅潮州社區傳教工作的開始。莊約翰在龐太成功的基礎上,於1835年在曼谷創建了中國浸信會。由於浸信會的教義強調洗禮的時候要完全浸入水中方為有效,莊約翰對龐太進行再次洗禮以正式納入教會(注:施其樂(Carl T·Smith):《中國新教教徒受洗名錄,1831-1842》("A Register of Baptized Protestant Chinese,1831-1842"),見《崇基學報》(Chung chi Bulletin)第49期(1970),第24頁。)。洗禮之後,莊約翰指派龐太管理中國教民並勸戒問道者。這個立即指派的任務表明龐太在郭士立那裏接受了相當的傳道訓練,可以管理當地的教堂。他一直為美浸信會工作到1836年,因為與上司璘為仁工作關係欠佳而退出浸信會。但1843年璘為仁一離開不久,他就回到了教會。龐太最後的宗教生涯體現了內地傳教的爭端,中國助手由於沒有獨立的資源支援,在雇傭他們的傳教士面前經常沒有商議的餘地。
龐太的離開對美國浸信會造成什麼的程度上損失尚無從知道。璘為仁繼續在曼谷的潮州社區傳福音。到1842年,總共已經有18個華人浸信會教民(見附錄1)(注:施其樂(Carl T·Smith):《中國新教教徒受洗名錄,1831-1842》("A Register of Baptized Protestant Chinese,1831-1842"),見《崇基學報》(Chung chi Bulletin)第49期(1970),第26頁。)。其中有四個年長的基督教徒在19世紀40年代回到了潮州老家(注:美國浸信會傳道會微型膠片(下稱FM),FM71-7:約翰臣(Johm W·Johnson),1860年7月14日;1860年6月;FM69-2;璘為仁,1852年5月17日;FM71-7;約翰臣,1860年10月11日,及天竺傳教會,1860-1861,3-4;)。他們類似于大多數潮州移民,到東南亞去賺錢後歸鄉養老,回家後傳播華人在暹羅皈依浸信會的消息。關於他們與美國傳教士的個人接觸與皈依的經歷有助於在他們自己的社交圈傳播基督教。
發展到香港
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定不久,璘為仁決定把浸信會總部由曼谷遷往香港。做出這個決定是為了利用英國人在香港的有利條件來進行傳教工作。遷居香港是美國浸信會向廣東潮州東北部潮州地帶發展的第一步。在19世紀,香港是不斷發展的鴉片貿易以及暹羅與華南之間苦力貿易的中心。也有很多人經過香港由潮州向東南亞移民。著名中國作家賴連三(Lai Liansan)在19世紀40年代早期觀察到這點,當時潮州華商壟斷了中國與暹羅之間的貿易,在殖民地經營大量的生意(注:賴連三(LaiLiansan):《香港雜錄》(Xianggang Jilu),廣東,1997年版第56頁。)。他注意到在殖民地銷售由暹羅到新加坡船票的代辦多達百家(注:賴連三(LaiLiansan):《香港雜錄》(Xianggang Jilu),廣東,1997年版第66頁。)。賴連三的記錄清楚地表明瞭大量潮州人經由香港來來往往。
雖然潮州華人分散在東南亞的不同國家,但他們通過血緣與老鄉關係與家鄉建立了密切的聯繫。這種鄉土聯繫表現了一種強烈的鄉土感。如陳達的著作中,這些聯繫提供了有力的社會關係,在遇到麻煩的時候可以作為有效的支援網路(注:陳達(Chen Ta):《華南移民社區》(Emigrant Communities in South China)上海:Kelly and Walsh,1939年版。)。因為有了這麼大的流動人口,浸信會得依賴這些跨國福音傳播網路進行傳教。由於考慮到這點,也考慮到英人在香港的有利條件,美國浸信會離開曼谷遷香港,在那裏的潮州社區建立新的傳教地。
在香港島英皇道浸信會教堂的廣東浸信會幫助下,璘為仁在1843年5月建立了第一個講潮州話的浸信會教會。當時在市區裏已有兩個華人新教集會(注:施其樂((Carl T.Smith):《歷史感:香港社會與城市歷史研究》(A Sense of History:Studies in the Social and Urban History of Hong Kong),香港,1995年版第288頁。)。約翰臣(John W.Johnson)與耶士摩(William Ashmore)後來加入了璘為仁的工作。他們都熱切地要在潮州開始傳教工作。璘為仁從曼谷帶來了兩個助手陳雅(音譯,原名不可考,英文發音Chen Ya或Chek Yet,譯者注)與洪赫(音譯,原名不可考,英文發音Hong Hek,譯者注)。1848年4月,就是在教會建立的前一個月(注:施其樂(Carl T·Smith):《中國新教教徒受洗名錄,1831-1842》("A Register of Baptized Protestant Chinese,1831-1842"),見《崇基學報》(Chung chi Bulletin)第49期(1970),第25-26頁。),陳雅在試圖去解決一個爭吵的時候被殺。在洪赫的幫助下,璘為仁於1843年至1859年間為12個信徒施洗,其中男女各占一半(見附錄2)。他們顯然是順著長期以來的家庭與家鄉網路皈依的。
陳孫(英文發音Chen Sun,A Sun)和李恩(英文Li En,A Ee;另,Ee似應為En,但原文如此,譯者注)兩人的例子可以表現出家庭作為改宗信教機制的作用,屬於丈夫把宗教信仰傳給妻子與孩子的典型情況。陳孫是澄海縣南陽村當地人,他使他的妻子、女兒和岳母皈依。李恩是潮陽縣達濠市場的本地人,他把妻子帶到了教堂。這兩個家庭在香港浸信會12名教徒中占了一半。在這些傳統的中國家庭裏,小輩理應跟著長輩上教堂。
當地網路是潮州稱民改宗信教的又一個重要機制。1843年,普甯縣光南村人陳兌(英文發音:Chen Dui,Tang Tui,A Tui)是香港第一個問道受洗者。他是當時英屬香港政府的包工頭,手下有不少人手,其中很多可能是光南村的老鄉(注:施其樂(Carl T·Smith):《中國新教教徒受洗名錄,1831-1842》("A Register of Baptized Protestant Chinese,1831-1842"),見《崇基學報》(Chung chi Bulletin)第49期(1970),第26頁。)。他們到香港的原因是英國人的到來使得市場對苦力、切石工與木工的需求量增加了。1842年至1843年,來自廣東各處的苦力到了英國殖民地,一個月可以賺五元錢(注:施其樂((Carl T.Smith):《歷史感:香港社會與城市歷史研究》(A Sense of History:Studies in the Social and Urban Historyof Hong Kong),香港,1995年版第40頁。)。如同殖民地大多數的華人一樣,這些苦力來自廣東、客家與潮州話區。可以推測,講同一種方言的苦力有其老鄉關係與村落聯繫。儘管他們的屬系不同,他們都有一點共同之處:他們讓妻子留在家裏料理家務,自己來香港。他們形成了一個階層,與殖民地沒有什麼關係,也沒有什麼認同感。英國人把他們當作“下等人”對待,住在社區邊緣(注:施其樂((Carl T.Smith):《歷史感:香港社會與城市歷史研究》(A Sense of History:Studies in the Social and Urban Historyof Hong Kong),香港,1995年版第287-288頁。)。低微的社會地位使他們對於基督教傳教活動所提供的支援更易順從(注:施其樂(Carl T.Smith):《香港早期教會與中國傳統家庭模式》("The Early Hong Kong Church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Family pattenms")見《景風》,20:1(1977),第52-60頁。)。在香港一些潮州移民心中,浸信會的信仰能夠紮根,正是順應這一背景的。
就像其他的稱民勞工男子一樣,陳兌與他的手下在香港只是謀生而已,想賺一筆錢回家。但是常年不在家使他們沒有親友的情感支持。在一個離家好似流亡的社會裏,潮州浸信會是一個可供選擇的社區生活中心。陳兌上教堂的時候可以與其他的潮州人交往,有團結感與歸屬感。這種聚會生活對陳兌與其他潮州移民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受洗過後,陳兌把他的三個老鄉帶到教會來。其中一個男子,叫陳都,另外兩個是女性,叫李蘭、吳龍卵。我們不知道陳都是否陳兌的手下。如果是的話,說明陳兌善於把老鄉關係與權力關係結合起來以使同事皈依。
總體來說,在曼谷與香港的潮州浸信會聚會由移民勞工所組成,有未婚和已婚的,他們所屬的社會階層依賴家庭、同鄉的網路交往。這些社會網路是中國南海無形的沿海高速公路。因為這些網路不在清政府的監視之下,便提供了一種穩定而有效的宗教傳輸管道,因此便利於浸信會由邊沿向中國內地發展。費正清(John King Faribank)很好地總結了海外華人社區與基督教傳教活動之間的關係:“新教傳教活動通過東南亞移居海外的華人社區這個薄弱環節展開了側翼進攻”(注:蘇珊娜·威爾遜·巴尼特(Suzanne Wilson Bamett)與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基督教在中國:早期新教傳教士的書面材料》(Christianity in China:Early Protestant Missionary Writings),劍橋、馬省,1985,13。)。費正清引起了人們極大地關切新教早期跨中國南海的傳教活動。美國浸信會開始進入潮州社區傳教正是這幅寬闊的畫面中的一部分。
浸信會流動性的傳教活動並非獨一無二,應該放到當時新教在東南亞傳教活動的大背景中去理解。美國浸信會並不是唯一在東南亞使海外華人皈依的差會,也不是第一個利用華人跨國,鄉土與家庭網路進行傳教的。《中英南京條約》簽定前,華南沿海與外商、傳教士就有緊密的聯繫,當時新教早期的差會在中國的邊緣必須得以立身。他們請海外華人做傳道人,所依賴就是使在海外的華人信教,然後回國傳教的模式。巧合的是,19世紀,歐洲殖民主義開始想在中國南海擴張,這對新教差會是有利的。恒河外方傳道會(MS.Ultra-Ganges mission)的米憐(William Milne)、麥都斯(Walter H.Medhurst),美國浸信會的璘為仁(William Dean)、約翰臣(John W.Johnson)使曼谷的海外華人皈依,《中英南京條約》簽定後又回到香港。
香港潮州浸信會教會建立後很需要助理事工。璘為仁雇傭了三個教徒做助手,陳兌、陳孫與李恩,均出生在19世紀頭10年,在1844年均30出頭。他們形成一個年輕、精力旺盛的佈道團,在當時還屬新安縣的九龍、新界使一些潮州人皈依,這兩個地方一直到1860年與1898年才割讓給英國。在他們的幫助下,璘為仁於1860年在長洲島(即廣東通常所說的長洲)建立了第二個潮州浸信會禮拜會。長洲浸信會的教堂位於東灣島北部。根據蔡志祥的研究,19世紀,來自汕尾、海豐與陸豐的這些潮州話區的漁民在東灣居住了下來(注:蔡志祥(Choi Chi-cheung):《加固種族淵源:長洲的角節》(Reinforcing Ethnicity;The Jiao Festival in Cheung Chou),輯入大衛·福裏(David Faure)、海倫·F·休(Hele n F.Siu):《腳踏實地:華南疆域的禁錮》,(Down to earth:The Territorial Bond inSouth China),斯坦福(Stanford),1995年版第250頁,章節附註23。)。這些漁民成了島上最早的皈依者。1860年,陳兌成了第一個被派送去料理教堂的人。據報,他在教務管理方面頗為嫺熟,贏得了外國差會與當地禮拜會的尊敬(注:美國浸信會傳道會微型膠片(下稱FM),FM71-7:約翰臣(Johm W·Johnson),1860年7月14日;1860年6月;FM69-2;璘為仁,1852年5月17日;FM71-7;約翰臣,1860年10月11日,及天竺傳教會,1860-1861,3-4;)。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長洲浸信會教堂今仍在,但香港皇道的第一個潮州浸信會教堂卻在1861年差會撤離汕尾的時候關閉了。這種發展表明香港兩個最早的潮州浸信會禮拜會不同的社會、經濟基礎。前者是由長洲的漁民構成,後者的成員有許多的無定居處,找臨時工作的流動勞工,他們並不想在香港定居。更重要的是長洲教堂是由陳兌和當地華人管理,而市區的教堂由美國的差會作為傳教站來使用。在長洲教堂,中國人直接介入領導也許是該教堂比香港皇道的教堂能夠存在更久的原因。遺憾的是長洲教堂並沒有保留1910年以前的任何文字材料,而1860年之後的發展也很少有書面材料。我們所知道的情況是19世紀80年代後期,該教堂歸屬了香港的廣東浸信會教會,逐漸形成了講廣東話的禮拜會(注:劉粵聲:《香港基督教會史》,香港,1941年版,1997重印,第161-162頁。)。
海外華人傳播福音
當璘為仁在香港建立臨時基地並培養助手的時候,巴色會(Basel Mission)的黎力基(Rudolf Lecheler)於1847年到達香港。黎力基是巴色會直接派到中國的第一個傳教士,他的第一個傳教地是廣東東北部的潮州縣。黎力基在潮州沿海居住五年,此間郭士立的漢學會成員幫助他在汕頭東北22英里的鹽灶村中制鹽、捕魚社區裏傳教。由於當地官府的敵意,也由於公眾對福音沒有熱情,黎力基在村子裏呆不下去。1852年他回到香港與同仁韓山明(Theodore hamberg)一起在客家方言區這個更有希望之處共事(注:汲約翰(John Campbell Gibson):《華南地區的傳教問題與方法》(Mission Problems and Mission Methods in South China),愛丁堡、倫敦,1901年版第144-149頁。)。1856年,英國長老會的寶為鄰在他的第一次假期之間駐足於香港,想到要在此開闢新的傳教地。美國浸信會根據在曼谷與香港的工作經歷,認為在海外華人基督教徒的家鄉,還有很多家庭與鄉土關係,還可以施洗不少人(注:美國浸信會傳道會微型膠片(下稱FM),FM71-7:約翰臣(Johm W·Johnson),1860年7月14日;1860年6月;FM69-2;璘為仁,1852年5月17日;FM71-7;約翰臣,1860年10月11日,及天竺傳教會,1860-1861,3-4;)。1855年,就是璘為仁與潮州的黎力基分開三年的時候,璘為仁從香港派陳兌到他的老家傳道三個月。1856年8月約翰臣派陳孫與李恩到潮州執行同樣的任務,他們發現親友還是可以接受基督教的。當中國內地還是對西方封鎖的時候,傳教唯一的策略是使海外華人基督教徒的親友皈依。
當陳孫與李恩去潮州的時候,英倫長老會的寶為鄰剛好在汕頭學方言。寶為鄰抓住這個機會與這兩個能幹的浸信會事工一起工作,陪同他們到家鄉村子裏傳教。在他們的幫助下,寶為鄰很快熟悉了當地的環境。陳、李與張林市場的鄭戴、鄭興建立起聯繫,他們是兩個上了年紀的基督教徒,在19世紀40年代由璘為仁在曼谷施洗。但是,當浸信會事工到達,在戶外傳道的時候被當地長官逮捕並關押四個月,一放出來他們就回到香港的浸信會。他們離開之後,寶為鄰就到了福建的廈門,那是條約裏規定的開放城市,也是長老會的傳教地。寶為鄰離開並不意味著要結束長老會開始在汕頭傳教的計畫。一個月後,施饒理(GeorgeSmith)從廈門而至,要在那兒建一個傳教站。1859年,他給陳開霖施洗,他是汕頭的第一個長老會教民。在1882年,他成了長老會第一個被授予牧師職的人(注:汲約翰(John Campbell Gibson):《華南地區的傳教問題與方法》(Mission Problems and Mission Methods in South China),愛丁堡、倫敦,1901年版第172-173頁。)。
從條約簽定前在潮州的美國浸信會與英國長老會的福音傳播策略上可以看出兩個主要特點。首先涉及到福音傳播中的華人社交網路。1835年,美國的浸信會為在曼谷的潮州移民施洗,1842年就到了曼谷香港潮州方言人群中運作。總部由曼谷移到香港的決定部分原因是可以利用英國人在那裏的有利條件,也因為可以利用以前存在的福音傳播社會網路。浸信會到了香港以後,順著教徒的血緣和鄉土關係直往潮州發展。這些社會網路為基督教徒在不同的地方受洗提供了主要的途徑,在後來的幾十年裏一直促成浸信會的傳教活動。
第二個特點涉及到早期浸信會皈依者加入美國差會並為之做事工的動機。璘為仁與約翰臣請了五個潮州皈依者做助理,包括在暹羅的陳雅與洪赫,在香港的陳兌、陳孫與李恩。除了陳孫以外,其他人都直接從美國差會領取固定的薪金(注:美國浸信會傳道會微型膠片(下稱FM),FM71-7:約翰臣(Johm W·Johnson),1860年7月14日;1860年6月;FM69-2;璘為仁,1852年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