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元年丙辰 1736年
正月二十日,清廷嚴斥禦史謝濟世著《學庸註疏》,指為“謬妄無稽,甚為學術人心之害”。
據《高宗實録》卷一一乾隆元年正月乙卯條記: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奏,禦史謝濟世進自著《學庸註疏》,於經義未窺毫末。
其稱明初尊朱之令,以同鄉同姓之故,名為表章聖賢,實則推尊本朝,尤屬
謬妄無稽,甚為學術人心之害。請嚴飭發還其書。從之。
正月,汪紱著《禮記章句》並《或問》成。
據汪紱《雙池文集》卷之五《禮記章句序乾隆元年丙辰》記:
《小戴》四十九篇,大抵純駁相雜,葢漢儒傳記之屬耳。而自漢以來,竝
列學宮,莫之或易。下及元明,設科取士,皆唯以《戴記》,而《周禮》、《儀
禮》蓋不與焉,傎矣!然《儀禮》先聖之灋,而行禮者貴得聖人之心,無得
於聖人之心,則節文亦末焉已爾。《戴記》雖不能皆純,而古人遺意,與夫先
聖微言,有傳之未失其真者,則皆有禮樂精義所存。是以由《曲台》而《大
戴》,由《大戴》而《小戴》,亦既愈汰愈嚴。今《大戴》餘篇猶存,而程朱
自《小戴》表章《學》、《庸》,遂以紹千聖相傳之道統,知《小戴》之獲列於
經,非無謂也。況世遠言湮,經殘禮廢,而情深服古之儒,志在踐履先王,
以求陶淑其身心,以昭周孔之訓,其因文而得意,因略而得詳者,舍是書其
曷從也哉?……顧先儒之治《小戴》者,鄭注既祖讖緯,孔疏一於附會,皇、
熊漫濫,鮮有可觀。是無論《戴記》之駁者,愈遠愈離,即其中之所謂純者,
亦因之而盡駁。宋儒程、張雖乃時發精義,而未嘗統為折衷。朱子既看《儀
禮》有序,而欲因經附傳,斯《記》庶幾就理,未克成書,以付黃勉齋。然
勉齋所手定,又似與朱子舊說稍殊,要於二禮全書,亦未遑詳為梳櫛也。外
此,則荊國既多矯誣,藍田未免束縛,方氏附會為多,石樑批剝過當。餘若
輔氏、饒氏、應氏、吳氏之徒,各有發明,而劉氏時多粹語,陳氏考據詳慎,
時為特出者歟!獨是制科《戴記》取士,於是士雖名為習禮,徒矜羔雁先資,
遂至武林之《集解》,凡遇喪禮,皆盡行刪闕,是宜乎雲莊之浩然興歎也。草
廬多所紛更,果於自用,雖今人有崇事其說者,於鄙意則未敢愜焉。要以平
易純正,則寕取雲莊為最。但陳注或雜引他說,不為折衷,或隨手摭援,不
順文義,而其間擇之未精,語之未詳者,亦所時見。紱每讀之,而有不能釋
然於心者,常欲更為蒐剔,以示來茲。……因即雲莊舊注,略複蒐輯紹聞,
更參鄙見,斟酌去取,別為章句,手錄成書。雖所取用不過數家,深慙孤陋,
然前聖作述之心,及高堂生、蕭奮、孟卿、後蒼、二戴相傳說禮之意,與夫
學禮者身心之範,或亦其有得焉,以無戾於先儒也乎?若乃因經附傳,而合
斯《記》於《儀禮》,則竊有志也,而姑待焉。亦以《小戴》為今日習禮專經,
故莫若詳於是焉,以斯為《儀禮》之筏也。篇次悉因舊本,毋若應刪吳裂。
至其所以去取之故,是非之辨,有非章句所能悉載者,則又竊附朱子《四書
或問》之例,別著《或問》一編,以盡其說。世有取此書而閱之者,或亦可
以為《儀禮》之堦,而資風教之一助;更取《或問》而閱之,其亦可以知紱
之心矣。
案:據余龍光《雙池先生年譜》卷之二,“乾隆元年丙辰四十五歲”條稱:“春正月,《禮記章句》成,十卷;又成《或問》四卷。”故繫此文於此。
二月四日,僉都禦史李徽奏請“訂《孝經》入《四子書》,進程子顥入大成殿”,為清廷嚴詞斥責。高宗令將批駁語“頒發天下學政”。
據《高宗實録》卷一二乾隆元年二月戊辰條記:
四子之書,乃朱子所自訂,刊於臨漳。宋理宗頒行學宮,至元、明以及
我朝,遵行已久。《大學》、《中庸》,程子從《禮記》摘出,朱子訂入《四書》。
《孝經》單行,篇章無多,何可與《四書》並列?朱子為《孝經刊誤》,疑其
非盡聖人之言,說得都不親切。吳澄亦曰,今文亦不無可疑。疑其所可疑,
信其所可信,去其所可去,存其所可存,朱子意也。制科取士,第一場首試
《四書》文三篇,二場用《孝經》論一篇,與《性理》互出,所以尊崇聖經,
總期發明經義,文與論何擇!李徽欲請訂入《四書》,將使天下後世,謂《四
書》訂於朱子,五書訂於李徽,殊不自量之甚。朱子熹羽翼經傳,闡發義蘊,
會萃群言,衷於至當。《四書集註章句》,親切詳明,使學者涵泳紬繹,具見
聖賢立言精意。我聖祖仁皇帝,特進朱子熹入配大成殿,所以為天下萬世學
者樹之標準,俾知所趨向,非以朱子熹為賢於周、程諸儒也。如李徽所言,
程子顥亦宜入大成殿,周子敦頤以下,均可以次詳酌。則周子敦頤、二程子
頤、張子載、邵子雍,皆宜附於十哲之列。孔子及門,如南容、有若、子賤
諸賢,不亞於程、周諸子,並不亞於十哲,亦未盡入大成殿中。踵事日增,
將貽後議。揆諸尊崇至聖,以師表萬世之至意,亦豈有當?至於性善之說,
詳於《孟子》,皆淵源之論。李徽以人性之善為支派,謂程子顥解“繼之者善”,
亦人性之支派。指此為有功性旨,是不獨有悖孟子,亦大非程子之意。敷陳
舛謬,學術攸關,誠恐無知效尤,或詆毀先賢,或穿鑿經義,或託名理學,
自便其私,大為世道人心之害。請嚴申飭。得旨:這所奏是。著交該部頒發
天下學政,咸使遵行。
二月十六日,高宗頒諭,再斥謝濟世、李徽。
據《高宗實録》卷一三乾隆元年二月庚辰條記:
謝濟世請用其自註《學》、《庸》,易朱子《章句》,頒行天下。獨不自揣
己與朱子分量,相隔如雲泥,而肆口詆毀,狂悖已極。且謂明代以同鄉同姓,
尊崇朱子之書,則直如爨下老婢,陳說古事,雖鄉里小兒,亦將聞而失笑也。
李徽欲以《孝經》與《四書》並列為五,立義支離,屬辭鄙淺。於宋、元大
儒所論《孝經》源流離合,曾未寓目,即欲變亂歷代論定,列於學官,數百
年不易之舊章,亦不自量之甚矣。
二月二十三日,高宗頒諭,專言博學鴻詞特科事宜,以九月為到京最後期限。
據《高宗實録》卷一三乾隆元年二月丁亥條記:
諭:內外臣工所舉博學鴻詞,聞已有一百餘人,祇因到京未齊,不便即
行考試,其赴考先至者,未免旅食艱難。著從三月為始,每人月給銀四兩,
資其膏火,在戶部按名給發,俟考試後停止。若有現任在京食俸者,即不必
支給。並行文外省,令未到之人,倶於九月以前到京。若該省無續舉之人,
亦即報部知之,免致久待。
此時京城,四方學人雲集,“徵歌選勝,極一時之盛”。
據杭世駿《詞科餘話》記:
甲寅冬,余與厲太鴻同被徵,星齋以進士學習閩省,亦列薦牘,濡滯未
至。時鄞縣全紹衣祖望尚留京師,除夕夢餘及太鴻兩人抵京,歡然道故,有
詩紀其事。予自乙卯除夕辭家,以丙辰正月晦抵都。時被徵之士麏集京師,
故人吳江迮雲龍,錢塘桑調元、符曾,皆有次韻詩。與予同薦者十一人,(浙
江總督上蔡程元章舉十八人:嚴遂成、厲鶚、杭世駿、沈炳謙、齊召南、張
懋建、周長髮、汪沆、周琰、周大樞、萬光泰、陳士璠、邵昂霄、程川、孫
詒年、李宗潮、錢載。陳句山則閩撫所舉。)星齋亦自閩至,公讌於汪西灝小
眠齋,徵歌選勝,極一時之盛。
又據袁枚《小倉山房文集》卷十四《胡稚威哀詞》記:
吾與稚威同薦鴻詞。初見,謂曰:“美才多,奇才少,子奇才也。年少修
業而息之,他日為唐之文章者,吾子也。”呼車行,稱余於前輩齊次風、商寶
意、杭堇浦、王次山諸先生,而勸之來交。
又據杭世駿《詞科掌録》卷二記:
是科徵士中,吾石友三人,皆據天下之最。太鴻之詩,稚威之古文,紹
衣之考證穿穴,求之近代,罕有倫比。紹衣丙辰先成進士,改庶常,例不當
試,後以散館出外。稚威以疾,太鴻以違式,皆不得在詞館,豈非命哉!
三月六日,高宗頒諭,寬赦汪景祺、查嗣庭二文字獄案牽連戚屬。
據《高宗實録》卷一四乾隆元年三月庚子條記: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朕查閱汪景祺等舊案,景祺狂亂悖逆,罪不容誅。
但其逆書《西征筆記》,乃出遊秦省時所作,其兄弟族屬,南北遠隔,皆不知
情。今事已十載有餘,著將伊兄弟及兄弟之子發遣甯古塔者,開恩赦回。其
族人牽連革禁者,悉予寬宥。查嗣庭本身已經正法,其子姪等拘繫配所,亦
將十載,亦著從寬赦回。
三月十三日,清廷下令,頒發《十三經》、《二十一史》於各省府州縣學。
據《高宗實録》卷一四乾隆元年三月丁未條記:
協辦大學士三泰奏請,頒發《十三經》、《二十一史》各一部,於各省會
府學中,令督撫刊印,分給府州縣學。部議應令督撫於省會書院,及有尊經
閣之府州縣,就近動項購買頒發。從之。
三月二十四日,高宗批准國子監祭酒楊名時奏,頒發官修諸經說於太學。
據《高宗實録》卷一五乾隆元年三月戊午條記:
尚書銜兼管國子監祭酒事楊名時,請頒聖祖仁皇帝禦製《周易折中》、《性
理精義》、《朱子全書》,欽定《尚書傳說彚纂》、《詩經傳說彚纂》、《春秋傳說
彚纂》,各書十六部,儲於太學,刊示諸生。得旨:楊名時所請書籍,著將武
英殿現有者,各種發二十部。餘照所請行。
四月二十七日,高宗頒諭,命廣布官修經書,定生員加試經解。
據《高宗實録》卷一七乾隆元年四月辛卯條記: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從來經學盛則人才多,人才多則俗化茂。稽諸史冊,
成效昭然。我皇祖聖祖仁皇帝,道隆羲頊,學貫天人,凡藝圃書倉,靡不博
覽。而尤以經學為首重,禦纂《周易折中》、《尚書彚纂》、《詩經彚纂》、《春
秋彚纂》等編,又有《朱子全書》、《性理精義》,正學昌明,著作大備。我皇
考世宗憲皇帝,至德同符,孝思不匱,時敕直省布政司,將諸書敬謹刊刻,
准士子赴司,呈請刷印。蓋欲以廣聖教,振儒風,甚盛典也。……著直省撫
藩諸臣,加意招募坊賈人等,聽其刷印,通行鬻賣,嚴禁胥吏阻撓需索之弊。
但使坊賈皆樂於刷印,斯士子皆易於購買,庶幾家傳戶誦,足以大廣厥傳。
朕又思聖祖仁皇帝四經之纂,實綜自漢迄明,二千餘年群儒之說,而折其中,
視前明《大全》之編,僅輯宋、元講解,未免膚雜者,相去懸殊。各省學臣,
職在勸課實學,則莫要於宣揚聖教,以立士子之根柢。每科歲案臨時,豫飭
各該學,確訪生童中有誦讀禦纂諸經者,或專一經,或兼他經,著開名冊報。
俟考試文藝之後,該學政就四經中,斟酌舊說有所別異處,摘取數條,另期
發問。只令依義條答,不必責以文采。有能答不失指者,所試文稍平順,童
生即予入泮,生員即予補廩,以示鼓勵。務宜實力奉行,以副朕尊經育才之
意。
五月二十七日,清廷頒發《律曆淵源》於各省。
據《高宗實録》卷一九乾隆元年五月庚申條記:
頒發聖祖仁皇帝禦製《律曆淵源》於直省學宮、書院。
六月一日,高宗頒諭,整飭書院教育。
據《高宗實録》卷二O乾隆元年六月甲子條記:
訓飭直省書院師生諭:書院之制,所以導進人才,廣學校所不及。我世
宗憲皇帝,命設之省會,發帑金以資膏火,恩意至渥也。……若僅攻舉業,
已為儒者末務。況藉為聲氣之資,遊揚之具,內無益於身心,外無補於民物。
即降而求文章成名,足希古之立言者,亦不多得。甯養士之初旨耶?該部即
行文各省督撫學政,凡書院之長,必選經明行修,足為多士模範者,以禮聘
請。負笈生徒,必擇鄉里秀異,沉潛學問者,肄業其中。其恃才放誕,佻達
不羈之士,不得濫入書院中。
六月十六日,高宗頒諭,命開館纂修《三禮義疏》。
據《高宗實録》卷二一乾隆元年六月己卯條記: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昔我皇祖聖祖仁皇帝,闡明經學,嘉惠萬世,以《大
全》諸書,駁雜不純,特命大臣等,纂集《易》、《書》、《詩》、《春秋》四經
傳說。親加折衷,存其精粹,去其枝蔓,頒行學校,昭示來茲。而《禮記》
一書,尚未修纂。又《儀禮》、《周禮》二經,學者以無關科舉,多未寓目。
朕思五經乃政教之原,而《禮經》更切於人倫日用,傳所謂經緯萬端,規矩
無所不貫者也。昔朱子請修《三禮》,當時未見施行,數百年間,學者深以為
憾。應取漢、唐、宋、元註疏詮解,精研詳訂,發其義蘊,編輯成書,俾與
《易》、《書》、《詩》、《春秋》四經,並垂永久。其開館纂修事宜,大學士會
同該部,定議具奏。
同日,高宗命編選《四書》文,弛坊間刻文之禁。
據《高宗實録》卷二一乾隆元年六月己卯條記:
自坊選之禁垂諸功令,而大家名作,不得通行。士子無由睹斯文之炳蔚,
率多因陋就簡,剽竊陳言,襲取腐語。間或以此倖獲科名,又輾轉流布,私
相仿效,馴至先正名家之風味,邈乎難尋,所係非淺鮮也。今朕欲裒集有明
及本朝諸大家時藝,精選數百篇,彚為一集,頒佈天下,以為舉業指南。學
士方苞,工於時文,著司選文之事。務將入選文,逐一批抉其精微奧窔之處,
俾學者了然心目間,用以拳服摩擬。再會試、鄉試墨卷,若必俟禮部刊發,
勢必曠日持久,士子一時不得觀覽。嗣後應弛坊間刻文之禁,倘果有學問淹
博,手眼明快者,不拘鄉、會墨卷,房行試牘,准其照前選刻。但不得徇情
濫觴,及狂言橫議,致釀惡俗。
六月二十三日,高宗頒諭,命纂修《大清通禮》。
據《高宗實録》卷二一乾隆元年六月丙戌條記: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朕聞三代聖王,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所
以總一海內,整齊萬民,而防其淫侈,救其雕敝也。……前代儒者,雖有《書
儀》、《家禮》等書,而儀節繁委,時異制殊,士大夫或可遵循,而難施於黎
庶。本朝《會典》所載,卷帙繁重,民間亦未易購藏。應萃集歷代禮書,並
本朝《會典》,將冠、婚、喪、祭一切儀制,斟酌損益,彚成一書,務期明白
簡易,俾士民易守。
七月九日,清廷任命《三禮》館主事官員。
據《高宗實録》卷二二乾隆元年七月辛醜條記:
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朱軾,兵部尚書甘汝來,為《三禮》館總裁。
禮部尚書楊名時,禮部左侍郎徐元夢,內閣學士方苞、王蘭生,為副總裁。
九月二十八日,博學鴻詞考試在保和殿舉行。
據《高宗實録》卷二七乾隆元年九月己未條記:
禦試博學鴻詞一百七十六員於保和殿,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吏部
侍郎邵基,閱卷。
又據陳玉繩輯《陳星齋年譜》乾隆元年、三十七歲條記:
試期近,奉恩旨:天氣漸寒,著在保和殿內考試。欽點大學士鄂爾泰、
張廷玉,吏部侍郎邵基閱卷。試題:《五六天地之中合賦》、《山雞舞鏡詩》、《黃
鐘為萬事根本論》,經學、史學策問各一。
又據袁枚《隨園詩話》卷五記:
乾隆丙辰,召試博學鴻詞,海內薦者二百餘人。至九月,而試保和殿者
一百八十人。詩題是《山雞舞鏡》七排十二韻,限山字。……二百人中,年
最高者,萬九沙先生經,最少者枚。
博學鴻詞特科僅録取十五人,儒林中人為之失望。
據李紱《穆堂初稿》卷三十五《送趙意林歸浙江序》記:
雍正十有一年,世宗皇帝特詔開博學鴻詞科,令在京三品以上大臣,在
外總督、巡撫,會同學臣,薦舉人品端正、學問優贍之士,以應禦試。蓋自
康熙己未召試,距茲歲垂六十年矣。事嚴典曠,中外相顧,莫敢先發。踰年,
河東督臣舉一人,直隸督臣舉二人,他莫有舉者,特旨切責諸臣觀望。又踰
年,大學士高安朱公舉四人,而封疆大吏所舉,猶趦趄不前。今上登極,再
詔督促。余方蒙恩,以久廢起官戶部,與仁和趙公同為侍郎。其從弟意林來
謁,……其學可謂博,而詞亦可謂鴻矣。亟欲舉意林應詔,意林辭讓,謂公
誠有意,願舉吾兄。……因舉谷林以成意林之意,而意林旋亦被薦。明年,
天下所舉士集闕下者百八十餘人,天子臨軒親試之。讀卷者猶持嚴重之意,
僅以十五卷上,於是二趙子倶報罷。蓋中額隘,視己未(康熙十八年己未,
清廷首舉博學鴻儒特科——引者。)四之一耳。己未三取一人,今十不能得一
也。未幾,意林來告歸,欲得贈言。余謂博學鴻辭以實不以名,有其實,雖
不中猶中也。
自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八日頒諭,詔舉博學鴻詞,迄於乾隆元年秋,內外臣工所薦舉凡二百六十一人。
據杭世駿《詞科掌録》卷首《舉目》記:
明詔既下,首訖凡四年,合內外所舉,凡二百六十七人,重薦者六人。
宗人府左宗正多羅慎郡王舉三人:試用浙江曹娥場鹽場大使易宗瀛,湖
南湘鄉縣人;原任官庫筆帖式李鍇,正黃旗漢軍人;景陵八品茶上人長住,
正白旗包衣漢軍人。
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朱軾舉四人:原任刑部員外、降補
太常寺典簿潘安禮,江西南城人,雍正丁未進士;直隸趙州甯晉縣知縣張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