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以降,隨著西方科學技術的廣泛傳播,“科學”(或稱“格致”)在時人的言說中,已成為一個流行詞。人們最初沿襲明末清初時的觀念,以“格致”來稱呼這種西來的知識,而後引進日語辭彙“科學”取代“格致”。近年以來,國內外關於清末民初國人“科學”觀念的研究,已有多種論著發表,如樊洪業《從“格致”到“科學”》[1],艾爾曼《從前現代的格致學到現代的科學》[2]等文,但其中仍有未發之覆,特別是對清末國人科學觀演化的具體過程少有論及。本文通過檢索清末學者使用的“格致”、“格物”、“科學”幾個漢語辭彙的具體內涵,辨析國人對西文“science”之譯從“格致”到“科學”的演變過程,藉以揭示清末國人“科學”觀念的重要變化。
一、中西“格致”之別
明末清初,西方傳教士東來,攜來了有關數學、天文、地理、力學等自然科學知識。這些自然科學知識對中國人來說是陌生的。當時中文裏沒有意義對等的詞來稱呼它,利瑪竇、徐光啟等最初的西方科學傳人就借用前人使用的“格致”一詞來稱呼它。傳教士利瑪竇在《幾何原本序》中首先使用:“夫儒者之學,亟致其知,致其知當由明達物理耳。……吾西陬國雖褊小,而其庠校所業,格物窮理之法,視諸列邦為獨備焉。”然後,徐光啟在介紹利瑪竇時說:“顧惟先生之學,略有三種:大者修身事天,小者格物窮理,物理之一端別為象數。”[3](徐光啟《刻幾何原本序》)
到19世紀60年代洋務運動時期,清人基本沿用前人的這一辭彙來稱呼西來的自然科學。馮桂芬指出西學中“如算學、重學、視學、光學、化學等,皆得格致至理,輿地書備列百國山川厄塞,風土物產,多中人所不及”[4](P209)。1861年偉烈亞力、傅蘭雅與李善蘭合作,將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譯作《數理格致》。1866年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編譯了一本《格物入門》,全書分為力學、水學、氣學、火學、電學、化學、測算舉隅等7卷。直到1874年徐壽等人創辦“格致書院”時,述其辦學宗旨是“意欲令中國便於考究西國格致之學,工藝之法,製造之理”[5](下冊,P169)。美國傳教士傅蘭雅于1874年編輯出版《格致彙編》,登載聲、光、電、化及製造文章,目的是“意欲將格致之學問並製造工藝之理法廣為傳佈”[6]。皆將“格致”或“格物”與西文“science”(科學)對譯。
以傳統辭彙翻譯西方來的新名詞,本是國人常用的作法,也是國人用以理解和詮釋一種新知識的工具。正如葛兆光所言:當西學東來時,“面對新的世界和新的知識的衝擊,人們總是要反身尋找理解和解釋的資源,一種新知識的理解,與一種新語言的翻譯並沒有什麼兩樣”,“語言的翻閱需要用自己本土原有的詞語去一一對應,對於新知識的理解,也需要喚起歷史記憶、傳統知識和原有的想像空間,來充當再度理解和詮釋的‘思想資源’”[7](P21)。以中國傳統辭彙“格致”來“格義”西方自然科學,直接的效果就是,為西方科學技術在傳統中國的傳播打開了方便之門,但作為西方自然科學名稱的“science”與中國注重個人道德修養的“格致”畢竟存在差別。
“格致”一詞,是從儒家經典《大學》中“格物致知”而來,在漢語辭彙中主要是指一種道德修養工夫,是和“正心、誠意”相關聯的“修身”、“明德”的方法,其旨歸則是“治國平天下”,屬於儒家的“外王之學”。後來,朱熹將其中“格物”與“窮理”聯繫起來,但朱子的“格物致知”還是重在其道德修養方法,提出:“《大學》物格知至處便是凡聖之關。物未格,知未至,如何煞也是凡人。須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聖賢之域。”[8](P298)講的還是通過對事物的探究,達到修身、正心,以進入“聖賢之域”的境界。
晚清國人在沿用明末清初以來以“格致”一詞指稱自然科學時,已注意到中西“格致”之差別。化學家徐壽在《擬創建格致書院論》中指出:“惟是設教之法,古今各異,中外不同,而格致之學則一。就中國之所謂格致,所以誠正治平也;外國之所謂格致,所以變化製造也。中國之格致,功近於虛,虛則偽;外國之格致,功征諸實,實則皆真也。”[9]1887年春、1889年春,許星台、李鴻章曾兩次就“中西格致之學異同”問題考校格致書院的學生,在答卷中,王佐才指出:(儒家之格致)“乃義理之格致,而非物理之格致也。中國重道輕藝,凡綱常法度、禮樂教化,無不闡發精微,不留餘蘊,雖聖人複起,亦不能有加。惟物理之精粗,誠有相形見絀也。”以講“義理”與談“物理”區分中西“格致”。鐘天緯則從“形上之道”與“形下之器”角度,區分中西格致的差別,“格致之學,中西不同。自形而上者言之,則中國先儒闡發已無餘蘊;自形而下者言之,則泰西新理方且日出不窮。蓋中國重道而輕藝,故其格致專以義理為重;西國重藝而輕道,故其格致偏於物理為多。此中西之所由分也。”[10](第4冊,P15)可見,中西“格致”的不同已成為晚清人的共識。在晚清人的認知中,西學“格致”與傳統儒家所言不同,以中國傳統“道、器”觀念來看,它是側重於“技藝之術”的形下之器。1896年陝西設崇實書院(格致實學書院),張樹聲說:“伏惟泰西之學,覃精銳思,獨辟啟牖,然究其本旨,不過相求以實際,而不相騖于虛文。格物致知,中國求諸理,西人求諸事;考工利索,中國委諸匠,西人出諸儒。求諸理者,形而上而坐論易涉空言……”[5](下冊,P358)批評中國格致學入於虛理,不切實際,提倡西方格致“實學”。人傳授科學知識的格致書院後,大發議論:“大學之言格致,所以為道也,非所以為器也,……自西洋各國以富強稱,論者不察其政治之根抵,乃謂富強實由製造,於是慕西學者如蟻慕膻,建書院以藏機器,而以‘格致’名之,殆假大學條目以美其號。”[11](P50)所謂“西學”,“蓋工匠技藝之事也”;要求改格致書院為“藝林堂”,以示與傳統的格致之義相區分。
但由於“自強”“求富”的需要,作為“形下之器”的“格致”在晚清也取得了較高的地位,被作為可以經世的“實學”受到重視。1879年上海格致書院招生啟:“本書院創設滬上,專為招收生徒究心實學。”[5](下冊,P179)於是又有中、西“格致”的“虛”、“實”之別。薛福成於光緒十六年(1890年)序《格致彙編》中說:“格致之學,在中國為治平之始基,在西國為富強之先導。”《皇朝經世文三編》言:“《大學》之格致窮事物之原,西學之格致究事物之委;《大學》所謂事物,物即事也;西學所謂事物,則事自事、物自物。《大學》究事物之虛理,以人之應物處事而言,故曰終始曰本末;西學究事物之實道,以事物之本體而言,故不曰終始、本末,而總名之曰消長氣為之也。”可見,無論是贊成者還是反對者,對中西“格致”學的區別都有大致相同的認識,贊同者將之等同於“實學”,反對者稱為“技藝”,說明時人對西方“格致”的認同皆在其技術而非其學說、理論方面。
二、“格致”與“格物”之分
晚清洋務運動中,洋務派知識份子已經注意區分西學“格致”與中國傳統注重人生道德修養的“格物致知”的差異,並從二者的比較中將西學“格致”定位於“實學”上,注重的是聲、光、化、電、農、礦、工、商,側重於“技術”方面。但隨著西方科學技術書籍的介紹、翻譯,人們對科學的瞭解更深一層,認識到西學“格致”中不只有實用的“技術”,且存在高深的“學理”。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晚清人的科學觀念中又有了“格致”與“格物”的區分。
國人所言“格致”是“格物致知”的簡稱,其基本含義應包括對事物的探究過程,以及因此而獲得的相關事物的知識;而“格物”只是指對事物的探究過程。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其實,“格致”與“格物”的這一區別,在《禮記·大學篇》中即見端倪:“古者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致。”及至明清人將西方科學技術統稱為“格致”以來,人們不再注意二者的區別,特別是鴉片戰爭後開始形成的以“器、技”為特徵的科學觀,更是將“格致”等同於“格物”。
隨著西方科學技術的廣泛傳播,清末人們已注意到,在引進的西方“格致”學中,不僅有技藝,也包括其學理。王韜就曾指出:“竊謂近今一切西法無不從格致中出,製造機器皆由格致為之根柢,非格致無以發明其理而宣洩其奧。以是言之,格致顧不重哉!”[6]丙辰年序已經指出西學“格致”中包括了相關的知識、學理。奕訁斤曾指出:“洋人製造機器、火器等件,以及行船行軍,無一不自天文算學中來。”並針對時人“或謂製造乃工匠之事,儒者不屑為之”的說法,指出當時提倡西方格致之學的目的,在於明事物之“理”,而與匠人只講習“事”是有區別的,“蓋匠人習其事,儒者明其理,理明而用宏焉。今日之學,學其理也,乃儒者格物致知之事,並非強學士大夫以親執藝事,又何疑乎?”[5](上冊,P150)故清末人言“格致”時,有改稱為“理科”、“理學”者。
由於認識到“格致”之學的“理學”性質,於是清末人觀念中便有了“格致”與“格物”的區別。1888年京師同文館設立“格物館”,以傳授西方科學技術及理論知識。後發現以“格物”名其所教內容,不能包括其中的理論、知識,遂於1895年改名為“格致館”。為此次改名,皇帝還鄭重其事地發佈了一個上諭:“據總教習呈稱‘致知必由格物,同文館設立格物館時,未能顧名思義。請將格物館改為格致館,庶於致知格物不至偏’等語。該總教習所呈,不為無見,嗣後格物館即改名為格致館,以符名實。此諭。”[5](上冊,P139)從中可見,時人已經意識到:“格物”與“格致”存在“技藝”與“理論”的差別。
隨著西方科學技術書籍的介紹、翻譯,人們逐漸認識到西學“格致”中不僅有實用的技術,而且存在高深的學理。晚清人意識到“格物”與“格致”的區別,這一區別是導致從“格致”到“科學”概念轉化的一個重要環節。而“科學”一詞中包含的“學”字,正切合于時人對西學格致中“理學”的認識,“科學”取代“格致”便順理成章了。
三、從“格致”到“科學”
在康有為、嚴複引入“科學”①一詞後,從1897年至1912年,“科學”與“格致”同時並用。從“格致”到“科學”的變化,其意義不僅在於文字的變化,而有更重要的觀念的變化。正如王國維在《論新學語之輸入》中指出:“言語者,思想之代表也,故新思想之輸入,即新言語輸入之意味也。”[12](P117)“格致”一詞容易被理解為技藝之術,而作為現代概念的“科學”一詞中之“學”字則有原理、理論的含義,“科學”一詞落腳在“學”上,進一步劃清了與“格致”、“格物”的界限,“科學”逐漸取代了原用的“格致”。
嚴複1898年出版的《天演論》中,使用的都是“格致”一詞,到1901~1902年出版的《原富》中,已經是“格致”、“格物”、“科學”並用,其中,以“格致”、“格物”指代物理、化學等具體自然科學學科,而以“科學”指代包括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在內的各門理論科學,如:“科學中一新理之出,其有裨益于民生日用者無窮。”[13](P624)“今夫格物者,治宗教妄誕尚鬼之蔽之聖藥也,假使通國之士夫於科學名理之類多所究心,吾未見宗教鬼神之說能為厲也。”[13](P655)基本認同“科學”是講“通理公例之學”,而“格致”、“格物”是技術之學。從這一區別出發,嚴複批評當時人將西方科學看作“技藝之末”的“藝學”觀念,1902年《與〈外交報〉主人書》中,他批評時人中體西用、政本藝末的觀點,指出“科學”是一切西學之源,“其曰政本而藝末者,愈所謂顛倒錯亂者矣。且所謂藝者,非指科學乎?名、數、力、質,四者皆科學也。其通理公例,經緯萬端,而西政之善者,即本斯而立。……中國之政,所以日形其絀,不足爭存者,亦坐不本科學,而與通理公例違行故耳。是故以科學為藝,則西藝實西政之本。設謂藝非科學,則政藝二者,乃並出於科學,若左右手然,未聞左右之相為本未也”[14](P622 623)。1906年《政治講義》“第一會”談西方政治學為“科學”之義,“是取古人談治之書,以科學正法眼藏觀之,大抵可稱為術,不足稱學”。“學者,即物而窮理,即前所謂知物者也;術者,設事而知方,即前所謂問宜如何也。……今吾所講者,乃政治之學,非為政治之術,故其塗徑,與古人言治不可混同。”[15](P1248)說明他的“科學”觀已不在於“技藝之術”。
1902年梁啟超所寫的《進化論革命者頡德之學說》中說明“狹義之科學,即中國所謂格致”[16](文集,第十二)。將“格致”包括在廣義“科學”之中。1902年他在《新民叢報》第10、14號發表《格致學沿革考略》,討論了格致學的範圍:“學問之種類極繁,要可分為二端。其一,形而上學,即政治學、生計學、群學等是也。其二,形而下學,即質學、化學、天文學、地質學、全體學、動物學、植物學等是也。吾因近人通行名義,舉凡屬於形而下學者皆謂之格致。”[16](文集,第十一)仍然沿襲近人通行說法,以形而下之技術科學為“格致”。在這篇文中又有好幾處用了“科學”一詞,如“一切科學”、“科學革新之氣運”、“科學之方針”,“科學”一詞泛指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在內的各門理論科學,以示與形而下之“格致”相區別。
1903年王國維在《論教育之宗旨》中指出:“知識又分為理論與實際二種,……科學如數學、物理、化學、博物學等,皆所謂理論之知識。”[17]可見在嚴複、王國維、梁啟超等人的認知中,“格致”只是“科學”中的一部分,指作為“實學”的技術學科,是對具體事物的認識;“科學”則不是專講技藝,而且包含理論知識的學科。這樣,“科學”因其詞義內涵更具包容性,進入民國後,便取代了原有的以“格致”或“格物”與“science”對譯之作法。
通過對清末國人從“格致”、“格物”到“科學”的詞義演變的考察可以看到:最初人們沿襲明末清初的說法,以中國傳統的“格致”概念來“格義”這種西來的新知識,為科學技術在中國的傳播尋找到傳統的依據。在對西學的瞭解過程中,洋務派知識份子已認識到中西“格致”的根本差異,並將西學“格致”定位於“技藝之術”或經世致用的“實學”;繼而通過區分“格致”與“格物”的概念,又認識到西方科學中的“學理”及理論知識,對西方科學的理解從“技藝之術”上升到“學理”層面。此後維新派知識份子從日語辭彙中引入“科學”一詞,進一步明確了“科學”與“格致”的區別,並大大擴充了“科學”概念的內涵,這為此後“新文化運動”中科學的廣泛傳播、對“科學”內涵的深入理解以及促進“科學”對中國社會產生深刻影響奠定了基礎。作為現代概念的“科學”終於取代前現代的“格致”一詞,表明清末國人對科學的認識已經擺脫中世紀的窠臼而向現代觀念靠近。
注釋:
①關於誰最先在中國使用“科學”一詞,學界有不同的看法。甲午戰後,康有為編著了《日本書目志》一書,梁啟超在1897年11月15日的《時務報》上作了介紹,該書的第一冊卷二“理學門”中列有“《科學入門》,普及舍譯,《科學之原理》,本村駿吉著”。這是中文首次出現“科學”一詞。1898年6月康有為進呈光緒帝《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中又使用了“科學”一詞。康有為是在中文中首先使用“科學”一詞的人。此觀點參見樊洪業《從“格致”到“科學”》一文(《自然辯證法通訊》1988年第3期)。而汪暉據臺灣學者黃彰健的考證,康有為《戊戌奏稿》有後來補作的內容,以此為據稱康有為最早使用此詞則成問題,故認為嚴複才是最先使用“科學”一詞的中國人,此觀點參見《汪暉自選集》第221~222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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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智識學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