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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地方官大计展限问题
作者:薛 刚 责编: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 年 1 期  发布时间:2018-07-10  点击量: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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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计是清代考核地方官的一种形式,每三年举行一次,届时各省除地方督抚外,所有在职官员均要接受考核,评出等第,以此作为官员升迁降黜的依据。但是,各省大计常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举行。为重考察、整肃吏治,地方督抚须向朝廷申请推迟大计,延期举行,这样就出现大计展限问题。本文谨以此为题,对相关内容试作探讨。

一、 大计展限与补行大计

大计展限为某省大计因各种原因并未与全国其它省份同在计典之期举行,而经督抚题请延期举行。某省大计准许展限,如果期限已到,即要补行该年大计。那么在这个期间,官员升迁调转不一,对该年大计的对象会发生改变。一般情况下,离任者不计,该年大计之期以后上任者不计。补行大计某年如果再遇某因,还须展限。下面是依据《清实录》记载的相关资料整理而成的关于各省历届大计展限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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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根据《清实录》关于补行大计奖惩官员的记载总结而成。绘表根据:补行哪年份大计即说明哪年大计展限。由于《清实录》中记载补行大计的资料未必完全,因此表中大计年份的漏缺并不代表该年大计该省没有展限。

+”表示该年大计,该省展限。其中未计河员、盐员大计展限情况。

从表中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从康熙四十年大计一直至清末,全国各省大计均有过展限的情况。展限次数少者以直隶、云南、奉天为主,次数多者以陕西、四川、江西为主。展限势必要补行,一般补行一届,也有连续两届或者三届展限而于一次补行的。乾隆七年,补行湖南乾隆元年、四年两次大计。[1]乾隆九年十月,补行陕西省乾隆四年、七年二次大计。[2]226926 乾隆十年二月,补行江西省乾隆四年暨乾隆七年二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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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2]235,26 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补行甘肃乾隆十九年、二十二年大计。[2]575,324 乾隆二十四年六月,补行陕西省乾隆十六、十九、二十二等年三次大计。[2]589,546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补行四川省乾隆三十七年及乾隆四十年二次大计。[2]1028,789 究于何因?补行大计不外乎遵照成例,举行大典。目的使新旧官员知劝知惩,使新旧长官对属下官员知善知恶。既然如此,补行大计会不会起到相应的考核效果呢?以湖南巡抚许容乾隆六年奏请湖南乾隆元年、四年两次大计并行为例,湖南乾隆元年以前、乾隆四年以前上任的官员由乾隆六年底上任的督抚来查核,官员任期与督抚任期相差较大,共同任期时间短,考核效果可想而知。事实上,新任督抚对补行大计该接受考核的官员不过是仅凭其上任以后的了解,而官有前后改节者,这种情况是很难知晓的。补行大计“察”(长官对属员品行、操守、办事能力等方面的日常考察)的成份少了,另外“查”

(对附诸于册上的官员各方面情况的查核)的成份多了,督抚等主要靠每年上报官员事迹册结而对其进行评判,这样补行大计形式化的倾向很明显。各省补行大计,尤其展限时间比较长,且因一届展限,下届再展限,一届推一届,最后不得已而合并补行,如此大计考核对整饬吏治作用不大。

二、 展限程序大计展限,通常是督抚上报,皇帝批答。而因督抚上奏的公文类型不同,程序又有所区别。

以题本为公文形式的展限程序,通常由督抚将展限缘由以题本形式上报,按照地方题本奏事的程序,经内阁票拟,由皇帝批复,吏部议奏。吏部议奏完毕,再上报皇帝,由皇帝作最后批示。

以陕西巡抚张保题请展限的过程为例加以说明。

陕西巡抚臣张保谨题……所有陕西补行雍正二年……督臣岳钟琪,抚臣图理琛题请于雍正五年举行,奉旨俞允。……所有今岁补行雍正二年大计仰恳圣恩,俯准展限,容俟雍正六年举行……雍正五年九月二十四日题。十五日奉旨,该部议奏。[3]38 册, 363 吏部议覆:

太子太傅·内阁·兼吏部行走臣朱轼等谨题,为题明事。该臣等议得:刑部侍郎·署理陕西巡抚事务张保疏称,……等因,具题。前来。查陕省应补行雍正二年大计,署抚疏称履任仅数月,兼以地方辽阔,各员贤否未能周知,请展限雍正六年举行等语。应如所请,于雍正六年会同该督举行,恭候命下……雍正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题。二十五日奉旨,依议。[3]38 册, 453

从上面两则材料能够看出,陕西省大计展限经署理巡抚张保题请,经吏部议奏,最后得旨允行,完成展限请求。

以奏折为公文形式的展限程序,乾隆以后,通常由督抚将展限缘由以奏折形式直达御前,皇帝直接批示,并知照吏部。这里展限缘由如果是藩司的原因,则藩司须先详请督抚,然后由督抚具折奏请。

下面以广西巡抚谢启昆奏请四年大计展限为例加以说明。

广西巡抚谢启昆跪奏,为大计届期恳恩展限以期核实事。敬查本年恭逢计典,例应于十二月内恭疏具题,臣仰荷皇上天恩擢授广西巡抚,于十月二十七日接印任事。旬日以来,接见各属员咨询地方政务,虽略悉梗概,而通省幅员辽阔,未见者甚多,一切年力才守均未能详晰周知。……臣甫经到任考察未周…… 仰恳圣恩将广西省嘉庆四年大计展至五年三月内,容臣会同督臣吉庆详慎甄别照例补行。至两司及各道府贤否例应于年底具奏,亦请展至次年三月内核实奏闻。……皇上睿鉴,训示。谨奏。

著照所请展限,吏部知道。嘉庆四年十一月十五日。[1]

由如上材料可知,广西巡抚谢启昆以奏折形式直接恳请嘉庆四年大计展至五年,皇帝批复照所请展限,并通知吏部知道。三、展限缘由

地方大计展限源于何因,从地方行政体制以及地方统治特点来看,不外乎两大因素,其一为地方各级官员人事调动问题,其二是地方发生重大变故,影响大计正常进行。下面就此分类说明。

1. 督抚甫任,大计展限的主因

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大计考核最后必须经督抚注考具题方可有效。那么督抚对所辖省区的地方官必须有一定时间去查核,另外大计具题实行督抚会衔制,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大计之期,只要有一方发生人事变动,就可能会影响该省地方官大计期限,而致展限。乾隆二十三年,从御史陈大复所奏,对此给予明确规定,“督抚不得概请展限,查大计展限,原非成例。嗣后督抚升调时,适届大计之期,既察核在前,应即行赶办,或密交新任代题。若距计典尚远,仍照旧例办理。”[2]577, 354355 下面以实例加以说明:

1:福建总督刘世明题请大计展限

总督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记录一次臣刘世明谨题,为题明事。该臣看得:……今雍正八年已届应行大计之期,臣前往巡抚任内接准部咨,随即移行遵照。去后。兹抚臣赵国麟莅任未久,所属各官一时体察未能周悉,则雍正八年分闽省计典是应循例题请展限,庶可从容甄别。……理应督抚公同考核,总督衙门未有专题之例,且臣亦不敢以一人之闻见,冒昧举行,相应仰恳皇上天恩,俯赐宽限,准将闽省计期至雍正辛亥年冬间,容臣与抚臣会同补行,庶与成例相符,而巨典亦

得详慎。……

雍正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题,十月二十七日奉旨,该部知道。[3]62 册, 259 2:江西巡抚阿思哈奏请二十二年大计展限

署江西巡抚·兼提督衙门臣阿思哈谨奏,为奏明事。窃臣蒙圣恩重膺江西巡抚提督地方文武……今查乾隆二十二年届当江西举行大计、军政之期,……惟臣甫于七月二十二日莅任,通省幅员辽阔,文武人数颇多,况须面加体察,始能自信。况藩司亦系初到,臬司尚未抵任,各属贤否遽难周知。……臣谨循例恳祈

圣主,俯准江西省大计展至明年四月,军政展至明年二月次第举行,悉心考核,……伏候皇上睿鉴。谨奏。

知道了。乾隆二十二年九月初七日。[1] 2.藩司甫任,大计展限的另一个原因

布政使于大计之年,遵照督抚指示,掌管全省大小官员的考核之事。各级官员逐层考核并上报到布政使,由布政使考核完毕再详督抚,最后由督抚定夺。布政使实际上是督抚之下总揽全局重要的一个权力环节,其对省属大小官员的掌握情况亦尤其重要,因此其升调也影响大计的正常举行。然因布政使升调而展限之例至乾隆二十九年方定。该年八月,新升任甘肃布政使王检奏,“各省大计举劾,例由藩司主稿,偕臬司会详,督抚察核具题。督抚到任未及一年者,例得奏请展限,而藩司新任,并无展限之例,殊非慎重考核之道。请嗣后藩司到任在三月以上者,仍照例迅速办理。如甫经到任,详明督抚,奏请展限三月。”[2]

717, 1000吏部议,皇帝批准。从此,该例相沿不改。

例:河南巡抚马惠裕为藩司方维甸甫经到任奏请本年大计循例展限

河南巡抚奴才马惠裕跪奏,为藩司甫经到任本年大计循例奏请展限仰祈圣鉴事。窃照藩司到任未及三月,适届举行大计之期,准其具详督抚,奏请展限。等因。定例遵行已久。兹据藩司方维甸具详,以现届查办大计之时,该司于嘉庆六年十月内奉旨补授河南布政使,未经接印任事,即赴楚境防江,于本年十一月十二日甫到藩司之任,各属接见者无几,优劣未能尽悉,应照例详请展限。前来。奴才伏思大计巨典黜陟攸关,应由藩司秉公举劾,详送奴才复核办理,方足以昭公允而示劝惩。今该司方维甸甫经莅任,所有嘉庆七年计典应请展至来年三月,再行查办。为此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知道了。嘉庆七年十二月初八日。[1] 3.战争同为影响大计展限的一个原因

雍正期间用兵西北准噶尔部,乾隆年间对准噶尔部与回部战争,嘉庆初年平定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咸丰年间对太平天国战争、平定捻军,光绪年间平定伊犁叛乱等多次国内战争,对战事所在省与战争后方保证供给省的地方官考察影响很大。一是战争导致地方政权不稳,地方官设置无定;二是武官参战,文官更多为军需供给服务。这样,在战争状态下,很难在一种稳定的秩序构架下对地方官进行大计考核,也势必推迟应该举行的大计之期。从档案与《实录》的记载看,关于战争对大计展限的影响记载十分明显。

雍正八年,时值西北用兵,署理陕西总督查郎阿奏请陕甘两省大计展限,其申请理由中有言:“且时值军兴,陕甘二属大小正佐等官,或调赴军前办事,或差委口外料理军需,多未在任,均难考核,所有今岁陕甘补行雍正二年大计仰恳圣恩,仍请暂停于雍正辛亥年(雍正九年 1731),其雍正八年大计请展限于雍正壬子年(雍正十年,1732)照例举行。”[3]61 册, 282

乾隆、嘉庆时期湖南苗民起义,清政府平叛。嘉庆元年,湖南巡抚姜晟奏请湖南大计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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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照嘉庆元年届计典,接准部咨,行令按额核实举劾,于十二月内照例题。等因。臣查三载考绩,黜陟攸关,最为激扬巨典,凡丞倅州县以下等官须由道府保荐劾参,申送藩臬两司具详,督抚会核具题。兹湖南剿捕苗逆,以东道府正佐等官多半调遣,以资大营及各路差委。臣与两司亦均经理军务,正当吃紧将竣,自应于大功告蒇后补行办理。兹据布政使郑源璹详请展限。前来。合无仰恳圣恩,俯准将湖南本年大计展至军务竣事三月后举行,以昭慎重。……十月初七日。

嘉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奉朱批:著照所请行,该部知道。钦此。[4]

咸同之际正值与太平天国战争。同治元年十二月,河南巡抚张之万、山西巡抚英桂因带兵出省奏请同治元年大计展限,署安徽巡抚唐训方因军务未竣,奏请将同治元年大计展限,均获准。[5]52, 1421,1456,1429

4. 展限特例———州县各官莅任方新

同治四年十二月,“江苏甫经肃清,正佐各员实缺无多,历俸亦多未满”,从署两江总督李鸿章所奏,

“将咸丰九年、同治元年暨本年大计展缓举行”,[5]164,791 又因安徽“州县各官,多历俸未满”,从巡抚乔松年奏,“将本年大计展缓举行。” [5]162,755

[注 释]

①雍正八年署理陕西总督查郎阿于“题请陕甘二省本年大计展限于来年补行本”提及:“今查陕甘二

属自雍正二年以前到任之正印各官内升迁事故离任者颇多,其自雍正二年以后到任并命往委署人员,俱不在补行之列”。据此判断。(见《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第 61 册,第 282 页)。

②实际情况是:乾隆六年十月补行乾隆元年大计,乾隆七年十月补行乾隆四年大计,由于总督那苏图离任,署督范灿与即将到任之新督孙嘉淦对属员贤否不知,于是仿乾隆六年江苏省乾隆元年、四年两届大计合并补行之例,奏请于乾隆七年十月,将补行乾隆元年、乾隆四年大计并案举行,以省重复。

③藩司以外其它各级长官甫任不展限。乾隆朝《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卷四,考绩,“藩臬到任适届举行大计”)规定:“各省大计荐举卓异官员,臬司、道、府、直隶州知州到任未及三月,如前官已经核实者,令前官于册内列衔。交接任官用印代送。未经核定者,据册申转,该督抚于本内将某官到任未及三月、未经不保荐之处声叙具题,以凭查核。”

④依据道光朝《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卷六,考绩下,“大计展限”)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各省藩司到任未及三月,如前官考

核已定,造就名册,即仍列前官衔名,后任用印代送。如前官尚未核定,准其具详,督抚奏请展限三个月。”

[参考文献]

[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乾隆六年十月初九日,署理湖南巡抚许容;嘉庆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广西巡抚谢启昆;乾隆二十二年九月初七日,署理江西巡抚阿思哈;嘉庆七年十二月初八日,河南巡抚马慧裕.

[2] 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 ·吏科[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嘉庆元年十月初七日,湖南巡抚姜晟.

[5] 清穆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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