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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嘉庆朝皇家独尊与官员处分
作者:孟姝芳 章文永 责编:

来源:《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9年05期   发布时间:2020-12-24  点击量: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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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独尊自古皆然,史至清代,随着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发展到极致,皇家独尊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现象在嘉庆朝表现得尤为明显。 嘉庆皇帝颙琰, 乾隆第十五子, 乾隆二十五年 (1760)出生于“御园之天地一家春冶[1]( 1,65),其母为孝仪纯皇后魏佳氏。 魏佳氏是内管领清泰之女,去世于乾隆四十年(1775),谥号令懿皇贵妃。当“仁宗立为皇太子,命册赠孝仪皇后。 嘉庆、道光累加谥,曰‘孝仪恭顺康裕慈仁端恪敏哲翼天毓圣纯皇后爷冶[2]( 214,8914)

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遵密建家法,亲书上名缄固冶[1](1,66),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冶匾后,将颙琰内定为储君。 后赐成大婚礼,结姻喜塔拉氏,即孝淑皇后。 乾隆统治共 60 年,嘉庆元年 (1796)正月初一日,在太和殿亲授宝玺传位于颙琰, 诏以是年为嘉庆元年, 践行了 “ 周甲归政冶[1](卷1,67) 之诺。 至此 “ 两圣同堂, 三年一日冶[1]( 1,68),史上少有。 嘉庆四年(1799)正月初三日,乾隆驾崩,嘉庆亲政,只身开始处理国政,直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出巡热河,嘉庆暴卒于避暑山庄。 究其在位期间诸政,曾强烈地关注和维护皇家的独尊地位,这点可以从官员因失尊而受到的各种处分反映出来。 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有《清乾隆时期行政处分制度探析》[3] 《清嘉庆帝严惩失职武举考官》[4]《嘉庆朝官员革职案研究》[5]《再论清代雍正朝官员处分类别》[6] 等文。 笔者拟从嘉庆处分官员视角出发,探讨其对皇家独尊地位的关注与维护,以及对专制皇权的进一步强化。

一、官员因谥号尊庙失尊的处分

公元前 221 年,秦王嬴政实现了全国的大一统之后,认为“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 其议帝号冶。 臣僚商议用“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冶,议用“泰皇冶。 但是秦王嬴政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冶,最后决定“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冶。 在“皇帝冶名号确定以后,历代帝王为了取得更尊贵的推崇,使皇帝名号又增加了诸多新内容,如尊号、徽号、谥号、庙号等,以突出皇家的至尊与独尊。

(一)尊谥庙号

清沿前制,先是有上谥号和庙号。 崇德元年 (1636),上太祖武皇帝、孝慈皇后尊谥。 顺治年间上孝端文皇后尊谥。 上世祖尊谥,曰“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死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庙号世祖冶。 太祖尊谥,曰“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武皇帝冶。 太宗曰“应天兴国弘德彰武宽温仁圣睿孝文皇帝冶。 康熙即位,加太祖“睿武弘文定业冶六字,更庙号高皇帝;太宗“隆道显功冶 四字,庙号如故,又上慈和皇太后尊谥,之后上孝庄太皇太后和孝惠皇太后尊谥。 雍正初年,上康熙尊谥,庙号圣祖,又“加谥太祖曰端敏,太宗曰敬敏,世祖曰定统建极,而孝慈、孝端及三后并尊谥焉冶。 高宗践祚, 加列圣列后尊谥。 嘉庆四年 (1799),“仁宗守遗训,著制‘凡列圣尊谥已加至二十四字, 列后尊谥已加至十六字, 不复议加爷冶[2](卷86,2583)

再定上尊号和徽号。 清初太祖、太宗建元,群臣皆上尊号,其礼即登极礼也。 康熙中,臣民合辞拟上尊号,康熙不允。 “惟新君践祚,奉母后为皇太后,皇太后为太皇太后,则上尊号。 国家行大庆,则上徽号, 或二字, 或四字, 递进以致推崇。冶[2]( 86,2630)顺治八年(1651),上孝庄皇后尊号,其徽号曰“昭圣慈寿冶。 是岁大婚礼成,加上徽号礼,亦如之。 康熙元年(1662),加上徽号。凡大婚、亲政,册立皇后,武功告成,皇太后大庆, 上徽号并如常仪。 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上徽号。

上诸号时因属嘉礼,要普赦天下或免除官员处分。 如嘉庆四年(1799),“以恭上高宗纯皇帝尊谥礼成,诏示天下冶[1]( 42,511)。 对官员予以议叙和减免处分:“在京满汉文武大小官员俱各加一级冶,“在京王公文武官员任内有革职留任及降级、罚俸者,咸予开复冶,“在京官员现在议降议罚者悉行豁免冶。 与此相反,如果官员对这些名号失尊,则要被处以轻重不等的处分,甚或交刑部治罪。而这种失尊现象多出现在文书方面。


(二)失尊与处分

1. 书写尊号失尊

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为四品典仪官凌柱之女,康熙四十三年(1704)被指婚给雍亲王胤禛, 康熙五十年(1711) 生乾隆帝。 雍正中,封熹妃, 进熹贵妃。 乾隆即位,尊为皇太后,上徽号,曰 “崇德慈宣康惠敦和裕寿纯禧共懿安祺宁豫皇太后冶。 乾隆四十二年(1777) 去世,上谥。 嘉庆中再加谥,曰“孝圣慈宣康惠敦和诚徽仁穆敬天光圣宪皇后冶[2]( 214,8914)

嘉庆四年(1799)七月,内务府大臣呈递一份清字折片,片内书写孝圣宪皇后“尊号冶时,缮写错误。 嘉庆认为此事 “ 非寻常讹错可比冶[7](第4册,733),应获大咎,即令军机大臣查察。 内务府一干管事大臣受到处分。

布彦达赉,满洲镶黄旗人,总管内务府大臣, 其在乾隆朝由蓝翎侍卫起步,历任乾清门侍卫、武备卿、公中佐领、伊犁领队大臣等职。 嘉庆三年 (1798),授镶蓝旗护军统领。 嘉庆四年(1799)正月,擢总管内务府大臣。 嘉评价他:“安静而能有为,精明而不多事。冶[8]( 43 ,3173) 结果因此次失尊之事,被革去总管内务大臣之职,并交军机大臣议处。

阿明阿,嘉庆藩邸旧人,不识满文,因初管事务诸事不熟悉,亦革去总管内务府大臣之职,交军机议处。 后嘉庆赏给其头等侍卫仍戴花翎,管理圆明园事务。

缊布,因主管内务府久,嘉庆训其“福薄灾生冶[7](第4册,733),从重革去总管内务府大臣、工部侍郎、正蓝旗满洲副都统,拔去四品顶带花翎,仅留其佐领在造办处司员上行走,还交军机大臣严加议处。 缊布也非旁人,其父金简,官至吏部尚书。缊布曾在乾朝担任泰宁镇总兵、总管内务府大臣等职。[8]( 14 ,4213)嘉庆五年(1800),缊布开始恢复一系列职位。

主事德宁因承办奏折,笔帖式积善、兴保因负责缮写,由三法司按律定“以大不敬之条冶治罪。奏上时,嘉庆为示恩,又为他们开脱重罪:第一,认为这些掌仪司官员在承办祭告典礼时,于列后尊号中,常对孝贤纯皇后富察氏“尊号冶恭谨缮写, 此次可能是“顺笔致误冶[1]( 49,616)。 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女,乾隆二年(1737),册为皇后,乾隆十三年(1748),从上东巡,去世于德州。 第二, 内务府人员不熟悉满文,对缮写满文更是多有依样描画,不解文义且不识字面。 第三,总管内务府大臣等皆从轻示惩,未加深究,对于此等微员亦应予以从宽。 德宁、积善因此免去死罪,从轻改为各枷号一个月,满日鞭责八十发落。 兴保因年仅十七,只是照本誊缮,革职并鞭责五十发落。

2. 刊刻庙号失尊

嘉庆二十三年(1818)顺天府乡试,考官善庆巡场时,发现刊贴告知给考试士子需要敬避和抬写的定式里,乾隆皇帝的庙号,“宗冶字竟误刻为 “祖冶字了。 于是将这一错误迅速上奏给皇帝进行调查。 经查,根源在于礼部刊刻的《科场条例》载录乾隆皇帝的庙号,将“宗冶字讹作“祖冶字,致有讹误。 刊刻后,礼部堂司各官及校官也未发现, 随即颁行。 恰逢顺天府乡试,顺天府承办书吏冉呈纹又照此版本缮刻,没有发现,一讹再讹。 嘉庆认为,“书籍内恭遇列圣庙号皆当敬谨校勘,礼部刊刻《科场条例》,于恭载高纯皇帝庙号,致有讹误,非寻常疏忽可比冶[7]( 23 ,1108),立即下令将原校郎中孔昭虔革职。

其他官员如穆克登额、戴均元、宝兴、多山、姚文田,交吏部都察院严加议处。 交议后,戴均元议革任,穆克登额等四人议各降四级调用。 议上,嘉庆认为此次错误“惟‘宗爷字讹作‘祖字,同为尊崇隆号,尚与字义舛谬者有间冶[7]( 23 ,1108),遂予以不同程度的从宽。 穆克登额因历任年久,办事细心,改为降四级留任。 姚文田,浙江归安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由举人试一等一名,授内阁中书,寻充军机章京冶[9]( 34 ,2662)。 历仕主要在嘉庆朝,充任吏、户、礼、兵部侍郎等职,因在内廷行走勤慎,此次处分改为降四级留任。 多山,嘉庆认为其平庸,甫任侍郎又不留心公事,改为降一级调用。 宝兴因任礼部侍郎较久,且前在尚书房被认为教书全不尽心,咎较重降二级调用。 戴均元因曾办理河工,又在京尽心部务,改为革职留任。此外对于地方官员,书吏冉呈纹革职。 顺天府府丞周钺因专办科场事务,于缮刊告示时并未先行校阅,交部议处。 整个事件,只有善庆等于入场后即行查明更正并上奏,才免予处分。二、官员因宫仪失尊的处分

1.   冲撞“皇后冶

皇后贵为一国之母,后宫之首,其地位尊崇。顺治朝前,皇后向无受群臣贺仪。 “顺治间,定元旦庆贺,仪仗全设。 皇后诣皇太后宫行礼毕,还宫。 自公主及命妇俱诣皇后宫朝贺。 冬至、千秋节同。 康熙时,定皇后先诣太皇太后宫,次皇太后宫行礼,还宫升座。 自公主迄镇国将军夫人,公侯迄尚书命妇,咸朝服行礼。 雍正六年,始令皇后千秋节王公百官咸蟒袍补服,后准此行。冶[2]( 86,2626) 在此尊崇之上,渐形成了相关的回避制:“凡遇主位出入,臣下例应回避。冶[1]( 45,550)

钮祜禄氏是礼部尚书恭阿拉之女,嘉庆六年(1801)册为皇后。 宣宗即位,其被尊为皇太后, “上徽号,国有庆,累加上。 曰‘恭慈康豫安成庄惠寿禧崇祺皇太后爷冶[2]( 214,8914),道光二十九年 (1849)去世,“上谥。 咸丰间加谥:‘孝和恭慈康豫安成钦顺仁正应天熙圣睿皇后爷冶[2](卷214,8914)

嘉庆四年(1799)五月,皇后钮祜禄氏出神武门,身为克勤郡王的恒谨不仅没有回避,且无视太监对他的拦阻,竟自乘轿冲突直行。 后被仪亲王永璇参奏其失尊, “ 不晓体制, 大失人臣之道冶[1]( 45,550)。 恒谨随即被革去王爵,降为闲散宗室,不准戴宗室顶带,发往西陵效劳。 跟随恒谨的包衣、官员、护卫均被革职;宫内相关护军营、步军营、章京官员等,因未管阻,亦斥革。 而更甚者, 步军统领定亲王绵恩,护军统领公晋,因管辖疏忽亦致受牵连,部议降三级调用。[7]( 4 ,566)

旨下绵恩和晋昌处分:“晋昌所管镶黄旗护军统领着开缺另简。 兵部折内第册请将绵恩、晋昌职任降调之处,俱毋庸议。冶[7]( 4 ,566) 很多时候,官员的处分并不仅仅是和政务相关。 对于绵恩的处分,看似毋庸议,但实质更严重。 清代惯制,设立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一人,常由皇帝亲信大臣兼任。 “ 初制正二品, 嘉庆四年升从一品冶[2]( 117,3375),职任较重。 嘉庆指出,步军统领初于“一品大员中派令管理,亦未有亲王兼摄此职者。 况步军统领有夜间巡查堆拨之,于亲王体统实非所宜,绵恩着不必兼管冶[7]( 4 ,566)。 又进一步提出,“至朕出入禁城,前锋统领例应在门前带刀侍立,绵恩系属亲王亦于体制未协。 所有伊左翼第册前锋统领员缺, 着贝勒绵懿补授冶[7]( 4 ,566)。 可见,嘉庆借机革掉绵恩步军统领和前锋统领之职,解除其在京军权。

同时,嘉庆又借此事件,进一步出台制度,强化皇权,维护皇家独尊地位。 “步军统领为九门管钥, 统辖京营总司缉捕。 一人独理不特事权过重,兼恐稽查难周。 自应另设佐理之员,以资分任……今步军统领衙门添设左右翼总兵各一员,候朕于八旗副都统内拣员充补,不必再兼副都统。 本任遇有一切公务,步军统领与总兵同堂坐办,既可杜第册一人专擅之渐,而于巡察诸事亦更为周密。冶[7]( 4 ,566) 恒谨的莽撞促成了嘉庆对京师军权的把控。

2.   惊扰“圣驾冶

有清一代,为突出皇帝至尊地位,防止“惊驾冶,曾有一系列制度律法规定。 如针对皇帝外出,“圣驾巡幸所至,如有在官人役从仪仗中冲出,妄行奏诉者,将失察之堂官罚俸三个月。 跸路经过地方,如有民人妇女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 将该地方官照约束不严例降一级调用冶[10](卷30,413)。 针对宫内回避,王公大臣官员“其经由神武门出入者,所带之人俱令循东西夹道行走,勿许附近景运门、隆宗门外停立,违者将本管家主罚俸六个月冶[10]( 30,407)。 针对祭祀,“凡遇祭祀驾出午门,所有随从大臣官员应带骑马跟役,俱应按照定例着交护军统领查察。 如有例外多带人数者,即行据实严参,照违制律治罪冶[10]( 30,406)

嘉庆六年(1801) 发生了一起综合性事件。是年,嘉庆由北京朝阳区黄木厂尖营出发外出巡行,忽有一人骑马奔驰,无视皇帝的存在。 后经讯问,得知是庄亲王绵课的随从。 因此惊驾,此随从被交与刑部照冲突仪仗例治罪。 绵课因是领侍卫内大臣专管御道,又不能约束家人以致冲撞皇帝而被处分,革去领侍卫内大臣要职,取消在内廷行走资格。 不仅如此,其所任都统、阅兵大臣之职, 花翎、黄马褂都被褫革拔去,只剩其祖上遗留之王爵。 同时朝廷强化规定:“诸王大臣等务各训饬家人,凡御路及宫门左近处所,不许任意行走。 如传谕后傥有复蹈故辙者,除将该跟役照例治罪外, 仍将该家主一并治罪。冶[1]( 82,54)既杜绝了宫门外拥挤伺候之恶习,又维护了皇家之体面与尊严。该处分不久,同年底又为凸显皇恩浩荡,下旨以 “绵课前因获咎,各罚王俸二年。第册近来当差尚属勤慎,著加恩各免罚俸半年冶[7]( 6 ,1308)。 除皇族冒犯外,其他臣僚的惊驾更会受到处分。

嘉庆二十三年(1818),嘉庆从圆明园进宫, 正欲在倚虹堂传膳,突然听到堂北有点放爆竹之声。 之后进西安门到达玉河桥,又听到东北处有点放爆竹之声,均相距甚近。 清代是严行禁止点放爆竹的:“凡遇皇帝进宫下园及临幸由之处, 附近铺户居民概不准点放爆竹。冶[7]( 23 ,94)经查, 此两处点放爆竹之人,一为极乐寺的道人邸大。二是内务府花爆作恰好试放爆竹。 道人和匠头李瑞自然被按律责枷。 而管理花爆作之内务府大臣苏楞额、常福[亦]交都察院察议,司员等交都察院议处。[7]( 23 ,99)同时,此番扰驾,步军统领英和亦有约束不严之责,被交都察院察议。 英绶等该处地方官员也交都察院议处。 旨下稍缓:“居民铺户祀神开市,点放爆竹原所不禁。 惟遇朕进宫下园,令步军统领等先期饬禁,于跸路经过之时, 附近处所暂停点放。 乃竟有不遵禁令之人,自应加以惩治…但念均已传行在先,其咎尚不至于降褫。冶[7]( 23 ,106) 英和、苏楞额、常福罚俸一年, 英绶罚俸一年六个月,守备子修翎,步军校章京太郎中、延祥,员外郎普安、彭年均降一级留任。 这仅仅是因为失察点放爆竹,其咎也大矣。

此外,接驾迟延也要处分。 “圣驾巡幸,所过地方应几里以内官员迎接,由该衙门具奏请旨。 若应行迎接官员一次不到罚俸一年,二次不到降二级调用。冶[10]( 30,412)嘉庆十一年(1806)十月,管理圆明园散秩大臣裕兴带领官员接驾迟误, 罚俸六个月。[1]( 170,215)此处分比对圣驾巡幸条予以定议。

三、官员因文书失尊的处分

1. 文书抬写失尊

古代文书,其书写一直是自右侧由上到下书写的,回行时向左侧依次排列下去。 文字由上向下书写,一行中因有上下之分,文中遇到需要表示特别尊敬的字样,虽然一行还没有写满,也要回行顶格书写,甚至高出一格或几格。 如果不便回行,便在行中空出一格或几格,从而突出表示尊敬的字样。 这种书写形式被称为抬写或者抬头。

文书抬写肇始于秦汉,此后历经南北朝、隋唐、金元明各代。 清承明制,伴随文书程式的发展,将抬头制推向最完善。 这种完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抬写字样,经历由少到多变化,从初期的“皇帝冶“先皇冶 “制诏冶 等,主要是有关皇帝及其居处言动的字样,发展到有关“先皇帝冶 “天冶 “地冶“宗庙冶、先贤“帝师冶、先儒“孔子冶等诸多字样。 另一个是抬写的形式规格,经历由单抬、双抬,到三抬、四抬、空抬。 其中“四抬冶就是抬写四格,只是由于抬写格式上皇乾隆的缘故,在嘉庆初年实行过。[11]( 42《 》)“空抬冶是在本行中空出一格以致数格,使得空格下面的字样比较醒目。 一般是应抬写而不便回行抬写时使用空格来表示。 其规律是应三抬的空三格,应双抬的空二格,应单抬的空一格。 因太过繁复,尽管朝廷一再告诫,“各衙门题奏事件,恭遇列祖列宗庙号,应行抬写第册之处, 堂司各官自应敬谨缮写,详细核对冶[7]( 8 ,860)。一旦“抬头错误者,司官罚俸三个月,堂官罚俸一个月。 若非寻常错误,仍从重论冶[10]( 9,138)。 可是官员稍不留神,便会出错。

嘉庆八年(1803),兵部和吏部会题本内抄录谕旨部分,涉及世宗雍正抬写之处,缮录错误,后未经校对上奏。 所有兵部堂官及本内列名承办各司员,缮本及校对之员均交吏部严加议处。 至吏部因会同画稿,其堂官各官交都察院议处。 吏部议将兵部堂司各官照溺职例职;都察院将吏部堂司各官议以降级罚俸。[7]( 8 ,841) 议上,嘉庆持论“非寻常疏忽可比冶,“惟念此次错误之处,不但出于无心,且尚非违悖字样。 总因兵部传抄之员书写错第册误, 以致办稿、 缮题各员相率仍讹冶[7]( 8 ,860)。 据此,兵部堂官所担者是疏率、漫不经心。 嘉庆有意从宽,但还要警示此“因循疲玩之恶习冶。 遂裁定处分:兵部郎中毛承先传抄错误革职,免交刑部治罪。 兵部堂官保宁、长麟、刘权之、潘世恩,前署尚书汪承霈及司官景善等各员,改为革职从宽留任。 兵部堂官费淳、那彦宝未经画稿不行详查,照部议降一级留任。 吏部堂官琳宁、瑚图灵阿、钱樾、范建丰因会题照议罚俸一年。 司官继昌等二员改为罚俸一年。 嘉庆并警告:“如再有误,朕必按例严惩,不能照此次宽贷矣。冶[7]( 8 ,860)

此次议处中,大员很多。 如刘权之,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嘉庆四年(1799)正月,迁都察院左都御史,嘉庆七年(1802)六月,命在军机大臣上行走。 费淳,乾隆二十八年(1763) 进士,嘉庆四年二月,授两总督,嘉庆八年(1803)六月, 调吏部尚书。[9]( 28 ,2137) 汪承霈,父由敦,官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赏给荫生,授为额外主事,嘉庆五年(1800)六月,补授兵部尚书,嘉庆十年 ( 1805 ) 四月, 奏请回籍。[9](第第28卷,217) 保宁, “ 老成端谨, 练达有为冶[8]( 21 ,2762),正白旗蒙古人,于乾隆二十四年 (1759)由亲军袭公爵。 嘉庆四年正月,擢大学士留伊犁将军任,嘉庆七年五月回京,授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管理户部、兵部事务。 就是这样一批大员也受到上述处分。

嘉庆十年,会典馆进呈所编纂《会典事例》, 其中礼部冠服一本,在该抬头处于世宗庙号上一字错写作“圣冶 字,被嘉庆发现圈出。 嘉庆指出: “朕于各馆呈进书函及各部院一切奏折本章,内有关系天祖典礼,必先盥沐启函。 即寻常事件恭遇列祖列宗庙号,自系大经大法所在,捧绎之余敬畏严恭,实出于不自知, 是以寓目倍加详慎。冶[1]( 140,918)今进呈《会典事例》,“于抬头字样复有讹写冶[1]( 140,918 ),可见大臣们的漫不经心,嘉庆严令总裁官保宁等大学士尚书 8 人自行议罪,并将纂修和校对等官一并议罪。 诸臣自请革职,但嘉庆因撰修需人,故言“固不为已甚冶,从而一概予以从宽,只轻示罚约。 保宁、庆桂、董诰、朱珪、刘权之、德瑛、戴衢亨、长麟,改为革职留任。专办书籍的总纂官汪德钺、协修杨树基、校对边廷英革职。 嘉庆希望通过这种从宽处分,敦促诸位总裁“不可欲速夸多,致涉草率冶[1]( 140,918),一定要办理详慎,期于无误。 其中担负此职者有朱珪, 乾隆十三年(1753)进士,嘉庆十年去世。 嘉庆评价曰:“朱珪在朝五十余年,外而敭历督抚,内而洊直纶扉,身跻崇阶,从未稍蹈愆尤,绝无瑕玷。靖恭正直,历久不渝 …… 揆诸谥法, 实足以当 ‘正爷 字而无愧。 毋庸内阁拟请, 著即赐谥文正。冶[9]( 28,2128)其处分在嘉庆眼里不算瑕疵。

嘉庆九年(1804),庆桂等敬呈《清实录》,嘉庆披览发现内抬写之处又讹缮一字。 嘉庆认为, “每次馆臣呈进实录……节次进呈正本,屡有字画讹错者,均经指出。 至抬写字样关系尤重,朕于恭阅时为留心,一经看出错误,岂能不加惩处冶[7]( 9 ,139)。 因此,将专办稿本之总裁内阁学士曹振镛、纂修官编修叶绍本、覆校官编修周兴岱交部严加议处。 总裁官朱珪、纪昀、玉麟,此次因疏忽未能看出,改为交部议处。 庆桂、董诰二人, 日直军机枢务较繁,改为察议。 寻定,曹振镛、周兴岱、叶绍本三员各降一级调。 嘉庆最终以曹振镛等官“讹写仅只半字冶[7]( 9 ,215),且在实录馆纂办尚系熟手,改为降三级留任。

除汉文外,清文也须抬写。 嘉庆二十二年(1817),太常寺进呈清文《则例》,第三十六卷内出现“世祖章皇帝、孝惠章皇后孝康章皇后、圣祖仁皇帝,均未出格抬写冶[7]( 22 ,717)。 太常寺满洲堂官亦因不认真敬谨校对,被交部严加议处。成宁降为候补内阁侍读学士,舒宁、色克精额降为六品赞礼郎。 此外,还行物质惩罚,“所有纸工等项,均不准开销冶[7]( 22 ,717)

2. 文书奏事失尊

孝淑睿皇后喜塔拉氏,内务府总管和尔经额女,“仁宗受禅,册为皇后冶。 嘉庆二年(1797)去世,谥曰“孝淑皇后冶。 道光、咸丰累加谥,曰“孝淑端和仁庄慈懿敦裕昭肃光天佑圣睿皇后冶[2](214,8914)。 嘉庆八年(1801)王大臣、礼部堂官承办“永远奉安事仪冶,会奏折内“措词不经冶, 被交与吏部严议。 吏部议奏要将王大臣和礼部堂官革职。 嘉庆指出:“此案若系承办坛庙等事,稍有粗忽,则获戾滋重。 不但应行革职,并当交部治罪。冶此次承办的是奉安孝淑皇后事仪,奏章语句虽有粗忽不通,“但诸语是照旧第册稿誊写,临时不能详慎参酌,尚可量为宽减冶[7]( 8 ,635)

但如何宽减,可以实例证之。 绵亿“居心苍滑,遇事推诿,无能已极冶,革去正红旗蒙古都统、管理上驷院事务、行围领纛大臣。 仍罚郡王俸六年,每年扣俸一半,准支一半,作十二年扣完。 保宁以“更事有年冶,不应疏忽,革去太子太保、领侍卫内大臣、文渊阁提举阁事、户部三库事务,仍带革职留任。 永庆由都统补授礼部尚书,不能谙悉部务,且年已老迈,革去礼部尚书仍带革职留任。纪昀久任礼部,向来于典礼事宜甚为谙习,唯年已八旬,于各处事务不能兼顾,无庸署理兵部尚书, 革去教习庶吉士文渊阁直阁事,仍带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德瑛身兼军机处行走和刑部尚书,事务繁多,且视力不好未能详细阅看,改为革职留任。 缊布所管事务较多,近年多病,精神不能周到,革去管理畅春园、御茶膳房、太医院、御药房、织染局等处事务,仍带革职留任。 扎郎阿粗率不能谙悉部务,革去经筵讲官、礼部左侍郎,降补内阁学士,仍带革职留任。 莫瞻菉改为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关槐革去礼部右侍郎,降补内阁学士,仍带革职留任。 岳起不必署理礼部右侍郎,仍以革职留任注册,是月,去世。 嘉庆谕曰: “岳起自简任封圻以来,虽历年未久,而操守清洁,在督抚中为出众……其各任内降革处分悉予开复。冶[9]( 31 ,2402)对大部分官员都予以种种理由的从宽,仅有司员礼部主第册事宋其沅因专门承办稿件而被照部议革职。[7]( 8 ,1056)

嘉庆处分官员,宽严并具,只不过是宽于对上,而严于对下。 无怪乎御史郑敏行参奏,礼部于奉安孝淑皇后事宜措辞谬误,只将分部学习之宋其沅一人咨部议处,而其他主稿和画押官员都未处分,是礼部有心含混,“办理不公冶[1]( 117,562)。在他的参奏下,嘉庆又补充了对礼部堂官及其他随同主稿和画押官员的处分。其总体原则是“姑念人数过多,稍从末减冶[7](第8 ,769)。 礼部堂官永庆、纪昀、扎郎阿、莫瞻菉、关槐等,改为降三级留任。 画押各司官鹤纶、富兰泰、金齐香阿、彭翼蒙、奎昌、积拉明阿、黄鸣杰等七人,改为革职留任。可见,纪昀等官是属于一事两处。

而时隔不久,“奉安礼成冶,嘉庆以众官一切事仪办理妥协,予以甄叙和处分减免。 先是,“绵亿原罚郡王俸六年,前经加恩宽免三年。 着再宽免年半,仍按分限完缴。 保宁赏还太子太保衔,其革职留任之处改为降二级留任。 纪昀、莫瞻菉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之处,改为降三级留任。永庆、德瑛、缊布、扎郎阿、关槐革职留任之处,改为降二级留任。 革职主事宋其沅,以七品小京官在部效用。 接着,御史郑敏行所参奏的礼部各堂官和随同画押各司官的处分也加恩减免。 永庆、纪昀、扎郎阿、莫瞻菉、关槐降三级留任之处,改为降一级留任。 礼部司官鹤第册纶等七员革职留任之处,改为降二级留任。[7]( 8 ,1055)处分太过任情率意,亦是嘉庆失误之处。 看似在强化皇权,实则在冲击制度,加重了君臣的无谓工作量。

清代《处分则例》规定:“各馆纂修书籍文理错误,将纂修官罚俸三个月,总裁官罚俸一个月。如校对官于写本内不能对出错字,以及校刊官板不能查出笔画错误者,亦罚俸一个月。冶[10]( 33,418) 嘉庆十年(1805),大学士庆桂等在撰修《清高宗实录》时,擅自将实录内记载谒陵仪注二处,“于降舆下冶俱省去“恸哭冶等字,被嘉庆发现与历年所载谒陵仪注不符,而且认为“实录内删节未协, 凡在馆之监修总裁及总纂等,原均有不合。 但必有一人持论删改,未必出于会商冶[1]( 139,905)。 经查是刘凤诰专司勘办稿本,予以酌删纂送。 而庆桂、董诰审稿时看出遗漏销签,却没有改正。 最终庆桂、董诰交部议处,刘凤诰严加议处。 旨下:庆桂、董诰吏议罚俸一月之处宽免,刘凤诰降一级留任不准抵销。[1]( 139,905)这些官员中,刘凤诰,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嘉庆七年(1802),充实录馆总纂官,专司纂办,嘉庆二十三年,谕曰:“刘凤诰恭纂皇考实录,曾有微劳,学问亦可,著加恩赏给编修,来京供职。冶[9]( 28,2188) 董诰,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嘉庆四年(1799)二月,充实录馆总裁,嘉庆十二年三月,实录告成,嘉庆谕曰:“董诰前后在馆八年,始终其事,允宜特加优奖……著加恩准其入祀。冶[9]( 28,2116) 庆桂,满洲镶黄旗人, 大学士尹继善之第四子,乾隆二十年(1756),充军机章京,高宗实录完成,嘉庆谕曰:“以庆桂在馆八年,终始其事,赏用紫……十八年九月,命原品休致,给予全俸。冶[9]( 27 ,2095) 从中可见嘉庆对修书之重视。

不仅在京修书具题会有此种失尊,地方衙门具题亦有此种情况。 嘉庆二十二年(1817),山东巡抚陈预、按察使张五纬具题李升魁疯病痊愈,限满释放一本,内于书写“孝圣宪皇后冶误书一字, 被内阁题参,吏部议革职。 嘉庆认为:“东省现当整饬之时,办事需人。 若将伊二人同时降黜,乏员更换。 陈预降为三品顶带,张五纬降为四品顶带冶[1]( 335,425),均革职留任。 但是,此二人也没有留任多久,终因过误而被调离发遣。 嘉庆二十三年(1818)谕:“山东巡抚衙门积案一千三百七十四起,自和舜武到任后,先后审结一千一百二十起。 臬司衙门积案六千八十余起,温承惠到任后审结五千四百余起……前任抚陈预,臬司张五纬因循废驰,实难辞咎。冶[7]( 23 ,1688) 陈预因此降补刑部主事,没有特旨不准保升。 张五纬发往军台,期满之日不准释回,等候旨意另行处理。

3. 避讳失尊

清朝有种种避讳,如《科场条例》规定:“于列圣庙讳恭避字样,谨遵《钦定四库全书》,于圣祖仁皇帝圣讳下一字,用‘煜爷字代替。 世宗宪皇帝圣讳下一字,用‘祯爷字代替。 并通行内外大小各衙门,一切官私文字一体遵照书写。冶[1]( 111,479)对于官员百姓起名字,则规定“凡陵寝清语字样俱宜敬避,臣下不应以此命名冶[1]( 120,610)。 按此,嘉庆八年(1803)九月,曾对八旗官员兵丁的起名予以摸查:“如有以陵寝清语字样命名者,大臣等着自行具奏更改,官员兵丁等着呈明该管大臣更改。冶[1]( 120,610)此后旗人取名就更加小心谨慎了。

不仅清语字样需要避讳,汉字也需要避讳,且民间已经认可。 如四川省职官、生员有因要敬避陵名中的汉字,主动呈请改名报部核办的情况,一是该省县丞樊泰详请改名为樊仲翔,为避雍正的 “泰陵冶名;一是贡生张景超由本省学政钱栻饬令改名为步超,欲避康熙的“景陵冶名。 嘉庆览奏觉得有些太过分,当时明确指示:“前因山陵称号各清语,非臣下所当命名,应行一律更改。 当经明降谕旨,专指清语而言。冶至各陵称号汉字,“臣民等如有以‘景爷字、‘泰爷字等字命名,而下一字系龄、林等字者,两字相连,两音相叶冶,需要更改。 如果专用“景冶字和“泰冶字等命名的,“原不在敬避之例冶[1]( 130,762)。 所以,这两人的名字不用更改。满洲大臣勒保和学政钱栻,也因“ 拘泥不晓事体冶,盲目迎合嘉庆,而被传旨申饬。四、官员因陵寝碑刻失尊的处分有清一代,肇于兴京,其四祖陵并在京西北, 称为兴京陵。 太祖努尔哈赤取辽阳,景祖、显祖二陵徙往盛京东南,称为东京陵。 后太祖努尔哈赤陵居盛京东北,称福陵;太宗陵居盛京西北,称昭陵。 崇德间,定岁暮、清明祭兴京陵、东京陵、福陵。 顺治八年(1651),置陵官、陵户,定祀仪。 顺治十三年(1656),诏立界碑,禁樵采。 顺治十五年(1658), 移东京陵改祔兴京, 顺治十六年 (1659)尊称为永陵。[2]( 86,2588) 这些是关外祖陵。康熙二年(1663),在遵化凤凰山建世祖孝陵,为清东陵首陵;雍正元年(1723),定圣祖陵曰景陵; 嘉庆四年(1799),定高宗陵曰裕陵,皆在东陵。顺治初定:“岁以清明、中元、冬至、岁暮为四大祭。冶[2]( 86,2589) 康熙八年(1669),再定四时大祭。 依此,康熙曾谒孝陵行大饗礼,谒福陵、昭陵、永陵。 雍正每清明谒祭如典。 乾隆三年(1738), 谒世宗泰陵。 乾隆六年(1741),又定山陵四时大饗。 乾隆八年(1743),再“定谒陵如太庙亲祀仪, 载入仪注冶[2]( 86,2599)。 历代皇帝对山陵之事非常重视,官员有错,必受惩处。

1. 官员辞陵礼错误

清代国家祭祀,“属于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而综于礼部冶[2]( 82,2485)。 凡祭有三等,圜丘、方泽、祈谷、太庙、社稷为大祀。 天神、地祇、太岁、朝日、夕日、历代帝王、先师、先农为中祀。 先医等庙、贤良、昭忠等祠为群祀。 乾隆时,改常雩为大祀,先蚕为中祀。 咸丰时,改官圣、文昌为中祀。光绪末,改先师孔子为大祀。 天子祭天地、宗庙、社稷。 有故,遣官告祭。 中祀,或亲祭,或遣官。群祀,则皆遣官。[2]( 82,2485)

嘉庆五年(1800) 清明,史料记载,嘉庆谒昌瑞山高宗裕陵。 “先敷土,次大饗……帝诣隆恩殿行礼,读祝,三献冶,完成了谒陵全过程。 嘉庆十年(1805),又谒永陵,行大饗礼之后,礼部奏称还有辞陵仪注。 嘉庆回忆先前谒祖陵时没有“辞陵典礼冶一说,继查《礼部则例》,也没有记载“辞陵典礼冶,遂传询礼部堂官查照何年办理。 礼部奏报是嘉庆九年(1804)谒裕陵,于大祀礼成后, 祗行“辞陵典礼冶,因而今年遵照。 嘉庆不予认可:“谒陵大典一切礼仪,均应恪遵旧章详明考核,朕亦不敢有所增减冶[1]( 148,1033),只因“上年恭谒裕陵时,系因重修隆恩殿工告成冶[1]( 148,1033), 祗行辞陵典礼,本非常例。 至此次谒盛京祖陵,则自有典例可循,“何得率行援引,任意增添辞陵仪注冶[1](卷148,1033)。 因此将礼部堂官交部严加议处。文宁因调任未久,交部察议。 由此可以看到嘉庆 “重祀如此冶[2](卷86,3592)。 同时也反映出其“守成冶心态,恪遵祖制,与乾隆的做法有天壤之别。

2. 官员祭陵迟延

仪亲王永璇,乾隆四十四年(1779),封仪郡王,嘉庆四年(1799)正月,进封亲王,总理吏部, 二月,罢。 究其因,嘉庆谕曰:“六卿分职各有专司,原无总理之名,毋启专权之渐。冶 嘉庆十三年 (1808)又下谕,“内廷行走诸王日入直,仪亲王朕长兄,年逾六十,冬寒无事,不必进内。 十四年,封其子绵志为贝勒,十八年林清变起,绵志赏加郡王衔,加俸岁千两,永璇亦以督捕盗贼,免一切处分冶[2]( 221,9093)。 嘉庆二十年(1815)七月十五日, 嘉庆派永璇祭祀裕陵,其于初十日午初起程,触犯了“起程均在寅卯之间,至迟不逾辰刻冶的惯例。又因迟缓导致在通州路遇大雨,河水涨发,被迫留宿通州,候至十三日河水未退。 因思不能及时赶到行礼,后径行回京,并自请明亮行文贝勒永臶, 代为行礼。 而这一切的处理,并没有奏明嘉庆,冒犯圣威。 “因本年系仪亲王七十寿辰,承祭后并可藉展私忱,在皇考高宗纯皇帝及附葬之淑嘉皇贵妃前虔申叩谒。冶[1]( 308,93)嘉庆一片好意,结果换来永璇的连续冒犯,不仅迟误祭期,且未奏报, 率行回京。 “本应革去亲王降为郡王。 念系朕长兄,年已七旬冶[1]( 308,93),将伊子绵志以前赏加的郡王衔及岁俸银一千两,俱行革去,仍照贝勒品级支领原俸。 永璇议罚亲王俸五年。

3. 官员建陵不当与处分

嘉庆六年(1801),汪承霈负责办理嘉庆陵寝昌陵的建造,因在陵监工,为避免砖头日久酥碱。建议嘉庆陵寝的方城改用青白石券,而不用先前泰陵方城曾用的临清砖券。 结果一番好意却遭到嘉庆的斥责和处分:“陵工第册应用砖石等料,均有定制,岂容轻为更易。冶[7]( 6 ,1339) 为此将办理陵工的官员汪承霈、范建丰、额勒布、福敏泰等,以“此奏措词失体,尤为不合冶 和“随声附和冶[1]( 91,209) 为由,交部察议而汪承霈的上司盛住“系在工专办之人冶[7]( 6 ,1339),处分更重。

盛住,正白旗满洲人,由监生考取中书,乾隆三十四年(1769),迁侍读。 乾隆四十四年始,官运亨通,历任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热河总管、粤海关监督等。 嘉庆元年(1796),袭一等承恩候。嘉庆四年(1799),因是孝淑皇后之兄,晋封三等承恩公,五月始,连任户部、正蓝旗、正红旗都统等诸项职务。 不久,便因连续获咎,致其“各项职任全行革退,着以公爵授为西陵总管、内务府大臣, 办理万年吉地工程冶[8]( 34 ,3014)。 结果在此西陵总管任上,又因用料问题被处分。

4. 失察破坏陵寝风水

清代开矿取料,属于例禁之项。 “近京西山一带,如有民人偷挖矿土者严拿从重治罪。 该管巡检有隐匿情弊革职提问,知县、同知、道员不行详揭俱革职, 该督等不行指参降三级调用冶[10](卷42,511),而在陵寝周围取料尤为严重。 “陵寝重地风水攸关,白桩以外青桩以内,如有设窑、烧炭、放火、烧山,以及取土、取石,均属大干例禁。冶[1]( 138,885)

嘉庆九年(1804),清西陵赞礼郎清安泰弹劾盛住诸款,其中一款为盛住在清西陵永福寺西北开打石块。 清安泰称此地“向系禁地冶,而盛住则称系在红桩以外曾经开取石块,不是禁地,各执一词。 嘉庆派英和等人亲往履勘,发现永福寺后山所开挖石塘数处,都在白桩以外青桩以内,属于禁地范围。 且在嘉庆八年(1803),因修建营房需用石块,盛住准令石商就近在青桥内开采山石。 事情大白,嘉庆震怒。 盛住身为总管大臣,“糊涂冒昧,擅准开采,实属胆大妄为冶,遂拔去其双眼花翎,革去公爵及总管内务府大臣,交刑部按律定拟。 军机大臣拟斩决。 嘉庆认为,“盛住系孝淑皇后之兄,朕断不肯稍存姑息,亦不肯有意从严。惟斟酌情理,权衡定罪。 陵寝重地界限綦严,如果盛住在红桩以外开采山石,则法无可贷。 今在白桩以外,其间本有行宫、庙宇、营房及居民田舍,与切近禁地者不同……着加恩免死,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冶[8](第34 ,3016),直至嘉庆十二年(1807) 去世,才赏给副都统衔。

其他该管大臣及历任总兵等“任听违禁开采,不行查参,均有应得之咎冶[7](第9册,1579)。 监督总管七十三,明椿、福成额、洪廷裕,宗室绵豆、德音、福宁、福奎均革职。 失察管理吉地工程各大员及总兵等,严加议处:范建丰实降顶戴,仍以革职留任注册,系无级可降应行革任之员,免其革任仍以革职留任注册。 总兵富兰、散秩大臣兴长、副总管观林、翼长伊隆阿、忠,侍卫德顺,员外郎佟禄,改为革职留任。[7]( 9 ,1579)

5. 官员失修御制碑与处分

赓音布,镶蓝旗满洲人,由官学生考取库使, 宦程较慢。 乾隆五十一年(1786)擢升科道,嘉庆三年(1798),始任光禄寺、太常寺、通政使司副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职。 任职言官期间所奏, 多予采纳。 嘉庆四年(1799)十月曾奏,各部院衙门保送御史慎重人选。[7]( 4 ,1427) 嘉庆五年 (1800)月曾奏,请明定巡城御史处分,以严缉捕。[7]( 5 ,34)

嘉庆五年六月,赓音布又上奏指出,江苏宿迁县旧建的乾隆御制碑刻出现倾折之处。 嘉庆不放心又命费淳前去查办。 据回报,一是宿迁县顺河集地方的一方“蠲免恩谕碑冶现系攲侧,二是一方 “御制诗碑冶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七月内被风吹倒以致倾折。 嘉庆看后动怒,御碑被风吹倒以致倾折,竟“迟至十年之久不行修理冶,进而联想到,“此等关系观瞻之事如此稽延,其余地方审办案件稍涉难结者,谅必任意积压,公事阘冗,尚可问乎? 似此未经查出事件, 谅不一而足冶[1]( 69,923)。 将一干官员严行议处:苏凌阿在江督任内有年,难辞其咎。 费淳接任后未经查出, 亦属不合。 赔修碑座银两,命在他二人名下罚令各半分赔。 前任宿迁县张永浙,虽调任江宁县知县,但仍被革职。 前任徐州府策丹,虽现任山东运河道,亦交部严加议处。 还有历任的正署府县和藩司,均查明交部议处。[1]( 69,923)而赓音布则在是月去世。综上,家国一体是君主专制政体中极为重要的观念和原则之一。 在清代嘉庆朝甚至更长时间段内,清廷对因触犯皇家威严、忽视皇权独尊的官员采取的处分深刻地凸显了古代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国一体的观念。 处分本是对在职官员违制违纪行为的惩处,针对的主要是行政和治政,而在实际中,很多处分的实施却对二者并不涉及。 正如本文所论述的那样,许多官员因为冒犯皇家独尊地位而受到处分,这也是皇权私有性和专制性特点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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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钦定吏部处分则例[M]. 台北:成文出版社,1966.

[11](嘉庆朝)钦定科场条例[M]. 嘉庆二十三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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