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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太湖自杀惨案与张保太大乘教
郑永华 孔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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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九年二月初二(1744年3月15日),正是民间庆祝“龙抬头”的好日子。各地民众都在敲锣打鼓,喜迎一年一度的“春龙节”。但太湖之滨的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宜兴市)蒋祖法等人,却在这天开始绝食,最终酿成13人活活饿死的大案。此案引起了清廷最高统治者的密切关注,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清代治理“邪教”对策的转变。

 

  此案发生的源头为僧人时济(1669-1744),俗姓吴,法名慈济,原籍江苏丹徒县,康熙二十二年(1683)出家。康熙五十三年,丹阳县人王茂泗住到时济修行的丹徒县道宁庵内,说所信教门“可以坐化成佛”。两人一番探讨之后,剃度三十余年的时济自愧不如,反拜王茂泗为师。王茂泗“授以龙华会经卷”,并称远在云南鸡足山的张保太“精通禅理”。时济又于雍正六年(1728)远赴鸡足山云游,张保太“赠以《三教汇一》等书”。

 

  返回苏州后,时济诵读新得的“经书”,“妄希脱凡入圣”。雍正八年,他开始借医行教,每“以为活佛临凡”,“亦以释迦佛转世救度众生自居”。十二年,时济正式打出“龙华会”的名目劝诱世人,称“功行圆满,即可口吐三昧,白日升天”。时济还说弟子秦顺龙等人夙有根基,是梁山公孙胜转世。对于这些妄言,教内的人却信以为真,“咸尊时济为教主”。宜兴县蒋祖法、丹徒县吕杏露、丹阳县张仁、金坛县汤允文、溧阳县史天珩等人“纷纷入教,并为之辗转相劝”,被蛊惑加入龙华会的人越来越多,气氛也越来越狂热。惨剧在看似寻常的“吃素”“修行”“成佛”声中,不断酝酿发酵。

 

  在时济所收的徒弟中,“阖家诚心吃素,念佛修行”的蒋祖法、秦顺龙两人“心迷尤甚”,成为龙华会中的积极分子。乾隆九年正月,大年刚过,蒋祖法“自以为功行圆满,意欲归天”,特地派其子去请师父时济来家“叩问行止”。时济来到蒋家后,说蒋祖法等人“功行既可自信,七日不食,囱(xìn,顶)门一开,灵性出定,既可脱凡”,并称他们“命该属水,应在水乡飞升”。蒋祖法愈听愈“信为实因”,想起自己曾经去过的太湖西昂山(今太湖西山)禹王庙正处湖水中央,其地又“僻静无扰,可以绝食飞升”,遂决意带领全家前往。正月二十九日,蒋祖法带着儿子蒋仲昌、儿媳王氏,幼孙蒋万亨、蒋万缘,弟蒋祖芳,侄蒋会期、蒋会昭,族侄蒋仲鳌,侄媳蒋潘氏,秦顺龙与其妹吴秦氏,工人钱万相,以及朱顺天、宗正乾等15人,一起驾船前往太湖。此事大张旗鼓,动身之前,甚至还有上百人“送他归天”。

 

  二月初二,蒋祖法等到西昂山上庙内进完香,回船后开始“绝食以坐清功”。除留下朱顺天、宗正乾两人进食以供各人死后“妆敛”外,蒋祖法等13位男妇老幼,先后于初八、初九、十三日饿死。死讯通知各人家属,蒋祖法之侄蒋仲年等人,“也不啼哭,说有缘法归天了”,五十多人连同龙华会内的僧人赶到西昂山,与守尸的宗正乾一起作法事,“依祖法等遗命,连船焚化,将骨殖埋葬于西昂山上”庙宇旁边,并“声言成佛”。(朱批奏折,署理两江总督尹继善奏为审明蒋祖法等十三人饿毙焚尸案)

 

  风起于青萍之末,如此惊天惨案的发生,自然也非一时的偶然。时济在苏州所传教义,其实与远在数千里外的云南张保太大乘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张保太(1659-1741),又名张保泰,清代云南景东府(今属景东县)人,本为贡生,但从小吃“报母斋”,后又跟着腾越州(今属腾冲县)的生员杨鹏翼吃长斋,“念经以避风劫”。康熙朝中期,张保太取法名“道岸”,释名“洪裕”,开始在佛教名胜大理鸡足山下开堂倡教,自称“西来教主”。张保太刊印了据说是其师杨鹏翼撰写的《解三教释道》,称其所属的“大乘教”传承久远,自“陕西泾阳县八宝山无生高老祖开派,流传到(云南)四十八代祖师杨鹏翼”,自己为“四十九代收圆祖师”。这些说法显然是故弄玄虚,张保太本人才是大乘教真正的创教者,后人因而称之为“张保太大乘教”,又称“鸡足山大乘教”、“西南大乘教”(因主要流传于云、贵、川三省)。

 

  张保太大乘教“所奉者儒与老、释并列,大约出于三教同源,而加俚鄙不经之说,为惑人张本”,其实不过就是宋明以来流行的“三教合一”之说。其教以“吃斋、念佛做会、烧香拜佛、劝人入教为修行”,更是各地常见的民俗。因此时人认为张保太大乘教“其说并非别创,系释氏之说居多”。但其教义中关键的一句,即只要入教修行,“将来便可成佛升天,不受阴司苦累”(朱象贤《闻见偶录》),则无疑为后来的太湖惨剧埋下了伏笔。

 

  时济远赴云南拜见张保太后,开始在苏州创传龙华会,可见龙华会深受张保太大乘教的影响。时济传教之初,曾给人以很好印象,“总是叫人吃素念佛,并没有别样邪术诱骗,也不要钱财”(朱批奏折,苏州巡抚陈大受奏为蒋祖法等前往西昂山烧香身死事)。但为了增加传教效果,时济在龙华会里对张保太“成佛升天”的说法,又进行了演绎和临场发挥。据事后供称,他常宣扬修行“即可明心见性,神与气交,气与神合”。尤其渲染功成圆满就可升天,“有七日坐化者,有十四日、四十九日坐化者,视各人根气”,吊足了信徒的胃口。当蒋祖法问到吃素拜佛、修行做善事,可有什么果报时,时济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若能至诚持斋拜佛,认真修行,原可成佛做祖的。并把从前修行功深、口吐三昧、功成圆满、白日飞升这些话,讲把他们听”。后来又说什么“从来佛门中,三十年前师度弟,三十年后弟度师。自已觉得功行,实不如蒋祖法等”,极力掩饰。(《清廷查办秘密社会案》)

 

  对于这些令人走火入魔的“夺命”邪说,乾隆帝曾命详加询问“是何三昧”?时济供称,“三昧就是心字三点。初起做工夫,静坐念佛,身心还不能定,是动中动,为初昧。第二次做工夫,约束身心,稍能持定,动中有静,是为二昧。第三层工夫,若能精进不倦,身心俱稳,动中有静(应为“静中有动”),就是三昧。静后持久,不变不懈,精气神三样都养足了,就有真火在体。那火能照万方,无处不照,无微不明,发出话来就是活佛。所以叫做口吐三昧”。对此,乾隆帝批为“此所谓外道三昧也”。(录副奏折,江苏巡抚陈大受复奏时济供称三昧事)显然,正是时济这些似是而非的说辞,诱发了蒋祖法、秦顺龙等人“白日飞升”的妄想。

 

  乾隆九年正处“康熙盛世”时期,而这十三人却在风景秀丽的太湖之中宛如闹剧般地集体“升天”了。这一惨案,引起了当地官员直至皇帝的重视。江苏巡抚陈大受听闻有此“奇案”,即令详加调查。地方文武官员赶赴西昂山,代理太湖同知又将庙祝带到苏州的巡抚衙门审讯。陈大受随即上奏,称“左道惑众,其初亦未必即有他意。迨至愚民信从者多,奸宄之徒每每混迹其中,酿成大患”。乾隆帝接报,批示“此案应严处以示警”,并告诫江苏务必捕获首犯,“且既有此事,汝地方大吏应即早知,若再使漏网,不能辞责矣”。(朱批奏折,苏州巡抚陈大受奏为蒋祖法等前往西昂山烧香身死事)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清廷上下大体弄清了惨案的来龙去脉,对案犯分别进行了惩处。办案官员认为,“蒋祖法等十三命之惨毙虽系自尽”,但传教的时济和尚难脱干系,“以功行圆满白日飞升欺妄于先,又以七日不食即可脱凡怂恿于后。此等邪教害人,不可不尽法以惩”。时济作为主犯从重判处绞立决之外,帮助时济传教的人或获流刑,或处杖责。至于被时济蛊惑入教的百姓,则“概从宽免究,以省拖累”,同时于各州县粘贴布告,“令其改邪归正”。(朱批奏折,署理两江总督尹继善奏为审明蒋祖法等十三人饿毙焚尸案)

 

  此时尚属“以案论案”的阶段,并未触及龙华会背后的张保太大乘教。但两年后,贵州又发生了牵涉该教的案件,最终影响到清代治理“邪教”政策的改变。其实张保太此前已多次涉入案中。雍正八年,张保太“因倡立西来邪教,哄诱乡愚”案发,处绞监候。遇赦获释后,乾隆三年又因与外人接洽,被押解到昆明看守,直到乾隆六年病死。乾隆五年江苏、浙江两省发生燃灯教、五伦教案,牵连十几个州县,六年后亦发现与张保太大乘教密切相关。

 

  乾隆十一年贵州发案后,清廷才查清,张保太大乘教经过四五十年的经营,已形成滇、黔、川三省为中心,影响及于湖广、江南、两广的庞大传教网络,甚至北方的山西、京师等地也有其信徒。兼之四川教首刘奇等人散布“借窍临凡度众”的张保太转世之说,编撰《东明历》等书,谈论历代兴废,因而引起了乾隆帝的高度警觉。他认为张保太大乘教既造成太湖惨剧等案在先,现又查明案涉多省,入教人数众多,因而批示“不可以寻常邪教视之”(《清高宗实录》)。当时案首张晓(云南教首)、魏王氏(贵州教首)、刘奇等人,均照“谋逆律”“妄布妖言煽惑人心律”等处以凌迟、斩立决极刑,连已死多年的创教者张保太也被开棺戮尸。西南大乘教由此遭到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清理,“逆书”亦被查出销毁,其传播和影响才算告一段落。

 

  作者简介

 

  郑永华,1968年生,湖南邵阳人。历史学博士,北京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秘密社会史、北京宗教史、清代史表编纂等方面的研究。著有《清代秘密教门治理》《近代以来的会道门》(合著)等。

 

  孔祥涛, 1964年生,山东济宁人。历史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客座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秘密社会史、邪教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著有《世界邪教问题与反邪教斗争》《邪教·会道门·黑社会》(合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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