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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则徐禁烟两件文告有感
陈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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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林则徐诞辰230周年。最近重读1839年(道光十九年)林则徐奉旨驰赴广东办理海口鸦片事件时,发表的《传牌》和《关防告示》,有些感想,记述如下。

一、担当严禁鸦片烟毒的重任

19世纪头30年(清嘉庆、道光年间),以英国为主的商人,向中国输出的鸦片数量逐年猛增。据时人计算,1838-1839,外国商人输入鸦片烟土4万箱,合400万斤,国内鸦片栽种、贩卖和吸食日益严重。鸦片输入造成白银外流,鸦片吸食危害民众身心健康,鸦片走私贩卖腐蚀公务人员。清政府面临因鸦片流毒泛滥而引发严峻的财政、社会、防务危机。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林则徐等人坚定地主张严厉禁绝鸦片毒害。1838年9月20日,林则徐上奏指出,“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迨流毒于天下”,“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林则徐全集·奏折》)批驳弛禁实即罢禁鸦片论者的主张。

同年11月9日,道光帝旨著林则徐“来京觐见”。12月26日,林则徐奉读谕旨,即从湖广总督任所启程晋京。抵京后次日起,道光帝连续八天在紫禁城召见林则徐,君臣面议禁烟事宜。期间,道光帝决策开展禁烟,并钦定林则徐承担此项使命,“颁给钦差大臣关防,驰驿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该省水师兼归节制”(《林则徐全集·日记》)。林则徐明知“此役乃蹈汤火”,还是“置祸福荣辱于度外”,勇敢担当严禁鸦片烟毒的艰难重任。

以下试透过林则徐从京师启程时发出的《传牌》和抵粤时公布的《关防告示》,看其廉洁奉公的作风和官德。

二、起程赴粤禁毒的《传牌》

1839年1月8日(道光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林则徐记日记:“午刻开用钦差大臣关防,焚香九拜,发传牌,遂起程。”所谓“传牌”,就是把写着有关事项的牌子传递给对方。林则徐起程发出的传牌,文字约300字,言简深,内容要点如下:

其一,规定传知对象,从北京良乡县开始传至广东省城,沿途经过的直隶、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和广东省的各州县驿站官吏,最终缴回传牌。

其二,告知此行的使命是“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即执行查办鸦片事件,严禁鸦片输入、栽种、贩卖和吸食。任务虽然重要,但此行“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唯顶马一弁、跟丁六名、厨丁小夫共三名”,而这些人员“俱系随身行走,并无前站后站之人”。强调指出,“如有借名影射,立即拿究”。

其三,告知此行费用自理。《传牌》写明,“所坐大轿一乘,自雇轿夫十二名,所带行李自雇大车二辆,轿车一辆”,“其夫价、车辆价均已自行发给,足以敷其食用,不许在各驿站索取丝毫”。特别强调,途经的“该州县亦不必雇车轿夫迎接”。又说明即便“至不通车路及应行水路之处,亦皆随地自雇夫船”,也不用当地负担费用。

其四,规定沿途食宿标准。《传碑》通知,“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特别警示,“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靡费”。强调“此非客气,切勿故违”。按今天的话说,这是纪律,不可违反。

其五,规定随行人员不准收受索要好处。《传牌》明确写道:“随身丁弁人夫,不许暗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须扭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正告试图馈送好处的人,“私送者,定行特参”。

《传牌》对诸多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使用了二个“不许”、二个“不必”和一个“不得”等行为限制词。作为封疆大吏的林则徐,应是有感而发,有明确的针对性。《传牌》以下文字有助人们理解如此严格规定的缘由,他称“本部堂系由外任出差,与部院大员稍异,且州县驿站之累,皆备知,尤宜加意体恤”。这既表现出上级官员对下级备受迎来送往之累的“加意体恤”,更是对当时官场不良风气的抗议,并且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垂范。故《传牌》末严肃声明:“言出法随,各宜懔遵毋违。切切!”

三、抵粤公布《关防告示》

林则徐历经两个月的旅程,于1839年3月10日抵达广东省城广州,行辕设在越华书院。此行携带钦差大臣关防,次日即在公馆门上公布《关防告示》。《告示》全文200余字,文简意赅,令人深思。

首先,宣告此次“奉命来粤查办海口事件,现在驻扎在省垣,不日出巡各口”,规定“均应慎密关防,不准擅离左右”(《林则徐全集·文录》),守望护好关防。为此,“派在行辕之书吏,即于公馆内给予伙食,不准借端出入”,以维护关防的安全和权威。

《告示》宣布接待来访的原则规定,即“凡文武各员因公禀谒者,无不立时接见”。而对那些“游人术士,素无瓜葛”人员,“巡捕官及号房,不得妄行传禀”,一律不予接待,“以肃关防”。同一天,公馆门前还发表《收呈告示》,重申林则徐奉命来粤是专门查办海口鸦片事件,特别指出,“所有民间词讼,除实系事关海口应行收阅核批外,其与海口事件无关者,一概不应准理,毋得混行投递”。以为确保查办鸦片事件不受干扰。

告示警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称打点关说、在外招摇者”,不仅将其拒之门外,而且还要责令“所在地方官立即严拿,彻究重办”。关闭“打点关说之门”,利办理事件的公正性。

告示还公布了公馆购买必须商品的规定。告示称,“公馆一切食用,均系自行买备,不收地方供应”;而必须购买的东西,“所买物件,概照民间时价给发现钱,不准丝毫抑勒赊欠”。此条规定既可避免侵犯民间商贩的利益,也可防堵有人以小利,而使公馆内部人员违纪犯法。

告示申明,“公馆前后,不准设立差房”,偶有公馆内“家人出门,乘坐小轿,亦系随时雇用,不必预派伺候”。并告知,“如有借名影射扰累者,许被扰之人控告,即予严办”。

林则徐抵粤伊始,立即发布此《关防告示》,公布公馆办事的个“不准”和“不得”“不收”“不必”的“不”规定,如果联系到林则徐奉命禁毒消息传出及初抵广州时各方面人群的动向,就会觉得并非无的放矢。英国鸦片巨贩查顿闻讯提前避离广州回国,与鸦片商贩勾通的洋行商人惶惶不安,包庇鸦片走私的受贿官员惊恐万状,鸦片吸食者则私探禁烟新例罪名轻重,一般民众凭经验也以为官禁鸦片未必长久。林则徐第一时间发表《关防告示》,表明禁毒决心,用纪律规定管控公馆人员,使那些幻想走歪门斜道的人无机可趁。

纵观上述两件文告,可见林则徐严禁鸦片毒品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廉洁奉公品德,他不仅严格约束自己,而且作出具体规定,管住身边的人,也管好家人。这种廉洁自律品格,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今天也值得点赞。

作者简介

陈铮,1937年生福州。中华书局编审。1964年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图书编辑工作至退休。现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传记组成员组织编辑出版的图书有《孙中山全集》(全11册)和《蔡元培全集》(全7册)等。合编《林则徐全集》(10册),承编《黄遵宪全集》《中国文库·孙中山著作选编》(署名魏新柏)和《中国近代思想文库·黄遵宪卷》;合作整理标点《翁同龢日记》(全6册,署名陈义杰)和《碑传集》;任《北京志·北京广播电视志》特邀副主编发表过一批编辑出版、图书评述和学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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